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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假如我轻若尘埃-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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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许捷家做家教,是外婆去世之后的事情。那时,她周末在超市做促销员,周一到周五,放了学就赶去做家教。

家教的收入好一点,但促销员的活多,只要有买赠试吃之类的活动,活儿就不会断,她也不愿意放弃。这种工作其实是很简单的,无非就是身穿各式各样的制服,站在货架或者临时牌面前,搬货、上货、抹货、卖货,简单培训之后,领一身制服就能上岗了。规矩只有那几样:不能串岗、不能跟别的厂家促销员闲聊、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还有工作时间不可以坐下来,唯一能坐的地方大概就是厕所间的马桶,却又脏的叫人坐不下去。旁边卖火腿肠的大姐提点她,领导说不可以,也不是一定不可以,别让领导逮着就万事大吉。但她这人比较实诚,人家给钱,她就干活,说什么是什么,而且又处在挣钱的热情中,一点都不觉得累,总是很起劲的招呼过路人过来,左脚累了换右脚,受不了了就跺跺脚。工作一天下来,像中了化骨绵掌似的,全身酥酥的,根本不想也不能动弹。

除了周末做促销,就是做家教,她同时做着三家人家,其中有一个就是许捷,一三五,一周去三次,每次两个小时。许捷准备报考美院,专业考试已经过了,文化课要求也不是很高。林薇是重点中学毕业,又考进重点大学,论能力是完全可以胜任的,但她这样一个年纪轻轻容貌姣好的女孩子,第一次上门,人家家长就不大信任。学校负责勤工俭学的老师在一旁敲边鼓,说:这种补习呢,未必要请名师,反倒是林薇这种刚刚参加完高考,有很多实战经验,教起来效果最好。

“倒不是说小林教不好,”许家的女主人连忙解释,“是因为我们家许捷,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又不听话,小林年纪轻,怕是镇不住。”

林薇这个老师跟学生差不多一样大,这是硬伤,老师也没话讲。场面冷了片刻,许阿姨欠了欠身,那意思就是要送客了。

林薇想到自己兜里剩下的钱,实在舍不得这个机会,忍不住开口道:“我有个弟弟,也是十几岁,从小就是我带的,对付男孩子算是有经验,阿姨您就让我试一下吧。”

不知是因为她说的话,还是讲话的态度,许阿姨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同意先上几节课试一下。事实证明,林薇没有夸口,她知识点讲得很细,也不像别的补习老师那样用题海战术,而是很用心的找各种类型的最典型的题目给许捷做,做过之后再讲透了,几次下来,也没觉得许捷不听话,反倒是很服气她,成绩也进步明显。这个结果是许家家长没有想到的,一个多学期下来,林薇跟那家人处的不错,许阿姨从一开始叫她小林,到后来叫她小林老师。许捷只比她小一岁多一点,大约是脸皮薄,从来没叫过她,就连补习的时候都不怎么看她,总是低着头。

许捷家条件不错,住一个很不错小区,绿意盈盈的花园,干净的门厅楼道,维护的很好的电梯,每天晚上,林薇骑车过去,感觉就像是进了另一番天地。房子也大,许捷一个人一间房,电脑什么的应有尽有,这一次要是再落榜,就打算送出国了,每次听到,林薇总是想,这大概就是同人不同命吧,出国留学这种事,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许捷的爸爸在外企做到管理层位子,工作比较忙,每次过去都是许阿姨招待她,寒暄之间也问起过她的家人。林薇不愿意多谈自己家里的情况,但单看她的穿着,也知道一个大概了。她是本地人,不是什么贫困山区过来的,过得这么窘迫,许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各种各样的猜测都有。许家的两个大人也算是知识分子,把她当作出身贫寒自强不息的榜样来教育自己的儿子。林薇有些反感,却也没说过什么。从小到大,人们异样的眼光,她早已经习惯了。

那时已经是冬天,天气特别冷,林薇只有两件绒线衫,全都穿在身上了,袖子下面磨得起了球,外面罩的羽绒服还是她外婆的,前后穿了总有十几年,倒是没有破,洗得也很干净,只是那样子实在古老,跟她十八、九岁的年纪格格不入。过年的时候,许阿姨给她红包,还送了一件大衣给她,收据放在口袋里,说是尺寸不合适可以去换。那件大衣她后来果然拿去换了,只是换的是另外一款男孩子也能穿的式样,拿回家去给了林凛。林凛正是窜个子的时候,那一年长了六公分,比她还要缺衣服。

春节之后,她还是穿着那件旧羽绒服去给许捷补课,进了许家门,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像是拂了人家的好意,幸好许捷家空调开得很足,进门就脱了外套,似乎也没有人注意她穿什么。过了几天再去,她早早换了春天的单罩衫。偏那个月份还是冷,她又是骑车去的,一路上被冻得不行。

就这样一直到六月份,高考结束,许捷的妈妈打电话向她道谢,说许捷考完了,自我感觉不错。林薇自然为他高兴,觉得自己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可心里又有些矛盾,暑假就要开始,少了这份收入,她又得另外找活儿了。

“小林老师,”许阿姨又开口道,“你放假有没有时间?”

“有啊,什么事?”林薇预感有好事。

“我先生的老板也要找家教,是个女孩子,九岁还是十岁这个样子,美国人,会讲中文,蛮皮的,也不拘教些什么,就是看一下,盯着她看看课外书,你看行不行?”

……

韦伯家的活儿就是这么来的。

林薇站在那儿想心事,直到察觉身后有人,她以为自己挡了人家的道,往边上让了让,那人的手却扶在她胳膊上。她回头,才发现是陈效。他的手倒还还是暖的,不像他这身打扮那样冷。自从上次泳池那一面之后,莎莉又拖她去过几次,但都没碰到他,大约是忙,几日不见,他好像变了一个样子,不光是打扮,她也说不清是哪里不一样。就好像此时,她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却是没来由的一阵紧张。

结果,他只是低头凑在她耳朵边上说了这么一句:“那孩子喜欢你。”

“谁?哪个孩子?”林薇一时没反应过来。

“刚才在这儿跟你说话的那个。”陈效解释。

“他是我学生,”林薇不屑,“我在他家做过一学年家教。”

“也是,他跟你不合适。”

听他这么说,林薇倒不服气了,反问: “为什么啊?”

“他是好环境里长大的,你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懂。”

林薇一楞,随即就笑:“你怎么知道我成长的环境很坏,说不定我给人带孩子只是赚零花钱,说不定我跟莎莉是亲姐妹。”

他大笑出声,待静下来才道:“我出社会早,混了这么多年,总看得懂一些事情。”

“比如什么?”林薇追问,一多半是挑衅。

“有段时间,我总喜欢穿暖和的衣服,大概是因为从前冷怕了,总是吃得太快太饱,生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突然饿起来,”他缓缓道,“我认得出和我一样的人。”

林薇一楞,低头就看见陈效脚上鞋,精致的黑色薄底皮鞋,踩一脚就全毁了的那种精致,她不懂穿这样一双鞋子的人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最后却还是说笑话混过去,问他:“喂,你是不是嫌我吃得太多啊?”

第四章 (2)

陈效却答: “有胃口总是好的,旁人看了都羡慕,比如我。”

“可你刚刚说自己从前很能吃,” 林薇挑他的刺,“现在怎么没胃口了?”

“坏人做多了总有代价的,”他又笑,“不如明天晚饭你到我那里去吃,看见你吃,譬如我自己吃了。”

林薇以为他只是说笑,没有当真。她想起第一次去那座大宅,莎莉就说他是坏人,现在他又亲口对她说了一次。

“为什么总说自己是坏人?”她问他,“像光辉事迹一样挂在嘴上。”

“所有人都觉得做好人难,做坏人容易。其实,做坏人才难。”他答。

“哪里难了?”她不以为然。

他从餐台上拿了一杯柠檬水来喝,泰然自若的解释给她听:“要做坏人,就要当着人面骗人,有时候还是那种特别信任你的人,你得看着他的眼睛说谎,一直到没有人信你,全都看着你,等你摔下来,就算摔死了,也不会有人哭,你说难不难?”

这番话他说的并不认真,不知为什么,林薇却一时怔忪,静了半晌才说:“你对莎莉倒是很好。”

陈效不置可否,只说:“我有个女儿,差不多也是这么大。”

“怎么没看见过?” 林薇有些意外,不管是年纪或是别的什么,他都不像是做了父亲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将近十岁孩子的父亲。

“她跟她妈妈住。”陈效回答,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只是这句话,林薇便猜出个大概,也不方便再多问了。反正这事也跟她没什么关系,她这样想,这里的工作没有几天就要结束,韦伯家不日也要搬走了,此地高尚优雅门禁森严,她不会再有机会过来,更不会再遇到他。他们不过是有过两次的偶遇的陌生人,仅此而已,不会再有其他了。

“明天什么时候来?”陈效又开口,打断她的思绪。

“什么?”林薇不懂他的意思。

“晚饭。”他提醒。

林薇愣了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他请她去大宅,上一次是大雨,他送她和莎莉回来。

“……我另外有事。”她下意识的拒绝,简单的几个字,说的却很急。

他抿了抿嘴,做出一个遗憾的表情,但在她看起来却又是另一层意思——她若去,他未必欣喜,不去,他也无所谓。

她心里莫名的不悦,回头张望门厅墙上的大钟,五点差三分,便对他说:“我要下班了,到时间回到我成长的底层环境里去了。”

他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签字笔,又低头看了看。林薇以为他要找张纸或者餐巾来写什么,结果他却捉起她的左手,在上面写了一串数字,十一位的手机号码,从手背一直写到手腕。

“走吧,你知道怎么找我。”他对她说。

林薇诧异,她不知道这人哪里来的自信,自以为看穿了她,又这样对她。她撇下他走掉,跟韦伯太太打了声招呼,又对莎莉说了再见,一路都没回头看他,右手始终握着左腕,不想让别人看见上面写了字。就这样一直走出韦伯家所在的住宅区,远远看到何齐的车子泊在马路对面,她突然想起那个午夜,在她家楼下,她也曾把何齐的电话号码写在手上,这么巧,也是同样的位置。她用力在手腕上搓了搓,天热,手上有汗,硬是把那串数字擦掉了。

何齐在车里朝她挥手,扬起脸露出笑容,她也对他笑,心里却在想,陈效对许捷的评价尚且如此,要是看到何齐又会怎么说呢?

几天之后,大学开学,林薇又回到学校里。

当时大学的住宿条件还很差,七个女生一间寝室,难免拉帮结派呼朋唤友。林薇要顾着林凛,只能走读,一直是同学中的边缘人,那种几个女生手拉手上厕所的事情,她很早就不做了,总是独来独往,不太怕孤单,也习惯了别人的目光,偏偏这样,追她的男生不少。一是因为她长得好,也是因为他们都觉得她有气质。林薇听到此类表白总是觉得很荒谬,她有气质?她不食人间烟火?如果能在地上捡到一百块钱,她一定马上据为己有,然后偷偷乐上几天。

而现在,她有了何齐。

何齐是真正的闲人,酒店的房间已经退掉,在她家附近找了房子,一副安营扎寨的样子,一天往她这里跑几次,要是她上学,就往学校里跑。他又是这么显眼的一个人,每次来都难免引起一些不相干的注目。她无所谓人家说她穷,却不大愿意听他们说她和何齐,说她走了运,飞上枝头。

她不是不感谢他,自外婆去世,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得她一个人扛着,大约是这负担对她来说实在太重,不到一年时间,她便觉得过了很久很久,现在,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何齐替她修房子,付学费,往她口袋里塞零用钱,买各种礼物,手机、电脑、衣服、鞋子,如果不是她拒绝,还会更多。有时候,何齐、林凛、还有她,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她总会有种荒唐的错觉,觉得他们就好像是一个奇怪的家庭,而何齐就是这个家里的男人。林凛好像已经习惯有这么个人在他们身边,她也忍不住这样想,却又不敢这么想,只能固执的继续做自己的事,念书,打工,一点一点的攒钱。

每次他来,她总是问他:“你什么时候走?”

“那你什么时候跟我走?”他总是反问。

林薇无奈,只能对他说:“你帮我看着点林凛好不好?我有时候放学晚,他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何齐自然不会拒绝,一口答应。于是,林薇上学或者打工的时候,何齐总是带着林凛,送他去学校,放学接他回来。

那一阵,何齐还是开着那部黑色跑车。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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