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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我的女友带着刀-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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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神记里从来没有说过这人头似的东西长着章鱼似的触角!

    搜神记里也没说过这个人头似的东西是长在人肚子里的!

    余天青的腹部没有一丝血肉。空荡荡的只挂着白森森的肋骨。

    飞头蛮在余天青腹中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又是两只触角从脑袋下头飞射而出,一前一后卷向白小纤,白小纤的大砍刀砍在两条肋骨的缝隙之间,拔不回、抽不出,她脸色瞬间变的惨白,弃刀迅速向身后跳开。

    触角急速伸长,如影随形而至,眼看着白小纤即将被触角卷起,一个黑影倏然挡在白小纤身前,是王响亮!

    净身刀片横切两条触角。嘶嘶啦啦的声音中,两条触角被凌空砍断,浓稠的黑血如墨汁一般四面喷洒,一时间狭小的室内散发出浓烈的腥臭味儿。

    王响亮拽着白小纤飞速退后,我看见王响亮戴着刀片的右手在隐隐颤抖。

    显然,这样暴力的一切用尽了王响亮的潜力!

    俩人不会支持太久了,而余天青肚子里的怪物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几条触手在余天青身前伸展着,我知道,下一次触手的攻击将是致命的!

    “这他妈到底是死人还是活人?!”

    我看着余天青那空荡荡的肚皮,白森森的肋骨,有点头大。

    “飞头蛮是尸蛊术之一。选阴月阴时出生的三岁童女于月圆之夜水边扼杀,童女死后取其头颅藏于蛊师腹中,童女三日后复苏睁眼,五日后可食血肉,这鬼物食蛊师身躯生长,意念已与蛊师合二为一,同气相生,一损俱损!你若说他们是活人,那便是活物,你如说他们是死物,那也没什么不对”

    王洛水好似天桥底下说书的大明白一样给我拽着词儿,摇头晃脑沉醉与自己的博学之中,给我玩着辩证法的游戏。

    看他那贱样,其实我挺想抽他的。

    白小纤丢了砍刀,靠在墙边,可美死人不偿命的脸上依然一副深邃的平静。

    余天青的嘴角带着从容的笑意,这个王洛水口中一甲子前的苗疆蛊王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似乎眼前的两个年轻人仅仅只是耽误了一点他宝贵的时间而已。

    “王洛水,你是当年差点乘龙而去的人物,现在就剩下开故事会的本事了么?”

    话是白小纤说着,这变态幽幽转头瞪了我身后的王洛水一眼,冷然一笑。

    王洛水咽下一口吐沫,眨巴眨巴眼睛,啥也没说,又在我身后退了两步

    “当年天下小道门里人人敬仰的人物,现在就成了这副熊样?!”

    白小纤眉头一挑,嘴角的冷笑带出了一丝嘲讽的意思。

    我不明白白小纤为何在这个生死攸关的当口把矛头对准了老屌丝王洛水,我和王响亮算是打小一起长起来的兄弟,六七岁的时候就往老王家跑,王洛水这副屌丝模样二十余年来一直种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我记得三年级暑假的时候,有一次去老王家找王响亮玩,这老屌丝把我拉到一间小卖部里给我买了一书包大大泡泡糖,当时我崇拜的看着王洛水,一度以为他是天下最伟大的人物,然后他给我提出了一个我至今都没有忘记的要求。

    王洛水让我把我爸书架上的那本老版金瓶梅偷出来,借给他看上一个月

    当时王洛水还没有现在这么老,至少脸上的皱纹还没有现在这么多,提起金瓶梅三个字的时候眼中闪烁着吓死人的光彩,跟激光灯一样。

    此后,大半生的时间里,王洛水的名字在我脑海中与金瓶梅建立起了一条别致的条件反射神经。

    王洛水从我身后露出小半个脑袋,瞅了瞅八爪怪似的余天青,又瞪了瞪白小纤,刺溜一下把脑袋缩了回去。状呆庄技。

    “你们两个年轻后生都打不动的变态,我老胳膊老腿儿也他妈不管事儿啊!”

    王洛水宠辱不惊,一副你能拿我怎么着的无赖架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叹息。

    声音很轻,可明明白白,是王响亮发出来。

    王响亮背对着我们,高高的身躯挡住了一丝光线,硕长的背影伸展到我们脚下,不动如山

    “大师兄,我有几年没这么正儿八经的叫你了吧?”

    王响亮的声音很严肃,严肃到我甚至对着熟悉的声音感觉到了一丝陌生。

    王洛水猫在我身后沉默着,一声不吭。

    “我知道你心里有委屈、有苦楚,当年你本有乘龙而去的天机,可是王家道门两脚陷进泥地里的俗事儿脱了你后腿,让你错过一个天大的机缘。”

    “王家亏欠你的,我替老爷子给你说声对不起”

    我洛水的太监净身刀横在身前,他匆匆扭头向我身后的王洛水看了一眼,王洛水的眼圈隐隐有些发红,老屌丝抽抽了鼻子,甩手甩出两把鼻涕,顺手在我后背上擦了擦

    我嫌弃似的往旁边挪了一步,我就没见过这么极品的老头!

    今晚我已经三次听到他们谈论王洛水乘龙而去的事情,这种仙气儿十足可落在王洛水身上怎么听怎么扯淡的话头我一点儿没兴趣琢磨,这王八蛋连我那辆自行车都不会骑!

    “你说仙缘断了,就是从天上掉到地下闷头吃土的命,这些年你浑浑噩噩混日子,我和老爷子看在眼里不说你,是觉得心中有愧,可大师兄,余天青是和你一辈儿的人物吧!当年天下术者万千,跟在你屁股后头跟风吃屁的有他一个吧!你现在就能眼睁睁看着这么一个南疆的乡巴佬在王家地头上横行?!”

    “王家道门是这里的土地,几百年就没变过规矩!”

    王响亮猛然跺了两下脚,狠狠踩在地上,他回头瞪了一眼王洛水,眼里喷着熊熊怒火。

    王响亮动了火气。

    两滴泪珠扑簌簌的从王洛水眼里挤吧出来,伸手又抹在了我衣服上

    这老头太他妈讨嫌了!

    老头儿吸溜两下鼻子,乐了。

    “师弟,你直接说这次求我救命不就得了嘛,王家是土地,我比你清楚。”

    “余天青,你动静太大,这条命我收了,抱歉。”

    老屌丝突然收起了笑脸,腰背在一瞬间挺直,赖兮兮的老脸上带出了十分的严肃,冲着余天青微微弯腰,鞠了一个躬。

    然后,起身。

    “道门王洛水,有请召灵稀土大王现身!”

    老头儿猛然暴喝一声,而后狠狠跺脚!

    一道金光在王洛水手中的蛐蛐笼子里疾射而出,半空中化为一道金线,噗嗤一声响动,子弹一样射入余天青脑门正中,又是噗嗤第二声响动,自余天青脑后钻出

    金线画了一个大圈,钻回了王洛水的蛐蛐笼子里,金灿灿的触须上沾着一丝白花花的脑浆子

    我看到余天青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这个一甲子前苗疆最优秀的蛊师甚至没有做出一丝反应,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变为一具尸体。

    一个血淋淋的大洞出现在余天青后脑上,大洞汩汩冒着血花

    余天青腹中的飞头蛮几乎是在同一瞬间冒出丝丝白烟,化为一团乌黑的烂肉

    咕噜噜一声轻轻的响动,一个略显诺基亚直板手里从余天青的上衣口袋里滚落,落在我脚下

    蛐蛐,他妈的蛐蛐杀人了!

    我喉头动了动,险些一嗓子吼出来

第四十七章 血淋淋的手机() 
余天青死了。

    就这样直挺挺的躺在我的脚下,腐烂的血汩汩的在我脚下流着,绕着我的鞋沿,浸湿了我的脚底。

    余天青的脸上残留着未褪去的惊愕。双目圆整,无神的双眼望着光秃秃的屋顶。

    一甲子前的苗疆蛊王一个小城的清晨死去,死于一只老屌丝所养的金头蛐蛐。

    “苗疆奇术又断一脉,可惜了。”

    老屌丝王洛水的脸上不见一丝胜利后的欣喜,皱纹斑驳略显猥琐的脸上带着一丝悲凉,轻轻向前走了一步,然后弯腰,鞠躬。

    他像一位大宗师一样,带着对同辈人的惺惺相惜,向一个死人表达了敬意。

    “张一凡,我很老了吧?”

    王洛水抬起头来,看着我。问我,浑浊的双眼中隐隐带着些许悲凉。

    他真的很老了。干瘪的皮肤,密密麻麻的皱纹,永远佝偻着似乎永远不会抬起的腰背,疯疯癫癫的言语和贱兮兮的那张老脸让他看上去就像一个潦倒的老人。

    余天青王响亮都说他曾经可以乘龙而去,我当然没傻逼到真的以为天下会有龙之一物,可我知道那一定会是一种很牛逼的比喻吧。

    我第一次发现,这个看似不着调的老人,也曾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荣光。

    “不老。”

    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口是心非。

    “当然他妈不老,老子还是童子呢!”

    他喜笑颜开的露出一嘴大黄牙,狠狠拍了一下。傻乎乎的乐着,方才的大宗师气象再也荡然无存。

    他又变成了一个猥琐至极的老屌丝。

    我无言的看着这个傻逼,刚刚油然而生的敬意荡然无存,这老屌丝变脸跟变天似的,太快了。

    吸土大王窝在笼子里,吧唧吧唧的啃着一片绿叶子,脑浆子依然挂在身上,我瞅了一眼,打了个寒颤。

    我从没见过如此霸道的蛐蛐!

    蛐蛐也能杀人,我他妈今天算是开了眼界。

    白小纤从余天青的尸体上拔出那拔卡在肋骨中间的大砍刀,白森森的肋骨上留下一条刀印儿,这变态手劲儿真大,我打心里感叹着。

    王响亮用手指头上的刀锋扒拉着余天青腹中的那只早已变为烂肉的飞头蛮,一脸疑惑。显然,出身老王家的他也没见过这样的物件。

    白小纤拎着砍刀拨拉开余天青随身背着的大麻袋,麻袋打开的一瞬间,扑鼻的臭气喷涌而出。瞬间在小屋内弥漫起来。

    我看着麻袋,傻逼似的杵在了原地,嘴巴长着,一点儿声音都没喊出来。

    一瞬间,我仿佛穿越时光般看到了王洛水所说的旧时代一切,麻袋里一个八岁孩童的尸体暴露出来,我不知道那尸体已经在麻袋里放了多长时间,面目早已腐烂,小孩儿的头顶上开了一个大大的刀口,正片头顶被整齐的削开,密密麻麻的小白虫与虫卵堆积空荡荡的颅骨中。

    “尸虫蛊的容器,养虫卵用的,余天青年轻时候赖以成名的手艺,一甲子已过,偏偏想不明白,还拿着这等邪术当成大道。”

    老屌丝王洛水翻了翻眼皮,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我突然发现,老屌丝对自己年轻时的那个年代带着难以言喻眷恋。

    “大师兄,您年轻时,一定生在一个大时代吧?”

    我心里一动,拿话头勾引他。

    “当然,那是道门术者的大时代。”

    老屌丝白我一眼儿,一副老人家的心思小屁孩儿你别猜的傲娇样。

    “当年天下,道门并立,奇术万千,术者千万,就算余天青这样的人物,扔在那里不过是偏安苗疆一隅的小术者,而我玉面小白龙王洛水则是道门中的美男子天下黄花大闺女的梦中情人”

    老屌丝的脸上一副意淫样,这傻逼又开始抽风了

    “尸体怎么办?”

    王响亮一脸嫌弃的低着头点点脚下余天青的尸体,懒的接老屌丝话茬,问白小纤。

    “时间不够了,扔这里吧,为难的事儿交给赵大熊,大神探写报告应该是把好手。”

    白小纤头也不抬的回了一句,俩人嘀嘀咕咕的商量着,好似两个奸商在噼里啪啦的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能让余天青这样的蛊师下蛊,金大豪死的不冤。”

    王响亮看着余天青的尸体摇摇头,叹了口气,王家道门对术者的尊重让我难忘。

    他们像两只猎犬一样围着尸体转了又转,企图发现什么线索,而我脚下的那只诺基亚直板手机与车票却被鲜血浸没,被他们忽略过去。

    我轻轻抬脚,把手机勾到脚下,捡起来。状女吐弟。

    那是一个明显被时代抛弃的老式手机,诺基亚这个曾经称霸全球的手机巨无霸品牌如今已经成为了手机世界里的非主流,更多的宣传广告也都是源自它优良的硬件品质,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单调的功能机了。

    我查看那部手机的电话本,空空如也,竟然没有一个联系人,拨打记录同样如白纸一样,没有一条手机号,我隐隐有些疑惑,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网络通讯已经遍布全球,社交软件满地开花,六十岁的老头熟练运用网络约会十六岁小姑娘的新闻不时出现在我们眼前,这是一个人与人联系愈加方便的世界,可这部手机,却一个联系人都没有!

    我打开短信,信箱里同样只是寥寥一条已发送的信息。

    蛊已种,三天后发作。

    一条短信只有八个字,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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