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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妖娆小姐进化论-第34章

小说: 妖娆小姐进化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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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出来了吗?飞出来了吧。

    她打开自动驾驶仪,定好目的地:紧临越城的一个边境小寨,除了四通八达的道路和里面居住着各式各样的游牧和商客。既受西境的无冕之王陆老将军庇护,也照常向联邦纳税。

    左右逢源的小寨,自有沉默的低调和逍遥。

    能在这里混下去的人,各个都是人精,开门做生意的,管你是杀人如麻的大盗还是身世显赫的高门,只认一样东西。

    钱。

    所以,无论是西戎的流民,还是西境的军官,或者是前往北地的商客,都将这里视为最后休憩的港湾。

    大约因为微妙的默契,和其他边境城市相比,这里的治安差强人意,但这,对唐格来说已经足够了。

    选择这里,一来是因为它临近越城,而是因为畅行的交通和多头领导。

    她默默回想关于这个小镇曾经印刻在脑海中所有的蛛丝马迹,锋利的匕首手起刀落,只到肩膀的头发又短了一大截,潦草处理完头发,扣上帽子,带上风镜,穿上预备好的侍从常服,远远看去,便真是一个秀气的少年了。

    还不够,她松开衣襟,将束缚带勒得更紧一点,然后衣裳扣到了脖子,挡住喉结。

    飞行舱里面有几样常用的野战用品,唐格左右一翻,捡了些趁手的拿出来,不错,驾驶室下面果然还有降落伞。

    而在操作室最下面的小格子里面,竟还有一把小口径的枪。向来是为了防止有人突然劫机而做的保险。

    她一并顺手拿了。

    再次检查无误,她深吸了口气。

    黑漆漆的地上看不清状况。

    降落伞怎么跳?隐隐约约看过某部电视剧里说,从飞机后面,以免被卷进气流或者发动机,跳出的瞬间便可以打开,但是高度最好不要超过一千米。

    她回头看了一眼,设定好自动飞行正以极低速度前行的飞行器,燃料灯还是绿色,大约还可以飞上半夜。

    那时候,大约傅婪派来的追踪人员也已经赶在路上了吧。

    保佑,他们追踪重新联系的雷达远远而去;

    保佑,跳下去要么给个全尸,要么给个全人。

    她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咬牙闭眼,猛得扑向了夜色。

    落空的瞬间,失重的感觉和恐惧立刻接踵,胸腔猛然收缩,她不由自主想尖叫,却根本发不出声音,但呼啸的风声灌满耳朵,仿佛要贯穿耳膜,从另一个耳朵钻出来。

    明明在飞行器上算好需要数满二十声才能打开伞的,但高空和黑暗的双重恐惧还是影响了对时间的判断,风刮过脸,湿~润的云层像光一样穿透身体,几乎是不由自主的,她的右手猛一哆嗦,然后降落伞噗的一声如花展开。

    快速下跌的身形猛的一顿,胸口被紧紧束缚,仿佛有谁在上面拉着自己。

    整个世界顿时一静,恍若突然静默在水中,四周什么声音都没有,她睁开眼睛,大口大口呼吸,而心跳也终于跟着这一顿缓缓平静下来。

    从透着微光的天空看下去,整个世界如此陌生,刺骨的凉风在身旁流逝,像晃着秋千的手,不断推~送着她。

    她远远看见了那个被称作西珍珠的边城小寨。

    但,风为什么偏偏从北方而来,将她向相反的方向吹去……

    等到唐格终于摸索到怎么拨~弄降落伞来大体控制方向和速度,已经差不多是个废人了。

    没有直接落在地上,毫无经验地扭伤脚是件好事。

    但是,挂在高高的树上,像一颗巨大的蛹,这就不好玩了。

    挂了不知多久,太阳出来了,金灿灿的阳光洒落一地,她再做了一次努力,树枝发出轻微的颤抖,倒吊的脚已经麻木,所有的血液涌~向头部。

    她试图仰身向上,手里的匕首捏出汗来,只要再往上,往上一点点就可以够到绳子,只要隔断缠在脚上的绳子……

    地上湿~润的泥土咕嘟咕嘟冒着泡,草丛里,一只花尾巴蛇蜿蜒而过,爬过草丛,吐着蛇信子,缓缓向着大树而来。

    “不是吧……”唐格眼睛死死盯着那条蛇,但是蛇很快消失在树干上。

    过了一会,她突然听见叽叽的鸟叫,向来它是冲着树上的鸟窝而去。

    唐格挣扎得更厉害,但这对正在进食的蛇没有丝毫影响。

    此起彼伏的雏鸟叫声很快只剩下一只。

    花尾巴蛇吃了一只鸟,还不够,又向另一只剩下的鸟伸嘴过去。

    这一回,它没那么幸运了,从远及近的竹签精准命中了它的七寸,蛇像一根破绳子一样掉了下来。

    一个彪悍的猎人从树下走过,捡起那条蛇,就势一甩,蛇抖得笔直,他接着摸出一根锋利的竹签,顺手在蛇腹部一划,一分为二的蛇肚中汩~汩冒出热血,准确找到了温热的蛇胆,然后一口吞了下去,又看了看那条蛇,捡起来搭在肩上就要走。

    远远的树丛中,这时出现一群推着野物的人,他们大多穿着兽皮,车上堆着的也是码的整整齐齐的野货,野货上用打着绳结的绳子仔细捆绑着。

    眼看男人就要走了,唐格终于出声:“嘿。”

    下面的男人抬头看着满脸充~血的少年,看了一眼,便要准备继续走。

    “嘿,兄弟……”她压低声音道,“能不能帮个忙。”

    猎人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上面那高高的降落伞,便知道她的意思了。

    “这棵树太高,如果爬上去,帮你解开,得费不少时间。我们还得赶着进城。”他说。

    唐格直接将手上的匕首扔下去:“就您刚刚那手,劳烦再来一下,只要脚上这绳子断了就成,我这慢慢下来。”

    猎人捡起刀,随手一扔,唐格的脚终于落到了头下面……等她终于把自己从树上弄下来的时候,猎人一行人早就不见了踪影。

    擦了把汗,她也慢慢向着西珍珠边镇走去。

    日上三竿,边镇早已鲜活起来,成群结队,形单影只的行客都有,她虽没有帽子,但是一脸风尘走在其间倒并不引人注目。

    她先找了一家看起来干净些的商铺,在里面挑拣了半天,听了几轮卖货和价格,这才选了两套衣裳和斗篷,都是最寻常不过的款式,花了两个银币,还送了一顶帽子。换上衣裳,整个人顿时精神许多,店家又殷勤递来面巾,给她净脸。

    唐格假装嫌弃的样子给推开了去,顺手将帽子带上,咋一看,可不就是一个秀气的少年。

    换好衣裳,第二件事便是找家饭店美美吃上一顿。

    带在身上的点心那是决计舍不得动的,她左看右看,选了家人最多的饭馆,找了个靠近角落的地方坐下。越是鱼龙混杂的地方越容易听见有用的消息。

    她学着旁边的人点了一碗牛肉汤一份炒蒸糕,又让店家上了两个小菜,说是小菜,都是拿大盘子端出来,唐格一看那份量,不由一愣。

    黑黝黝的桌面满满摆了大半个桌子,旁边两个食客侧目,唐格忙吩咐店主:“给我这两个装起来,回去带给兄弟的。”

    旁边的人目光收了回去。

    唐格微微吁了口气。

    人多果然有人多的道理,看起来破破烂,吃起来味道还不错,牛肉汤微微带着甜辣味,又没有那么腥,肉已经快要炖散了,轻轻一咬便在嘴里碎开。

    旁边的人几个人行酒令,另外一桌大声吹牛,无非就是又赚了多少钱,又去了哪,见到了多漂亮的姑娘。

    那人说到兴起,又说,听说最近西地情况很紧,军需官从他那里采买了多少纱布布料,怕是要打仗了。

    旁边人便说:“哪一年这仗停过,有什么稀奇的。”

    那人眼睛泛红,含~着醉意:“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这回是出了大事……”

    再有人问,那人便不吭声了,只嘿嘿高深莫测的笑。

    酒鬼开始吹牛的时候,唐格便觉得身后有人,她本来靠近角落,背后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街,身上的包都搂在怀里,倒不怕人打主意,那阴影挡住半拉太阳,阴影下边便觉得冷飕飕。

    她装作无意中侧头一看,却是刚刚那群猎人,一人手里拿着一个大白饼子,就着腰间的水囊喝水,摆卖野货的车子搁在脚下,看来还有一半没有卖完。

    猎人也看到了她,眉头微微一挑,大概没想到会在这里相遇,唐格这时候也不扭捏,便起身相谢,又道:“这么巧,不如大家一起吃个饭?”

    猎人笑了一笑,倒也不推辞,起身走进来,唐格想叫他身后的人,他便笑:“救你的是我,不必请他们。”

    他说完,便真的心安理得走进来,自己一个人吃肉喝汤,留下自己的同伴在外面啃白面饼子……

    唐格哪里他那么好的心态,便请了店家一人送了一份牛肉汤过去。

    “你这个人到是奇怪。”猎人说,“无缘无故,请他们不是浪费吗?”

    唐格:这么奇葩的思维……你才奇怪好不好……

    他手上缠着几根绳结,虬结的肌肉上像一圈圈小蛇,唐格猛得想到他吃蛇胆的样子,手里的筷子一时慢了下来。

    两人一时有些陌生的尴尬。

    “这是什么?”她没话找话。

    “这啊,是今天上午卖出去的东西,一个大疙瘩是一只鹿,一个小疙瘩是一张皮。”

    结绳记事么。

    “这样啊……”唐格笑道,“大哥你这个记法还蛮新鲜的……”

    “笨办法。不过管用。”猎人咕嘟喝了一口汤,“以前,没想到这法子时就老是少钱。”

    唐格额角黑线:“这法子确实还可以。”

    猎人叫阿卓,是溪山深处寨子里的猎户,据说一两个周出来一趟,卖的都是全村人攒下的猎物,再换些盐巴铁器回去。

    吃了饭,感情自然也熟稔些,阿卓便笑:“其实今天老远就看着你挂那,只是远远,不知道是死是活。”

    “所以,才过来救我吗?”

    “当然不是。本想着是个死人还可以顺点东西,没想到你还那么精神。”

    “……”

    “不过也没差,今天捉了条火尾蛇,这蛇胆,大补。”

    “那你早就看到蛇了,干嘛不趁它吃鸟之前杀了它啊,这样那只小鸟也不会死了。”

    “我要吃它,它要吃鸟,这点临死的愿望还是要满足嘛。”

    好吧,唐格再次被阿卓朴素而恩怨分明的价值观打败。(●—●)

    两人吃完,店家麻溜上来,守着一桌子碗筷开始算账,唐格再次见识到他们“惊人”的算术能力……

    “一个中份炒蒸糕,两个银毫,一个小份的超蒸糕,一个银毫——先给我三个银毫。”

    他伸出手。

    “其他的菜呢?不要钱了吗?”唐格惊异。

    那店家眼睛一瞪:“想得美。先给我这个。”一边招手,一个服务的少年跑上来,将两个碗捡走。

    然后店家开始算下一份:“一个小炒云芽丝,一个银毫。一个天蚕盒,三个银毫……唔,一共四个银毫。”

    他又摊开手。

    收了一个银币,慢慢照着对应的清单排给唐格十六个银毫,还分成两次。

    服务员又上来,将两个空盆捡走。

    店家拿出一个有刻度和铁环的小棍子:“现在开始算你们的牛肉汤。”

    他冲那服务员点点头,立马两个小伙子快速跑过去,将外间的人的碗都收了回来,然后和桌上阿卓吃的几个碗叠在一起,开始拿着铁环的小棍子,一个个对应去比着碗的数量。

    “这铁环对完一个来回,就是一个银币,可得看清楚。”

    唐格瞠目:……

    为什么同在一个联邦,差距会有这么大……还是因为她碰见的都是文盲?

    她自然不知道,西珍珠在热闹起来之前,完全是一片蛮荒,那时候住在这里的人,基本属于茹毛饮血那一类,后来这里成了要塞之后,终于开始热闹起来,但是因为西地比联邦还要严苛的愚民政策,以及此地的特殊性重要性,文化的光芒从来没有真正普照过来。

    一个金币是二十个银币,一个银币是二十个银毫,所以一个金币是四十个银毫。

    一个中份炒蒸糕,两个银毫,一个小份的超蒸糕,一个银毫;一个小炒云芽丝,一个银毫。一个天蚕盒,三个银毫,一碗牛肉条两个银毫,一共喝了十七碗,那么就是三十四个银毫,总共是四十三个银毫。

    还在认认真真比对价钱的土著店主,忽看见桌上放了一枚金币。

    “刚刚我了你三个银毫,再给你一个金币恰恰好。”

    店主一愣,然后叫起来,“啊,你一捣乱,忘了算到哪里去了,重来重来……”

    一个小时后,终于理清账目的店主收起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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