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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捡个将军做老婆-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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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晚也十三岁了,阿牛十五岁了。这两个虽说还不急,但他俩的身份地位又不同了,婚事越发要慎重。

    阿晚有一个爵位可以继承就不说了,还是余明仪与周大人的长子,弟弟还是姓周的,他本身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都极其优秀,就他这条件,可以说满京城的大家闺绣可以任他挑选了。

    阿牛就更别提了,他有个将军父亲,他自己又文武双才,比起阿昊可以说是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啊。现在就连耿秋也有了官职。有这样的家世,再加上自己上进努力。别看他年纪还小,可是不少高门大户在偷偷打探他呢。

    “先生考虑的是。”耿秋笑道。他知余明仪其实最担心的是周小姑娘,这位小姑娘比起大姑娘来说,先天条件要差些,长得没姐姐那么漂亮,更因为家里出事时,年纪还算小,受到的惊吓更大,余明仪与周大人花了不少心事,才令她变得正常起来,但还是极胆小怕事。这姐姐还没有嫁,她就天天躲着偷哭,搞得余明仪头疼之极。

    余明仪一面要操持周大姑娘的嫁妆,她们的母亲与祖母父亲并没有给她们留下什么东西了。嫁期也订的近,所以一切东西都要余明仪打理,虽然银子都是周大人出,但弄嫁妆这事周大人也不太懂,特别是一些该早早就备好的嫁衣绣品什么的,都得请人来做。光靠男爵府的针钱房,根本就做不过来。好多东西都是直接去买的,好在邓家并不是京里的,家世地位也比周家低了不少,人家不敢挑,要不然,余明仪只怕要急得跳脚。

    这周小姑娘还在一边添乱,成天红肿着眼睛,弄得一家子人都要照顾她的情绪,安慰她。余明仪只恨不得什么都不管了,全让周大人去忙,偏偏周大人比他还忙还不说,还理直气壮的说,他不会。

    最后还是耿秋说:“成亲后,他们两口子就要去外地赴任了。要办这么多东西作什么?又带不走,还不如多给点银子,贴补他们的生活呢。要不然,到了任上,束手束脚反而不好办事。”

    “银子自是不会少的,但该办的嫁妆还是得办啊,不过你说的话也在理。象那些粗笨的家具什么的,就不必办得太好了,反正现找也是找不到好的。但庄子铺子什么的,衣服首饰什么的却马虎不得。光是银子给她带出门,贴补姑爷用了,都看不出来。”余明仪说。

    这稍微有些家世的人家嫁女儿,嫁妆都是早早就开赞起来的,哪里象他这样临时去办的。前面两年,他怀孕生产,身体本来就不好,根本就没体力操持这些,再加上公务也繁忙,更没想到她们的母亲与祖母居然什么都没给她们做准备。就连周大人也疏忽了。以至于现在手忙脚乱。

    其实阿昊与耿秋也一样乱,不过他们家是娶媳妇儿进来,准备的是聘礼,女方家世又不高,一切按规矩办,多少还能应付过去。

第90章 记起() 
在周家参加完周大姑娘的喜宴后,又在刘知华家参加了他儿子的满月宴。从城东跑到城北,连轴转的酒宴吃得耿秋阿昊一家人都累着了。

    这天晚上,要不是因天阴沉沉,刮起了大北风,一场大雨即将来临,他们只怕还得在刘家多呆会儿呢。

    刘知华与宁丰的长子的满月宴,宁丰县君的娘家人,一个个端着一张比死了亲娘还难看的假笑脸,假情假意的过来贺喜。作为娘家人,原本这种时候是最尊贵的客人,而且还得给外孙子办上丰厚的礼物,但宁郡王与王妃假托身体不好没有来,派了长子长媳,及一些庶子庶女带了几车看似光鲜其实却没花几个银子的几车礼物过来贺喜。

    看着这群人,别说宁丰不爽,就连阿昊等人极倒味口。为了给宁丰和刘知华撑场面,耿秋阿昊一家人与周大人余明仪一家人都在刘家呆了很久,硬是没让这群人讨到一点儿好处,不过对付这么一群抱着各种目的,就是没有真情实义的娘家人,宁丰很显然也懒得理睬。

    他与宁郡王府的人,一点儿情谊也没有,当初他成亲,也是礼部操办的。原本是该他父亲宁郡王操办,他是有封号的宗室县君,宁郡王府本来就对他不好,嫁妆原本是想糊弄过去的,但礼部的人也不是吃干饭的,并且明知皇上的意思,可是好好敲打过宁君王府,令他们不得不办出了一份不错的嫁妆。可把宁郡王妃给气了个半死。

    其实宁丰也不穷,他爹爹的嫁妆虽不算多,但就他俩住在庄子上生活,开销小,再加宁丰自己这些年的经营,早就把他爹爹的那点子嫁妆翻了几倍呢。刘知华是个穷人,除了在北县和老家置了点产业,京里是没什么产业的,就连住的那座二进的小宅院,也是变卖了不少家业才买下来了的,毕竟京里物价贵,寸土寸金。

    他们成亲后,宁丰就花了一万两银子,置办了一座三进的大宅院,现在他们就住在这里了。离将军府并不太远。从他们家回来,倒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哎哟,累死我了。看这个架式,表叔成亲,只怕我们都要累趴下。”阿牛说完,就回房去休息了。他现在也是少年郎了,出去吃个喜酒,还得四面应酬,遇上讨厌的人,还得顾及主家的面子,烦得很。

    “唉,刘家又是生儿子的。我还巴不得他生个小相公呢,说不定我们家双喜,或者周家的阿迟,以后就有指望了呢。”耿秋说。

    “原来你是打的这个主意啊。”阿昊笑,不过他觉得这个想法也很不错。知根知底,又是至交好友家,要是两个孩子也互相满意,确实是门好亲事呢。

    “可惜啊,只能等着他们下胎了,反正他们年轻,宁丰也是好生养的人。说不得下胎就生个相公呢。我们家双喜,还是很有指望的。”

    “双喜才多大点的人,你就想着他的亲事了。阿牛的都还不知道在哪里呢?”阿昊笑道。

    “阿牛还是娶个女子才行,我盘算了一下,这有点交情的人家,就没有生相公的,除了刘家还有点指望之外,上哪儿去找个相公给他当正君,还是娶女子方便的多。”

    “有道理,就不知阿牛是喜欢相公还是女子啊?”阿昊叹道。儿子都快要娶亲生子了,这日子过得真快。一时间两人感慨万分。

    “哎,我问你,还记得当初我生阿牛的那个地方吗?”阿昊趁机问起前尘往事。

    “记得啊,我还记得那是第一次见到你呢,阿牛也算是我接生的,当时可把我吓了个半死。”耿秋话脱口而出。说完自己还没自觉,说错了什么,反倒是阿昊瞬间了然,他就说了,总觉得有什么事不对头。

    “那是你第一次见到我,这阿牛是谁的孩子?”阿昊问。

    “你”耿秋反应过来,无语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件事,以前阿昊根本就不在意,或者说,他根本就不记得了。最开始两人在一起的时候,阿昊是个脑子有点毛病的人。好多记忆根本就是颠三倒四的。后来经过李大夫的治疗,虽然大大好转,但其实他脑子里终是还有块记忆没来想起来。耿秋想着自己也说不清来历,干脆就默认为陈耿秋了,他估计自己与这个同名的人,不仅同名外貌还极相似。这样,阿昊才会在生产是认错了人。

    “其实是你救了我,阿牛并不是你的孩子。”阿昊说。

    “你都想起来了?”耿秋惊讶的问,不过他现在也不怕阿昊知道真相会有什么对他不好的反应。这些年来,两人也是相互依靠,感情深厚的夫妻了。他知道阿昊的心里不仅把他当成家人,其实也是喜欢他的。而他,早就爱上阿昊了。更何况如今他们不止有阿牛,还有多了个双喜呢。就算阿昊记起了那个陈耿秋,又如何,耿秋是不会与一个去世多年的人争什么的。

    “说说你当时刚见到我的事情。”

    “那时,我在荒山里穿行了一天一夜,累个半死,见不到一个人影,又冷又累又害怕,好不容易见到了座新坟,我就想着附近应当有人家。结果没多久就遇上了你,你正在生产,一见到我就大叫秋哥,然后我帮你接生,与你一齐生活了。”耿秋的话很简短。

    阿昊想了想,说:“是的,阿牛的亲生父亲叫陈耿秋,其实我与他在一起也不过是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我甚至不清楚他的真实身份,有没有亲人等。其实陈耿秋这个名字,也只是他办路引等用的一个化名而已。记得,当时我与曾叔办好家人的后事,已快山穷水尽,而他及时的出现,说是我父亲留下来的人,然后带着一队人马一路陪着我北上逃命。”

    阿昊的回忆很痛苦,那是他生命中最昏暗无光的一段岁月,每天都过着逃亡的生活,可以说他的命是身边人,不停的用自己的命换下来的。他与曾大山分开后,因追兵都被曾大山这个靶子带走了,他与耿秋的一队人马还过了段短暂的清静日子。那时候的他,身心疲惫,几乎是具活死人。心里又是痛又是悔,每时每刻都在受煎熬,但是他却不敢死,他要活着,那时候,活着就是他唯一的信念。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报仇血恨。

    但随着曾大山的一行人的死去,追踪的人知道上了当,开始四面撒网,追寻他的行踪,很快的,短暂的安宁日子没了。不过正是因为有这短短一个月的休养,他身体上的伤基本养好了,才能撑过后来的逃亡。要不然,拖着残体,他估计也逃不过多方人马的围杀。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陈耿秋带来的人,却一个个的死在他面前,这些人都是为了救他,才前仆后继的付出了性命。他们的处境越来越困难,追来的敌人越来越厉害,终于有一天,只剩下了陈耿秋一人。

    “大公子,前面不远处就是我们的最后一个据点了,只要到了那里,我们就能好好休生养息,慢慢谋算了。”陈耿秋恶狠狠的杀死最后一个杀手。身上的衣服早就被血水浸透了,但却一点儿也不敢放松的四处张望。

    “我快累死了,没一点儿力气了。”阿昊有气无力的说,他们这一次被追杀了三天三夜,根本来不及吃东西和睡觉。只能抽空咬几口干粮和眯眼打个盹。

    可能对方也是发现前面不远处就是大山群了,所以几方追兵汇集在一起了,对他们进行着最后围剿。因为进了广漠荒茫的大山区,就算杀手再多,也难以找到他们了。追兵们是希望这一举能除掉他们的。但耿秋与阿昊一行人,个个是好手,又小心谨慎惯了,又是处在博命时刻,并不好对付。双方都损失惨重。

    “来,我们先休息一会儿。”陈耿秋见阿昊已经摊倒在地上了,连忙过去扶他起来,往前又走了一段路程,躲在一棵大树后面。

    “好饿。还有没有吃的。”阿昊闭着眼,含含糊糊的问。他快饿死了,本来就三天没正经吃过东西,还在不停的杀敌。体力透支的严重,再不吃点食水,哪里还有力气做什么。

    这一次,他们被追杀的太狼狈了,行李早就顾不上了,哪里还有吃的。耿秋四下找了找,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可以裹腹的东西,再一回头阿昊已经晕过去了,很显然极需进食。

    耿秋咬了咬牙,把阿昊往后面的灌木丛中移过去,又捡了些枯枝败草胡乱遮住他,自己独自一人回去找食物。他知道昨夜他们奋战的地方,如果还没来得及被处理干净,一定会留下来一些干粮。实际他自己现在也是又累又饿了,但他与阿昊不同,他是吃过很多苦的人,而阿昊可是锦衣玉食般养大的,所以他还能苦撑着去寻食,而阿昊已经晕过去了。

    耿秋拖着疲惫的双腿,小心意意的穿行在小路上,又不敢走远,不过他运气不错,居然撞上了一只野兔子,没费多大力气就弄到了手,急冲冲的往回跑。

    跑回来一看,阿昊还好好的睡着,他连忙开始处理野兔子,弄了一堆火烤起来。连点盐巴也没有,但熟肉的香味还是立马惊醒了阿昊。

    两人顾不得烫,胡乱的吞食,烤熟的野兔子,一只约四斤重的兔子很快就落入他们肚子里,虽说没有吃得太饱,但也搞了个半饱。肚子里有货,又睡了一觉,阿昊体力恢复的不错。倒是耿秋比他境况差多了,本来身上就有伤,现在又比阿昊多跑了两趟路,没得到休息,这会儿双腿都抬不起来,全身上下每一寸都疼得慌,简直疲惫之极。

第91章 博杀() 
“秋哥,要不就在这里歇会?我看你这样子也走不动了。”阿昊看着他这个样子,担心的说。在野外生存,他不如耿秋的经验丰富,并且这个地方他以前也没来过。这一路上,基本都是耿秋在安排行程。

    “不了。我们这点火烤肉,说不定早就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了。要快点离开这里。”耿秋说完,勉强站起来。这离天黑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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