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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飞天旋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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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人失去了一只眼睛,甚至其中的白鬼失去了双眼,八人重伤五人,看到这络锋顿时明白,那黑衣人的武功已经不是这些人能对付的了,只有等家族中的高手到才行。
  “来人,带他们回府。”络锋已经早已没有在酒桌上的客气了,直接叫来几个士兵过来扶住受伤较重的几人,后带头往络天府走去。

  第三章 飞鼠斐侧

  斐侧一路飞奔到城门口附近,发现此时的城门口早已不是刚来时那昏暗的场景,而是灯火通明有如白昼,城门口那才十几米宽的地方早已布满了密密麻麻里三层外三层全身带甲手握长枪的士兵,就连城楼城墙乃是一些房顶上都有着一大堆手拿弩弓的弓箭手。
  斐侧见到这么多的士兵,并没有莽撞的往前冲,现在自己身受重伤,不适宜在冲杀,如果自己还没有受伤的话,凭他三流上乘高手的实力,绝对可以在这些士兵当中来回杀个痛快,且毫无损伤的全身而退,但现在不行,后面还有八个实力较强的高手紧追在身后,虽然他们也身受重伤,可功力并没有减多少,如果自己一但被他们缠住,到时自己就是实力尽复也绝对没有那个把握冲出他们的层层包围。
  (在这说一下实力划分,从低到高,武士,武者,下乘高手,上乘高手,而上下乘高手又分一二三流,而下乘高手一般都不喜欢叫下乘高手,如果你是一位三流下乘高手而被人叫做下三流高手,你能欢喜起来吗?所以下乘高手都直接叫一二三流高手)
  斐侧在暗处观看了一会,就想到了一个出城而又不被士兵发现的办法;一纵身就跃上了近前的一房屋顶上,快速往城墙闪去,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从靠近城墙的房顶越过,这才有机会逃过士兵的重重围杀。
  “谁?给我站住,不然放箭了。”有如白昼的城门口,哪怕一点风吹草动都无法逃过众士兵们的眼睛,更何况斐侧还是一身夜行衣打扮,斐侧的速度是很快,可他的那身黑衣,目标实在太明显了,还没接近城墙就被发现了,看来他的这办法也不是什么办法,和硬闯没有什么两样。
  斐侧根本没理会那大喝,速度反而加快了几分,一接近城墙,纵身一跃就往城墙上跃去。
  “放。”一声大喝刚停,整齐的“嗖”的一声,雨水般的箭雨从四面八方直射向还没跃到城墙上的斐侧,半空中的斐侧完全被箭雨所包围,如果被射中,那绝对是一人形刺猬。
  在半空中的斐侧根本没有一丝慌乱,跃到半空的身体微弓,双脚微点,就好像点在实地上一样,一弹飘上了两米多高,彻底脱离了箭雨的攻击范围。
  “叮叮叮……”
  那些箭支互相撞在一起;而斐侧因为箭雨阻挡,半空中在想往城墙跃去那已是不可能,因为在半空中没有落脚点可以借力;这难不倒他,在箭支相撞的一霎那,他的身体也从上快速落下,在身体接近箭支的时候,他双脚往那些箭支上一点,借着箭支的微弱力量往城墙跃去。
  斐侧一跃到城墙上,左右几剑就把那些想拦住自己的士兵给全部击飞,瞬速跃下城墙,往前方飞奔而去。
  这一切太快了,当斐侧凭空跃起的一霎那,把四周的士兵都给看傻了,他们无论什么也想不明白,竟然有人不借力就可以在半空之中再次跃起,而且还躲过了像雨般的箭支,这样的实力还是人可以做到吗?可接下来这些士兵完全彻底惊呆了,如果斐侧可以轻易的躲过箭雨,这些士兵最多只是傻看一下,因为这些士兵都相信在半空中的斐侧没有借力点,绝对会因为后力不济而从上面落下,而斐侧借着箭支跃上城墙时,这些士兵的相信已到了猪身上。
  “这什么可能?”
  “那要多强的实力?”
  “好绝的轻功。”
  “**。”
  “……”
  士兵们被斐侧那一幕给震得愣在了当场。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打开城门给我追,要是让那黑衣人跑了,全体军法侍候。”一声爆喝顿把惊呆中的士兵给惊醒了过来。
  “那黑衣人简直就一**,这还什么追啊?”
  “追?凭那黑衣人那诡异快速的身法,现在还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
  有点见识的心中不满的嘀咕道:“一看那黑衣人就是上乘高手,就算追上了,凭他的实力一招就可以解决我们一大堆人,这不是叫我们去送死吗?”
  士兵们虽然心中不满,可军令如山,还是快速的打开城门向斐侧的方向追去。
  斐侧在跃下城墙向西奔出几公里后,就发觉双腿正在慢慢的失去知觉,速度也慢了很多。
  这一发觉,斐侧就知道射中自己小腿的飞镖上有毒,而且还是非常厉害的剧毒,就立马当地停下检查毒势。
  这一检查,斐侧的脸顿时刷的惨白,那剧毒现在早已遍布全身,正在攻向自己的心肺,如果不是他内力深厚的话,现在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可就算斐侧内力深厚保住心肺,也无能为力在用内功把毒逼出,如果现在有解药的话,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那是不可能的;凭斐侧现在的内力不用多久他也会杠不住,一但剧毒攻心,到那时就算大罗金仙现身也救不了他的命。
  斐侧在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毒势后,心中顿时一片灰暗,满眼绝望,他知道自己的大限快到了,可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在半路上,如果自己死在这里,那自己辛苦得来的东西还不照样再次回到络锋他们的手上,那自己又何必用命去抢呢?
  想到这,斐侧拼着最后的内力转身往东十几公里外的一道山脉奔去,死也要死在没人知道的地方,自己用命换来的这卷东西绝对不能再次回到络锋他们的手上;最后的内力支撑着在奔出上百公里后,终因毒势过重而杠不住在一座山半山腰间倒下。
  斐侧,江湖人称飞鼠,是一个亦正亦邪的怪盗,他还有一个别称,那就是飞贼影鼠,江湖中人只知道斐侧是飞贼飞鼠,而大盗影鼠却无人知晓其真实身份面目,斐侧可以说绝对是武林中最具传奇色彩且神秘异常的人物,没人知道他师承何处,也不知他是何方人物,更加不知他的真正面目,他所有的一切对江湖上的人来说绝对是一个迷。
  从出道至今凡是被飞鼠斐侧盯上的东西从来没有失过手,他那异正异邪的性格无论谁的帐也不买,只要他看中的东西(除了人以外),他都想尽办法弄到,不管对方实力如何强,势力多么的大,地位在如何的高,他都会一一弄到手。
  斐侧出道第一件事就是把北方绿林盟总瓢把子姜楠一生从不离身的佩刀给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到手,而且还在现场留下了一张画有一只带着翅膀的老鼠的纸张,飞鼠由名而来;当时姜楠可是一流上乘高手,在武林中也是排在前十的高手,北方绿林总瓢把子姜楠的随身佩刀竟然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这绝对是一件天大的事,这事一传出,江湖顿时一遍沸腾,众人都在议论这飞鼠到底是何方神圣,竟如此胆大包天,敢偷到手下有近十万之众的北方绿林盟总瓢把子姜楠的身上,这简直是在找死;而这事对于当时的姜楠来说简直就是耻辱,一生的耻辱,大为光火后愤然下了北方绿林令(绿林令,不论谁接并完成,北方绿林盟都欠他一个人情),同时向天下下了高达上百万两银子的悬赏令。
  绿林令和悬赏令一出,江湖就更加轰动了,不为别的,就冲那百万两银子,江湖中绝对会有一大批的高手为之疯狂,更何况还有那天大人情的绿林令,这绝对是致命的**,让北方绿林十万之众欠一个人情,无论是谁,实力如何的强势力如何的大,都为之疯狂。
  江湖为此卷起了一股打鼠狂潮,凡是别称中带个鼠字的都成了江湖中人的目标,就连真的老鼠也因此而遭殃不少,这事件真正应了那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地步,而这事也整整轰动江湖一年多才渐渐平息,可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连飞鼠的影子都没有见到,更不用说人了,飞鼠仿佛人间蒸发一样,声息全无,而江湖中人都以为飞鼠因为害怕而销声匿迹了,可在那事后不到两年,飞鼠又做了三票轰动整个江湖的大事。
  万剑门门主剑仲的随身佩剑,狂刀门门主刀无锋的佩刀,天下第一钱庄聚宝庄庄主钱万金的金算盘,这三人可是江湖中鼎鼎大名的人物,其中剑仲和刀无锋两人的实力更是排在江湖前十,而他们的这三样东西可是看作比自己的命还贵,但照样被飞鼠给弄走了,想想自己看作比性命还重要的随身兵器被人无声无息盗走,无论是谁都会怒火冲天,更何况这三人还是江湖知名的枭雄或一方霸主,被飞鼠盗走随身兵器这事无疑在他们三人脸上狠狠的刷了一把。
  顿时江湖中近百年没有出现过的狂刀令剑神令纷纷发出,而天下第一首富的钱万金更是出了百万两黄金的悬赏令,这一切的一切只为了抓拿飞鼠一人。
  飞鼠在做完这三票后又销声匿迹了三年时间,他这一回比人间蒸发更加的彻底,无论江湖上所有的势力如何的寻找,也没有在发现他的任何蛛丝马迹;但这事绝对没有不透风的墙,在他隐迹三年后又准备出手时,终于被人盯上了,不能说是他被人盯上,而是他被人无心算计落入圈套,但就是他落入对方的圈套也照样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弄到手,并一已之力冲出他们的层层包围,因此,飞鼠的名字斐侧,还有他的暗器鼠镖也同样在这一次的行动中暴露在江湖之上,而当时斐侧的年纪四十岁都不到。
  这一次斐侧冲出他们的包围也因此身受重伤,不得不销声匿迹几年养伤,伤好后斐侧摇身一变,飞鼠变成了影鼠,影鼠一出又弄了十几票,再次轰动了整个江湖。
  这次他之所以上当,并不是他技艺不高,而是因为他有点太自大了,也因为被络锋无心算计,正好被他撞上了,如果他在小心一点,那他绝对不会上了络锋的当,这或许就是命中注定吧。

  第四章 山中巧遇

  清澜山脉在络天城以东,连绵上千平方公里,幅员辽阔,奇珍异宝毒虫猛兽在山脉最深处更是随处可见,清澜山脉中高耸入云的高峰也不在少数,而在清澜山脉外围则是一些低矮的山丘,山丘上一片郁郁葱葱,清澜林海一望不到边,一阵风吹过,就仿佛大海波涛起伏一样,一浪接过一浪。
  一轮火红的太阳刚从东边升起没多久,在清澜山脉外围山丘下的小道上,正有一道矮小的身影缓慢向山丘上走来,当矮小的人影走近后才看清,这矮小的人影是一个年纪只有六七岁之间的小男孩,男孩眉清目秀,竖着一卷头发,脸上稚气尽显,可眼中却透漏出一股不是他这般年纪应有的坚毅;男孩身穿粗布衣裳,脚踏不知补过多少次的布鞋,背后背着一把只漏刀柄的砍柴刀,手中还提着一小捆编好了的麻绳,这男孩就是旋武主角蓝天,今天他上山是因为家里已经没有柴火了,如果在不弄点回去,那么今晚就没办法生火开锅了。
  “不知我几天前看到的那窝野兔窝还在不在?要是在的话就抓一只回去给弟弟。”一想到弟弟见到自己抓回野兔那高兴的模样,蓝天就满脸的幸福;蓝天家中只有两位亲人,弟弟和从小抚养他们两兄弟的爷爷,爷爷早已年迈,早几年行动已经不便了,如果不是蓝天两兄弟年纪还小,要不然他早就把一切交给他俩了,不过当蓝天懂事后就把家中的家务全包了,根本就不用老人吩咐,哎,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从才六七岁的蓝天进山砍柴就可以看出。
  蓝天爬到山丘半腰,一路捡着被风刮断而落下的枯树枝,捡这些掉落的枯树枝好过自己去爬树砍好,节省力气不说,最主要是非常的安全,如果真的没有枯树枝的话,蓝天才会冒险去爬树,对六七岁的蓝天来说,爬树绝对是非常危险的活,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在一路上捡这些无人问津的枯树枝才是最好办法,只要捡到刚够自己背,那么自己最少几天不用在上山,这样自己就可以空出很多的时间跟爷爷学认字或陪弟弟玩。
  “咦,这里什么有几滴血液?”蓝天捡好了一小捆枯树枝正蹲在地上用麻绳捆的时候,在他的眼前地面落叶上有几滴已经凝结了的血液,蓝天大是疑惑,手中拿着一根小树枝舔了舔血液放到鼻子前一闻:“不是狼的血液,而且这血液最多在六个小时前的流的,到底是谁的呢?难道是村里哪位猎人大叔上山打猎受伤了?可我来的时候没听到村里有人受伤啊?怪了。”
  蓝天停下手中的活,因为就在他看到这几滴血液后,又在不远的地方也看到了几滴,蓝天就顺着血液走下去,他想看看,那血液的尽头到底是什么?蓝天越跟进血液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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