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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被动物附了身-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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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黑鸦占据上风,青年很期待,当黑鸦追上蟀王的那一刻,会发生什么样的惨剧?

    可是,就在黑鸦快接近蟀王的那一刻,原本失去力气蹲在蟀盆里不动的蟀王像是拼了老命一般,猛地向前垮了两步,紧接着一个侧身,黝黑的身子不经意和黑鸦撞了一下。

    黑鸦一下子栽倒在蟀盆里,蟀王抓住了这个机会,以相当缓慢的姿势,一口咬住了黑鸦的脑袋。

    “啊!”发出尖叫的是除了杨青外的另一个女生,她不可思议的看着蟀盆,准确的说是看着蟀盆里的黑鸦与蟀王。

    之前黑鸦那么强势,没想到却在这最后关头遭遇滑铁卢,不止是她,就连其他人也觉得有些巧合。

    “咔嚓”,一道轻微的响动,让全场都呆住了。

    “黑鸦?”

    “太不可思议了。”

    “竟然被咬死了,天呐。”旁边人好像不相信这个事实,黑鸦之前那么凶猛,一直追着蟀王满世界『乱』跑,怎么会一下子输了呢?而且还被咬断头。

    这下青年的脸面全输光了。

    他满脸悲愤,黑鸦不仅输了,而且还当场被咬死,这是多小的概率?

    他仔细的回忆过刚才比赛的场景,可就是没发现可疑的地方,黑鸦全程都在追着蟀王跑,除了最后关头,蟀王微微向前垮了两步之外。

    可是,这在谁看来都正常无比,总不能你来杀我了我还站在原地等你杀吧!

    蟀王取胜,这早在唐宋的预料之中,如果经过进化的一级蟀王连只普通蛐蛐都打不过,他都要考虑这只蟀王是否值得培养了。

    “这钱我就不客气了。”唐宋从青年面前拿过那一叠有拇指高的纸币,眼里全是笑意。

    一万块啊,这可是一万块,要放在以前,这是他两个月接近三个月的工资,没想到现在却轻而易举的拿到手。

    他可不怕那青年赖账,在场这么多人看着呢,除非他不想在这里混了。

    青年面『色』铁青,看着唐宋,仿佛要吃他的肉一般,但唐宋对他的威胁毫不在意。

    “怎么,还要继续吗?”唐宋瞄了他一眼,淡淡的问。

    “你……”

    “唐宋,大家都是朋友,你这么做不好吧,这样吧,你把这一万块钱还给他,我们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以后也绝对不找你麻烦,如果心情好的话,还可以在依然姐面前替你美言几句。”杨青这时候开口了。

    虽然他们有钱,一万块钱在他们眼里也算不了什么,可输钱事小,面子丢了就很难找回来了。

    “呵呵。”唐宋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从哪儿来的勇气,难道她以为这世界除了她就不转了吗?

    唐宋很讨厌她那副自以为是又高高在上的样子,看电影的时候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你有病吧?”唐宋拿起桌子上的一万块钱,放在手里轻轻拍了拍,一脸轻松写意。

    正好最近他缺钱,有了这一万,至少暂时是不用担心吃饭住宿问题了。

    见唐宋丝毫不给她面子,杨青咬牙切齿的道:“唐宋,你会后悔的。”其余几人也像看仇人一样看着他,他们和青年是一伙的,现在青年输了,他们脸上也无光,没有在地下赌场多留,丢下几句狠话几人就走了。

    对于威胁,唐宋看似不在意,实则内心已经打起十二分精神。

    这五个人都是富家子弟,手段通天,罗峰敢为了杜依然买凶打人,他们为了自己的面子,保不齐能干出什么事来,要知道,人疯狂起来,是非常可怕的。

    这场比赛结束得莫名其妙,很多人都认为唐宋能赢全靠运气,事实也是如此,唐宋根本不懂斗蟀,上场也是瞎指挥,但谁叫人家斗蟀厉害呢?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来啦,来啦,快下注了,金头大将军对阵虎王,买定离手,买定离手啊!”不远处,一身材矮小的荷官对着周围人大声叫嚷,唐宋也被他吸引了去。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金头大将军,这不是秦老的斗蟀吗?

    赌局周围围了二十几个人,这是地下赌场除了中央之外人最多的地方。

    场下,两只差不多大小的蛐蛐分别被放在两边,其中一只正是秦老的金头大将军,超过35mm的金头大将军看起来就一个巨无霸,只不过它的对手也不弱,同样有三十多毫米长。

    这场比赛是赌场主持的,赌局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斗蟀持有者双方的赌局,有的时候赌钱,有的时候赌东西,至于赌什么,全靠自己商定。还有一部分就是赌局之外了,由于周围围观了不少人,所以庄家出了赔率,压得多赢得多,同样也有可能输得多。

    赌场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不同的斗蟀开除不同的赔率,由赌场坐庄,游客选择来买。

    这个荷官很会调动气氛,不到两分钟,没人面前都多多少少压了一点钱,有特定的人员记录。

    两只斗蟀大小看起来都差不多,只不过另一只斗蟀虎王在这赌场有过连胜五场的记录,所以虎王开出来的赔率相对低一些,只有0。8,而金头大将军的赔率足足有1。2。

    也就是说,如果你压一万块钱,压金头大将军赢,如果最后金头大将军赢了的话,到时候连本带利会收获2。2万元,直接在这基础上翻了1。2倍。

    尽管赔率看起来很动心,但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有连胜记录的虎王,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冒险。

    当然,也有那种博冷门的。

    金头大将军经过了唐宋的手,对于金头大将军的情况唐宋岂能不能知道,他直接取出刚才赢的一万块钱,全部压金头大将军。

    秦老和另一老者相对而坐,在他们中间,摆放的是一个大大的蟀盆,蟀盆里填满土,在裁判的示意下,两人将各自的斗蟀放到蟀盆里。

    金头大将军好动,攻击力强,秦老还没怎么引,它便朝虎王冲去。

    虎王也不甘示弱,作为战场老手,它有着丰富的经验,对于金头大将军的进攻给予毫不留情的还击。

    两只斗蟀都很强,很快就相互厮杀在一起。

    “上,咬他。”

    “虎王,劳资在你身上可压了五千块钱,你要是输了,劳资就赔死了。”

    “快看快看,虎王要赢了,虎王把金头大将军『逼』到角落了。”

    对于那些下注虎王赢的人,一点微弱的优势都能让他们喜不自胜。

    从现场情况看来,虎王似乎占据上风,但金头大将军的败势也不是那么明显,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场中唯一不担心的恐怕就只有唐宋了,他对金头大将军的潜力一清二楚,经过血能淬炼的斗蟀,能不厉害吗?

第十三章 屋子进贼() 
意外往往发生在不经意间。

    “咔嚓。”几乎就在人们眨眼之间,金头大将军突然转过头来,后退用力一蹬,与此同时,虎王也不甘落后。

    “嘭。”两只斗蟀相互抵在了一起,翅翼不断拍打震动,弄出了浩大的气势。

    “咯吱”“咕咕”两只斗蟀仿佛不要命一般,使劲往前冲,看得人们目瞪口呆。

    无论是体型还是重量,这两只斗蟀都是顶级,凶猛程度不同以往,它们虽然是同类,但此刻却没有丝毫留情,招招致命,相互撕咬、拉扯。

    也许它们不会思考,但它们却在用最原始的本能去扞卫胜利。

    也许有人说太残忍,但这就是生活,社会无法容忍你去犯错,想要保护自己,你就得变强大。

    战斗的激烈程度远超一般人的想象,他没想到虎王那么强大,竟然能与经过血能优化后的金头大将军分庭抗礼。

    “虎王咬它,虎王加油。”似乎看到了希望,周围人对虎王更加期待了,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可是买了虎王赢。

    金头大将军有潜力,因为唐宋用血能给它淬炼过,可这并不代表它是无敌的,这一刻,唐宋有些担心起金头大将军来。

    这是唐宋看过最揪心的比赛,当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压了金头大将军一万块钱。

    就在众人觉得虎王快取得胜利的时候,意外发生了。虎王竟然一下子倒在地上,身子发出细微的颤抖,在它不远处,金头大将军也一动不动,如果仔细观察的话,金头大将军的状态比虎王好不到哪里去,只不过金头大将军是正趴着的,而虎王,则彻底瘫倒在一边。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倒下了?”

    “搞鸡『毛』啊,快起来进攻,你不是很厉害吗?”

    虎王对周围人群的叫嚣毫不在意,再说了它也听不懂。

    等了十几秒,裁判判处金头大将军胜利,人群中发出几处欢呼声,他们都是压了金头大将军赢的游客,唐宋也在其中。

    秦老悄无声息的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刚才他一直强装镇定,好在,最后金头大将军没有让他失望。

    “快看看虎王是怎么了?”

    虎王的主人一脸着急,连忙从蟀盆里把虎王捧起,经过仔细检查,虎王的主人得出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结论:虎王因为过度疲劳而昏『迷』了。

    总之,经过这一战,金头大将军出名了,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一跃成为斗蟀中的极品,唐宋也如约拿到了两万块钱。

    加上之前的存款,现在他全身上下有六万多。

    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他现在想的就是赶紧去找一套靠山的房子,再耽搁下去,蚁王不仅不能捕捉怪物,反而还会增加暴『露』的危险。

    现在小区基本看不到活着的小虫子,大一点的怪物又不能获得血能值,唐宋已经连续两天没有任何收入了。

    吃过早饭,唐宋逛了几圈,没找到合适的房源,最后没办法,唐宋只能自己往郊区跑。

    梧桐山,是江城最高的山,站在山顶,可以俯瞰整个江城。

    半山腰的地方,矗立着一栋栋别墅,这里几乎聚集了江城差不多百分之六十的富人。

    唐宋没想过在这儿找房子,不是因为条件不够好,而是因为他,住不起。

    唐宋慢慢往上走,当他爬到山顶的时已经两个小时后了,相对于半山来说,这里人烟稀少,只能依稀看到几栋房子。

    山的背面,是一个大峡谷,放眼望去,一片碧绿,里面不知隐藏着多少蛇虫鸟兽,再加上这里人迹罕至,是个养虫的好地方。

    唐宋对这里非常满意,而且这里的房屋租金相对于半山来说要便宜一倍不止,以唐宋目前的经济水平来说还负担得起。

    这里住的人不多,而且他们大多数白天都要上班,只有周末才会偶尔回来住,这些是唐宋在物业那儿咨询到的。

    询问了几家,他们的房屋都不出租,后来唐宋上了搜房网,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有意愿出租房屋的户主,看他最后登录的时候是一个月前,不知道租出去没有。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唐宋拨通了搜房网上户主留的电话。

    对方是个女人,听声音大约四十来岁,唐宋讲明来意,得知对方的房屋还没有租出去,便和户主约好一个小时后见面。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唐宋一头栽进树林。

    “击杀一直蚊子,你收集到2单位血能。”

    “击杀一条蚯蚓,你收集到1单位血能。”

    “击杀一只苍蝇,你收集到0。5单位血能。”

    ……

    这里的怪物实在是太多了,唐宋杀了大半个小时,收获的血能值比平时杀两小时怪物还多,大约有800单位左右。

    这里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如鱼得水,看着远方大片大片的山,唐宋就像看宝藏一般,这些都是血能值啊。

    约莫二十分钟后,唐宋到达和杨女士约定的地方,没过两分钟,一辆法拉利从山下驶来。

    车非常霸气,但相对于人来说,他觉得杨女士更霸气。

    岁月仿佛没在她脸上留下痕迹,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的样子,一席豹纹,胸前波涛汹涌,脸上画着淡妆,一副墨镜让她看起来十分装『逼』。

    这完全就是杀马特少女的打扮,唐宋很难想象,她已经四十多岁了。

    “帅哥,就是你要租我的房子?”杨女士拿下眼镜,瞟了唐宋一眼,样子十分好奇。

    “杨女士,你好,我是唐宋。”走上前去,向杨女士问好。

    “我叫杨楠,你可以叫我楠姐。”杨楠说了句,然后带唐宋去她的屋子。

    “这里基本上没人住,厨房什么的都有,平时还可以自己做饭,来,我带你去二楼看看。”杨楠一边走一边介绍。

    房子的装修十分豪华,说实话,唐宋心中有些忐忑,这么好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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