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武侠电子书 > 灵殊 >

第54章

灵殊-第54章

小说: 灵殊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用了。疱郡王已经给他做足宣传了。主持宣传的是谁?王浸!是王浸啊!

    疱郡王如果把王浸派到森林里,说你去抓只兔子吧。而森林里根本就没有兔子。王浸去个半天,回来后,手里能拖个熊,那熊准气急败坏的抢着承认:“好吧,我是兔子!我是兔子!”

    疱郡王如果给王浸一块白玉,让他把它变成黑的。不用多久,人们看这块玉准是墨墨黑,打死了砸碎了也不能是白的!

    疱郡王派王浸去抹黑鲤郡王,鲤郡王还逃得掉吗?疱郡王还用得着担心舆论吗?

    当然,王浸要搞宣传工作,也不能空手套白狼,还是要使用人力物力资源的。

    这不要紧。疱郡王会供给他。

    你说疱郡王移动大量资源给王浸用,可能会惊动鲤郡王,让鲤郡王有了防备?

    不怕不怕,王浸搞定了地方郡王啊!

    疱郡王只要给王浸最精干的一点资源、还有郡王令,就可以了。那郡王令是让王浸在必要关头拿出来给地方上官员看。从城自乡,见者必从。否则就是叛郡。这令牌就有这么好用。

    事实上,王浸都不用真的把郡王令拿出来,地方城王反正已经对他很信服了,愿意全力配合他。

    这确实也是个地方城王立功的机会。

    当初王浸到那个城。除了地理位置靠近鲤郡,比较好下手之外,还看中这个城王确实是个明白人。

    他们调动资源,打着毁灭楞匪的旗号,鲤郡王真是没察觉。

    战争打响之后。鲤郡王才觉得不对了。古浪县令一死,鲤郡王简直要疯了: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

    当然,到这时候,鲤郡王也明白了,古浪县令是人家派过来害他的棋子。

    但问题是,人毕竟不是棋子啊!你吃一个棋子,棋子不会逃。你叫一个人去死,那人能轻易乖乖听话吗?啊就为你去死?

    如果古浪县令是疱郡王座下的忠臣良将,肯为疱郡王去死。那鲤郡王也会提防啊!没那么轻易就接纳了。可这古浪县令,明明是被案子查得五痨七伤,心爱的夫人也死了,外人不知内情,总之跟王浸脱不了干系。都这样了,古浪县令怎么还肯为疱郡王去当人肉炸弹?

    要一个人为你效力,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对他很好,让他很想报答。第二种方式是把他掏空,把他变成傀儡,任你操纵。

    在对古浪县令的审讯中。王浸已经把古浪县令掏空了,让他了无生趣,浮生所欠只一死,唯一的牵挂是还没有报答家国。

    让他去为国捐躯。正是成全了他。

    这当中的缘委,鲤郡王一时怎么能想得通呢?

    两郡交火,鲤郡节节败退。王浸除了做宣传工作,还同时也负责攻城掠地。但他对于真正的打战并不拿手,主要还是靠地方城王。地方城王跟他现在是狼狈为奸——这个成语的本义是,狼这种动物后腿短前腿长、狈这种动物前腿短后腿长。跑起来都不方便,狈就把前腿搭在狼的屁股上,两只动物一起跑,就灵活了。打到的猎物它们分了吃——如今王浸跟地方城王也是一边打一边分赃。

    其实疱郡王也真的是很疼爱王浸的,明着把他贬出京城,实在要他去办大事,也是给他立大功的机会。王浸欠缺的就是军功。一直在询司做事,人们都怕他,但背地里难免有“酷吏而已”这样的鄙夷。如今王浸亲手在外头打下土地,人们要对他刮目相看了。疱郡王给他封赏也更名正言顺了。

    若说疱郡王是虎、地方城王是狼、王浸是狈,他们围猎鲤郡这条肥鱼,其他一些动物也在旁边分残渣。

    譬如楞匪借着这场战火,终于搞到一块好地皮,可以扎下村寨,暂时稳住了脚跟,但还有点怕疱郡搞定鲤郡之后,腾出手来搞他们。

    村寨旁边有一片密林,如果妖魔能进驻进去,帮助他们抵挡外人,那是最好了。

    前提是不能被别人发现这是一群妖魔,否则恐怕招来更多的军队围剿。

    “不怕不怕。”曼殊太高兴了,“我有量器哦!”

    刚刚拿到的妖宝,不但可以控制红唇妖器的杀伤值,而且可以调低妖气,这样就不会被别人发现了!真是乔装打扮猪吃老虎的必备良物!

    于是一行人欢天喜地回水灵州去,组成了新一支狼狈为奸的好队伍。

    走着走着,看到天边的旌旗。

    那旌旗每一面都并不大,连绵成线、素光明照,如同天边扬起一线钻石项链。

    “愫以期!”松华识货。

    “又冒牌?”曼殊道。

    松华、铭瑭等人翘首观看,都道:“这次应该是真的了。”

    “为什么真的愫以期现在就赶过来?”曼殊也会紧张,“为了抓我们?”

    “我们的统领从来不害怕。”副统领在旁边插话。

    哎呀真像别扭的孩子:“我妈以前不是这么做的!”“我妈比你好。”“我妈……”

    曼殊也没想当他的妈啊!她纠正:“什么害怕?我是担心。”

    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担心的好不好!

    “我们赶紧走吧。”松华也害怕……哦不,是担心。愫以期高举火愫旗,大举前来,真的很有可能是为了捉拿曼殊这支妖魔队伍的。

    愫以期是什么人?真的是火灵州数得着的大将了。要不是州府一力笼络他,他自己割地为王,也绝对是一方强大诸侯王。这种人,松华、曼殊他们还没能力去硬撼。

    愫以期全力来追拿,他们逃不逃得掉都是问题呢!

    铭瑭又看了看那一线迫力十足的军旗,却道:“不用担心。”

    “不用?人家声势都那么足了……”

    “正因为大张声势,所以不用担心。”铭瑭道。

    “哦!”曼殊秒悟,“他如果真的查到了我们行踪,不会大张旗鼓打草惊蛇。他这么高调,其实就是想把我们吓走?他没有真的要费大力气捉我们,就是叫我们别去烦他?”

    松华欣赏的看着曼殊:不愧是他看中的女孩子。就是聪明!

    啊,当然,铭瑭师父更是聪明。不不,聪明都不足以形容了。这真是高瞻远瞩高屋建瓴。

    “只是一孔之见,未必切实。”铭瑭拱手道。

    还谦虚!松华觉得光是把铭瑭招揽在身边,就值回票率。

    “既然他不来找我们,我们趁机走吧。”曼殊道。

    大家都同意。

    昼伏夜行,一时无话,快到州境,出了点险情,差点被当地的灵军发现。

    那一批灵军本身不足虑。大家就是怕引起风波,把愫以期招来。他们小心潜伏。妖魔和楞匪之间完全顾不上斗气、搞摩擦了。大家一般儿小心,互相照应着,悄悄通过。这段险境过去以后,妖魔和楞匪之间倒是培养出战友情谊来。虽然他们彼此并不肯承认。

    边境在前方,跨过去就是水灵州。

    火灵州里却忽然响起雷来。

    铭瑭的脚步顿了顿。

    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响起,却连边界都能听见。

    那不是普通的雷,是火灵上阶法术,称“雷罚”。引雷火击中目标。据说,即使是天级灵圣,真被雷罚击中,也逃不了一死。是这样逆天强悍的灵术。使用者只能一击。一击之后,处于濒死状态,不能再抵御其他任何攻击。

    这几乎是地级灵王能使出的最牛逼灵术了。

    “原来如此。”铭瑭喃喃。

    “原来怎么样?火灵州怎么了?”曼殊急着问。

    “他们也在打战?”松华合理猜测。

    “那我们再杀他们一个回马枪好了!为什么不去?去杀他们个冷不防,多好!拣便宜了!”妖魔们商量。

    “情况还没明白呢,先别闹。”曼殊头疼,“我答应保护你们,没答应你们杀人。”

    “不杀人怎么保护我们?”妖魔们振振有词。

    曼殊正经说道理还不算太行,但很善于一棒子把人打懵:“杀了人也保护不了你们安全。”

    “……”妖魔们竟无词以对。

    “是有大事发生,”铭瑭道,“但不一定是战乱。”

    有一种战争是越打越乱的,还有一种战争是打出太平的。若是后一种,就不宜过去拣便宜了,小心反被便宜给拣了。(。)

第一章 失双鹤() 
火灵州的冬天来得很浅。并无雪。也有些树木会落叶,但很多树木根本懒得落下叶子。

    它们只有到了春天,才会把老叶子换下。像爱俏的姑娘一样,披上嫩绿的新衣。

    冬天开的花确实不多。但那些浓郁的乔木就已经够美丽。若在大地彻底回暖的时候,各种植物争先恐后捧出各种花朵,一个比一个丰美、一个比一个艳丽。火灵州最美的时光正在这里。

    如今却还是冬。

    秋过尽后刚刚坐稳了的冬。

    植物收敛了轻狂。商旅还在忙忙碌碌的来往。铭瑭说得不错,先前那记雷罚,是场大战,但并不是战乱。

    愫以期借着查找妖魔的理由到这里来,其实只是为了对付一个不听话的郡王。

    他用火愫军旗吓走妖魔,叫妖魔们别来捣乱,然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那郡王收拾了。

    如今他还在养伤。

    雷罚的威力太大了。施术者受伤太重。愫以期就在施术之地原地休养,从秋末养至初冬,不能挪动到其他地方去。

    “啧啧,你身体真好!”有人把吃喝端进来。

    “劳动了。”愫以期回头微微行礼。

    他肩宽头小,形像平凡,面色很深,如紫铜,眉毛是五官中长得最精神的,如鹰翅般朝两边长长延伸开去。眼睛不大,有时睁着也像半闭着。如今他坐在窗前,穿件绀蓝色万福留云大氅子,纽子扣到下巴,像个养老的地主,一点都不像个杀伐定乾坤的大将军。

    替他端吃喝进来那人,打扮得却是精神:一件玫瑰紫乌金绦薄棉袍,罩件黑珊瑚扣缎子背心,系条湖色窄带。长得也精神,目光明亮,黑胡子怪漂亮的翘着。

    人都知道。蜡城王的小黑胡子是出了名的漂亮。

    “郡王何必亲自端来。”愫以期道。

    先前的蜡城王,如今已经升成了郡王。

    愫以期击杀那不听话的郡王之后,蜡城王就地升级,成了蜡郡王。

    “应该的。应该的。”蜡郡王把画盘放下。盘上有瓜片、饮料。

    那瓜也是火灵州特产。名为“哈蜜”,瓜肉紧实,就是有些人嫌味道会太甜些。其实普通的西瓜也甜,然而说来怪也,普通的西瓜。越是甜,甜得如蜜沙,越是过瘾,而这种哈密瓜的甜法,若是吃太多,就腻人了。

    所以普通西瓜说“片”,那是横着切开两半、每半上再划个四五刀,连着绿皮那么一块,叫作“一片”。

    哈密瓜的一片,却是去了皮。细切为半寸来厚、一指来宽的一片,像豆腐干似的,小碟里摞得整整齐齐,吃时,以水晶的、银的小叉,只叉那么一小片。需得这般细嚼,才能保证最佳品鉴。

    蜡郡王以银叉取了一片,奉到愫以期唇边,愫以期就着那叉子品了一片。蜡郡王又捧饮料给他。

    饮料呈深橙色,看起来好像会很甜。

    如果在哈蜜瓜片边上。又配了太甜的水果饮料,那末口感就不好了。

    可是东西是由蜡郡王端过来的。蜡郡王就算自己不是个美食家,却知道怎么请个好厨师。愫以期对蜡郡王的用人知法是有信心的,知道饮料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水晶杯中。杯底有很细很细的气泡。杯身一晃荡,就有气泡逸上来,光看着都觉爽目清心。

    气泡水。

    有些泉池,涌出来的水,天然会含着气泡。但那些泉池离蜡郡有点远。路远迢迢运过来,气泡会跑掉。用灵力护住的话。成本也太昂贵了。

    幸亏风灵州人懂得怎么把气打进水里去。想必厨下有个风州人,就地制气泡水了。

    水中含有气泡,就会抵销掉很多甜腻,给人清爽感。

    愫以期品了一口。

    是酒。

    酒精的刺激,使得甜味一些儿也不腻,而这酒精本身也不过分,配起瓜片来真是刚刚好。

    “怎么样?”蜡郡王道,“我们厨子刚学的。”

    “很好。”愫以期不吝惜赞扬。

    “听说火灵州的寂瞳心光又找了个好厨子。这个搭配,就是我们厨子跟他厨子学的。”蜡郡王介绍得更详细些。

    “哦,寂瞳心光。”愫以期不觉笑了笑。

    人都知道水灵州寂瞳、跟他们火灵州煜琉之间的别扭、还有寂瞳的贪吃。

    只有煜琉才会板着脸坚持自己是真的讨厌寂瞳吧!人们只觉得寂瞳很可爱、跟煜琉之间闹的恶作剧也很好先。

    “本来寻了两只鹤,想养一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