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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日在不列颠-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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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不用说,科特现在抱上了一支又粗又壮的大腿,与这条大腿相比,那什么伯爵,就好像是秋后的蚂蚱蹦不长了,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样的背景,怎么能不让老文官立刻投敌?

    哦,不好意思说错了,这里应该用投诚才对。

    这样的背景,怎么能不让老文官立刻投诚?

    至于那份战书,也不用老文官再宣读了,马格努斯接过来看了看时间地点,点点头说句知道就行了。

    而,当老文官回到布雷斯特伯爵军队大营的时候,伯爵大人上下打量了他两道,差点没把他给看出花开。

    这个人怎么就没有少一两只耳朵?

    虽说战争本身就有着一条潜规则,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但是这也仅仅是不斩,让他们还能多活个一天两天回去复信而已,伤害致残什么的都是不算在内的。

    像马格努斯的倒霉老爹,哈罗德与威廉交战的时候,哈罗德就一怒之下砍下了使者的两只耳朵,当然,威廉做的更不地道,他直接把使者的眼睛给挖出来了!

    而在中世纪,这样的伤势,基本上已经可以判定一个人的死刑即使是当场做过处理不死,日后伤口化脓以及破伤风,也足以要了他的半条命。

    因此,派遣使者的时候,这些领主就已经大概的把这个使者当做是死人了。

    但现在老文官却是毫发无损的回来,倘若是疑心重一点的,就该怀疑老文官和敌人之间是不是有串联了但是布雷斯特伯爵,前文就提到过,他有着枭雄多疑的心性,却没有枭雄胸怀天下的能力。

    虽然多少有些疑惑,但是大战在即,这些小事都被轻而易举的放了过去。

    败,也算是败的理所应当。

    太阳升了又降,一天两夜的时间一晃而过,在诸多或恐惧,或激动,或平静,或不安的心跳声中,决战之日,终于拉开了序幕。

第六十九章 今日第一更() 
决战当日,清晨,灰蒙的天气之中夹杂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雨虽不大,却胜在连绵不绝,原本就是用人脚踩出来的土路,在雨水的侵袭下立刻就变得泥泞不堪,人畜难行。

    在这样的天气里,是否还要坚持着发动进攻,是布雷斯特伯爵思考的问题。

    骑兵是不适合在雨天出击的。

    道理很简单,即使是默认每一个骑士的骑术都过硬,不会在雨天发生马失前蹄这样无辜损耗的事,战马在雨天泥泞的路上也跑不起来。失去了引以为傲的速度,以及速度所带来的冲击力,虽然并不像大众所想的就此废掉,但是也确实丧失了一部分的战斗力。

    但是思前想后,伯爵终于还是做出了打的决定。

    因为他等不起。

    马格努斯的骑兵是因为战马生病而丧失了战斗力,没人知道战马什么时候会恢复正常,就像没人知道这雨什么时候会停一样。

    万一,仅仅只是万一,在雨停之前战马痊愈了,骑兵恢复了战斗力,那伯爵迎来的就不是胜利,而是千里送人头礼轻情意重了。

    况且,就算是伯爵的骑兵遭到削弱,把战斗力具现成数值来看,没削弱前是100,现在最少也还有个50,而马格努斯却是0,是0!

    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再退一步说,下雨天,弓箭手的射程和准确度都会有极大的降低,布雷斯特伯爵的军队是由精锐骑兵以及完全没受过任何训练的征召农兵组成,自然无所谓射不射箭,但是马格努斯的军队当中,却是有着大约五十人的弓箭手佣兵。

    不要小看这五十人,倘若是大晴天,一切条件都适合,光这五十人就能给作为炮灰的征召农兵极大的杀伤,严重打击伯爵军队的士气了。

    因此,思前想后,种种原因重叠到一起,伯爵最终硬下心肠,做出了打的决定。

    伯爵做出了决定,原本因为下雨天而变得沉默的军营顿时一阵鸡飞狗跳之声,在折腾了足足两个小时之后,开始缓慢的向前迈进。

    “竟然真的来了”

    另一边,延迟了大约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即伯爵的军队开始行进两个半小时之后,马格努斯这边终于得到了消息。

    杜根将军说不清自己现在是什么感受,愤怒?惊讶?不敢置信?亦或是复杂莫名。

    就好像是在抓捕一只调皮的小猫,它看起来是如此的娇小以及可爱,让人几乎提不起心来防备,但就在放松警戒的那一瞬间,它抬起手爪,毛茸茸的掌心里冒出锋利的尖刺,狠狠地对着你的脸就是一爪子。

    伤痛谈不上,更不会危急性命,但是很丢脸,特别是身边还有其他人时,感觉会更丢脸。

    杜根将军现在就是这种感受。

    本来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如果不是马格努斯坚持要派出斥候去巡查,说不定他就要到了敌人到了身前才能反应过来,一世英名都要毁于一旦!

    况且,他可是在王子殿下面前吹过大话,敌人绝不敢主动进攻的!这不就是在打他的脸吗!

    不过现在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杜根将军,骑兵那边我并不熟悉,您自己的骑兵,还有我手下的骑士,我把他们全都交给您了您可以在任何时候,命令他们从任何地方出击,我不会在乎伤亡,我只希望您能为我带来胜利的消息。”

    坐在主位上,马格努斯开始发号施令。

    当他发出命令的时候,不管是己方的奥德加,科特,阿方斯,亦或是作为盟友的勒费弗尔,甚至是眼高于顶的杜根将军,都不得不,同时也是必须站起身来,倾听他的命令。

    “感谢您的信任,我必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杜根得令,举手投足间,花白的头发也放出某种色彩,就像是年老的狮子,尽管不再像年轻时那么敏锐,却绝无人敢轻视它的爪牙。

    听了杜根的这般表态,马格努斯也算放下心来,不必担忧杜根出工不出力。自己为他免了一次战败的可能,又给了他莫大的信任,于情于理,杜根都该用战功来报答才是。

    “奥德加叔叔,剩下的七百佣兵,还有我身旁的一百禁卫军,我把这些全都交给你了。”

    犹豫了一下,马格努斯又说道。

    “虽然有些逾越,但是请两位将军听从一下我的意见:敌人是从雨天而来,途中势必颇费力气,我们不必刻意追求胜利,只需要和他们耗到雨停,等到他们彻底衰竭,就是我们的胜利了。”

    这话就是说给杜根将军听的。

    马格努斯心里清楚的很,如果有一个声望系统的话,那他在奥德加那里估计就已经刷到尊敬,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有道理,奥德加就会听从,但是杜根就不一定了。

    而且这年代的欧罗巴,打仗就是怼,怼、怼、拼命怼,不顾一切的怼,怼到哪一边先撑不住,另一边就赢了。

    虽然看起来有些很荒谬,但是从侧面来说,这就是兵家所说的堂堂之师,行军之道,以奇谋,以正和,只要正面战场赢了,敌人的那些小诡计也就无能为力了。

    “遵从您的命令。”

    两位将军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回答道,马格努斯当然注意到他们之间的小动作,但是他也没什么好主意。

    正如以前所说的,搞建设他在行,搞经济,靠着超越时代千年的见识,他也能马马虎虎,但是战争,战争可不是靠着那些电脑游戏就能学会的。

    有时候马格努斯也会感到幸运,幸好他身边还有着奥德加这样一个忠心耿耿的老将存在,否则打仗的时候他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当然,仅仅只有奥德加一人是远远不够的,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将阿方斯塞到奥德加的手下,希望能培养出下一位将军,同时他自己也跟在奥德加身边,每日里耳熏目染,不求变成什么百战百胜的将军,至少调动军队什么的不用假于人手。

    在中世纪,没有什么比军队更重要。

    这一点马格努斯还是看的蛮清楚的。

    命令布置下去,召集士兵同样要用不少时间,特别是那些养尊处优的骑士以及自由散漫的佣兵,这两者几乎占了军队的绝大部分。不过好在,马格努斯严禁军中饮酒,士兵们只能趴在帐篷里睡觉,不然说句难听话,在这下雨天,人人都没想到布雷斯特伯爵会来进攻的日子,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醉成一摊烂泥任人宰割!

    所以,说实话,伯爵大人其实还算是有着真本事,只是时运不好,碰不上对的人罢了。

    五里路,说长也长,说短也短,等到马格努斯等人好不容易把士兵们全部从温暖的窝棚中踹出门的时候,远方似有似无的人声,车马声已经隐隐约约的随风传来。

    那是敌人,他们已经到了。

第七十章 今日第二更() 
在战争开始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介绍一下战场的情报。

    今天是雨天,缠绵暴雨连绵不绝,这是已经多次强调,并且毋庸置疑的事实雨水侵袭之中,土地早已经变得泥泞不堪。这并非是字面意思亦或是夸张描述,而仅仅是在述说一个事情。

    人脚踩下去再翻出时会带上一大块泥土,马脚也早已染的斑驳不堪,无论人或马都走的气喘吁吁,当布雷斯特伯爵带着他的军队来到马格努斯面前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景象。

    五里路,仅仅只是五里路,伯爵却有了好像走完万里长征一样的满足感。

    然后他开始观察。

    战场定在一处平原,布列塔尼处处都是这样的平原,是司空见惯的景象,没什么可稀奇的。平原的右侧相对伯爵而言是右方,对马格努斯而言是左方是一个大坑,这坑是马格努斯为了填放人粪与马粪而挖的,极深极大,骑兵绝无可能跃过这坑来攻击,他们只能选择绕过,或者转而攻击其他。

    因此马格努斯在左方并没有守备,他把主力放在中间与右侧,佣兵和禁卫军在中,下了马的骑兵在右。

    他们竟然有防备了?!

    枭雄的另一项本事,喜怒不形于色,故而虽然伯爵的心中急得快冒火,但是他脸上也没有表现出来。

    他们有防备,那我岂不是白来一趟,甚至有可能会输掉!

    可惜,伯爵大人在仔细观察之后,不仅把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还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要是三国,就该有文臣武将围上来问一句:“魏公为何发笑?”

    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兵贵神速,尽管马格努斯一方已经提前得到了布雷斯特伯爵来攻的消息,也多亏了这个消息,他们在敌人的大军压阵时还能井井有条但是,时间毕竟太短了。

    能把士兵们全部赶出窝棚结成阵型就已经是奥德加以及杜根的能力极限,至于那些士兵身上的装备,实在是没能耐再兼顾了。

    因此那些骑士老爷,他们生平第一次没穿链甲就上了战场还有那些佣兵,他们结成了阵型,还要在阵型当中手忙脚乱的为自己套上皮甲,真真是混乱无比。

    不过,他们到底都是职业军人,杀过人,见过血,谁要是因为他们一时的混乱就小看他们,那才真是倒了大霉。

    伯爵也并没有因此而轻视他们。

    兵贵神速,神速,不仅是行进的速度要快,决定要打击的对象时更要快。

    特别是在现在这种情况,敌人正在迅速的武装尽管他们已经结阵,但是毕竟不完全,而且这个不完全还在飞快的被弥补每犹豫一秒,敌人的实力就又会增长一份。

    “我们,从正面进攻。”

    最终,伯爵下了这样的命令。

    正面是什么呢?正面是奥德加率领的七百佣兵和一百禁卫军,他们的数量加起来足足有八百人,是右翼两百骑兵的四倍但是,这又有什么呢?

    骑兵,即使是下了马还是骑兵,但是那些佣兵,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庸俗而又贪婪的步兵。

    哼、步兵!

    抱着这样的傲慢与偏见,伯爵下了完全错误的命令。

    但是这不怪他,真的。

    早在马格努斯与那位已亡的布列塔尼公爵对阵的时候,公爵就完全表现出了对步兵的蔑视还有那位处心积虑着潜伏多年的路易国王,他宁愿每年花着天文数字的钱来养着骑兵,也不要把这笔钱拆出去一点养一支步兵!

    这是时代的偏见,要说不幸的话,只能说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人,而马格努斯不是吧。

    随着伯爵的命令下达,他的军队缓慢,说的难听些,就像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艰难的伸出手,了无生气的动了起来。

    这很容易理解,虽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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