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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朱氏-第1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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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自己身处朱熙的房间,姑娘的脸上突然涌起两朵红晕。不过,当她发现自己是衣衫整齐的躺在被窝之后,眼中却流露出一丝失望的情绪……

    而让她失望的朱熙,早已离开了流风会馆。他正坐在一辆马车里,晃晃悠悠的往东门而去,准备去往那陌生的梁国。

    说起来,这一次使团的规模称得上是十余年间最大的一次了。若不是因为没有提前宣传,怕是中都城的老少爷们今天都会一大早就跑到北门来看热闹。

    可是就算是没有人提前散播消息,这么大的阵仗依旧是吸引了无数的百姓立于街道两旁围观。

    因为这一次,是蜀国第一次有王爷出使,而且因为正使乃是王爷,所以皇上御笔一挥,便有八百人的皇家卫队随行;再加上近百人的仪仗,这一次的使团是要多风光,就有多风光。

    待围观的人们看到数十位白衣剑客的如众星拱月一般随侍在一架马车左右的时候,更是齐刷刷的跪了下来,低下了自己的脑袋。

    因为,那架马车上面有一个小童,而小童的怀中,抱着一把金光闪闪的象征着当朝皇帝的天子剑……

    而在他的后面,则是正使郕王朱祁钰的车辇。不过,不知道郕王因为太久没有露过面了有些害羞,还是因为别的原因,郕王并没有露面,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车里。

    反而是副使王维出了风头,在后面的一辆车辇之上不停的想着路边跪着的百姓微笑,点头示意……

    与此相比,跟着使团一起出使的商团,便随意的多了。原本跪着迎送天子和王爷的民众,这时候也站了起来,好奇的看着商团。有那些胆子大的,看到商团的车队中有些熟悉的面孔,还会大呼小叫的打起招呼来……

    使团的规模很大,仅仅是人坐的马车,便不下百辆,再加上数十辆拉着货物的大车,使团真的是浩浩荡荡的如一条长蛇一般。有好事的人统计过,使团从第一人出北门,到最后一人盘旋而出,整整用了一炷香的时间。

    不过出了城门之后,使团的速度便快了起来,因为按照计划,使团今日要必须要行至四十里外的军屯镇安营扎寨。

    四十里的路,若是快马,不过半个时辰的事情。若是久经沙场的老骑兵,再加上快马,那还可以再快上一倍。

    可是,使团,毕竟不是单骑闯关。使团里虽然有骑马的,有坐车的,可是还有很多人是只靠脚力。所以,哪怕车马再快,他们也只能迁就那些靠着两条腿走路的仪仗。

    所以,快马半个时辰的路程,使团就硬生生的走了接近两个时辰。午时出发,直到申时,他们才终于到了军屯镇。

    说起来,这个军屯镇与蜀国东面的边城都有些类似,一开始都是用来屯兵的军镇。不过同于边城的好命,军屯镇在四国战争结束之后,并没有因为往来商户而发展起来。

    反而因为没有往来的商户,而愈发的萧条了。直道最近些年,梁国与蜀国的通商往来恢复了元气,这军屯镇才重新有了人气。

    不过因为三十里外便是广汉县,所以大部分的往来商户如果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都会选择广汉县作为自己的落脚之地。所以这还没有风光起来的军屯镇,便彻底了没了风光的机会。

    它就像一根横亘在中都城和广汉县中间的一支鸡肋一般,真的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听着王维说完自己对军屯镇的看法之后,郕王朱祁钰忍不住轻声说道:“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第415章 钱袋() 
说来也巧,就在王维与郕王朱祁钰说起这军屯镇的历史的时候,朱熙也在听人讲述着军屯镇的过去。

    不过,与朱熙说话之人自然不可能是王维这种官员。别说是官员了,朱熙面前之人连吏员都不是。他叫钱袋,乃是中都城的大富之一……

    事情还要从使团刚刚抵达军屯镇说起。因为坐在马车上摇晃了大半天的时间,朱熙只觉得自己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仿佛身子骨都要被摇散了一般。

    所以一到军屯镇,他便顾不上别的,直接从车上跳下。一边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一边看着这个陌生的军镇。

    在朱熙看来,这个军镇的建设着实不错。至少对于自检眼前看到的这些,他是非常满意。房屋错落有致,道路足以容纳两辆大车并行。

    虽然从结构上看都是按照屯兵的兵营所修建,可是只要花费一点心思,好好的改建一下,就可以变成另一幅模样。朱熙越看越觉得这个镇子有些意思,忍不住想四处走一走看看。

    不过未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朱熙还是先看了看四周,见商团的其他人干什么的都有。有的是聚在一起说着什么,有的人也和他一样在四处打望,而那些随行的官兵则是在老兵的呼喝之下,三三两两的去了另外的地方。

    就在朱熙有些不解的时候,一个年约四十左右,身穿绣满了铜钱的淡青色长衫的中年人走到了朱熙的面前,笑眯眯的说道:“辛苦~辛苦,这位公子有礼了。”

    看到这一身奇葩的装扮,朱熙不由得愣了一下。接着才堆出笑脸,说道:“您辛苦,不知道先生有何指教?”

    这见面道“辛苦”,乃是行商的习惯之一。不管是多大的商贾世家,见面总是要道一声“辛苦”之后,这才开始说别的。

    “朱公子不认识我?”中年男人似乎没想到,朱熙在愣了一下之后仿佛并没有认出自己是谁。

    朱熙眉头一挑,反问道:“先生认得我?”

    中年人打了个哈哈,这才笑着说道:“认得啊,流风会馆的东家朱公子,我怎么会不认得。您的流风会馆我虽然不是熟客,可是也去过几次啊。”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中年人明显是过来套近乎的,朱熙也没有必要摆出一幅高冷的模样拒人于千里之外。所以朱熙便歉然的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这位先生见谅,请恕我眼拙,确实不认得先生。”

    中年人摆了摆手,笑呵呵的说道:“不碍事,不碍事,是我唐突了。主要是我这一身打扮太过扎眼,我还以为中都城人人都知道我呢?”

    听到中年人这么说,朱熙不免多看了中年人的衣服两眼,接着就恍然大悟一般的说道:“敢问先生可是钱掌柜的?”

    “不错,不错,我就是钱宝,看来朱公子还是听说过我的名号啊。”听到朱熙喊出他的身份,名为钱宝的中年男人仿佛非常高兴的笑着说道。

    朱熙退了半步,重新拱手见礼,说道:“没想到是钱掌柜的,晚生失礼了。”

    钱宝摆了摆手,一脸不在乎的说道:“哪来那么多的虚礼,我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无非就是比你早生了些年。钱家的生意又不是我一个人打拼出来的,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其实,在看到钱宝的第一眼,朱熙就已经认出他来了。毕竟整个中都城,能有这种奇葩打扮的,就只有眼前的这一位。

    说起来,这一家也是传奇的很。钱家的发迹要从百年之前说起,当时中都城还没有什么钱家,而后来的钱家家主,当时还姓王,至于他叫什么名字,则是没人记得了……

    早年三岁丧父,五岁丧母,全靠着街坊邻居的救济,他才勉强活了下来。可是当时中都城的人民还没有现在这么富庶,人家也不可能天天救济他。

    所以到他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跟人学着编草鞋,卖草鞋。虽然不能赚到什么钱,可也是勉强能混上一口饭吃,不至于饿死。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他十岁的时候,发生了转变。

    据说,当时从卖草鞋的少年变成了挑担卖杂货的少年,在那一年非常偶然的捡到了钱袋子。而他,不仅没有把钱袋子揣进自己的兜里。

    反而就那么傻乎乎守在捡到了钱袋的地方,一边卖着杂货,一边等着钱袋的主人过来寻物。在街边整整的等了一天,一直等到天色渐晚,眼看天就要黑了,钱袋的主人终于是姗姗来迟……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的多了,钱袋的主人把钱袋拿了回去,不过当他要给这个小贩赏钱的时候,小贩看着银票犹豫了半天,最终却还是没有收下银票,只是笑了笑便挑着自己的担子走了。

    就这么看似平常的一件事情,却是让当时钱袋的主人,蜀国第一富户沈家的家主沈雄非常的意外。不过意外归意外,沈雄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毕竟他是大人物,每天都有无数的事情等着他处理,他也不可能一直记着这么一个年轻的小贩。不过,说来也巧了,沈雄越是不放在心上,反而越是容易遇到这个小贩。

    从那一天起,沈雄连着七天都会在同样的地方看到那个小贩。直到第八天的时候,沈雄终于忍不住停下了脚步,问道:“小家伙,你每天挑着担在这里守着,哪能赚到钱?行商行商,你不走起来,哪有人直到你在卖东西?”

    沈雄本想是提点一下这个小家伙,也算了解一段因果。可是没想到,小家伙却是害羞的笑了笑,说道:“我知道啊,我在这里一天能赚是八个铜板,若是走起来的话,最多的一天我能赚上二十多个铜板。”

    沈雄一愣,问道:“你既然知道,那为什么不走起来,难道是故意在这里等着老夫?”

    年轻的小贩点了点头,一脸真挚的说道:“是啊,我就是在这里等着的。”

    一听这话,沈雄便有些失望了。不过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从怀里再掏出来一张银票,递给小贩,算是了解了小贩帮他守着钱袋的事情。

第416章 军屯镇的由来() 
可是小贩的表现却再次的让沈雄意外,只见小贩脸色一下就变得通红,急切的说道:“老先生你误会了,我不是跟你要钱的,我是…钱…掉…”

    小贩最后一句话说的含含糊糊的,沈雄也没有听明白,皱眉说道:“你要说什么就好好说。”

    不知道为什么,沈雄这一板起脸来说话,小贩反而不害羞不紧张了,轻声说道:“我是怕先生的钱袋子又掉了,所以就在这里守着。”

    这一句话,他说的理直气壮。饶是见多识广的沈雄,这时候也被小贩的想法给震惊了。虽然他不相信世上有这等愚人,可是小贩的神色和眼神都是无比真诚,让沈雄不得不相信。

    就这样,小贩算是正式和沈雄搭上了话,沈雄本想直接给他安排一个出路。可是小贩还是不愿意,就是要守着自己的挑子。无奈之下沈雄就命人每日多从小贩的手里买些东西,算是变相的帮助他一下。

    可是这小贩的性子执拗的很,一直都不愿意多收钱。所以一连几个月,小贩的生活还是那个样子。直到有一天,沈雄再次路过的时候,小贩拦住了沈雄,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沈先生,我想跟你借十两银子。”

    就凭小贩帮他守着钱袋这一件事情,别说十两了,就算是千两银子,沈雄都不会犹豫一下。当下便命人拿了十两的碎银子交给了小贩。

    也就从这一天开始,小贩不再是整日的守在那里,也不再卖些零散的杂货了。从这一天开始,杂货小贩摇身一边,成了一个推着小车走街串巷卖些米粮的小行商。

    不过,就算这样,小行商依旧会在每日辰时和巳时相交的时候路过那个他那日捡了钱袋的地方,守上小半个时辰,才会去其他的地方。

    在沈雄秘密的吩咐之下,不过几日的功夫,中都城便有许多户人家退了原来买米的商行,改为从小行商的手里买米……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过了差不多三四个月的光景,有一天沈雄又遇到了那个小行商。不过这一天,小行商没有推着自己卖米的小车,反而将一个钱袋子交待了沈雄的手中。

    原来小行商今日是来还钱的,沈雄虽然意外,可是因为知道小行商的性子,所以他便手下的银子。小行商这才高兴的对沈雄说道:“老先生,我把身后的这件铺子给买了,想要做米铺的生意,想请先生帮忙想一个名字。”

    一般来说,这种生意的名字都是以东家的姓氏为名,像王记啊,陈记之类的。可是沈雄问了两句,这才知道小贩父母早亡,按理说这香火在他未满六岁的时候就断了,他便不能沿用这个姓氏。

    沈雄本不想沾染更多的因果,可是他和小贩之间的因果早就多的数不清了,所以沈雄思量了片刻,便说道:“你我因钱袋一事相遇,也算是有缘。要不这样吧,以钱为名,如何?”

    就这样,那个曾经的小贩有了一个叫做钱袋的名字,也当上了钱记米铺的东家兼掌柜的兼伙计。

    时光荏苒,岁月穿梭。在钱袋的苦心经营之下,在沈雄的各种秘密帮助之下,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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