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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灵殊-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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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贱草们嗨到了极点,一齐向上“么——么哒”的舒展到草叶子尖梢,再不可避免的受地心引力回落下来。

    正好落在张财主早有准备的臂弯里。

    张财主一手搂着它们,另一手拿着弯刀像拉提琴一样老练而深情的一抹——

    擦!

    一捆草。

    刀尖再往外头一挑,攻击那些还没反应过来的联爝草下三路——嚓!又是一捆。

    终于最近的一圈草们反应过来了,有的扭动腰肢往外头逃跑,但它们脚还定在地上呢!结果只是摔倒在地而已。还有几根草比较英勇,挣扎着要来打张财主,却只不过是把自己的草尖送到张财主手里而已。张财主手拈着它们的草尖,往下一撩、往地上一绕,直接用它们把割好的草拦腰捆起,顺便足尖点地,手臂张开,把它们挑断,刀势绵延,朝着那些被吓倒的草再划个圆——第三茬草又割好了。

    照这种节奏,循环往复,张财主很可以把整片草原都征服的。但我们不能忘记他是个胖子。如果他有征服整片草原的劲头,就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把自己吃得这么胖了。当下但见他抹下一手油汗,走上田埂,把弯刀交回给曼殊,甚至懒得把已经割好的草带上来。

    曼殊已经被他刚才露的那一手镇住,战兢兢问:“刚、刚才那个……就是修灵者的实力?”

    “……是所有长工必备的实力!”张财主瞪了她一眼,背着双手走了。

    曼殊看了看草原。幸存的草们已经从震惊与悲痛中缓过来了,手挽手铸成新的长城,守护着它们同伴们的遗体。曼殊想着,要是她连人家割下的草都不能带回去,日子真不用过了。她一咬牙,学着张财主的模样,抬手扭臀迎向贱草们:来吧!摩擦!摩擦!魔鬼的步伐!

第五章 乱世全在一头猪() 
雪裳的仙人垂手。

    他已经晋为天级灵圣,超脱于人世情仇得失之外。纵然人间世界化为一片焦土,他仍然可以优游于灵圣的乐土中。

    但他还是回来了一次。参与那场定世之战。

    他的眼睛低垂着,好像不足以承受阳光的重量。好像那个用六百多年就从地级晋升为天级的天才修灵者,并不是他。

    他好像从出生起就在天级,从来没有挣扎攀升过;又好像从来都留在人级,并未真正离开。

    沈颐。沈明堂。他并不是水灵州第一个、更不是唯一一个天级灵圣。但他一定是人们最津津乐道的一个。

    至少对女性们来说,他是最梦幻的偶像,没有之一。

    他如今举步在一座峭壁上。

    他似乎没有多认真的在走,是峭壁自己如流水般从他脚下滑过。那些黄褐的石壁、幽暗的裂褶、斑驳的苔痕,潺潺绵绵如无尽的海浪,不知能滑过多久才是个尽头。

    沈颐索性停步。

    石壁却还在自己向后流淌,往后看不见尽头、往前看不见尽头,往下看只是一片无尽的幽深。那片幽深也在向后绵延不绝的流淌,如个无底的漩涡。

    沈颐肩上停着一只很小的小鸡。

    似乎是乳臭都还没干呢!羽毛黄绒绒的,有些地方湿搭搭的,很可怜的发着抖,一直半闭着眼睛,终于忍不住朝着那幽深望去一眼,立刻头晕目眩,“啪嗒”跌下去。

    沈颐扬袖。

    小鸡跌在了沈颐的指尖。

    当它缩在沈颐的肩头时,不过是拳头大的一个毛团,如今它落在沈颐的指尖,变得细小如一片黄绒绒的雪花。无非是从肩头落在指头的距离,它却好像落了一个甲子那么久。终于落定之后,它半睁着眼皮,连合上眼睛叹息着道谢的力气都没有了。

    在这里,大小、时间、距离,似乎都没有意义。

    这并不是人间的时空。而是天圣的领域。

    天域并不像人间那样,有固定的地理与时空概念。天域更像是一个万花筒,或者说打碎的水晶,每一片碎晶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你可以自己创造自己的世界,而且不只一个。它可以比人间更广博,也可以比针尖都细小。天人们管它叫作“意畛”。整个天域里有多少意畛呢?呵,看海边有多少粒细沙,天域里就有多少意畛。

    有的意畛热闹繁华到你无法想像。有的却已经被废弃了。连创造它的主人都遗忘了它。甚至忘了去销毁它。

    沈颐目前行走的所在,似乎就是一处被遗弃的意畛。

    他轻轻的向前面呵了一口气。

    山壁的流动刹那间凝滞。但并不是完全静止的。它还在挣扎,像一条被钉住了鳞片的毒龙。

    前方的山石耸起来,明明是固体,却流耸如同液体,但又不是水那样轻薄。它更像是流体的金属,闪着危险的光,耸起来,如一个龙头,且在可怕的左右摆动,如要择人而噬。

    沈颐不过是淡淡的瞥了它一眼。

    它尖啸着缩短了脖子,应该是眼睛所在的部位闪出无数金光,如细微的毒蛇不停闪动。

    黄绒毛的小鸡,在沈颐指尖抖得更厉害了。

    它小小的脑壳里闪过一个画面,画面里有一个地级灵王,立在高高的山峦前,大喝一声,把整座山都劈开了。乱石崩射,千万生灵瞬间涂炭。那灵王劈开山峦之后,还不停歇,往劈开的山壁上没头没脑乱撞,吼声如雷,看样子极其痛苦。

    有一抹黑影子立在角落里,就那么静静看着那灵王。崩开的山石要打到这黑影的身上,就变成流体,从两旁滑过去了。

    灵王身上有很细小的金光,对着黑影的方向一探头,又消失了,仿佛是调皮的小虫子在那儿玩呢,探个头跟主人打个招呼,又钻回去了。

    灵王咆哮得更苦痛,竟然举手要打自己的胸膛,也知道这一掌下去,就把自己打死了,临时还是把力道一转,打在山壁上,那角山石刹那间又被打得粉碎。

    黑影看得无聊了,手抬了抬,又是一把金光,如蜷在一起的细金虫子。黑影把它们往地上一掷,它们兴奋的咝咝在地面游窜,争先恐后往灵王那里去。灵王也不是吃素的,掷下灵障,大地都为之裂开,溅起的泥尘飞如云雾。大片金虫被拦住,但还有一条最灵巧狠辣的,噬破灵障边上的薄弱处,一头埋进了灵王皮肤里。

    灵王痛啸一声。灵障消失。所有的金虫从地面飞起,带着兴奋的尖啸,扑进了灵王身体中。它们在灵王身体里扎猛子、大快朵颐,如细小的闪电在乌云里狂欢。

    灵王轰然倒地。

    后来人拣点他的尸体。他尸体已经被蛀空了,不知有多少孔隙。比蜂窝煤糟糕一万倍。密集恐惧症患者至此可以扶墙出门去吐了。

    黄绒毛的小鸡回忆至此,紧闭双眼,瑟瑟发抖,如猫嘴前的老鼠。

    如今这意畛中,那高耸的流体石蛇又汇聚了一团金蛇,向沈颐掷来。

    曾令四灵州亿万修灵者、千万地灵王闻之色变的,金蛇掷!

    沈颐安立。

    金蛇刚接触他脚边的地面,就化为一层金屑,闪闪流灭,归为虚无。

    沈颐启唇轻叱:“咄!”

    液体石蛇落下,化回石壁。石壁彻底静下来,前方出现了一片绿萝网,再巧手的工匠也织不出这样的秀美。每一片叶子、每一弧藤弯,都是天生地造的艺术品。

    绿萝网里有一团黑影,还在微微起伏,似经历一场激战后的喘息。

    绿萝随它起伏。从容柔婉。黑影在里头,无法破网而出。

    沈颐将指尖略略举起。

    那只黄绒小鸡认命的低下头。

    沈颐让开手指,黄绒小鸡就向黑影落去。快接触到黑影时,幻作一条灰白的大妖蛇,有着绒毛般的细鳞甲、鸟一样的双翅、还有尖尖的獠牙。

    绿萝网轻拂。

    绒甲的妖蛇最终又幻回人形。

    它也是一只妖魔,有妖魔的幻形,但毕竟本体还是一个人。

    四灵州的妖魔,根本都是人,却修炼所谓“第五种灵力”的邪法,堕入魔道,危害极大。还有一些无辜的动物,被魔力浸染,发生异变,成为魔物。

    绒甲妖蛇不是动物,而是人。

    黑影在绿萝网中膨起一块,张开来,露出里头森森白骨。白骨裂着口,等着接食这个人。

    绒甲妖蛇落进白骨口中,最后的声音似一粒破碎的水泡:“师父……”

    在人间祸乱时,这妖蛇本是黑影的弟子。沈颐将黑影封押在这意畛绿萝网中之后,会到人间搜罗一些妖物来投喂黑影。

    黑影不想死的话,就必须接受沈颐的投食。

    他目前还不想死。

    看着他吞噬了自己从前的弟子,沈颐问:“说吧,你这次看见了什么?”

    黑影没有回答。

    沈颐袖中出双环。

    双环如月。

    月色静静投在黑影身上,黑影如遭电殛,剧烈的颤抖,几乎要破网而出!

    绿萝网随之起舞。舞得那么洒然曼妙。黑影每一次冲击,不过被融解在舞姿中。

    黑影终于颓然的缩回去,贴着网底,道:“呜……”

    “什么?”沈颐示意他说清楚点。双环一晃,月色清彻。

    “……猪!”黑影终于喊出来。

    “珍珠的珠?”沈颐皱眉。

    “不是!一头猪的猪!”黑影嘶声。

    沈颐确定他没有撒谎。

    这就奇了。下一个乱世的关键词,竟然是……一头猪?

第六章 草丛里的猛兽() 
曼殊从恶梦中醒来。

    半天才喘定了气息。

    听窗外风吹过草叶。晨曦已经在枕上洇开模糊的一片柔软,她手垂下床沿,摸到光滑的刀柄,想:该去干活了。

    为什么定世大战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她的梦里?她没有答案。多想无益。甚至为什么那个全身血红的妖魔让她心疼、而那个正气凛然的白衣仙人却让她害怕?她全都不知道。那也只好不去烦恼,要紧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

    她现在是知德村首席财主张某人手下的长工,本职工作是好好干活、天天攒钱。

    今天她也还是要去割草,以及打狼。

    是的是的!她学会了打狼!

    联爝草还是那么欢脱,没有风,都一波一波的浪荡。当它们浪到谷底的时候,长角狼的角,也许就会露出来。

    曼殊带着一把小刀、一根长长的标枪过去,先站在小山丘,眯着眼睛监视,看见狼角了,就蹑手蹑脚摸到下风头,小小声唱起歌。

    歌是唱给联爝草听的,不是给长角狼。她保证自己处在下风头。她的歌声、还有她的人味,就不会传到长角狼那儿。

    联爝草爱听什么歌,也很有讲究,像张财主做示范时那种简单粗暴的魔鬼的步伐,当然很有效,但让联爝草们太嗨了,会惊到长角狼。曼殊得婉约着来,先上一首萌萌哒,给草们灌点迷汤,然后杀阡陌,草们荡漾了,接上老鼠爱大米,给草们摇头晃脑的摆起大圈子,最后红颜旧,草们瞬间酥软到五体投地。而且因为前面的荡漾和摇曳,这一倒下就打成一个一个的结了,半天都松不开。

    曼殊这个时候就可以捏着嗓子学羊叫了。

    视狼角的颜色,她可以判断出狼的性别,从而学出不同的羊叫声来诱狼。

    狼角如果是金灿灿晃瞎人眼睛的,是公狼;如果嫣红娇嗲叫人不忍直视的,是母狼。对公狼,就要把嗓子捏细点,学母羊叫;对母狼,就要把嗓子捏粗点,学公羊叫。曼殊不知道长角狼们这算什么毛病,总之照此办理,效果是杠杠的!只要她摸准了长角狼的喜好,学出正确的羊叫来,十次有九次,长角狼会兴奋得昏了头,啥也不管了,就奔过来扑食,踩到联爝草结成的圈圈,立刻摔个狼啃泥。

    曼殊这时候冲上去,攥紧标枪,拧腰探臂,对准狼脖递出标枪,手不能软,争取一次刺到位!好,热血喷溅,长角狼就算放倒了。她再上前拿割刀的弯刀补上几刀,剥皮、割角。皮和角交给张财主,肉留着自己吃。

    其实长角狼的肉非常难吃,曼殊更喜欢羊肉。但是羊都是张财主养的,他会拿眼睛一瞪:“敢吃我羊?小子,你要不要盐巴了?要不要锅碗了?要不要衣服穿了?”

    声声如雷贯耳。这些生活必需品,都要靠张财主派出马队去其他城镇换的。这个知德村,就偏僻到如此地步。曼殊不想像野人一样扎着毛皮、啃着寡淡烤肉,也就只好屈服于他老人家的淫威之下。

    知德村虽然偏僻,特产似乎不少。长角狼也是其中之一。伊们不但角长,而且胃口很好,吃起羊群来很没顾虑,张财主大是头痛。曼殊发现结草、学羊叫、刺标枪的三步曲杀狼法之后,张财主非常高兴,叮嘱曼殊好好杀、多杀点。他给报酬!曼殊从此终于实现经济独立。

    除了割草的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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