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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我是万人迷我怕谁-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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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秒后,微波炉发出叮一声响,陆丹青把里面的碗拿出来,龙贝立马站了起来,呜呜着后退几步,给他让出一条道。

    陆丹青走到龙贝窝旁边,将食物倒进狗盆里,唐辞才发现那碗闻起来还不错的东西是狗粮。

    龙贝趴在狗盆边狼吞虎咽,陆丹青去厨房洗碗了,唐辞蹲下来看了眼狗盆,里面是一些肉、鸡蛋和米饭。

    “唐先生,要喝橙汁吗?鲜榨的。”

    厨房里传来陆丹青的声音,唐辞起身走过去,“不用麻烦,我自己来就好。”

    陆丹青也不勉强,递出杯子,唐辞接过了,转身打开冰箱,里面的食物都被装在一个个塑料盒子里,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

    陆丹青倚在旁边,说:“唐先生,我虽然看不见,但是哥不在的时候也都是一个人生活,嗯还有龙贝。所以您可以不用刻意照顾我。”

    唐辞有些尴尬,他知道被当做弱者施与不必要的同情并不是一件多么令人愉快的事情。

    “抱歉。”

    “没关系,谢谢您的好意。”

    陆丹青礼貌地说。

    他既表达了想法,又不会显得过于生硬,令人尴尬。

    陆丹青恰到好处的态度让唐辞感到放松,他自认不是什么知识分子,按理说应该吃不了陆丹青过于客气的这一套,可大抵是青年声音低柔,脸上温和的神情让他的话多了几分诚恳,不像其他人那样的虚伪做派。

    只是,似乎过于疏离了些。

    唐辞心里暗自咕哝,他想起早晨在客厅里坐着喝茶吃点心的时候,陆丹青的嘴边不小心蹭到奶油,便冲旁边的陆墨一扬脸,让他抽了纸巾帮忙擦,像只猫咪似的,任性得可爱。

    不过说起来两人也才刚认识而已,生疏些也是应该的。

    正兀自出神,又听得陆丹青说:“唐先生,我给你介绍一下情况吧。你的房间是左手边第一间,没有配卫生间,但你可以用外面的,我一般都用我卧室里的卫生间。”

    “每天会有阿姨来做一日三餐和打扫家里,所以基本上没什么要做的,除了拿了东西必须放回原位以外,没什么需要特别留心的地方。”

    “我开了一家花店,离这儿不远,走路大概十五分钟路程。每天早上八点会去店里,晚上八点才回来,龙贝和我一块儿去。”

    “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唐辞说。

    “嗯?”陆丹青一愣。

    “左右我也没什么事情,再说,住了你的地方,和你一起去花店,能有点事情做也好。”

    “不用这样客气。”陆丹青笑,“不是什么大事,如果您想的一起去也没什么。”

    唐辞点头,“好。”

    他回房间收拾东西了,其实行李没多少,十分钟就整了个干净。闲着无事,唐辞便在房间里闲逛打量,房间不大,但是干净宽敞,采光很好,书桌靠着窗户边,桌角上摆着一小个盆栽,枝芽嫩绿,生机勃勃。

    书架上摆着书,唐辞走过去随意翻了翻,都是些轻,少有的几部大部头也是历史方面的长篇和命人传记。封面书页皆是崭新,应该是新买的。

    倒是有心了。

    唐辞不自觉地翘起嘴角,把书放了回去。

    却听门外有人敲门,“唐先生?”

    “进来吧。”

    陆丹青打开门,说:“唐先生,我要带龙贝去散步,要一起吗?我可以带你熟悉一下周围环境。”

    “好。”

    龙贝很乖,蹲坐在地上让陆丹青给他套上牵引绳,然后把导盲棒叼给他。

    两人走在路上,一边走一边闲聊,路过街边某家甜品店时,窗口的老板看到了,热情地招呼:“小陆,今天要吃冰淇淋吗?”

    陆丹青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对唐辞说:“我经常来这里吃甜点。”腼腆完了,该吃还是得吃,扭头冲老板说,“要,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就是个尖屁股的脆筒配上两球冰淇淋,一个芒果一个草莓,陆丹青将狗剩圈在手腕上,拿着冰淇淋吃着,另一手拿着导盲棒。

    忽然想起什么,他用脚尖碰了碰龙贝,“龙贝,你是不是也很久没吃了?”

    龙贝猛摇尾巴,汪地叫了一声。

    陆丹青又和老板买了个原味的,喂龙贝吃完了才重新上路。

    “龙贝多大了?”

    唐辞问,陆丹青自从有了冰淇淋就不怎么说话了,专心致志地吃,一点多余的心神都不分给他。

    “快三岁半了。”陆丹青说,浓郁的芒果香味让他忍不住舔了下嘴唇,“两岁的时候送过来,和它待了也有一年了。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懂事?”

    唐辞瞥了眼安分走在陆丹青身边的大金毛,确实比普通狗更聪明守规矩。

    “嗯,挺好的。”

    “唐先生,冰淇淋挺好吃的,下次你也可以买一个试试。”陆丹青忍不住跑题,安利起冰淇淋来,“老板都是用榨的果汁下去做的,特别鲜,和别的香精调成的不一样。”

    “是吗。”

    青年兴高采烈的样子让唐辞暗自好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可以为了个冰淇淋高兴成这样,单纯得像个孩子。

    他被陆墨保护得很好。

    唐辞看着他,青年眉眼精致,五官柔和又不失锐气,便是再挑剔的人也无法否认这份美。只是陆丹青看不见,似乎也不知道自己的相貌有多招人,半点不吝啬自己的笑容。

    唐辞扫了眼悄悄打量着陆丹青的路人,不动声色地扯着他的胳膊往身边拉了拉。

    陆丹青一懵:“怎,怎么了?”

    “里面有突起的石块,别踩到了,会崴脚。”

    “哦。”陆丹青说,“谢谢唐先生。”

    “你可以叫我的名字。”

    “唐辞?唐唔,糖糖?”

    陆丹青带着些恶劣的玩味笑意说出“糖糖”两个字,唐辞顿时脚下一个趔趄,旁边留意陆丹青的一个穿着oversize卫衣和长筒靴的女孩子也呆滞了眼神,一脸不可置信地看了眼将近一米九,面容冷硬,肌肉紧实的唐辞。

    日尼玛,糖个几把啊糖?!

    唐辞涨红了脸,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怎么应,随后便听得陆丹青的笑,说:“我只是开个玩笑,唐辞。”

    他笑意盈盈,又叫了一声唐辞。

    唐辞有些无奈,心里却抱着某种他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小心思,说:“我那个,没关系,称呼而已,随便叫,都可以。”

    “有人这么叫过你吗?”陆丹青好奇。

    唐辞:“有。”

    “谁?”

    “你哥。”

    “为什么?”

    “玩真心话大冒险,我们两个互相叫了对方昵称一星期。”

    “是吗,”陆丹青饶有兴致,“哥的昵称是什么?”

    “小鹿鹿。”唐辞面无表情,“梅花鹿的鹿。”

    天知道把一个整天将‘老子’两个字挂嘴边又暴脾气的人叫小鹿鹿,和把一个有着八块腹肌和人鱼线,除了玩枪玩匕首再没其他爱好的人叫糖糖是多么大的心理创伤。

    这是一段极其不堪的回忆,不堪到即便唐辞和陆墨背地里寻仇把给他们起这俩名字的同伴揍了一顿也无法抹消心头的恨意。

    陆丹青:“”

    小鹿鹿?

第102章() 
花店离家不远,陆丹青便带唐辞先来逛了逛。本来他是每天都会来的;只是这两天陆墨回来;所以才请假在家里陪他。

    花店里除了他以外还有三个员工;是堂妹陆丹砂和两个男孩子;一个叫石头一个叫纸鹤,纸鹤是大学生在店里兼职,只在下课后才会过来。

    陆丹砂也是刚毕业没多久;不想出去工作,就自己折腾了个美妆博主当;也算是有些小火;靠着直播能养得起自己。父母管她管得严;见她没个正经工作免不得念叨,陆丹砂嫌烦就整日地往陆丹青店里跑;一窝就是一整天;迫不得已了才回去。

    虽说陆丹砂经常不着家;但和堂哥在一起总比和那些狐朋狗友出去鬼混好多了;加上陆丹青情况特殊,陆丹砂的父母也愿意让她留在那儿多照顾着些;能帮一点是一点。

    陆丹青刚到门口还没进去,陆丹砂扭头看到他就风风火火地踩着高跟跑了出来,“哥,你不是说——”眼神一错看到他旁边的唐辞;陆丹砂眉头一皱;“这谁?”

    她身材高挑;和时下女生们流行的纤瘦骨感不同,覆在骨骼上的肌肉匀称紧实,v领吊带针织衫露出线条优美的锁骨和肩背,本就不长的衣服下摆随着她的动作往上揪了一些,腹肌和马甲线若隐若现,平添几分力量的美感。

    陆丹砂脸虽不大但轮廓深,此时脸色一冷眼睛一瞪,本就冷艳俏丽的面容看上去颇有几分凶气。

    “礼貌点,丹砂。”陆丹青说,一边为他们互相介绍:“这是唐辞,大哥的朋友。这是陆丹砂,我的堂妹。”

    “哦。”

    陆丹砂撇嘴,摆了摆手算是打招呼,然后便不理人了,冲上前给了陆丹青一个拥抱。

    “早上好哥!”她的声音像只百灵鸟一样清脆欢快。

    陆丹青虚虚地搂了下她的背,动作一顿:“怎么穿这么少?”

    陆丹砂放开他,转而拉过他的手往店里走去,一边不甚在意地说:“有穿外套的,只是店里有点闷就脱了。”

    高跟鞋踩在大理石的地面上发出笃笃的声响,陆丹青问:“穿短裤了?”

    陆丹砂穿长裤更偏爱短靴,从不穿高跟鞋。

    “羊绒质地的短裤,挺厚实的。”陆丹砂的声音弱了几分,不等陆丹青说话,又急忙说,“我穿了长筒靴的!过膝盖的那种而且还加绒!和秋裤差不多,一点都不冷真的真的!”

    陆丹青失笑,伸手揉了下她的脑袋,“知道照顾自己就好。”

    “嗯嗯嗯!”陆丹砂连连点头,“你先坐,我去倒柠檬水。”

    “等下,”陆丹青说,问唐辞:“唐辞,你要喝什么?”

    唐辞客气道:“柠檬水就可以。”

    陆丹砂扭身走了,陆丹青拽了拽唐辞的手臂,凑近了些小声问:“你帮我看看,真的是过膝的靴子?”

    唐辞:“”

    他飞快地瞥了眼陆丹砂的腿,咳嗽了一声,说:“嗯。”

    “丹砂爱美,从小到大最爱穿短裤短裙,这都快冬天了,我怕她着凉。”陆丹青解释。

    这会儿陆丹砂拿着两杯柠檬水走了回来,陆丹青接过喝了一口润润喉,问道:“客人多吗?”

    “还成,老样子。”

    陆丹青的父母都是研究生命科学方向的教授,几年前因为一场车祸去世了。虽说教授这个职位听着挺风光,但搞科研的工资也就普通水准,家里毕竟养着两个儿子呢,在一早老两口就琢磨着怎么给儿子们攒老婆本,可他们一不懂炒股二不懂投资,思来想去,只能老老实实地买下几家店面和公寓吃店租。

    说来也是幸运,近几年来房价急剧飙升,租金也是一涨再涨,虽然不至于大富大贵,但只要不过分挥霍,靠着租金还是能安稳度日的。

    只是陆丹青闲不住,这才又开了家花店打发时间。

    这家花店不算大,各类的鲜花靠墙摆放得整整齐齐,中间是一个三面安着玻璃的展示柜,用来售卖花瓶和一些小型盆栽。

    陆丹青起身在店里慢慢走着,他这家花店的生意确实一直都不错,全城十几家花店,明明是一样的花种,一样的泥土种出来后运进城里,偏偏就他这里的花花期最长开得最艳,哪怕不用太留心照顾,只要按时浇水就不会枯萎,直到花期结束。

    陆丹青心里有些诧异,他抽了只花出来,细细的落在手心,玉一般的指尖轻轻搭在花瓣上,他眉眼低垂,似乎正思考着什么。

    陆丹砂手机里已经有很多陆丹青的照片了,可这时候还是忍不住拿出来又拍了一张,美滋滋地配上文字发了微博。

    想了想,觉得太文艺,又删了一条重新发。

    她经常直播,主打美妆和健身,偶尔也来个美食测评,微博粉丝数二十多万,但陆丹砂觉得这二十万粉丝里面有十八万都是僵尸粉,每次发个视频博评论加上点赞数甚至都连一万都不到,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才会在短时间内单项累计就突破一万,比如抽奖和陆丹青。

    还有刚关注的新粉:

    陆丹砂笑瘫在椅子上,“哥,他们说你是百花仙子。”

    陆丹青:“百什么?”

    “百花仙子——唔,意思就是说你长得好看。”

    “是吗。”陆丹青笑,“那帮我谢谢他们。”

    想起手机,他又有些惆怅了,曾几何时他也是个网瘾少年,奈何现在物理条件受限,虽说智能手机都有盲人模式可以辅助使用,但到底是不太方便。

    陆丹青随手将花放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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