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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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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埋头向上爬着,只听下面巨狼长嚎一声,我转头看时,那巨狼已经蹿下山壁,跑向远处,我长出一口气,看来它是要放弃了。眼见逃生有望,我又加把劲向上攀去。

离山顶还有七八米的时候,突然听到右边三十米外的岩壁下传来树枝震动声。凝神看去,那紫毛红眼的巨狼已经爬上山壁旁的一棵高树,在十来米高的一根粗枝上跑了数步,“嗖”地一声跳上山壁,在山壁上跑了两步,又“嗖”地一声蹿上更高的一根树枝,如此反复,瞬间上了二十多米。

靠!这样也行!

我暗骂一声,刚刚才升起的那点安全感全部不翼而飞,又急急向上攀去。

离山顶还有三米,巨狼却已经爬到了山顶上,向我这边奔来。我急得心“呯呯”直跳,却一点办法没有。再向下爬下去绝对是死路一条,它向上爬没我快,向下跳却是我说什么也赶不上的了,只得咬紧牙关向上猛爬。

右手终于攀到了山顶的一条石棱,此时巨狼已经跑出了十米,等我又向上攀了一米,双手用力一撑整个身体都爬上山顶的时候,巨狼又向前蹿了五米,我们之间还有十五米的距离。

此时我已经能听到山谷外的山下传来水声,我爬起来就向北跑去。山顶只有五米宽,跑过这五米,我向下一跳就算是解脱了。与此同时,巨狼仍然速度不减朝我蹿来。我每向前蹿出一米,生机便多了一分,然而巨狼却以更快的速度接近我,我跑一米的时间他却能跑将近两米。

我离山崖还有四米……巨狼离我还有十一米……

三米……巨狼离我还有十米……

两米……九米……

当我左脚终于踩在山崖边缘,巨狼离我还有不到七米!此刻我的精神承受能力已经到了极限,不管下面到底是水潭还是大树,左脚猛蹬,向空中跳了出去。

左脚用力的同时就转头看向那巨狼,只见它竟随着我的节奏同时四腿猛蹬,身体在山顶上“嗖”地一声腾空斜着飞出,想要在空中将我截住!看它的飞行轨迹,似乎正可以在我下降五六米的时候和我撞在一起!

身在半空中飞行,我借着腰力将与地面平行的身体尽量面向它,右手同时将腰上的钢剑擎在手中。

狼人巨大的身体徐徐向我飞来……

时间仿佛静止,这个场景我会记一辈子:身体腾在半空中,自下向上望去,背景是呈现出充满寒意的青白色的圆月和无星无云的黑色天幕,在我和天幕中间,一头壮硕的紫毛红眼的巨狼眦着牙朝我飞来,那白森森的牙齿,下一刻就要将我的脖子咬断!

第二十一章 远遁

我和巨狼一点点向下面水潭坠去,但却不是同样的速度,每下降一米,巨狼都会向我更靠近一点。

下降了七八米的时候,巨狼离我只有三米了,而我们离山壁也有五六米之远。山壁上一棵大树斜伸出来,我从离树冠两米处坠落。身体与树冠平行的时候,一眼瞥见树上一条小腿粗细的黑影像箭一般向我射来!

本能反应之下,我将本是正对着巨狼的剑向那黑影挥去。这一剑映着天上的月光直奔黑影头部,这时我终于看清了,那是一条黄绿花斑的大蛇!眼看要砍中蛇头,那蛇竟然身上发力,灵活一抬头躲了过去。但在这一躲的功夫,我又向下坠了一米多,这蛇应该是够不到我了。

向上看去,只见那蛇避过了我的一剑之后,顺势一扭脖子,将上面落下来的巨狼缠个正着。“呼”地一声,大蛇猛然回弯身体,就像甩链球一样卷着狼人在空中画了四分之一个圆,缩回了枝叶繁茂的树冠里。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不到两秒的时间里,直看得我目瞪口呆,惊出一身冷汗。

巨狼那带着颤音的嚎叫再次响起,树冠里枝叶剧烈地晃动起来,我看着上方的大树离我越来越远,“砰”地一声面朝上摔进了水潭中。

这一下差点把我的腰给摔折了,坠进水中五六米深,还呛了两口水。然而我怕后面再有巨狼或者大蛇追来,只得强忍着疼痛向北边游去。

水潭够深,但并不宽广,我游了二十米就爬到岸上,一刻不敢停,继续向北跑。奥本斯特说跳进潭中就算是得救了,显然不是这么回事,那巨狼既然敢跟着我跳下来,显然就是要置我于死地,只怕追得再远也不会放过我。我一边狂奔一边就纳了闷了,我招它惹它了?至于这样追我吗?另外,我对自己的实力再次产生了怀疑,遇见普通人可能还有一拼之力,可碰到幽鬼、狼人这种英雄式人物,就只能丢盔弃甲,有多远跑多远,实在是太窝囊了。这种一想就气不打一处来的事不能想,越想越生气。我甚至有往回跑,和狼人拼个你死我活的想法,至少要试试自己的实力,这样还没开打,就被对方的气势吓倒落荒而逃实在是我难以接受的。等完成任务回了马里摩德,一定要跟着杰朴森苦练,提升自己的战斗力!

跑了近一个小时,也没听到后面传来什么动静,我不禁想,不知奥本斯特怎么样了,是不是应该在这里等他?可又想到他会变身飞行,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而我若盲目停在这里等,极可能把狼人给等来,估计那大蛇是干不过他的。权衡再三,只得继续向北跑。

白天我和奥本斯特本就匆匆赶了一天路,晚上尚未睡着又遇到了狼人和狼群,惊吓之下继续逃命,几乎将吃奶的劲都使了出来,又跑了半夜,我实在是跑不动了。只得在密林间慢慢向北走。

天蒙蒙亮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吃的喝的全丢在那荒村了,此刻我又饥又渴,游目四顾,净是些山石草木之类,我还没饿到啃树皮的程度,略歇了歇,又向北走去。

此时我脑中几乎一片空白,要什么没什么,等奥本斯特也不行,这丛林无边无际,他找到我时恐怕我尸骨已寒了。我只是盲目地埋着头向北走,越往北,获救的机会和完成任务的机会也就越大。

走了一上午,我的嘴唇已经干得裂开了,喉咙里像着了火一般,腿也有点软,我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就这样死在这伏脊山的无边丛林里。这时才有种顿悟的感觉,原来佣兵的命早就不属于自己,他们的天职是完成任务。任务一旦在身,不论多难多险,都要不惜性命去完成。第一次觉得,原来佣兵也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为了自己的承诺,抛头颅,洒热血,告别朋友,远离亲眷,奔走天涯,四海为家。

我想到罗林与桑德尔的死也许是早已注定,就算侥幸活下来,在下次任务中依然会遇到危险。也许他们死时并没有遗憾,不然罗林为何冲得那么义无反顾,桑德尔死去时的面容为什么那么平静?

我怎么又想起了瑞兰德?她凝视我的眼神,喂我吃饭时的调皮笑容,在人群中推着我的后腰去跳舞,为我包扎伤口时那焦急的神态,还有那句你的眼睛……

这该死的人生!

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我饿得实在走不动了,就想打身边小动物的主意,纵然将来被奥本斯知道会被他骂,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看着身边热闹的树林,我忽然想起来昨晚跑了一晚上,除了狼人与那大蛇外,竟然没碰到别的食肉动物,也算是够幸运的。

正准备起身去抓野味,竟听到远处树林里传来斧子斫在树上的声音。有人?!我惊喜交加,循声走去。砍树声越来越清晰,我已经确信确实有人在伐木,我要得救了!

在山林间穿行两百米之后,我终于远远看见一个灰衣的矮个汉子正挥着一把比他小不了多少的斧子在砍树。我径直走过去,远远喊道:“你好。”

那人扭过头来,竟然留着大胡子,看见我向他走去,就放下斧子,疑惑地看着我。

“我要到弗瑞德姆去,在路上被狼群追赶,就和朋友走散了,现在又迷了路,又累又饿。不知你是否就住在附近,能帮我指下路吗?”

那汉子咧嘴一笑,十分豪爽道:“我这还有些中午没吃完的干粮,如果你不嫌弃就先垫垫肚子。吃完我再带你一起回村子。”

苍天哪,天不亡我,终于遇见救星了,55555555。

第二十二章 重逢

伐木的汉子给我拿来一个纸包,里面还有半个豆饼,几片腌肉,卖相都不太好,但此时我岂会在乎这些,接过来道声谢谢就开始狼吞虎咽,一分钟将这些东西解决掉,又接过矮汉递来的水壶,“咕噜咕噜”一气灌了半壶水。

擦了擦嘴,我朝那矮汉不好意思地一笑,正要再次道谢,那矮汉指了指远处的一棵树,道:“你等我片刻,那棵树已经被我伐了一半,如果任它留在那恐怕会砸到人,我把它砍倒咱们就走。”

我点头道:“好。”说完跟着矮汉走到那棵树前。

矮汉掂起地下的斧子,抡起来就朝那摇摇欲坠的大树砍去,他粗壮的胳膊上肌肉瞬间鼓起,一刹那间,我怀疑他的胳膊比我的大腿还粗,乖乖……

四五下之后,“咔嚓”之声不断响起,那直径三十公分高十余米的大树慢慢倒了下去,惊起旁边林中不少飞鸟。矮汉提了斧子,招呼我一声,率先向东北方向走去。

我紧跟在矮汉后面,走了约两里地,便看到远处山壁下,以削尖了顶端巨大树干围成一个半圆形的寨子。寨门口左右各是两个木头塔楼,寨门被拉了起来,离地不足两米高,这景象,竟和那山谷荒村十分相似,莫不是荒村的人都已迁徙到这里?

右面塔楼里站着一人,询问了矮汉两句就放我们过去。

走进寨子里,我几乎不敢相信眼中所见,在街边、屋前、水井旁忙碌的所有人,竟然全是一米五以下的矮人。我这才确信,这是个矮个村落,而且极有可能是刚刚从山谷里搬过来的,因为所有木屋都是新的。

现在显然已经不能再称呼那伐木之人为矮汉了,因为他好象是寨子里除我之外最高的……

看见我的人仅仅是微露好奇之色,礼貌性地一点头,就继续忙碌起来,真是个勤劳的种族。深入寨中五十多米,便听到前面传来打铁声,“叮”一下,“当”一下,十分有节奏。伐木的矮人打算带我回他的家休息,看样子他家应该在寨子深处。

打铁之声越来越清晰,终于来到那打铁的木棚之前,我朝里一看,顿时惊喜交加,只见奥本斯特竟然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抱着一个婴儿,正逗那小孩玩,也没注意到我过来。

“奥本斯特!”我惊呼。

奥本斯特和打铁的铁匠同时停下了动作朝我望来,从风箱后又站起一个矮人妇女看着我,伐木的矮人早已停下了脚步,先看了我一眼,又向木棚里看去。

奥本斯特最先打破我们四人之间的平静,抱着孩子就跑出来,高兴道:“我就说嘛,你一定能逃出来。我还让我那猎豹伙伴追着你的气味找你呢,嘿,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看见他我也甚是激动,如果不是他怀里抱着孩子,我早就和他来个拥抱了。这时伐木的矮人大哥出声询问,我忙跟他解释这就是我失散的朋友,他也为我高兴了一阵,既然我已经找到朋友,他就先回家了。直到他走出老远,我才想起来还没问他叫什么。

奥本斯特把我领进木棚里,给我介绍,那打铁和拉风箱的矮人夫妇是他朋友,丈夫叫塔多姆,妻子叫塔贝卡。刚和他们打过招呼,奥本斯特怀里的婴儿就“啊啊啊”地想说话,我一看就乐了,忙问这小娃娃叫什么名字。塔多姆夫妇看我好像挺喜欢他们的孩子,心下高兴,忙跟我说他们家小娃子叫奈奥墨,刚刚由奥本斯特给取的名字,听说在德鲁伊里有正义光明的意思。我心里暗骂,靠,你个死老头子,取什么名字不好,叫奈奥墨,和奈奥祖这么接近,干脆叫巫妖王(魔兽中巫妖王的名字叫奈奥祖)好了……

我从奥本斯特怀里接过小巫妖王(汗……),抱着他原地转了两圈,逗得他咯咯直笑。嘿,原来矮人婴儿和普通人类的婴儿并无差别,我原以为刚出生的矮人婴儿就跟耗子差不多大小呢。

塔多姆夫妇又忙活起来,奥本斯特看在我抱孩子的份上侍候了我一把,给我搬来一张小凳子,我一边哄着小巫妖王一边问他昨天战斗经过。

原来昨天我跑开之后,他估计着自己的一熊一豹打不过群狼,只得变成乌鸦在高处等着,能拖一时算一时,最后打不过的时候再施法将两头野兽传送走。他算盘打得当当响,不料狼人根本不吃那套,狂吼一声,脖子上的毛全竖了起来,群狼的气势也提高不少。巨狼只是一个扑击就将豹子击败,豹子转身就跑,要把巨狼引开,巨狼追了两步却突然转身追我去了。豹子反身再追时,熊身上已经粘着三四头狼,战况吃紧,只得先去帮熊对付群狼。

等他们将群狼打跑,奥本斯特已经找不到我的影子,只得一边找我一边向北前进,今天上午在这里发现了这个寨子。不用说昨天晚上我的行进路线向西偏了,因为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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