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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岁月掩于齿寒-第17章

小说: 岁月掩于齿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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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藜芦关了门走到沙发边挨着她坐下来,“我不饿。”

    王木犀点点头。

    房间里只有电脑敲打的声音,在安静的空间里异常大。

    藜芦扶着自己的额头坐在沙发上假寐。

    王木犀写完一页,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睛紧闭,头发散落了一些在脸上,看起来很疲惫,不仅是脸上,感觉回去一趟遇到了些什么事吧。

    突然间想到上才见过顾泽漆,他说回联城,她也是回联城。

    一个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遇见一个人不难,不论是刻意还是无意,总归是会有可能的。

    从第一次见她,看过她的名字,再见到她,每次王木犀都有一种感觉。她看起来满腹心事,她不快乐,同时她又是那么坚强的一个女孩。

    顾泽漆不是一个擅长说话艺术的人,『性』格使然也好,从他那里听到一个应该很长很长的故事,那天的故事简单成几句话。

    一个不可饶恕的,并不美好的一个故事。

    你知道希可芮拉芙的秘密吗?

    它的英文意思是secretlove,也就是隐秘的爱情。

第62章 62。闭口不谈() 
两个人的心明明开始就是一个在左岸,一个在右岸,遥遥无期。

    最初的感情带着矛盾和不可解释的怪异,不能说没有幸福,即使暗恋也是。

    有种糖果刚吃酸涩,越到里面越甜。暗恋就不是,刚开始是涩,中间也不全是甜。

    莎士比亚曾说过,我追逐着你,就像爱情的脚步寸寸将我追逐。

    只是这样的感情里,有一个人背起行囊,走过万重山,终究是走不进另一个人的心里。

    藜芦睁开眼睛,王木犀还是坐在那里对着电话打字。

    “我回房间了。”她轻声说。

    王木犀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笑着点点头。

    爱人或者朋友开始的时候只是因为一次主动,一个关心和一些惺惺相惜。

    她和王木犀算一种,和她相处很舒服,总感觉她是懂她的所有情绪。

    那句谢谢没有说出口,为着她的关心和担忧。

    有时候真正的感谢和爱意是无需语言来表达,再美的,再华丽的话语也比不了眼神的温度。

    推开门进房间,还是和昨天走时一样。

    未关的窗,半拉的窗帘。她没有开灯,把东西丢在衣柜旁直接坐在床边的毯子上。

    月光很亮,房间里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

    借着月光,藜芦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它看起来有些老旧,一直跟了她几年。

    盒子抱在身上,打开盖子,里面有一支卡地亚的打火机,和她口袋里的款式差不多。

    godiva巧克力包装纸,燃尽的蜡烛,还有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看起来样子没变多少,只是眉宇间再也没有那时候的干净,纯粹了。

    照片里的人因为一场婚姻的捆绑,把他们两个人也一同绑附在一起。

    刚开始的逃离,在索马里遇到帮派火拼,她以为自己就那样死在了那。

    全部力气仿佛在慢慢从身体里流失,有粘稠的『液』体从身体里流出来,她真的觉得自己快死了。

    在“回光返照”之时,她终于再看到他一眼,事实中那一眼并无什么不同,他皱着眉头站在远处就那样看着她。

    如果一定要问,那一刻她在想什么,大概就是不死心的问他一次:“你喜欢过我吗?”

    骄傲如此,卑微如此。

    可是没有,她没有死在那种虚无的火拼中,所以有些话注定闭口不谈。

    她记得从前听来一句话,如果不快乐就回到我身边。

    听上去就是感动所有涉世未深小妹妹的甜蜜软语,确实动人。

    只是这样的话建立在你爱我,我是爱你的。一个人心甘情愿的护另一个人周全。

    她对他有瘾,对烟没有瘾。

    从包里拿出烟,用盒子里的打火机,打火,点烟。

    吸入嘴里的烟入肺,在烟雾中好像看到了十五岁那年第一次吸烟,是他教的。

    吸完一支烟,脱衣,洗澡,睡觉。

    人生在世,哪里能时时矫情,快乐不快乐只是一时,阳光,太阳明天还是回来。

    她见过最残酷的索马里也见过最温暖的索马里,她见过经见无雨的城市也看过阴雨连绵的大雨磅礴。

    什么是最美,在旧金山时听过,最美的旧金山不在这里,不在那里,而是在人们心里。

第63章 63。做志愿者() 
老板没再问下去,了解的人都会联想到,在国外上学,尤其是名校的中国留学生都会选择去一些危险的地方比如说非洲做志愿者,即使要经受战『乱』,暴『乱』,抢劫,登革热,疟疾,艾滋的可能,依旧有人愿意去。

    这样对她们的人生简历是添光加彩的一笔,所以不乏各国留学生。

    其实这没什么不对的,面对随时可能的死亡,愿意来到这边穷凶极恶的土地的人是值得让人觉得敬佩的。

    藜芦明白他在想什么,没有多做解释。

    确实这样,在南苏丹的确有几个留学生,她也是其中之一,只是原因不同。

    “这花还有另一个名字叫扶朗花。”她伸手『摸』了『摸』她小小的花瓣。

    老板了解不多,只知道它生长在非洲,叫非洲菊。

    “姑娘和我说说吧,这么一讲我挺好奇的。”老师嘻嘻一笑。

    看店的老板看起来四十出头,身体微微发福,笑着来眼睛弯弯,很讨喜的样子。

    2o世纪初叶,非洲南部的马达加斯加的小国,叫斯朗伊妮的少女,从小就非常喜欢一种野花。

    在她出嫁时,她要求厅堂上多『插』一些来增添婚礼的气氛。

    来参加婚礼的亲朋载歌载舞,相互祝酒。酒量甚浅的新郎,酒过三巡就陶然入醉。他垂头弯腰,东倾西倒,新娘只好扶他进卧室休息。其它人看到这种挽扶的姿态与那野花的生势何其相似乃尔。

    在场的不少姑娘异口同声他说:“噢,这花可真像扶郎哟!”从此,扶郎花的名字就不胫而走了。

    花店老板听得认真,不时点头,『插』上两句话。

    见过以酒会友,以诗会友的,一个买花卖花的陌生人,以花会友。

    “它的花语是什么?”老师『摸』着他圆滚滚的肚子问。

    “永远快乐,取意夫妻互爱互敬,妻子支持丈夫成事。”她淡淡的说。

    老板点点,竖了个大拇指。

    她想,应该是感动于这种平常人表达爱意的方式吧。

    想不到我们眼里应该寸土不生,寸土不长的,除了贫穷的非洲蛮夷之地,还有过这样清雅,高洁,温馨的花朵。

    周围来往的人很少,才能有人听她的故事。

    还是买了束玫瑰,请老板提她包好。

    接过花来,老板笑得腼腆说“谢谢。”

    店是妻子在管,今天娘家有事他是临时被叫来看店的,所有不太熟悉很多花背后的故事及花语。

    藜芦淡笑着摇头,哪里来的谢谢。

    只是觉得是一段意外的经历,遇到了一个人,说了一个故事,我心欢喜。

    心满意足的抱着花出来,心里竟然真的觉得有一丝快乐,竟然有些想念那段非洲之行。

    故事不是有意了解,那时候在医院做志愿者,遇到一家人,小男孩很小跟着父母来非洲讨生活。

    战战兢兢生活了五六年,开始的初衷是为了让生活更好,可是没有。他们一家都在医院,因为非洲中东部坦桑尼亚与刚果交界的坦噶尼喀湖地区发生地震被救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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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64。我心欢喜() 
小男孩叫nahal,阿拉伯语译过来叫河流。

    他很喜欢藜芦,每次远远见到她就叫大姐姐。

    藜芦不忙的时候总是会来陪他,扶朗花的故事是他告诉她的。

    在花市耽搁了一会,太阳已经没有那么毒辣了。

    周『色』堇就是在等红灯的时候看到她的,他来a市出差,刚和合作商谈完,正准备开车回酒店。

    他降下车窗,手肘撑在车窗上,不经意的转头看到那边路边的人。

    心里咯噔一下,他以为自己看错了,不敢相信的睁大眼睛。

    那边的喷泉激起很高的水花,受了风的力量,一直往外洒出来。

    藜芦伸出手臂挡了挡,脸是对着马路这边,还是无法避免,看起来有些狼狈。

    坐在车里的周『色』堇看清楚了对面女孩的一举一动,尤其看到她的脸,是她!

    刚好在这个时候车子可以走了,他二话没说直接打开车门,不顾周围响起的喇叭声和谩骂声,直直穿过马路。

    藜芦正在拍打衣服上的水渍,刚刚落下来的水,滴了很多在她袖子上。

    “藜芦。”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因为周『色』堇引发的交通堵塞,一路的司机都在鸣笛。

    她没听到他叫她。

    周『色』堇拉了拉领带,跑快了几步,伸手从后面拉住她的手臂。

    藜芦被突然从后面冲出来拉她的人吓了一跳。

    两个人面面相窥,他有愤怒,她也有。

    “藜小妹,故意不理我?”周『色』堇拉着她,倪了她一眼,冷冷的说。

    藜芦过了很久才回过神来,脸上的怒也消失了,伸出另一只空闲的手指了指周围,“你怎么在这?”

    “别管这么多,叫你都不理我,就这么不待见我?”他挑眉,一脸痛心疾首。

    藜芦楞了一秒,随即笑着摇摇头。

    周『色』堇看着她笑也没想和她计较这些小事。

    “走,找个地方坐坐。”他说。

    藜芦点点头。

    两个人一起过了红绿灯,周『色』堇的车子还稳妥的停在那里。

    后面的人看到车主回来,骂骂咧咧的。

    藜芦看了他一眼,联想到刚刚一阵高过一阵的喇叭声,终于知道罪魁祸首是谁了。

    藜芦找了个环境优雅的咖啡厅,把手里的玫瑰花放在一边的椅子上。

    “去买花啦。”周『色』堇问。

    她点点头。

    周『色』堇斜靠着椅背看着她,藜芦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应该没沾上什么东西。

    “看什么?”

    “看你这么多年还是和从前一样。”他说。

    藜芦撇撇嘴,“我以为你要说我更漂亮呢。”说完自己先得意的笑笑。

    周『色』堇挑眉,不置可否,确实漂亮了。和从前比,越来越漂亮了。

    “是是是,藜大小姐。”周『色』堇笑笑。

    这几年谁没有变化,他不也是,从从前的白衣少年到现在西装革履跟人坐在谈判桌上谈生意,觥筹交错拉拢人际关系,为了以后的长期合作的人。

    周『色』堇看藜芦变化也不小,只是『性』格里的东西倒是保留得很本我。

    和从前比黑了一些,但不影响她的美。

    自从上大学越来越没见过几次,他去了德国并不常回来,每次回国也见不着几面。

第65章 65。故人() 
小男孩叫nahal,阿拉伯语译过来叫河流。

    他很喜欢藜芦,每次远远见到她就叫大姐姐。

    藜芦不忙的时候总是会来陪他,扶朗花的故事是他告诉她的。

    在花市耽搁了一会,太阳已经没有那么毒辣了。

    周『色』堇就是在等红灯的时候看到她的,他来a市出差,刚和合作商谈完,正准备开车回酒店。

    他降下车窗,手肘撑在车窗上,不经意的转头看到那边路边的人。

    心里咯噔一下,他以为自己看错了,不敢相信的睁大眼睛。

    那边的喷泉激起很高的水花,受了风的力量,一直往外洒出来。

    藜芦伸出手臂挡了挡,脸是对着马路这边,还是无法避免,看起来有些狼狈。

    坐在车里的周『色』堇看清楚了对面女孩的一举一动,尤其看到她的脸,是她!

    刚好在这个时候车子可以走了,他二话没说直接打开车门,不顾周围响起的喇叭声和谩骂声,直直穿过马路。

    藜芦正在拍打衣服上的水渍,刚刚落下来的水,滴了很多在她袖子上。

    “藜芦。”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因为周『色』堇引发的交通堵塞,一路的司机都在鸣笛。

    她没听到他叫她。

    周『色』堇拉了拉领带,跑快了几步,伸手从后面拉住她的手臂。

    藜芦被突然从后面冲出来拉她的人吓了一跳。

    两个人面面相窥,他有愤怒,她也有。

    “藜小妹,故意不理我?”周『色』堇拉着她,倪了她一眼,冷冷的说。

    藜芦过了很久才回过神来,脸上的怒也消失了,伸出另一只空闲的手指了指周围,“你怎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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