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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综同人)[傲慢+理智]从穷姑娘到富姑娘-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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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姑娘。
  这不单单是因为她长得最美丽动人,比简更漂亮的姑娘,苏菲女士见过的不多,但也不是没有。简甚至不是她见过最聪慧,或最才华横溢的,在女家教看来,她的资质也不过中等。
  苏菲女士最赞赏这位姑娘的是,她的亲和力和自知之明。她发现,对这位姑娘产生好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她很随和,从不挑剔别人。只要她愿意,她能很容易的讨好别人,又不显得过于谄媚。
  此外,最重要的是,她颇有自知之明,她非常谨慎,从不会去碰触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哪怕她性格强势坚定,但是她一直善于隐藏,而且她从不试图去驾驭或改变其他人。无论对仆人,还是对她的父母姐妹,她只是善于引导,她经常通过诱导他们,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如果对方十分抗拒,她也不会勉强。
  简?班纳特的聪慧不在于她的天分,而在于她的通透。对世情,人情的通透。这样的姑娘总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她们会努力攥住能得到的,不会奢望得不到的。懂得适时放手,不容易被虚情假意,甚至金钱权势蒙蔽双眼。
  她足够爱自己,足够自私自利。虽然有些小善良,但绝不愚蠢,如果有人敢冒犯她,她也能狠得下心来。只要她愿意放低点身段,她完全可以比妹妹嫁得更好。可是这么一位姑娘怎么就选择了这样一个男人呢?
  35岁的上校,还算年轻有为,可是他不是贵族,没有足够的后台,也不过止步于此了。更何况,从他整日幽居乡下,也看的出来这位先生没什么上进之心。
  她的得意门生,难道下半辈子就像班纳特太太一样做个乡绅夫人,管管鸡毛蒜皮的小事吗?那他们班纳特家干嘛还请自己来学拉丁文,学礼仪,学哲学艺术?
  最终还是简给女家教解了惑:“苏菲女士,我从不看好王子和灰姑娘的婚姻。我认为门当户对是幸福婚姻的前提,我请您来教导班纳特家的姑娘,只是希望她们能懂得更多的知识,并没有让她们攀附权贵的打算。如果她们嫁对了人,她们可以用所学的东西愉悦丈夫,让婚姻更加美满;如果不幸所遇非人,那么她们可以拿这些东西来愉悦自己,打发时间。而且,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在门当户对的婚姻中,女性能获得更多的自由和话语权。所以,我会建议我的妹妹们,为了自己以后生活舒适,最好嫁给一个身份对等的男士。”
  苏菲女士偃旗息鼓了。简比她想象的更加冷酷强势,她开始为那位上校默哀了,不知道他是否了解这个姑娘的另一面,能否驾驭这样一个妻子。
  楼上的简开启好姐姐模式,和家教商讨两个小班纳特的教育问题。楼下的布兰登上校正专心致志听未来岳母讲简姑娘儿时的壮举。
  上校越听越觉得准岳父母不靠谱,简能顺利长这么大着实不易。少年神童,7岁管家,教养妹妹,打理养殖场,布兰登根本不记得自己7岁在干吗,这些不是应该父母来做吗?看着班纳特太太一脸女儿办事,我放心,布兰登上校才明白,班纳特家给他的违和感何来。
  好吧,他只觉得更心疼这个自强自立的姑娘了。这才一会儿不见,他又想念她了。
  接下来的几天,朗博恩的人都没给表兄好脸色,相较之下,三个大点儿的姑娘反而是最和颜悦色的了。表兄也发现简和上校是一对,而且班纳特家没打算将任何一个女儿嫁给他,他整个人都受到了打击,有些失望,隐隐还有些愤愤不平。
  因为上校看管太严,几乎禁止简和柯林斯单独接触。简就让玛丽介绍了卢卡斯一家给表兄认识,很快柯林斯先生就成了卢卡斯一家的座上宾。
  等到一周后,宾利先生在内瑟菲尔德开舞会时,附近的人都知道,会继承班纳特先生财产的表侄和卢卡斯家的大女儿是一对。舞会后,很快又传出了他们订婚的消息。
  这也发展太迅速了!班纳特家的姑娘都目瞪口呆。和她们交好的、聪明的夏绿蒂一下就成了蠢表哥的未婚妻,朗博恩未来的女主人。
  “是夏绿蒂总比别人好,至少是夏绿蒂的话,我们以后还能偶尔回朗博恩来看看。”丽兹说道。
  简惊讶坏了,这还是丽兹吗。好吧好吧,这和她也没关系,反正郎有情妾有意,嫁给一个有资产的蠢货,总比在家里给亲兄弟当管家和仆人强。倒是布兰登上校这几天更紧张她了,难道这是有个愚蠢追求者的好处?
  上校确实更紧张简了。在他看来愚蠢十足的柯林斯先生,居然在两周内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未婚妻。哪怕卢卡斯小姐并不漂亮,但是班纳特姐妹都对她很推崇,说她是个聪慧能干的姑娘。虽然她们一致认为,卢卡斯小姐这么快决定婚姻有些草率,但是也隐含赞成之意。
  那么,班纳特一家,还有简会不会觉得他太优柔寡断了?毕竟,他们虽然相处的不长,可是认识都好几个月了。
  再加上,他的前情敌宾利先生,居然在班纳特家旁边置业,这让上校更加忧心忡忡。哪怕这位先生现在居住在内瑟菲尔德,来朗博恩拜访时也不像以前一样,总是含情脉脉的看着他的简。可是,三英里,这个距离太容易近水楼台先得月了。最近发生的事情,简直是在考验他的绅士风度。
  简因为回了家,心情愉悦放松,又总有一些琐事要处理,总有不少邻居要接待、拜望,所以反而不如在伦敦时粘着上校。
  简的态度,加上上校自觉情敌环绕,让他颇有些心事重重。他总是尽可能地陪着简,即使不行,也要把她置于视线范围之内。而一旦看不到简,他就会坐立不宁,直到姑娘再次出现为止。
  上校的这些变化,约翰爵士都看在眼里。他为老友找到幸福感到高兴,可是又觉得暗暗好笑,嘴上也免不了要取笑他两句:“克里斯,这可不像你。你看看你,现在就像亚当一样,总是跟着女人的裙边打转。要是你有一条尾巴,只怕也要冲你的美人摇起来了吧。”
  亚当是他们朋友圈里着名的老花花公子,比布兰登还大两岁,一直不愿结婚,但是生活却丰富多彩,尤其喜欢追逐不同的女人。
  布兰登瞪了约翰一眼,看到他光在那里呵呵笑,就转过头看向不远处的花园,简正站在那里和女管家说话。他看着这个姑娘,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约翰,我想向简求婚,可是又觉得太快了一点,我们相处还不到两个月。”
  约翰爵士立刻被上校的话吸引了注意力:“不算快了,我和米德尔顿太太求婚时,我们认识还不到三个月。你们俩认识都快半年了。虽然你总是到处乱跑,但是我可知道,你俩一直在通信。而且这种事,本来就不在时间长短的。你不知道,我当年在舞会上看到米德尔顿太太的第一眼,就觉得,就是她了,就是这个女人,她就是为我而生的。”
  上校用怀疑的目光看了看约翰。他记得,这话约翰不止一次对自己说过,而且针对的绝对不是米德尔顿太太。只是他现在正操心自己的事,懒得与他计较。
  “可是我觉得我们彼此不够了解,你看,我在巴顿时觉得,她就是个有些任性、俏皮的小姑娘。可是在巴斯,在伦敦,在朗博恩,她都给我不同的感觉,好像我以前的判断下一秒就是错的。”上校的声音中充满了疑惑,还有些不确定。
  “克里斯,你就是想得太多了,你总是这样瞻前顾后,万一好姑娘被人抢走了怎么办,那个宾利先生,在巴斯时,我看他就对班纳特小姐有意思,怎么就偏偏搬到这里来住了。”约翰爵士时常为布兰登这个在感情上优柔寡断的毛病头疼,大概是以前受到了伤害,他在遇上姑娘们时总有些畏缩不前。
  布兰登上校被好友戳到了痛处,很是郁闷:“那我也不能因为宾利先生搬家,就草率地对待这件事啊。”
  “那你说说对班纳特小姐有哪里不满意的?”约翰无可奈何地说道。
  布兰登不悦地反问:“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对简不满意了?”
  “那你干嘛还犹豫不决?”约翰是个热情直接的人,布兰登上校的忧郁文艺范让他完全摸不到头脑。
  “我说了,我只是觉得我们对彼此不够了解。”上校也有些小烦躁。
  他一会儿觉得巴不得今天就把简定下来,一会儿又觉得不够了解这位姑娘。他甚至还担心,如果简不接受他的求婚怎么办。他知道,简并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各种情绪杂糅在一起,让他自己都说不清,到底是在烦躁些什么了。
  “事实上我觉得我到现在都不了解米德尔顿太太。今天,她可能会嫌我又长胖了,鼓励我多出去运动,打打猎,有助于保持身体健康,可是,过几天,她又会说,我把时间都花在打猎上,也不知道多陪陪她和孩子。女人就是这样麻烦,她们每一秒和下一秒都不一样。”
  “简不是这样的,你有没有发现她和在巴顿的时候不一样了。”说到这里,上校眼前闪过那张写满姓名的名单,简对待爱德华兹先生既冷淡又熟稔的态度;她使性子时娇俏可人的样子,提起布朗夫人的冷漠,对待佃户的慈善宽容……
  “我搞不清哪一个是真实的她?”上校喃喃地说。
  “女人都是这样的,我刚和米德尔顿太太认识的时候,她说最不喜欢红色,太艳俗了,她认为白色才象征纯洁的爱情,我就一直送白玫瑰给她,巴顿庄园里也种了很多白玫瑰。可是去年,我们过结婚纪念日,她居然哭着说,这么多年我连一支红玫瑰都没送给过她。”约翰爵士的表情既无奈又委屈。
  布兰登上校听了约翰的话,也哭笑不得。可是他觉得简和米德尔顿太太的多变是不同的。不过,有些话不好说给约翰。事实上那更多的只是一种感觉,他自己也说不出具体原因来。而且上校隐隐觉得,简好像一直在隐瞒些什么。
  约翰看到上校还是一副忧郁范,就又接着问道:“那你是喜欢班纳特小姐在哪儿的样子?在巴顿吗?”
  上校愣了一下,他想起简在巴顿时的机智伶俐,在巴斯时的矜持羞涩,在伦敦时的理智坚定,在朗博恩的温柔和善。她有这么多的样子,他实在说不出更喜欢哪一种。想着想着,他轻声说:“我都喜欢。”
  “那你还犹豫什么?克里斯,既然她什么样子你都喜欢,那么就算她将来再多出几个样子,你也不会因此就不要她吧。
  “当然不会。”上校本能地反驳道。
  他忽然笑了起来,刚才的抑郁之气全消。
  “你说得对,约翰。”上校的声音坚定有力,还带着几分喜悦之情:“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不爱她,都不会抛弃她,所以还有什么可犹豫的。谢谢你,约翰!”
  说完,上校用力地拍了拍老朋友的肩膀,向花园走去。留下约翰爵士一个人在原地捂着肩膀呲牙咧嘴。
作者有话要说:  私下觉得上校不纠结就不是上校了,他肯定挺敏感文艺范的,呵呵,希望大家不要觉得拖沓啊。
  ps:时间和一些事件上,自己调整了,不一定和原着一致啊

☆、伦敦日常

  因为有教区的工作要忙,柯林斯表哥在朗博恩一共只呆了两周。
  柯林斯先生不怎么通人情世故,做事有些笨拙,说话更是大道理连篇,像是讲经布道,而且还好巴结人。他颇有些小心思,可是心地却不坏,又好面子,胆子也小。大约是当神父久了,他的信仰坚定,对不幸的人也有几分同情怜悯之心。
  认识久了,简甚至从这位表哥身上看出些可爱来。在简看来,和这样的人交往起来,只要握住他的脉搏,就能相处的不错。哪怕班纳特一家对他态度不怎么样,他也只是偶尔有些郁郁。在简向他伸出友谊之手后,他又感恩戴德的觉得班纳特家人不坏了。
  和有些小气爱计较的柯林斯先生相处,简很有种在现代和男闺蜜相处的感觉。如果不是怕把班纳特先生气出毛病了,简都想把表哥发展成朋友了。偶尔旁观他卖卖蠢,实在是一件比看喜剧还有趣的事情。可惜,无论是班纳特先生,还是布兰登上校,都不允许她这么做。她只能和这个难得遇见的有趣的人告别了。
  所以,简和柯林斯表哥告辞时很有些依依不舍,除了一些小礼物,还大包小包给他准备了不少路上吃用的东西。表哥也感动地几乎热泪盈眶,害得卢卡斯一家直看布兰登上校。
  表哥隆重地向大家告别,然后反复邀请温柔善良的简表妹,在他和夏绿蒂婚后去做客,直到把布兰登上校说的脸色发绿才住口。
  简挥着手帕送走了柯林斯表哥,想到以后估计难有机会再见到他卖蠢,多少有些遗憾。
  等到大家都纷纷离开,布兰登上校拦住简问道:“柯林斯先生离开,让你很遗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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