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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在咸猪手下的日子-第100章

小说: 在咸猪手下的日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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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正阳这样的翩翩公子,清癯、消瘦、白皙、仿佛弱不禁风但却铁骨铮铮。哀愁的风会刮倒一般的身体里仿佛承载了人世间太多的哀愁,能写会画,随手拿起小提琴也能拉得地道。因为留过学,更是学会那西洋那一套繁文缛节的礼仪,对于女子温存有加、彬彬有礼,摘下帽子歪歪脑袋,绅士一般的笑容里,一双纯净的眼睛里溢满了真诚和友好。

    白氏和岳氏自古世交,可能是那么一次,岳正阳对着一干女客微笑着摘下帽子的俏皮样子,悄然映入白雪的眼帘,那样新奇、那样美好、那样洋气。随着岁月的流逝镌刻在了她心灵的深处。或许是一次家宴上,岳老爷要求儿子随意拉琴助兴,岳正阳春风拂面一般走上中央,质起身端起琴的样子,优雅而曼妙,优美动听的曲子流水般倾入了每个人的耳朵里,自然也包括白雪,从此记住了这个男人,深深而深深。

    现在想来,白雪那会之所以会答应嫁给岳正阳,一方面是因为白氏岌岌可危不得不选择和岳氏抱团取暖。另一方面,岳正阳的个人魅力也不能不推波助澜。否则怎么可能打动白雪这样高傲的丽人呢?

    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岳正阳,踌躇满志,一腔热血,却四处碰壁,苦不堪言。生逢乱世,学校学到的一切统统无用武之地,只有残忍和歹毒才是生存之道。特别是置身凶险的商海,更是如此。可是岳正阳身上知识分子的清高怎么会任他如此?而当自身的锋芒和棱角终于被现实的残酷和黑暗所吞没后,担负起复兴岳氏的使命责无旁贷地降临于他。父母年老昏聩,一日不如一日,弟弟妹妹年幼无知嗷嗷待哺,仿佛是要被驯服的鹰,或者是桀骜不驯的烈马,眼神倔强傲然,心却开始软弱进而动摇。

    就是那要命的动摇,戕害了两个不幸的女人,也让他英年早逝。沈笛韵总会想起,当为了家族大计逼着岳正阳结婚的爷爷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之时,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滋味?会不会后悔曾经的执拗和坚持?会不会心痛和惋惜儿子满腔的才情和未及展示的抱负?

    岳正阳果然不堪重任,甩手丢下一切离开人世。他走得那样轻松,留下了和她相敬如宾的白雪独自哭泣?那样惭愧而冷漠,几年后,洞房花烛夜,当隐姓埋名嫁给了沈重阳的玫兰瑛因为刺痛娇羞地叫出声来的时候,沈重阳眼底泛出的惊喜和疑惑让白雪顷刻间领悟。那时候,岳正阳早变成了冰冷的骨架躺在同样冰冷的土地里。只是不知道他冷不冷?

    现在想来,那和白雪结婚的三个月的夜晚,他是怎么样强忍着肺病的折磨,散乱地翻阅着那些看了百遍的书籍和那本来就无计可施的账目?直到白雪抹干眼泪悄然睡去。他是如何的保持着冷若冰霜,彻底冷却了白雪的热情,她眼神中的欣喜终于黯淡,心间的渴望终于停息,静静地放弃了等待,紧紧关上了心门。岳正阳终于释然,而白雪终究是意难平。青春年少的白雪怀着对爱情的憧憬闯进了婚姻的殿堂,却发现里面坟墓一般让人窒息。

    直到,三个月后,他轰然而逝,直到三年之后,她化名为玫兰瑛,嫁给沈重阳。

    沈笛韵有时会想到,唐欣雅曾怀着如何悲壮的心情生下了自己,毕竟那时岳正阳再婚的消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也会经常想起,唐欣雅将油门踩到底的车子是如何疯狂地撞向了叶倩云的儿子?那该是多么猛烈而犀利的仇恨那啊!

    仿佛是细胞一样充溢在她的体内嚣张而膨胀,拼命寻找着喧嚣的出口。

    正是这一致命的撞,也撞碎了唐欣雅自己的世界,当叶倩云悲惨的尖叫声传来时,唐欣雅面白如死,手抖如筛,她捂住嘴巴吓得绝望,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当叶倩云仇恨的眼神袭来的时候,唐欣她绝望地叹口气,选择了沉默而躲避。从此她孤僻、冷落、阴沉、一辈子守候着冰冷的矿山,披上厚厚的铠甲,冷漠地与世界对峙。

    她的身边已经无法容纳任何人,甚至是亲生的骨肉,因为她的脸上、眼睛上无处不是那个人的影子…………那个人………那个自己恨得切齿爱到骨髓的男人。

    既然世界如此背叛,那么我也无须客气。

    沈笛韵甚至想到过,是不是有那么一天,唐欣雅的手悄然伸到了婴儿白嫩的脖颈间,口中温热的呼吸轻轻拂在了婴儿的小脸上,微微的痒甚至有点小小的舒服。

    她的手指仿佛树根一样蜷缩着,像冰冷的蛇一样慢慢靠近,在她的脖颈间踟蹰着、徘徊着、等待着。白嫩的婴儿仿佛想起什么一般,“呵呵”地笑出声来,笑声清脆让人想到了秋天的青核桃掉在石板上,绿油油的青核桃啊,那可以将手染地发黄的神奇的东西。唐欣雅的心里突然充溢了绿色,感觉到一阵温暖,抬头看见婴儿纯净的眼神望着她。

    若有所思一般,那眼神,活脱脱是那个人的影子。

    岳正阳凄伤而绝望的眼神。

    唐欣雅心里咯噔一下,吃了一惊,蓦然垂首叹息一声,手仿佛弹簧一般匆忙收了回来。

    白嫩的婴孩继续笑着,天真无暇,无忧无虑。那眉眼,难以掩饰的相似,让她不敢直视。那个人的一颦一笑,千百次地浮上眼前。

    唐欣雅无奈而忧伤,心里仿佛坠入了石头,想到了叶倩云歇斯底里的哭喊声,她捂住眼睛顺着墙角滑了下去,紧紧抱住自己闭上眼睛。一个月后,唐欣雅咬着牙将沈笛韵托付给了白雪………也就是玫兰瑛………带着赌气和报复,你不是喜欢岳正阳吗?那你就天天看着她吧。她像极了岳正阳,那眼睛简直一模一样,一模一样。

    唐欣雅说话间带着一点点嘲讽,悄然收起心里隐隐的失落。

    这个小崽子,这个要命的小崽子,只可惜自己无福消受。

    白雪捧着白嫩的婴孩,欣然仿佛喜从天降,那三个月的日子,被她一遍遍打捞起来敲骨吸髓一般地咋摸着,压榨海绵里的最后一滴水一样,延绵不尽,意味深长。

    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小人儿,活生生的相像,简直让白雪喜不自禁,对唐欣雅感激不尽。

    沈笛韵甚至能想到,白雪怎么样把她放在厨房的摇篮里,一边做着饭,一边悄悄地过来看一眼。眼神充满了难以抑制的喜悦和激动。曾经以为,和岳正阳的牵绊彻底完结,谁能想到还有这样一个水灵灵的沈笛韵呢?义无反顾地来承载白雪多到不可置信、浓得让人窒息的爱呢?那爱仿佛火焰一般在她心中涌动着、奔跑着,灼烧着,蹦跳着寻找着喷发的出口,焦灼而热烈。

    唐欣雅做了一件多么善良的事情啊,把这样一个宝贝那样大方地送给了自己。白雪这样想。

    她似乎模糊地说道,这是岳正阳的女儿,请你好好照顾吧!

    叫做白雪的女孩子喜不自胜外,仿佛看着恩人一般看着唐欣雅热泪盈眶。短短的三个月里,岳正阳清癯、消瘦的身影、一边看着着公司病入膏肓的账单、微微的叹息、皱紧的眉头、悉数收进了白雪的记忆里。不谙世事的白雪也感到了世道的艰难,岳氏和白氏一样,不过是硬 ,挺着一个架子,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等待着僵死的那天。

    时局动乱,两个烂摊子搭在一起,神仙也是回天乏术,更何况,岳正阳不是神仙,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天真的读书人呢!白雪尽了妻子应尽的本分,没有刻意逢迎或者低三下四,前者岳正阳不需要,后者白雪做不到。生活如同白水一样,渐渐氤氲出透明清爽的味道,白雪小心翼翼地抓着幸福的尾巴,谁料到,雷霆响彻天空,岳正阳突然卧在病床上。

    “白雪妹妹,真是对不起,今生我已经辜负了一个人,没想到,还辜负了你!”

    岳正阳瘦削的脸上眼神黯淡。

    白雪大眼睛里泪水无声滑落。

    预料之中,失去了岳正阳这唯一的臂膀,白氏轰然垮台,岳氏很快被买办收购,堂堂两大企业终于没有躲过结束的厄运!白雪还能叫做白雪吗?为了避嫌、为了自保、为了生计、更是为了一个本家三叔的好意,白雪化名为玫兰瑛去了法国留学,辗转遇见了沈重阳,结婚后两人回国。

    唐欣雅在悲伤和绝望以及那一次次伸出手继而收回的过程中,忐忑不安,度日如年。终于打听到了白雪的消息………哦,不对,现在应该是叫玫兰瑛了………她昂头挺胸,仪态雍容地敲开了门,自顾自将沈笛韵塞进了白雪的怀中,看着她潸然泪下,她倔强地转身就走。

    沈重阳理智、大度、温存,伟岸如山的肩膀上承担了妻子一个小小的秘密。他答应她,一定会把她视为己出。

    白雪点点头,涕泪滂沱。

    沈笛韵呱呱地叫出声来,学会了走路,跑步,跳舞,唱歌。

    小苗儿一样蹿地飞快。

    小学时,她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笑着对玫兰瑛招招手,“妈妈我去学校了!”

    “等等!”玫兰瑛紧走两步,将她搂在怀里,甜蜜的吻在那小小白白的脸上洇出一朵花儿。

    “妈妈!人家要迟到了呢!”沈笛韵低头扭捏,鼻子不开心吸了一下。

    “哦!”玫兰瑛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放下了沈笛韵,看着她边走边擦着脸颊时些许疑惑的眼神,悄然笑出声来。

    那眼神、那动作、那笑容、那吸鼻子的动作,那样像极了那个人啊!玫兰瑛一阵寥落,那个人去了那么久,却还是影子一般在玫兰瑛心尖跳动。

    “妈妈,为什么只有妹妹坐在你怀里!”大儿子沈博言撅着小嘴。

    “妈妈,为什么妹妹要学钢琴?”二儿子沈承恩有点不理解。

    “妈妈,为什么姐姐有新玩具?”小儿子沈承泽眨着大眼睛。

    玫兰瑛微微一笑,“因为她是妹妹啊!她是女孩子,她需要被保护被疼爱,需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需要……”玫兰瑛说了一大堆,终于连自己有点说不清楚,看着一溜儿站的三个儿子,她承认,自己把太多的爱泼水一般倾泻给了沈笛韵。

    无非是因为,沈笛韵身上有岳正阳的影子。无非因为,沈笛韵是玫兰瑛弥补唐欣雅的唯一途径。

    再次想起那个人,眼神明亮,脸上两坨病态的红晕,独自忍着肺病的剧痛,在入不敷出的岳氏勉力支撑,那地上数不尽的烟头,紧皱的眉头,长长短短的叹息,那样轻轻传入了白雪的心间。

    心知肚明,一切覆水难收,却仿佛是赴死的壮士一般,风萧萧兮易水寒。 

番外 篇 二 沈笛韵(2)() 
小时候的沈笛韵,从没想到过这些,高大的爸爸,慈祥的妈妈,勇敢的哥哥,纤细敏感的弟弟,无穷无尽的家宴,奢华的酒会,无数的奖杯和证书,构成了沈笛韵七彩的童年。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每到下雪天,哥哥们总是欢呼雀跃,终于可以打雪仗堆雪人拉,即便是在厚厚的雪地里面打滚翻腾,也是那样惬意而快乐。洁白的雪花仿佛是棉被一样,软软的、柔柔的、漂漂的、轻轻覆在地上,他们像欢快的小马一样扑着蹄子撒着欢子,身子下面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伴随着他们欢快的小声,响彻在小院的上空。

    沈笛韵穿着鹅黄色的羽绒服、头戴鲜红的毛线织的帽子、长长的乳白色围脖几乎搭在了咖啡色的打底裤上,穿着小小的奶油色的皮鞋,在雪地上踩出咯吱咯吱富有节奏的声音,她一边踩着一边聆听着这种特殊的声音,看着外面一片银装素裹的纯白世界,仿佛置身童话故事一般的惊喜。

    在雪地里玩疯了的沈承恩和沈博言,看着一边纹丝不动的沈笛韵,露出了狡黠的微笑,突然,一团雪夹带着晶莹的雪花向着沈笛韵飞来。沈笛韵一个躲不及,鹅黄色的羽绒服上面噗的开出了一朵大大的“雪花”。

    沈笛韵回过神来,看着吃吃笑着两个哥哥,弯下腰抓起了一把雪来,小鹿一般地欢蹦着过去。倐地,塞进了沈承恩的衣领间,笑着想远处跑去。

    “好冷啊!”沈承恩感到一团冰凉在脖子上传出,慌忙伸出手去试图拿出那个冰凉的家伙。

    松散的雪团顷刻间吸收了男孩身上的温度,外面的一层很快变成了水顺着脊背流下。

    沈笛韵圆圆的看着沈承恩吸着鼻子怪叫,露出胜利者一般的笑容,冻地通红的鼻尖仿佛是一株红梅一样,衬得白皙的皮肤更显得娇嫩白皙。。

    二楼的窗子轰然打开,玫兰瑛站在窗户旁,笑着看着玩耍的孩子们。

    沈承恩看着看看一旁偷笑的沈笛韵,登时顿悟,欢快地笑了起来。“你这个坏丫头,看我不抓住你!沈博言你在哪里,快点来帮我啊?”

    沈承恩大叫着自己的帮手,沈笛韵也不示弱,沈承泽早就跑到了他那边助阵,不论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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