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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岁月掩于齿寒-第3章

小说: 岁月掩于齿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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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姨让她在客厅坐一会,给她倒了杯水就钻进别的房间。

    一首曲子接着一首曲子,曲风却没什么大的变化。低沉,嘶哑,渐慢渐快。弹的人撕心裂肺,听的人也是这种感觉。

    大概两到三首曲子的时间,琴声没再想起。

    王木犀耐心的等着他。

    十多分钟的时间,顾泽漆从楼上下来。

    今天的他看起来更加无公害一些,像个邻家的大哥哥一样,如果能再笑一笑,那就会更迷人吧。

第9章 9。我希望有人帮她一把() 
“让你久等了。”他礼貌的说。

    王木犀摇摇头,表示自己没关系。

    “你是,是叫王木犀吧。”他说,木犀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让人仿佛能闻到木犀花的香味一般。

    “是的。”王木犀还在吃惊他会突然问她的名字。

    “终日向人多酝藉,木犀花。李清照的诗。”他说,眼里有刻松动,快得让人不能抓住。

    王木犀则很吃惊,这两人竟然因为她的名字如此默契。

    “怎么了。”顾泽漆声音温柔干燥的问她。

    “我不久认识的朋友听到我的名字也这样问我,是不是出自李清照的诗。”她怀揣着小心思,小心翼翼告诉他。

    顾泽漆脸上一僵,随意搭在沙发的手紧紧一握一松,随即笑得置身事外,“是吗,真巧。”

    顾泽漆无疑是礼貌和绅士的,尽管多半给予她的回复实在太短,让她很苦恼。

    今天聊的是他在中央音乐学院的导师,说起恩师,难得他看起来话稍微多一些。

    他下午有公益演出,聊了两个多小时她就先走了。

    下午的公益活动,她去看了一眼,到的时候会场里黑压压的一大片人。

    她没有走近随便找了个人少的角落,正好主持人在提问。

    “顾泽漆先生,能说一说为什么想做慈善。”主持人脸上带着职业性的笑意。

    顾泽漆低垂着头,沉闷了一会。

    就在主持人试图缓解片刻的尴尬,他突然开口,眉头结在一起,语气里带着淡淡的嫌弃,“我有个妹妹,离家几年,我希望她能再走不下去的时候有人帮一她把。”

    那段话是那天下午他说过最多的话,后面主持人寻着妹妹问下去,他一下就冷下脸来,带着淡淡的厌恶。

    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他妹妹太叛逆,所有才惹来哥哥头疼。更甚者以为这背后又有什么豪门争权夺利的游戏呢。

    王木犀默默退出会场,这是他们笨拙简单的为对方好。

    王木犀让藜芦画的插画是关于六月份要出的杂志,原本她们部门插画师,封面设计人手不够,把这本杂志的设计交给藜芦是没什么问题的。

    藜芦告诉王木犀,她要了解她们杂志的文风和选图,设计方面的资料才能给这本杂志做一个新的定位和插画,封面设计。

    王木犀给她找了之前的样刊做参考,她提出需要见一见他们的杂志封面人物。

    王木犀这边没什么问题,她联系了顾泽漆的助理,助理很爽快的告诉她,就今天下午有时间,晚上得赶飞机去临市有一场表演。

    藜芦没有手机,她只能回公寓和她一起出发。

    藜芦正在给她前几天买的花洒上水,旁边一束花已经失去原来的颜色变成土红色,叶子因为脱水,周边微微向里卷,泛起了一圈黄。

    耳后的发丝因为姿势落下了几缕,挡住了她的小半边脸。

    阳光斜斜的照进屋里,落在地上,桌子上,她的身上。

    藜芦伸出手指,用小拇指的指肚轻轻勾住落下的头发,慢慢沿着耳朵绕向脖子。

第10章 10。半张脸() 
王木犀觉得她美极了,简单的白色睡裙,披散的长发也能美得恰如其分。

    她抬手看了眼手表,距离约定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不到,她不想打扰她,但是没办法。

    “藜芦,对方约见面,和我一起去吧。”她特地放轻放缓了声音,怕打扰了她的所有闲情逸致。

    藜芦抬头看了眼是她,点了点头,放下剪刀进了卧室。

    大概十分钟左右,房门从里面被打开。

    她快速换了衣服,白衣蓝色破洞牛仔裤,打扮的随意随性。单看她一身穿着,看起来像个二十初头的女大学生,应该是最快乐简单的年纪。

    “走吧。”她抱了速写本跟在她后面。

    王木犀发现她除了爱画玫瑰,喜欢玫瑰,还有一个小特点,走到哪里都要带着自己的速写本。

    一路上两个人没怎么交流,藜芦没有问她,要去见谁,王木犀也没有主动说。

    实话说,她比她还要紧张。她们等会要见的是顾泽漆啊,而他们两个人之间她所知道的那些道不清的东西很折磨她的心智。

    为了方便顾泽漆的时间,助理约的地方是在机场外的咖啡厅。

    她和藜芦一前一后跟着侍者王近她预定的位置,那颗黑黑的后脑让她心里很怵。

    相反,藜芦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整个人看起来置身事外。

    短短几步终于走近,背对她们的男人站了起来,“王主编。”

    王木犀看了一眼,只有他一个人,下意识的找了一圈。

    那个男人懂她的意思,礼貌的道歉,“不好意思,我是王歌的助理,临时改时间,因为事发突然,所以就赶早一班飞机先过去。”

    王木犀没由来又松了口气,笑了笑,“没关系,既然有事,下次约也可以。”

    “实在不好意思,王歌让我特意等您过来,亲自解释。”那个助理态度诚恳。

    王木犀摆摆手,“你太客气了。”

    “应该的。”那人说。

    期间藜芦一直站在一边,除去刚过来她看了一眼,知道不是要见的人就没再注意他们。

    她在开小差,脸偷偷对着另一个方向,在看玻璃窗外。

    最后还是没见到顾泽漆,那个助理还有别的事,解释完就离开了。

    临近中午,干脆就在这找了个地方吃了午饭。

    二楼的位置,靠近窗,可以看到机场的停机坪。

    等菜的过程藜芦一直在看天空,飞机飞行的声音,冲出滑道的样子。

    藜芦吃得很少,没动几下就放了筷子。

    她慢慢拿起放在旁边椅子上的速写本,抽了一枝淡灰色的笔开始在纸上画了起来。

    笔尖莎莎声夹杂在小声的交谈中,她认真的对画拿笔。

    王木犀却觉得她就是一幅画,美得不动声色。

    她动作很快,没再抬起头来。

    王木犀吃好饭也不催她,等她画完。

    半个小时的时间,她终于抬起头来。看见王木犀杵着下巴看窗外,觉得不好意思。

    “对不起啊,我一画画就比较闷。”藜芦扶了扶额头。

    “没关系,我小时候学毛笔字也是这样一坐就是很长时间。”她转过头看了眼她画好的画。

    藜芦点了点头。

    结了账,藜芦让她等一会,她去趟洗手间。

    王木犀转过头看刚刚起飞的飞机慢慢飞离她的视线,耳边突然有风刷刷吹动纸张的声音。

    她转过头看见藜芦放在桌子上的速写本,一页页吹过,时间太快,只看得到清一片黑,灰颜色的手稿。

    风终于停了下来,纸页落在了别页上。是从纸中间画的半张脸,似乎在哭泣,有泪,含在眼眶。

    是她的脸,顾泽漆的眼角有泪痣。她也有颗痣,不是泪痣,在颧骨上,淡棕色。

    她认出是她还有眼神,那种眼神她见过,在她的脸上。

第11章 11。关于暗恋() 
她们在机场告别,王木犀回公司。

    王藜回到刚刚的咖啡厅,一坐就是一下午。

    咖啡厅里对着机场里面的是一大面玻璃,坐在靠近的位置就好像是没有什么阻挡物一样。

    要了杯拿铁,一杯咖啡,一本速写本,一盒彩色铅笔就是一下午,咖啡厅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王木犀说她静不下心练书法,她画画也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因为长大后遇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事。

    她学过舞蹈,专程学的民族舞。十几岁过了专业等级考试,参加过很多大大小小的表演和比赛。

    她的舞蹈老师说她是天生的舞者,专为舞蹈而生。

    她学画画,一学就是十几年,比舞蹈时间更久。那时候妈妈怕她的性子太热烈,不够沉紧,怕她走歪路。

    唯独没学过有关音乐的东西,那时候幼稚,看不起他,也不想和他比较。

    他对音乐天赋异禀,她就另辟蹊径学舞蹈,学绘画。

    她平时吊儿郎当的,最上心的也就是舞蹈和画画。

    添添画画,一幅画已经画好。画的是简单的素描,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就画了这间咖啡厅一直延伸到玻璃外的天地。

    机场有到市区的公交,回城很方便。她选择的是公交车,选了最后排靠窗的位置。

    一上车她就拿出ipad带了耳机听歌,列表里都是a-lin的歌和几首英文课。

    从包里拿出一顶黑色的棒球帽,把整张脸遮了个大半。

    音乐声塞满了两耳,周围的一切被她自动屏蔽在外。

    车子一路颠簸,车子越进入市区,停站的频率越多。

    五六点钟的时间,阳光看起来很暖和。

    下班高峰期突然堵车,车上有人发牢骚。藜芦摘了耳机,转过头看了眼玻璃窗外。

    一群中学生模样的孩子,成群结伴的的站在路边。有人在打闹,有人在背手里的小册子,还有小情侣趁机偷偷拉拉手。

    她视线落在别处,看到一个男生正看着和她相近的方向,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男生穿白t,adidas的运动裤,看起来青春洋溢。

    藜芦记得上学那会看过一本书,一个女孩的暗恋。男生在车外,她在车上。男生对着她的方向一笑,就捕获了少女心。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的男孩不是对她笑,他因为同伴的一句话而笑,只是方向是对着她。

    那又怎么样,即使知道是个误会,她还是在看到一个年龄相仿的男生,在她情窦初开的时候一无反顾的扑了过去。

    车子缓缓启动,她重新带上耳机听歌。

    她从来都是这样对不相关的人事一向冷漠,而现在她还是冷漠,对自己也是。

    回了家王木犀已经回来了。

    难得王木犀早下班,买了些蔬菜瓜果。藜芦看到的就是她在切菜的样子,头发被扎了个马尾束在脑后。

    藜芦把速写本,ipad和包放好,去厨房拿水喝。

    “来帮忙吧,我手生。”王木犀笑着招呼她。

    藜芦咽下嘴里的水,把瓶子放在一边,洗了手过来帮忙。

    两个人一个洗菜,一个在切。

    王木犀其实不太习惯和人相处太过沉闷,主动提起话题。

    “今早看到你的画了,特别棒。”她说。

    “嗯。”藜芦说。

    说完觉得自己这样实在不讨喜,她又说,“小时候其实不爱画画的,坐不住,性子很野。”

    王木犀诧异的看了她一眼,“看不出来,感觉你就是一株花,安安静静的。”

第12章 12。作品() 
“那也是一朵玫瑰,还是一朵野玫瑰。”她说。

    王木犀重重点了点头,“难怪你这么喜欢玫瑰。”

    藜芦楞了楞,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其实不是,那时候她高傲,不可一世。有人在大庭广众前说她是一朵玫瑰,还是一朵野玫瑰。

    她记得清楚他那时候说这些话的厌恶和不耐烦,她急着反驳他。

    后来她才知道,她那样轻易被激怒才正中她下怀。

    再后来有人表白问她喜欢什么花,她的回答特别高冷,“玫瑰,扎得你满手血。”

    有人问她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玫瑰的,大概是因为他,她从来也不承认。

    两个人同是联城人,王木犀做的菜一下带回了家乡的味道。

    藜芦尝了一口,下意识的皱眉。

    这一幕刚好被王木犀看到,“怎么了,不合你口味。”

    藜芦喝了口纯净水,过了过嘴里的味道。“怎么会,我吃过很糟糕的食物。”

    王木犀不信,以为她是安慰自己,尝了口她刚刚夹过的那盘菜。味道不奇怪,她觉得挺好。

    “在撒哈拉沙漠。”藜芦接着说,意思是告诉她,不是因为她的菜有问题。

    她没有说具体原因,很多东西不值得深究。

    因为她一句撒哈拉沙漠,一个晚上王木犀对她充满好奇。她又不能特别猥琐的问东问西,只能忍住好奇心。

    王木犀觉得她说她去过非洲蛮夷之地,当过志愿者,无政府国家索马里,比利时,南苏丹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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