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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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
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
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
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
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
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
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这个女的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成。
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当即上门调查。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它邻居间隔较远,丈夫上夜班,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在堂屋乡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挡在门外之后,他试图从窗户进入,再次被挡住,于是站在窗外,用言语调戏,并声称这次不成,自己还要再来。
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
调查完之后,警察们开了一个会。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认为“老流氓”说还要来,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
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于是,警察们决定,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浒传》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几乎丧命。
这次,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问题是,那个妇女主任已经被吓到几乎崩溃,无论如何不肯在这里再呆下去,一个劲儿要回娘家,更不要说配合破案了。
但是,从以前的作案规律看,案犯作案前,对目标周围的情况都要进行仔细的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出手。假如没有目标,设伏根本就没有意义。
常占魁有的是办法,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这个侦察员穿上和那个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掉包。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装得天衣无缝。事后审问”老流氓“时,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都没有看出破绽。
深夜,这个村庄都已经进入睡梦之中,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看来一切如常。实际上,那名侦察员就提着枪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埋伏了下来。
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发生了接触。
依靠长期从事侦破工作的经验,常组长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
这是因为,在警察眼里,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为举止之不同,就像我们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样明显简单(当然现在有时候也不那么好说)。当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队到刚建市的深圳介绍经验,为了说明问题老王来了个实战表演。深圳警方跟随老王到车站抓贼,过程和从水桶里捞鱼一样,有当地警察惊呼就跟那贼是他养的似的– 当时那里养二奶成风,故此警察有此感叹。
老王一句话道破天机……车来了,别人都看车,就他看人,他不是贼,谁是贼啊?
这就是所谓“挂相”。
从黑影隐秘的行动来看,此人符合警察对罪犯行为模式的推测。
那么……是上去抓呢?还是等他进屋作案抓现行呢?
这个不用警察来回答,估计谁都能答得出来–且不说他这个位置还离警方太远,作套就是让他钻的,鲁智深可没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进来的道理。
那时候通讯条件不比现在,但早已经按照预定计划进入阵位的警察都已经做好了出击准备。
那个黑影且藏且进,离村子越来越近,在村外的一座谷草垛后面停了下来,显然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观察。
观察的结果,看来让他十分满意,这个黑影跃出谷草垛,开始直奔妇女主任家而来。
只要在有一两分钟,就可以收网了!但是,就在此时,一个意外的情况发生了–
那个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妇女主任家一会儿,好像在琢磨什么。
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个黑影忽然掉头,飞奔而去。
常占魁立即发出行动信号,警察们打开手电,一边呼喝一边开始追击。
“肯定抓不到了。”参加过此案侦破的警员回忆,“距离太远,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轻烟似的,而且周围还有雾。”
果然,追踪一个小时,那个黑影还是悄然地消失在了周围的田野中。
气急败坏的常占魁回头下令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什么惊动了那小子。
检查的结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妇女主任的侦察员暴露了目标。
这位侦察员擒拿技术好,扮相好,装什么像什么,曾经在多起案件的侦破中发挥重大作用,在队里可算一宝,这次埋伏也一直中规中矩。但是,他有个要命的毛病使整个埋伏功亏一篑–
这个相貌清秀的侦查员在烟瘾问题上却极为“爷们”。所以,在屋内蹲守到半夜,实在扛不住烟瘾的侦察员终于抱着侥幸心理抽出一根烟,悄悄地吸了两口。而那个案犯,恰好在此时摸了过来。
发现有人在屋里抽烟,这个案犯当时就觉得不对。那年头当地女的吸烟极少,妇女主任平时也不抽烟–那,这屋里怎么出来烟头的火光了?
不对,是警察!
想到这一点,他掉头就跑,仗着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钧一发之际逃了出去。
因为吸烟暴露目标的侦察员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
受到处分其实还是幸运的,因为案子的发展很快就让警方产生了一个印象–我们内部有鬼!
这是因为,除了这次设伏,此人再没有钻过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侦专家算定他会去的作案地点,他从来不去,可是也曾发生过周围几个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个没埋伏的村子作案这等事情。警察在甲村设伏,他偏不去甲村,却在甲村旁边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刚刚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这种事,也曾发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总是能未卜先知。
1974年,在公安部门越来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时,“老流氓”的作案竟然达到了高峰!
我国公安系统没有迷信狐仙鬼怪的习惯,唯一的解释就是出了内鬼。
这下子,无论是公安人员相互之间,还是和当地协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员之间,都产生了若有若无的隔阂和警惕。也曾有内部人员被不点名地监视过。都是老手,时间稍长,这种监视很难逃过对方的眼睛。
一句话,影响团结。
一边侦破,一边自己也成了嫌疑犯,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
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联系他的职业警方才恍然大悟。
无奈之下,警方采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验双方耐心的做法……蹲守。
1996年,冯巩有部电影叫做《埋伏》,说的就是蹲守的事情。
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干警在十八里店周围布设数十个不断变换的蹲守点,以大海捞针的方式,继续艰难的侦破。
实际上,采取蹲守行动的时候,有一种说法是负责侦破此案的警方人员,在侦查“内鬼”的时候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人民群众”在随时给嫌疑犯通风报信!
的确,只要设伏,总要通知村里的人,只要村里的人知道,“老流氓”就会知道!
但每次协作的地方工作人员并不相同,总不能整个朝阳,通县的地方干部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吧?!何况,有几次警方还有意撇开地方工作人员,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结果依然如是,难道说,整个朝阳,通县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
也许“老流氓”是地头蛇一类的人物?但地头蛇怎么可能方圆十几里哪个村的情况他都能随时得到通报呢?
尽管无法理解,但侦查人员毕竟发现,如果仅限于警方内部的信息,案犯似乎还不能掌握。
所以,这种大范围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员内部掌握的蹲守,也许可以打案犯一个冷不防。
“笨办法”确实生效了。
就在蹲守行动开始不久,侦查员肖毓敏在近距离和“老流氓”狭路相逢。
那也是一个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间发现一个背着大包,匆匆而过的人影,当即喝问盘查,对方扔下包就跑。
双方距离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装甲兵子弟出身,胆大勇猛,试图将其生擒,一边喝令其站住,一边紧紧追赶。
但赶了一阵,双方却是越来越远–这里是一片收割过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碍物极多,百米能进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来。
而对方却如一个鬼魂一样健步如飞!
眼看追不上,拔枪要打的肖毓敏一脚踩进了一个田鼠洞,足踝当即脱臼,剧痛使他的射击失去了准头,目标再次消失在黑夜里。
经查,被遗弃的背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窃的物品。
以后,警察和目标先后遭遇过三四次,每次都被他逃之夭夭。消息传出,老百姓给“老流氓“又起了一个外号,叫作”飞毛腿“。
我问老孙–“咱们的侦察员不是经常追捕案犯吗?怎么会就是追不上他呢?”
老孙说:“这个,和十八里店乡当时的环境是有关系的。”
老孙是1973年从公安学校毕业,1974年参加“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侦查行动的。曾亲身参加妇女主任家设伏,他还记得地点是在通县。其他具体情况就不好讲了,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可人都在世,得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这一点,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错的,直到今天,大多数“飞毛腿”作案的对象情况,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档案室里,外界无人知道。
老孙回忆当时的双桥地区与今天大不相同。当时只有一条到通县的312路公共汽车线路经过此地,周围甚是荒凉。但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较大,虽然穷,倒住得宽敞–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这种分散的居住环境也给“飞毛腿” 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条件。因为当地稻田很多,湿度大,逢到春秋时节,夜间和清晨经常起雾。老孙第一次到现场,是在1974年4月份,一辆拉嘎69车开双桥居然开不到,因为周围都是雾,司机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当地水田旱田间杂,稻田田埂密布,隔不远就有麦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时有灌渠散布其间。当时还不多使用农药,分割田亩的土埂上长着桑树灌木,老孙他们潜伏蹲守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泥鳅螃蟹水蛇田鼠,这中间就不少让侦察员们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
看看今天朝阳的房价,这地方您还能找着田鼠螃蟹?
在这样的环境中追捕案犯,障碍太多,很容易追丢。更要命的是,这个“飞毛腿”奔跑中从不走正路,都是从田间小路斜插而过。你走大道追他呢,事倍功半,你跟着他跑呢,夜间看不清脚下,三步一个跟头,两步一个跟头,再抬头他就不见了。好容易看见个影儿,扑上去一看,原来是堆柴禾–这荒山野岭的,不是柴禾还能是柱子吗?侦察员们回忆这人奔跑的速度也并不是象传说的那样快,关键是他非常熟悉当地地形。一般水田农民都留有自己走的小道,旁人无从知道,这个“飞毛腿”却了如指掌!
3。 德国黑背被“飞毛腿”吓哭了
这篇文章写到中间,有朋友说,这警察缺心眼啊,13处的本领不过尔尔。人追不上,不会放狗吗?用警犬追,看他小子往哪儿跑。
的确,追捕罪犯的时候,使用警犬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当年横行南北的二王,最后逃到广宗山上,当地警方在拉网追捕中就出动了警犬,使两人无路可逃。
要是警察连这个都想不到,那确实有向中国足球队看齐的危险。
想想忽然一哆嗦,还好足球就是一个娱乐项目,如果我国警察都向中国足球队的水平看齐……
亡党亡国的危险啊!
业余的朋友都知道“关门,放狗”,警察怎么会不知道?但是,正是在使用警犬追击的时候,发生了一连串本案中最诡异的事情。这个案子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