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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火焰鸢尾-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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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骥差点把吃下去的饭喷了出来,嘀咕:“我一表人才、玉树临风、才高八斗、器宇轩昂,我用得着相亲吗,等着跟我约会的姑娘可以塞满整条街,我一个都瞧不上。”

“那怎么这些年我从来没见你往家里领过一个女孩儿,你堂哥丁骁都有孩子了,你也抓紧点儿啊,二十六了,也该找女朋友了。”苏乐吟坐到儿子对面,开导他。

儿子这么帅,又聪明,从上小学开始就经常有女孩儿往家里打电话找他,可他对谁都不上心,早几年还说他是没开窍,如今都二十六了,也该对女孩子感兴趣了,不然的话,还真是愁人。

不是没有,只是您不知道罢了,花花草草的都往家里领,您跟我爸能招架得住吗?

丁骥听着妈妈的唠叨,心里暗笑,故意道:“我堂哥,他那是早婚早育典型,我不想跟他一样,我且要过几年逍遥日子,等我混到三十,我再跟家里领媳妇儿。”

“那你可得给我领个像样的,非主流我跟你爸可看不上。”苏乐吟自己是大家闺秀,看不惯社会上那些浓妆艳抹、奇装异服的女孩子,她喜欢本分的,清清秀秀的。

“我也不喜欢那样的,我喜欢可爱的,还得漂亮。”丁骥边吃边道。小慧怕他吃着嫌热,特意把粥放凉了一点才端给他。

“家庭条件也得好,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不要太寒碜,不然带不出去,女孩子气质很重要。”苏乐吟时不时就对儿子耳提面命,怕他一时糊涂,看上个不符合他们审美的。

“这您就放心吧,我看上的,各方面都不会差。”丁骥对自己的眼光绝对有信心。就像唐小湛,他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她有戏,越接触越觉得她是他喜欢的类型。

这两三年,他没找女朋友,不是因为他没那个念头和需要,而是他越来越觉得,要找就得找个跟自己身心都契合的,他需要的,是一个专属于他的、彼此能在心灵刻上对方烙印的那种女朋友,而不只是简单的从感官上接受。

因为那种接受,一旦激情期过了,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对这个问题,他正儿八经的思考过,所以跟上一任女友分手的时候,干脆的不留余地,尽管那女孩儿哭着缠了他一两个月。

寻找的过程是漫长的,除非等到这样的女孩子出现,否则他宁愿单着,他给自己的这种想法下了个很简单的定义,宁缺毋滥。

从丁家到广电大楼距离不近,丁骥到楼下时已经九点多了,警官证让他一路通行,没有人盘问,问清了唐小湛的直播间,丁骥推门进去。

唐小湛正带着耳麦看稿,听到导播跟她说话,抬起头一看,丁骥那家伙果然在直播间外站着,还冲自己笑,没好气的瞪他一眼。

他还真来了,唐小湛心里嘀咕,视线却不由自主看向他,见他拿着一张白纸,在上面写字,写好了举给她看。

“节目结束了,我请你吃宵夜。”丁骥在纸上这么写。唐小湛未置可否,继续低头看稿,时间差不多的时候,集中起精神,准备直播。

“大家好,现在是晚间十点整,此刻坐在直播间里的是我,火焰,欢迎大家在这一时段跟随我走进《迷情森林》,感受不一样的听觉盛宴。”

耳机里唐小湛悦耳的声音传来,丁骥坐在外间,听她播音,依然是东野圭吾的小说《白夜行》,经过些许改编,剧情更紧凑了,配合上背景音乐,让人身临其境。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读这段话的时候,唐小湛的语气低沉中带着坚定,丁骥不由自主的抬头遥望着他,隔着直播间的玻璃,她的表情看的不是很清楚,可是她的样子一看就很认真,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有穿透力,仿佛凝聚着一股力量,听众的情绪很容易就被她左右。

时间过去的很快,唐小湛结束播音的时候,时针指向十点五十分,摘下耳麦,她从直播间出来,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守候在一旁的丁骥站起来跟上她。

“我送你啊。”
“我自己有车。”
“我没开车来,你送我吧。”
“什么?”唐小湛微微一愣,这样死皮赖脸的人她头回见到。

丁骥笑道:“你不是让我不要开假军车来嘛,我就没开,打车过来的,这么晚了,打车不容易,你送我吧。”

“你是男人,又是警察,怕什么。”唐小湛挽着小包往前走。丁骥紧跟其后,走到她车前时,他忽然上前拉住她:“钥匙给我,我来开,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唐小湛还没来得及反应,手里的车钥匙被他一把夺过去,打开车门以后,他坐上驾驶座,唐小湛没办法,只得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

开车的时候,丁骥见唐小湛打量自己,问:“你看什么?”唐小湛的眼睛忽闪忽闪:“你不仅开假军车,还戴了一条山寨爱马仕皮带。”

丁骥知道她在揶揄自己,顺着她的话道:“那是啊,真的买不起,只能买个山寨的,我跟你没法比,你开保时捷,我只能开假军车。”

“你得了吧,少糊弄我。”唐小湛当然知道开得起路虎的人绝不会去买一条山寨爱马仕皮带,她不过是想挖苦挖苦他,没想到他还真就耍起贫嘴来了。

“我糊弄你了吗,是你先说我开的是假军车。”丁骥呵呵一笑。唐小湛道:“我知道你,你堂哥叫丁骁,他原先在雁京军区,他挺有名的,我有个同学的爸爸也在雁京军区。”

“是吗,这么说你调查过我。”丁骥心里直乐。原来这丫头表面上装模作样不理自己,背地里却一点也没少打听,只怕自己那点家底儿都被她摸清了。

唐小湛见他像是很高兴似的,懊恼自己刚才说漏了嘴,脸刷的红了,讷讷的掩饰着尴尬:“来而不往非礼也,谁让你先调查我呀。”

“我调查你是出于职业需要,你牵涉到一桩命案,你调查我呢,出于什么动机?”丁骥脑筋转的很快,故意问唐小湛。

“有人整天盯我的梢,我不得注意点儿么,万一那人图谋不轨呢。”唐小湛瞥了丁骥一眼,语带讥讽。

“哦,那你觉得那个盯梢的人他想图谋的是什么不轨呢?”丁骥目光一转,意味深长的看着唐小湛。这才注意到她化了点淡妆,纤长的睫毛卷曲,嘴唇红艳艳的,一颦一笑看起来特别妩媚,心里像是被猫爪挠过一样,悸动不已。

唐小湛被他的意味深长搞得脸上发烫,怕给他看到她脸红,赶紧别过脸去,强压着情绪,冷冷道:“我没兴趣知道。”

冷美人儿……没见过这么冷的女孩儿,看来丁大少爷若不使出看家的本领,她就不知道冰山是怎么被凿穿的。

丁骥给自己今晚的行动想了个好名字——破冰行动。

“坐了一晚上我都饿了,我们下车去吃点东西吧。”丁骥把车停在雁京著名小吃街路口。

女孩子不管表面装的多文雅,其实都是潜在的吃货,这招儿屡试不爽,虽然他也就试过一次,还是在上高中的时候,但是对效果相当满意。

“我不去。”唐小湛闹别扭,想着等他下车就开车离开,离他越远越好。

“去吧,你一个人坐在这儿多没劲哪。好吧,你不去也行,随便你,我自个儿吃去。”丁骥解下安全带之后,把车钥匙给拔走了。

唐小湛这才有些着急,拍门:“唉,你把车钥匙还给我呀,丁骥……丁……”丁骥手一扬,把车门给锁了,头也不回往前走。唐小湛没办法,只得下车跟上他。

这里的小吃果真名不虚传,哪怕已经是十一点多了,依然有很多吃客聚集。

“这里有家店的麻辣小龙虾特别好吃,还有一家重庆烤鱼,我上学那会儿经常晚自习时溜出来吃。”丁骥拉着唐小湛胳膊,怕她走丢了。唐小湛本不想给他拉着,但是拗不过他力气。

“哼,就跟谁没来过似的,我又不是外地人。”唐小湛哼哼一声。看到街上琳琅满目的各色小吃,口水也止不住了。

两人一起吃烤鱼,丁骥见唐小湛低头啃鱼,一副贪吃的样子,心想,小样儿,就知道你逃不出我五指山,我只要出一小招儿,就让你现原形。

看着唐小湛手上的蓝色佛珠,丁骥问:“这佛珠挺好看的,是108颗吗?”唐小湛嗯了一声。

“这种蓝,是青金石的吧,配珠是红珊瑚。”丁骥伸手碰了碰唐小湛手上的佛珠。这串佛珠品相不错,宝蓝色珠子细腻光润,金星纹发出微微的星光,珊瑚珠红艳剔透。

相传,青金石在佛教里是药师佛的化身,有安静凝神、缓解病痛的作用,她戴这样的佛珠,难道说她心中有无法排遣的心结,希望借助自然力来化解?

唐小湛把手缩了回去,故意不理他的没话找话。

“你知道我们审嫌疑犯怎么审吗,遇到冥顽不灵拒不交代的,我们就不让他吃饭,也不让他睡觉上厕所,熬着他,拿几百瓦的大灯泡照他,等他闪瞎了眼,伸手分不清五指,精神奔溃,就什么都招了。”丁骥一本正经的说。

唐小湛斜他一眼,心说这家伙还真是瞎话张嘴就来,慢条斯理道:“是吗,电视里不是这么演的啊,电视里都灌辣椒水、坐老虎凳、用盐水鞭子抽。”

“啧啧,你比我们还狠,怪不得人家都说最毒妇人心。”丁骥把自己盘子里的烤鱼夹给唐小湛,既然她喜欢吃,就都给她吃。

“不让上厕所,万一憋不住了怎么办?”唐小湛好奇的问。丁骥凑近她,跟她笑:“那也得憋着。”

“不人道。”唐小湛本能的后退,这家伙的脸离自己只有几寸距离,再近一点就能脸贴脸,她可不想被他占了便宜。




☆、第 9 章

“不是对所有人都这样,只对那些罪大恶极却拒不交代的才会采取点手段,生理防线突破之后心理防线就不是问题了,刑法有规定,嫌疑人逮捕到拘押,调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延期得申请。”

“你打过犯人吗?”
“打过一次。”
“什么样的案子?”

“我刚上班的时候,审讯过一个奸杀案的嫌疑人,那人简直是个变态,遇害人尸体被破坏的不能看,抓到那人以后,我跟猫子把他暴打了一顿,我被记了一次过。”

那个案子,丁骥至今记忆犹新,一想起遇害人支离破碎的尸体,并不后悔自己因为打了犯人而被记过。

唐小湛道:“我发现变态男人比变态女人多,我看过美国的一个犯罪节目,里面的变态杀人犯几乎都是男的。”

丁骥道:“可能男人面临的压力更大吧,更容易产生精神问题。”

唐小湛狡狯的眨了眨眼睛:“不是这样,真正的原因是男人的肾上腺素比女人分泌多,交感神经也更敏感,所以抗打击能力比较差,容易产生精神紊乱,通俗的说,是进化的还不够。”

“你这是歧视啊。”丁骥以手支颐,拧着眉毛看唐小湛。唐小湛俏皮的耸了耸鼻子,丁骥看到她嘴角上沾了点油,想替她擦了,她却别过脸去。

“我好多年没吃炒肝儿和爆肚了,这附近我记得有一家,你带我去看看。”唐小湛吃完了烤鱼,拿纸巾擦了擦嘴。

“行,就在那边的巷子里,有一家炒肝儿特别好吃,还有一家爆肚。”丁骥付了钱以后,带唐小湛走进小吃街的巷子里。

看到路边有卖红豆双皮奶的,他停下,买了一碗给唐小湛:“吃点这个吧,你们女孩子都爱吃。”

“唉,你可真了解我,我喜欢吃甜的。”唐小湛接过去,一勺一勺的吃进嘴里。

“那当然,不爱吃甜你不是白白姓唐了。”丁骥看着唐小湛笑,心里直美,爱吃的女孩儿都好对付。

和上次见面时假装正经不同,这会儿他的目光又恢复到两人初次见面时的状态,不,比那次还没礼貌,眼神直勾勾的像色狼,这种眼神令她非常不安,像是他要向她索取什么。

“你要吃一勺吗?”唐小湛舀了满满一勺,递到丁骥面前,甜甜的笑,明眸皓齿令人心动。

丁骥没想到她会主动喂自己吃一口,乐得骨头都轻了,张开嘴去接,没等他吃到嘴里,她已经把勺子收了回去,送到自己嘴里,过后还故意看着他,漂亮的眼睛里都是得意之色,柔软的刘海儿被风吹得飘起来。

古灵精怪的女孩儿,丁骥虽然被小小涮了一把,可心里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觉得她可爱极了,又买了一个鲜奶泡芙给她吃。唐小湛吃的津津有味。

路边有人吵架,闹哄哄的,眼看着有演变成聚众斗殴的趋势,丁骥想过去看看究竟。

“唉,你干嘛去,人那么多,别去……职业病!”唐小湛拉不住他,只得嘀咕一句,忽然心生一计,她大喊一声:“警察来啦!”

路边原本拉拉扯扯打架的几个人听到这句叫喊,顿时一哄而散,没等丁骥看到热闹,那些人已经跑开了。

丁骥怕他们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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