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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剩女重生六零记-第18章

小说: 剩女重生六零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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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碧晨一听要开始写大字,心里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上辈子父亲对她的字要求极其严格。哪怕是她觉得不错的字,放在父亲面前,也只是个勉强及格的水平。

    “晨儿,听到爸爸刚才说的话了吗?”赵旭东很享受现在这个时刻。侄儿就在身边,女儿在收拾桌上的笔墨。妻子在厨房里弄吃食。

    “哦,我知道了。”赵碧晨人虽然变小了,可是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并没有缩水。

    就着毛笔上多余的墨汁,她在一张被裁下来的废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贺字。

    赵旭东一看女儿在写字,立刻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从起身的那一刻起,赵旭东整个人都愣住了。什么时候女儿的字变得这么好了?印象中晨儿的毛笔字也就是及格水平。

    现在这个贺字看起来,丝毫不比自己写得差。女儿的字竟然有一种属于她性格的风骨在里面!

    “来,晨儿。给咱家写一副对联。”赵旭东没看够,从一边罗淑芬裁出来的红纸中拿了一对过来,摆在女儿面前。他甚至亲手替女儿磨起了墨。至于写的内容,也是他考验女儿的项目之一。

    赵碧晨本来就没有打算在父亲面前隐藏自己的实力。或许父亲会困惑,但是他肯定是能够接受自己的进步的。

    思考了片刻,赵碧晨蘸好墨汁,提笔抬腕,一口气写下上联:天增岁月人增寿。

    “好!”赵旭东忍不住鼓起掌来。这不是他今天或者曾经写过的任何一个对联,但是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上联。晨儿真是他的骄傲。

    蘸好墨汁,赵碧晨继续下联:春满乾坤福满楼。横批:四季平安

    赵旭东的声音将罗淑芬从厨房里叫了出来。

    “这是晨儿写的?”罗淑芬惊喜的看着桌上的对联。在她看来,比丈夫写得好!虽然,里面有好几个字她不认识。可是,因为见得多好字,罗淑芬的判断也有了自己的一套标准。

    “嗯嗯,姐姐写的。姐姐好棒哦!大伯,快点念给然然听。”

    赵旭东念完之后,罗淑芬和赵尉然都鼓起了掌。罗淑芬甚至连忙张罗着,给家里的大门口贴上女儿写的对联。

    看着红纸上的一个个字符,罗淑芬和赵旭东心里被装得满满的。他们家晨儿,一点都不比男孩子差。

    罗淑芬为了奖励孩子,将昨天丈夫钓起来的鱼儿打理干净。往锅里放了很少的油,然后将这些鱼儿煎成了焦香的味道。油少但是鱼不能煎糊了,这也是项技术活儿。

    掺水活着打好的豆腐块一起大火炖煮一个小时,再用小火慢微半个小时。

    守在灶台边上的赵家姐弟两人已经不知道咽了好几次口水。锅里的鱼汤真的好香啊!

    “我给你们讲个笑话。我小时候不知道做鱼汤的鱼要煎过。我直接在锅里掺水后,将活着的鱼儿倒进锅里。那会儿它们还在锅里自由自在的游着。后来因为锅底的火越烧越旺,鱼儿们也就渐渐的游不动了。当然,这样煮出来的鱼汤非常难喝。”

    “大伯娘,那些鱼儿好可怜。”赵尉然托腮看着罗淑芬。

    “那然然今天就不喝鱼汤了吧?姐姐帮你喝,好不好?”赵碧晨好笑的点了点堂弟的鼻子。原来妈妈小时候还干过这样的事情。主要是太有画面感了,赵碧晨甚至可以想象得到鱼儿死前的困惑。

    “不好,不好。然然自己喝!”赵尉然连忙站起身来,这么好喝的鱼汤,他要多喝一点。

    巧手的罗淑芬将青菜切碎,和在面粉里面。加入少量的盐,和成一盆蔬菜面团。

    绿色的青菜汁被揉进面粉里,看起来颜色非常诱人。罗淑芬将发好的面团捏成窝窝头,放进另外一个锅里蒸煮。

    “好了,再有半个小时就可以开饭了。”农村也就是过年这一段时间才有精力弄各种吃食,平日里都忙着赚工分去了,哪有时间和金钱弄这些复杂的吃食。

    这天中午,赵碧晨吃了三个窝窝头,喝了一大碗鲫鱼豆腐汤。赵尉然也不赖,只比赵碧晨少吃了一个窝窝头。还是因为罗淑芬拦着,不让他吃多了,不然会积食的。

    李阿广家里,他抢走杨柳手上的碗筷。

    “我来洗,你坐着就行。”他如何舍得让杨柳的纤纤玉指沾染上脏东西。

    “阿广,我不怕的。嫁给你,我已经很幸福了。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杨柳倒是没有抢过去,反而拿起抹布,把家里为数不多的家具都擦拭得干干净净。然后,收拾起自己和阿广的脏衣服,打算去河边清洗。

    杨柳话不多,但是她心里很有主意。为了家里的这个男人,她愿意付出一切。她可不是来这个家里享福的。

    “柳,你放下衣服,我来洗。”李阿广连忙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进橱柜里,连手上的水都来不及擦干净就走了过来。

    “不,阿广。以前你没娶媳妇,家里的事都得自己担着。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你有了我。我看到河边洗衣服的都是些女人,你去像什么话。好好地在家里休息,要不然去跟村子里的人打打牌也可以。我很快就回来了。”

    这一次,杨柳坚定的拒绝了丈夫。从她下定决心嫁给李阿广的那天起,她已经准备好了当一个合格的妻子。即便是手变粗糙、皲裂,即便是脸上不再白嫩,她也心甘情愿。

    李阿广在杨柳的眼中看到了坚持,他只得放手让她去洗衣服。

    冬日的河水虽然冰凉浸骨,可是一年到头这才有了点时间的农家妇人们是闲不下来的。家里的床单、被套,蚊帐帘子是时候换下来做一次彻底的清洗。因此,河边熙熙攘攘不少洗衣的妇人。

    “哟,这不是阿广媳妇吗?来这里,这里还有个位置。”不得不说,即便是六十年代,也是一个看脸的时代。杨柳刚端着衣服走近,就有人招呼着她过去一起洗。

    杨柳因为不太认识人,所以脸上挂着真诚的笑容。

    “我是你甄三嫂子,这是你王家嫂子。喏,那边的是甄二嫂子和李家大嫂。”甄三嫂子主动介绍着周围的人。

    杨柳放下洗衣盆,认真的跟每家嫂子打了招呼。并且记住了她们的外貌特征。上次跟阿广一起发花生的时候,太多人了,她根本记不过来。

    中午时分,太阳还高高的挂在头顶。这个时候的河水没有早上那么冰凉刺骨,所以大家都选择在吃了午饭后的时间来河边洗衣服。冬日的阳光下,杨柳的皮肤白得发光。

    甄三嫂子看了一眼杨柳的手,这可真真是没有做过家务的手。这些嫂子们之所以这么快就接受了这个外来媳妇,的确是因为杨柳不仅勤快,见到谁都是一张笑脸。

    看她洗衣服的架势就知道她不是个花架子,衣服洗得可仔细了。一点也没有因为河水的冰凉而退缩。

    “嘿,甄三嫂子,唱个歌儿呗!”山脚下的人家,天生有一副好嗓子。

    洗衣服的妇人也多,纷纷起哄让甄家三嫂子来一首。

    农村的妇人倒也不矫情,凡是会唱几只小曲的人都不会推辞。毕竟,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的娱乐。要不是过年,哪里来的这份心情。

    “好,我就给大家来一曲高山小调。”甄三嫂子站起身来,清清嗓子,一副开唱的架势。

    宛转悠扬的歌声在河边响起来,咚咚的流水声,外加大家洗衣服的捶打声。没有繁复的歌词,有的只是农村人对大山的感叹,对生活的感悟。歌词单调,胜在声音质朴醇厚。

    “噢,噢!好听,好听。”甄三嫂子的歌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杨柳,你也来一曲吧?”甄三嫂子是知道杨柳之前在戏园子里唱戏的,所以才有了这样的邀请。

    “各位嫂子,那我也献丑一曲,祝大家来年红红火火。”杨柳彻底爱上了这里,即便是前不久才差点遭遇非礼。甄家湾让她有家的感觉,阿广和嫂子们的包容,让她对新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当杨柳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河边洗衣服的妇人们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这也太好听了吧!潺潺的流水,天空中的鸟儿的鸣叫,都成了她的伴奏。不同于乡间小调,这是一种有历史传承的唱腔,一听就非常专业。

    杨柳唱完,才发现嫂子们都呆住了。自己唱得不好吗?

    “好!再来一曲,再来一曲!”河边响起了一阵欢呼和掌声。

    赵尉然拉了拉自己身边的姐姐,“刚才谁在唱歌?真好听!”他和姐姐都听呆了。

    “应该是阿广大哥的新媳妇在唱歌吧?”远远地,赵碧晨看到站起来的身影有点像杨柳。走近了一看,果然是杨柳在唱歌。她真是一幅天生的黄鹂嗓,比后世歌星的声音更空灵。

    杨柳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唱了两首之后就推辞让别的嫂子开唱。许是杨柳的歌声刺激了各个嫂子,大家纷纷献唱,河边就像是在举办活动,甚是热闹。

    在这个吃饭都成问题的农村,赵碧晨看到了大家积极乐观的一面。不过,一想到开春之后即将展开的运动,赵碧晨皱紧了眉头。学校现在已经停课了,说是检修学校,其实大家都知道是有几个老师被请进去喝茶了。

    想到念书,赵碧晨这一世没打算再进学校了。上辈子她在学校几乎待了一辈子,何况现在的教育她去念书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有。还不如在家里好好整理一下祖上留下来的古籍。

    第二天一大早,来赵家求取对联的人一看到赵家大门口挂的对联,立刻眼前一亮。这个字,倒不像是赵旭东的笔迹?

    “老赵,这可不像是你的字呀?”村里的人即便是写不了毛笔字,这么多年看下来,也对赵旭东的字体非常熟悉。

    “嗯,这是我家晨儿写的。”赵旭东等这句话已经等了一晚上。他其实迫不及待的想要接受大家羡慕嫉妒的眼神。

    果不其然,村民们惊讶的看向赵旭东身边的赵碧晨。他们赵家可真是出读书人!碧晨才十二岁吧?竟然能够写得一手不逊于赵旭东的毛笔字。这一定是遗传。

    “老赵,我可真是稀罕你这闺女。”李家大叔说的是大实话,赵碧晨在同龄人中不是一般的出色。不仅能够帮着家里干活,照看弟弟,还能写这么一手好字。

    “碧晨,你帮李大叔写一副对联,好不好?”李家大叔决定今年自家的对联让赵碧晨来写。

    于是,赵旭东的工作找到了接班人。他舍不得女儿的手太累,自然也是帮着一起写的。不过,大家似乎更买赵碧晨的帐。明显赵碧晨对面站着的求对联的村民更多。

    人群中,甄世嘉看着自己的同班小学同学,总觉得赵碧晨哪里不一样了!

    以前上学的时候,两人因为同一个班级,经常约着一起上下学。赵家跟甄朝选家里本就关系处得好,甄世嘉作为甄朝选的幼子,在学校颇为照顾赵碧晨。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赵碧晨似乎并不需要自己的照顾。她好像变得更厉害了?

    甄世嘉以前是见过赵碧晨写毛笔字的,不过那个时候她还没有写得像现在这么好。好似这没有上学的两个月,赵碧晨一下子就长大了。平日里也不见她来找自己玩。反而经常跟表哥一起上山?

    这段时间,甄世嘉去外婆家小住了几天。回来之后发现自己的小伙伴变得太快了,自己似乎跟不上她的脚步。

    张大婶磨磨唧唧走到赵碧晨面前,难得出现一股扭扭捏捏的情绪:“碧晨,帮你大婶写一副对联,好不好?”语气里带着小心翼翼,深怕赵碧晨拒绝。

    赵碧晨并没有搭话,而是冷冷的看着张大婶,直到把她看得低头不敢直视赵碧晨。如果此刻地上有条缝,她一定会想要钻进去。

    赵碧晨静静的接过张大婶递过来的红纸,“一帆风顺年年好,万事如意步步高。横批:吉星高照。”

    公式化的写法,面上也没有太过亲近的表情。要不是好心人提张大婶念了一遍,她都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

    “好好好,就写这个,这个好。”张大婶没读过书,可是这幅对联她听懂了。自然是心里乐开了花,忙不迭的点头。拿到赵碧晨写好的对联,张大婶双手捧着连声道谢。

    在她走后,几个大嫂子对着她的背影指指点点的。

    “瞧,打个空手就来求对联了。也亏得咱们碧晨大气,不跟她计较之前的事情。”

    “你还不知道她吗?铁公鸡一只!”

    当赵碧晨抬起头的时候看到了甄世嘉。对于这个小学同学,她的记忆停留在了上辈子。听说他后来混得挺好的,一路从公社的支…部…书…记升任到了市…委…书…记。

    “世嘉,你们家的对联你爸爸刚才拿回去了。”赵碧晨以为甄世嘉是来拿对联的。因为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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