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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穿成二小姐-第51章

小说: 穿成二小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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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过的世界,这叫戒指,两个人戴上这一对戒指,便意味着是终身的伴侣……



飞奔的马车渐渐慢了下来——这两日,两人只是中途换马,甚至没有半刻停歇的往覆霜城而来,连溪没有给慕长生解释原因,可是却叫慕长生日夜兼程,到了覆霜城再做休整——连彤在别人手中,她怎么能慢,怎么敢慢,怎么舍得慢!



连溪掀开车门——覆霜城,终于到了。而彤儿,在哪里?



覆霜城,是北部大城,大半年的时间覆盖着冰雪。这里一到开春,便会有来自各地的行脚商人,她们多是贩卖药材的,北地的药材很是丰富,其中有很多都是特定环境下的特产,只有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才能生长。一旦贩到南边,价格会有几倍涨幅。



当然也有人会将西边的瓜果,南边的织物粮食,东边的皮毛贩到这里来。



覆霜城,是北边的经济中心。寒冰城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冰川的严寒,而东边还有铜川城阻隔了炎娑帝国,让千百年来,覆霜城永远不是最严寒的地方,也永远不是战争第一线。这使其繁荣程度虽然因为气候原因,以及作为抵御炎娑的二线驻兵城市而无法像南边的城市一样发展迅速,却依然确保了覆霜城千百年来作为帝国北部经济中心的位置。



所以,覆霜城是繁华的。



即使是在入夜的时候,城里的店铺依然灯火通明,叫卖之声此起彼伏,而道上更是行人如织……这会让人想起凤翎城的夜晚来,商业的繁荣,民众的富裕。



连溪和慕长生入了客栈,客栈中居然也是人声鼎沸——这是晚饭时间。慕长生一如既往不着痕迹的在整个客栈大堂中扫了一眼。



大多是商人。



店小二领着轩爷和连溪在角落的桌子坐了,然后热情介绍着店里的招牌菜——连溪的穿着气质,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出来的。这样的人,出手阔绰,有时候运气好,便是小费也有自己一个月工钱的量。所以自然要好好对待。



慕长生点了几样菜——这一路走来,他也几乎知道连溪的喜好了。然后慕长生叫住了小二:“店里的生意很好啊,这一阵的客商都这么多?”



小二干净的毛巾往肩上一搭笑起来:“那是,清风客栈可是远近闻名的客栈啊,熟客很多,这个季节,刚好是采春芽的时候,听大爷您的口音,知道不是本地人,也许不知道,这覆霜城最为有名的就是药材,春天和秋天是收购草药的最好时机呢……”



慕长生点点头,春天是万物复苏的时节,便是雪芽,杜松之类复苏的时候,这些都是药材。采春芽就是这个季节对这种植物嫩芽类药材采摘的统称,“可是这里的商人,好像有很多都不是药材商啊……”轩爷的目光淡淡的朝着堂子里的客商看去。



小二脸上一副似乎知道点儿什么却又不愿明说的表情,口里为难到:“这个……这个……”



慕长生也不看他的表情,自身上摸了一块儿碎银子递到他手里。



这小二才满面堆笑点头哈腰的谢过了,将银子仔细收好,然后弯下腰来一只手放在嘴边,悄声说道:“二位爷可别往外面说,我们做客栈生意的,往来的客人多,听的东西也多,最近这一阵,东边的一些商人都卷了家底朝着我们这边过来,据说,还有很多朝着西边在走动呢……”



慕长生微微皱了眉头:“什么原因?”



小二左右看了看,见其他人都在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也没有注意到这边,才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开口“要开战了!”



“恩?”连溪低低惊呼一声,抬头去看那小二。



小二见这美娘子犹如仙女下凡,一时间竟然愣了,可是这美娘子的目光在他脸上一扫,小二顿时打了个突——好可怕。



心底里已经给自己抹了几把汗水,然后才稳了稳情绪说到:“炎娑帝国的皇帝,是前几年才上任的啊,据往来客商透露,这人好战,上任这么几年来,一直厉兵秣马,加强军队建设,只怕是如今到了时候了,想要来功我凤翎呢……”



慕长生微微皱了眉头,在京师的时候,并没有听说边境有什么事情,虽然凤翎和炎娑一直是敌对的,但是发起战争,可不是说来就来的。自己这才出京师还不到一个月,出来之前尚未听闻有这等事情……



“谣言吧!”慕长生看着小二,目光中带着不信任。



小二听着轩爷不信任的目光,不由得憋红了脸,连忙解释:“爷,您这是不知道,炎娑与我凤翎帝国虽然是敌对的,但是好歹也有百来年没有大规模战争了,贸易虽然不被鼓励,但是也不禁止,您老知道,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商人。而商人最怕的就是打仗,所以对这个也特别敏感。这会儿从东边出来的客商,基本都是些大商人,这些人几乎都是有生意在炎娑国那边的,人脉也多。他们往往单从炎娑帝国的征粮,征兵之类就能判断出是不是要开战。”



“有理!”慕长生点点头,又拿了一小锭银子给拿小二。



小二又是一阵点头哈腰:“所以二位爷最好不要往东边去啊……刀剑不长眼。虽然二位大富大贵,但是兵灾之地,还是不要去了。”



“多谢小二哥!”慕长生说了一声,然后挥手让得了莫大便宜的小二离开了了。



“难道帝国的探报,及不上商人?”连溪望着慕长生。



“小二说的,是有道理的,商人的敏感度是仅次于政客的。倒不是说帝国的探报不急商人。因为我凤翎和炎娑都是会互派细作的,平常以图摸清对方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情况,但是两国一直处于对立状态,边境上,双方都压有大军,小规模的冲突是偶有发生的。所以只要炎娑不真的发兵,就算是有这动向,这种消息绝对是对外封锁的,这种探报,只会第一时间送往东部虎贲军团的铁将军处,使边境军团进入戒严状态,此外会加急快报往京师,如果炎娑这次是突然发兵,我们的细作得到消息的时间,未必能比这些商人提前多久,所以我们出来的时候,很可能京师还没有收到消息。”慕长生想了想,然后提出了这个可能。



“如果开战夫君会开往东部吗?”连溪问道。



“根据战时紧急预案,四方军团意在护卫京师,但是遇到战事吃紧,则会奔赴前线,至于从四方军团分出多少人马上前线,则要看战况。所以,如果虎贲军团能够抵抗炎娑,那么公子爷是不会去东部的,但是如果战事吃紧。他会是第一波援军。”慕长生的眉头紧了紧。这是实情,但是谁都知道,一旦和炎娑开战,那绝对不是虎贲军团能够搞定的,炎娑帝国国势鼎盛,军队强大……四方军团必然会开赴前线。



连溪微微笑了笑“你回京师去吧。你不说我也知道,炎娑大国,只怕不那么容易对付,有你这样的高手在夫君身边,我也才放心。虽然我知道,两军交战,不是高手比武,但是夫君会不会再遇到刺杀,可不好说,还是有你在身边,我放心些。”



“公子爷身边还有其他人,夫人不用担心……”慕长生犹豫了一下开口道:“保护好夫人,是公子爷安排的任务!夫人安全,公子爷也才能全心用兵。何况,战事是否真的要起,还不能确定。”



连溪点点头,也不再说什么了。慕长生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连溪心知是劝不动他的。



两个人用完晚饭,便早早回房休息,只是气氛有些压抑。



连溪回了房间,却无法入眠。只觉得心里一团乱。寻找彤儿,尚没有个结果,而战乱却很可能要开始了,事实上,漆权玉遇刺以及自己遇刺,都说明了炎娑很可能已经在做多手准备,刺杀漆权玉如果成功,那么帝国和炎娑抗衡就已经少了最大的悍将。而挟持自己,很可能是作为人质,要挟漆权玉。



慕长生已经说了,炎娑那边培养了一批死士,暗杀这类事情只怕会不断的发生。



这样的时候,自己怎么能将慕长生带在身边——虽然慕长生一直说漆权玉身边还有人,但是展望天下,能有几个刀神?从自己知道轩爷就是慕长生的那刻,连溪就知道,漆权玉一定是将自己最好的护卫放到了自己身边……



连彤,自己必须得找下去,那是自己活着的意义,是自己的挚爱,可是漆权玉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自己怎么能在她需要的时候,带走她身边最得力的人?



正犹豫间,突然听得一声破空之声朝自己袭来,连溪微一侧头,一柄飞镖透过窗户钉在了自己身旁的桌面上。



飞镖上插着一封信。



连溪伸手取来,展开:“欲见连彤,单身前往老酒巷。”



连溪心中一热——终于来了!



压制住激动的心情,连溪取了客栈备着的笔墨,勉勉强强的用繁体字给慕长生留了一封短信。意思自然是要他立即赶回漆权玉身边,而自己独自北上。要漆权玉不用担心。



写完短信,压在茶壶下,连溪抄起行囊,拉开窗户,一个纵身,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64



第六十四章 。。。



北地寒冷,民风剽悍,完全与南边温暖天气里养出来的文弱谦逊不同,这里的人高大,爽直,好斗,当然也非常的好酒。



所以一说到老酒巷,覆霜城的里便是一个孩子也知道在哪里。



覆霜城的老酒巷是覆霜老城区的一条酒街,这条街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经历过一次战火,以及好几次的城市改建,但每一次的城市改建对这条老巷都只是修葺加固,所以这条酒巷随着岁月流逝,越渐显得古朴,可是却几乎成了覆霜城无人不知的一条老巷。



这条巷从头到尾都是老酒馆,这些酒馆虽然都不大,每一家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酒窖,有着一手家传的酿酒绝活,而这里的每一家也几乎都有着几十甚至上百年的历史,石砌的房子,黑色柚木做粱,盖上厚瓦,一扇杉木门,门外还有厚厚的布帘子遮挡因为客人进出而灌入的寒气。



等到日上三竿,酒馆的当家们睡饱了,起来吃过午饭,便会在屋子的角落摆放燃着钢炭的火盆,将屋内的烤得暖暖的。而萧萧寒风便被厚实的石墙木门挡在了外面。



到了下午,便会不断有人喝着气,推开那一扇扇木门,跺跺脚,和老板打声招呼,寻个位置坐了,感受已经被炭火捂热了的空气,然后让老板上酒。



这里的每一家酒馆几乎都有几个大缸子,很大的那种,常年摆在柜台旁边靠墙的地方,酒缸的缸沿上挂着几个型号不同的打酒筒,这酒桶是用老竹做成,将老竹横切大半,留一个长柄便于手拿。



客人来了,招呼一声,老板便取个酒筒往缸子里一浸,提出满满一筒来,倒入酒壶,然后再给配上一份炒栗豆或者卤牛肉,客人便流着口水,闻着酒香,把了酒壶到一边逍遥去了。



很多外地人到了覆霜城,都要来喝上一杯的,这算是覆霜城的特色,也算是一种北地的文化。所以老酒巷固然有很多本地的熟客,也会有很多来自外地的客人,这些客人可能是赶着马车的商人,可能是拧着包袱的过客,可能是骑着马提着刀的江湖客,也可能是坐着小轿的富家老爷。



不过不管你是只喝得起五钱银子一壶的老烧刀,还是眉头不皱,眼不眨就能点上几壶十两银子一壶的千里飘,这里的老板都不会对你太冷落也不会对你太热情……



上百年的酒文化,喝的是豪气,无关贵贱。



老酒巷的尽头,今日停了一辆马车,马车并不豪华,约么是主人喝酒去了,赶车人也要了一壶酒,在座驾上歪歪斜斜的坐着喝了起来,这当然也不能引起酒客们的注意。



老酒巷的入口,一个佩剑拧包的白衣女子慢慢的走了过来。



巷子里的人不多——人都在酒馆了,入夜了,酒馆里的生意很好,该来的都来了,可是时间尚早,又还不到回家的时候。



一条野狗在巷子里夹着尾巴沿着墙根慢慢的走,见了那女子,低吠了两声,带着恐惧与威胁绕过女子,然后小心翼翼的在她背后缀了几步,才转身走开。



冷风灌在巷子里,特别的冷,女子却似乎毫无所觉,从一间间挂着灯笼,却闭着门的酒馆前慢慢经过,像是在找人,又像是在被人找。



到了巷子的尽头,她的目光有些失落,可是在看到那辆马车的座驾上有人的时候,眼睛又亮了起来。



驾车的是个中年男人,长相并不怎么惹人注目,此时喝了半壶酒,已经热乎了起来,脸上带着点儿红,他微微斜着醉眼,扭头过来看了女子一眼,放了酒壶,低低的怪笑两声,然后朝着女子说了句:“天冷啊,二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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