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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京城十案-第47章

小说: 京城十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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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子一腔血,你一个市井流氓,能逞强一时,你撞得破这个社会吗?社会,天高地厚啊。暴力不是出路,那么,他想翻身摆脱低贱,只能走结交、巴结、附庸这一条路。

中山公园血战之后,四横竖与周就渐行渐远了。但四横竖知道,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在忙于结交和应酬,他结交了太多的血统高贵者。那时,他很得意,他认为自己已经受到了尊重,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他认为这些结交给他带来了高尚等级的朋友。可以把刀子交给朋友,但他交给的,是朋友吗?

那位“领袖”说,其实还有第三条路,就是忍耐,相信社会一定会进步。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不是已经没有了干部子弟和平民子弟的界限了吗?我们现在不是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吗?对此,四横竖无话可说。社会发生了巨变,旧的等级界限的确消失了。但是,新的不平等和等级会不会重新被制造出来呢?

我们的青年时代是在文革中渡过的,那是一场企图消灭社会不平等、给人民以民主的革命。但其荒唐的结果,却证明了发动者的善良愿望不仅无智,甚至是荒谬的。但无论如何,争取平等、正义,成为了我们这一代人最初的历史。尽管这段历史并不光彩。

一直以来,不断有人要求我把下面这些问题讲清楚:到底什么是“玩主”?历史上,究竟有没有一场“玩主运动”?为什么这场运动会发生在北京,而且仅仅发生在北京?那位在一九六六年盛夏,在那间潮湿闷热的、半地下的平安里小酒馆里亲笔记下那份《北京流失生守则》,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历史上北京第一份黑道成文法的先生在去世前,同意把那张记录着玩主四项守则的“黄草纸”交给四横竖保存,他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把这段事儿,给小辈儿们说说,说清楚”。

把“这段事儿”说清楚,不仅仅是这位先生一个人的嘱托,我想,也是许许多多过来人,包括那些死于非命、来不及嘱托的人的心愿。作为那段历史的亲历者,这应该是我的责任。一九九二年我动笔写作“天字系列小说”的时候,动机就是要完成这个任务,给活着的、死去的人一个交待。但在那套书里,因为掺入了太多的情感因素和主观批判意识,并没能把事儿说清楚。特别是小说里有太多的抱怨,抱怨那个时代,抱怨历史,抱怨命运,这就不仅没能把事儿说清楚,反而搅了浑水儿,使人看不到希望。如果“小辈儿”们从中看不到希望,那么我说它干什么呀?传达黑暗、残暴和血腥吗?我想,这绝非老一代“玩主”所愿。老一代玩主,他们是怀揣着“英雄”的情结去投入搏杀的,英雄,不就是要妄图改变历史的惯性轨迹、不屈服于命运、以一己之力还社会以公正吗?这里面,在残酷血腥中,还应该包含着希望。

借“北京玩主吧”拉拉杂杂地写了几条贴子,想要回馈读者,并把想说清楚的事情说一说。但过于琐碎,有些非常重要的问题,还来不及涉及。比如,北京社会的“流氓”以及流氓的性格这个问题,就非常重要。因为“流氓”与我们后来所称之为“玩主”或者“玩主”的并不是同一群人。周长利有一些流氓习性,但他在骨子里仍然是个正常世界的普通人,在天性和修炼上,他还不是一个流氓,否则,他就不会死!我在二OO三年出版的小说《地魂》中,想给“流氓无赖”一个定义,但始终找不准,无奈之下我只能写下了这样的话:无赖,就是天才。实际上,周长利活着的时候,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他说,你要是能玩得过流氓,你就了得了。

我曾经饶有兴趣地看着周长利是怎么和流氓“玩”的。他够狠,可以不计后果地下黑手直接要对手的命,但他没有长性,没有那份穷追不舍的耐力,更没有流氓的思维和逻辑。所以,他不是天才。

人的一生中,总会碰上几个真正的流氓的,特别是在中国。把他们“玩”了,在战胜流氓的过程中战胜自己,你就“了得了”。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我想,也是把历史说清楚的一个重要部分。

关于流氓;讲几个例子。

四横竖上山下乡期间,在生产队赶马车,常年在山西、内蒙间拉脚。在内蒙丰镇地界的一家车马大店里,结识了一位方圆百里内最有名的流氓。他姓傅,自称与傅作义将军同宗,曾经是傅部(晋绥屯垦兵团)的一个兵痞,操一口纯正的北京音。老傅双眼瞎,一天到晚瞪着两只血窟窿眼窝,半卧半坐在车马大店的那盘可睡上百人的五丈大炕上,别管哪挂车下店,做了什么吃食,先得给他闹上一碗,别管他吃还是不吃,反正这个礼数你不能不尽到了。据说,他那双瞎眼,是和另一个地痞争地盘,你一只眼睛我一只眼睛,自己把眼珠子抠下来的。老傅以店为家,自此,这个车马店太平安生,从不丢东西。一个大院子,每天停宿几十辆大车,别管车上拉的什么,不用遮盖,一根草都丢不了。这都是听说,说说我亲眼看见的一件事儿。一次我住店,第二天早晨,有一挂车上的全套绳具被人割走了,人们乱哄哄地瞎猜,说是半夜里走的一挂凉城(内蒙一个县)车上人干的。凉城离丰镇有上百里。那天上午,我看着老傅拄着根棍子往凉城方向去了。后来很长时间没再见到他,大约过了小半年,他又回到了车马大店里,还穿了一身新衣裳。他瞎目乎眼地找到了那个车把式家,就住在人家里,又吃又喝,还在人家炕上拉屎。半夜,隔着一炕的孩子和车把式,从人身上爬过去睡人家老婆。睡了一次,还不干,反而更得了理,说人家看不起他,没跟他亲嘴儿。又来了二次,逼着人家亲嘴,亲他那双血窟窿眼睛……。后来车把式借钱赔了全套新绳具,他才走。临走,说隔上一阵子,憋得慌了,还来呀。车马店的店掌柜给四横竖送了两条“白兰”烟,求四横竖劝劝老傅,这事儿就算啦。那天,四横竖和老傅盘腿对坐,就问了他一个问题:那套绳具,到底是不是凉城那位车把式偷的?老傅说,那我管不着!我说是他,就是他!

后来我常常想,这个老傅,到底算不算一个流氓呢?我觉得他还不是,因为他的行为和思维,都符合正常的逻辑。他要保一方平安,把自己舍出去了。他与一般人不同的是,别人舍不得自己。另外,他也比常人对社会人情有更精准的把握。你偷了我的东西,我就睡你老婆,怎么啦?你还敢满大街叫唤去不成?老子算准了,这两样,哪样你都张不开嘴!公安局?笑话!他吃饱了撑的,把我抓进去管饭?再说,他们凭什么抓我呀?就因为我睡了你老婆?谁看见了?要不,两边都脱了裤子,当众做个见证?你愿意不愿意?我无所谓!(这都是老傅对四横竖讲的语言。真是言传身教呀,可惜四横竖天资不够,这套功夫,始终没能学会)。

一九八二年,四横竖在河南见过另外一位。那时,农村刚实行承包制度,河南某县农民承包鱼塘,从鱼苗开始,村里人就偷鱼,甚至是公然抢,大白天的下一网,恨不得把塘里的鱼全网走。告到公安,公安来人又吃又喝,还要鱼,但除了在村里喊几嗓子,也没办法。几个承包户无奈之下,就花钱请了个“护塘的”。四横竖见了这个人,劳改回来的,约三十岁,又矮又瘦。一天又丢了鱼,护塘的扛着根火药枪来了,对着鱼塘左近的人家就往窗户里放枪。后来他把一个大姑娘从家里拖到当街上,把姑娘的裤子扒了,用鼻子凑到人家私处,“闻着就有鱼腥味儿”。然后,他满街吆喝,让村人们都出来闻一闻,说是找到了证据。村里人围了好多,看热闹。其实,那个姑娘家就是偷鱼的,从塘里网了鱼,沥沥拉拉地直接提回家,水印子,渔网和鱼,都明明白白地在那儿呢。他还用找什么证据呀?他要的,就是那种不讲理所造成的“威慑力”。

自此以后,鱼塘太平。请四横竖去做调研的河南省有关方面的人后来就此事提出了一个大得没边、非常不靠谱的问题:改革开放,少数人先富起来,那么,究竟应该使用什么力量才能有效地保护私人财富呢?政府、法律、村民组织、亲戚朋友,掰着指头数一数,哪一个真正使得上,靠得住?对此,四横竖无语,因为说冠冕堂皇的话,相信这个相信那个,没意思。

这个护塘的和老傅一样,仍然是在正常逻辑下的行为,还不能算作流氓。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流氓呢?

四横竖的《地魂》是写流氓的,但也是写“空”的。这本书于二OO三年出版的,印数只有区区两万册,很快就脱销了,此后出版社不肯再版,所以许多朋友至今也没能看到。把流氓和佛学精义搞在一起,又是大不敬啊。之所以坚持要写这么一本书,与作者的经历有关。一九六七年秋天,四横竖就读的军队干部子弟集中住宿制学校(海淀,八一学校)被江青扣上了“修正主义温床”的帽子,遭强行解散。四横竖被迫转学到西城区一所普通中学。从“深宫”走进平民社会,四横竖面对的是一个陌生、新奇而又充满诱惑、富有挑战性的新世界。使用“深宫”这个词,是因为受血统论影响,那时的干部子弟群体有着极强的政治使命感和接班人意识,而一旦进入平民社会,就再无这种思想的羁绊了。四横竖那时从内心里充满着欣喜,不仅他新结识的所有人物,都更活泼,更个性,而且,“玩”的规矩也是全新的。约束破除,天性解放,四横竖迅速融入新生活,且如鱼得水,横行无忌。天天带领着一群劣少,惹是生非,称霸一方。

那时,青少年中盛行养鸽子,谁的鸽群强大,谁就“拔份儿”。四横竖运用自小学到的军事知识,经过秘密侦察、线路踩点儿、制定作战计划和调动分配兵力,一夜之间,把后海沿岸几家最知名的养鸽大户抄掠一空。那一次,抢了一百多尾好鸽子。其中最优秀的是一尾老“点子”,据说曾有人用一大车高粱米外加一辆七成新“凤头儿”自行车交换,主人都没舍得出手。鸽子弄回来,圈在一所小学的操场上,左近轰动,参观者众,蔚为壮观呀。但是还没风光够,周长利带着一帮人就恶狠狠地找了来。四横竖手下的乌合之众登时就四下里跑得没了影子,就把一圈鸽子和四横竖留在了操场上,被周长利等人围了起来。

记得当时周长利非常惊愕,恨恨地问:你他妈的抢了人家的鸽子,还不知道藏起来?四横竖也很惊愕:人家的鸽子?谁的?我抢来了就是我的!

周长利动手抢鸽子,四横竖力单势孤、无法招架,就抓住那只值一大车高粱米的“老点子”,一把把脑袋拧下来,扔给周长利。周当时心疼得又吸凉气又跺脚,一连声地叫祖宗。一个什么都不懂,百无禁忌的小流氓就这么和周长利这个玩主认识了。后来周长利多次对四横竖说过:我什么都不怕,就怕什么都不懂的。

《地魂》前半部写了一个关于“流氓”的故事。玩主司衡树与流氓孙大头斗法,孙大头把司衡树逼到了这么一个进不得退不得的境地:要么,你给我转身走人,我欺良霸善,你看不见管不着!要么,你一刀把我宰了! 一刀把他宰了!王法昭彰,谁敢?你不敢?那么好,你就别充大尾巴鹰,在这儿维护社会正义!最终,作者四横竖也没有为司衡树找到解决办法,只能让别人把孙大头“宰了”。

生活中的周长利碰到过孙大头这样的流氓,他比小说中的那个司衡树更无能。

四横竖与周长利关系最紧密的一段时间是一九六八年冬春的几个月里,几乎天天泡在一起,不是你找我,就是我找你。周声名日盛,早已经不直接带 “佛爷”了,日常花销由较低级别的玩主们不定期的“成数儿”地提供。四横竖远没有周长利那么大的“份儿”,除了每天分手时周给一些零用外,钱的主要来源还是“洗佛爷”。在天将晚未晚的时候,站在新街口电影院广场外面的马路边上,走路的坐车的佛爷们都能看见。身上有钱的,或是有事相求的,就会自动凑过来,或亲热或谦恭或偷偷摸摸地往你口袋里塞上一把,是多是少并不点验,他们自己掂量着办。有几次,周长利为四横竖“戳杆子”(撑腰当后台的意思),也陪着站过几回街。这种时候,收成就远远好过平日。顺便说一句,那时在玩主中,最被鄙夷的行为是“码银子”,就是弄了钱不给手下人花,自己藏在家里房梁上。钱攒得差不多了,然后就宣布金盆洗手“不玩了”。(这种不玩,往往说了也白说,几个玩主联手,不把你成码的银子敲干净了不算完。那时,你再洗手,就没有人搭理你啦)。

一天, 周陪四站街,恶作剧地提出要和四打个赌:两个人并排靠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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