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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总裁他有病-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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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昱定没定闹钟我不知道,可是我定了。”王免说。

    “你定了闹钟?”崇晏诧异,她可是为了“查明”王免醒来的真相,把可能有响声的电子设备都带下客厅了,王免还有什么藏着的?

    “你不就是我的闹钟吗?”王免有些得意,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养成了这种习惯。只要崇晏起床了,他也立马就清醒了。

    崇晏抿唇,唇角轻勾,眼角弯弯:“你去试一下衣帽间里的衣服,刚熨好的。”

    “好哇,你们背着我偷/吃,还背着我偷穿!”崇昱穿着蜘蛛侠的睡意,趿拉着一双小猪卡通拖鞋,瘪着嘴,一双眼炯炯有神。

    崇晏一听这“偷/吃”一说,审问地看向王免。

    王免立马耸肩,举起手投降:“不关我事。”

    “崇昱,你跟谁学的?”崇晏严肃问。

    “这还要学吗?我自创的,你们偷偷背着我吃好吃的,不是偷/吃吗?”崇昱不知所以,一脸『迷』茫地看着有些生气的崇晏。

    原来是这样。

    崇晏舒了口气:“谁背着你吃好吃的了?洗脸刷牙没?等下才可以吃,你现在跟王免一起试衣服,嗯?”

    “好。”崇昱点点头,上前拉走王免:“王免,你反应好慢啊,快去试衣服!”

    ——————————

    婚礼不是在教堂举行,在国外举行中式婚礼也是令人闻所未闻。

    “为什么没有提前说?”王免皱眉,审视地看着李迅和新郎官装扮的方园。

    “大哥,你不要怪迅子,这件事他不知道的。”方园赶紧将李迅掩在身后,生怕王免的拳头突然间袭来。

    王免心中哼笑,这方园敢情还当他是从前的莽撞小子,动不动就拳头说话的莽撞小子?他收敛怒意:“有什么需要,可以提前商量,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让她当伴娘,这可不行,听说伴娘当多了会嫁不出去,你们愿意我一辈子当光棍?”

    “你们现在这情况,跟结婚没差吧……更何况,就一次……”方园小声嘀咕。他的新婚老婆是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本来对他的追求熟视无睹,可听说他的兄弟跟好莱坞华裔女星mill wong有一腿,她就立马答应了,必备条件之一就是:让mill wong给她当伴娘,不然这婚事免谈。

    王免脸顿时垮了下来,这本来就有些“婚途”渺茫了,哪还经得起各种可能,即使可能不存在的可能:“一次也不行!”

    “王免,顺路帮一下就行了,人都来了不是?”站在王免身旁的崇晏穿着一身简单的藕粉『色』鱼尾拖地礼服,如海藻一般的黑发披在身后,明明没有『露』出任何一寸肌肤,却隐隐有些『性』感,清纯里的一点『性』感。她劝解着王免,眼神一直盯着崇昱,他正准备在自助餐桌前吃蛋糕。因为鞋跟较高,她轻轻踮起便可以凑近王免的耳朵:“你赶紧去照应崇昱,他又偷偷吃蛋糕了,过敏的。”

    王免听这话,三下两除二,走到那小子面前,像逮小猪一样把他给拎了起来抱在身上:“一会儿没注意,就跑过来偷吃了?”王免说完,顿时觉得自己好像说错了话,暗暗怀疑,这小子嘴里的“偷吃”词汇八成真的是自己不经意间教会他的……幸好崇晏比较远,听不见,不然,他就完蛋了!

    一大一小的人儿在宴会人群中格外引人注目,礼服是一样的,深蓝『色』的燕尾服。这王免倒是穿出了几分模特的感觉,可崇昱,帅气是有点小帅,可总瞧着有些……喜感……

    “瞅着我干嘛?”崇昱怨愤地看着制止他的王免,就差一点点,他就吃上了。

    “我怎么感觉,你这装扮,有点眼熟……”王免说。

    “哼,你不会想说跟你很像吧?”崇昱得意地问:“你不觉得我像工藤新一吗?”他顺势还揪起自己的红『色』领结,放在嘴边,怪声怪气地说着话。

    “……”王免这才反应过来,暗暗想着,不会他自己跟这小短腿一样,自以为穿着很帅,可事实上很滑稽?

    正想着要不要去洗手间,跟这小子一起照照镜子,确认他跟这小子穿着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可就在那一瞬间失神,他回到原地发现,他的崇晏被拐走了!

第41章 成何体统() 
“你找崇晏啊?嘿嘿; 我刚刚看到她往那个方向去了。”崇昱一只手搂着王免的脖子; 一只手指了指宴会厅侧面的一处走廊。

    王免抱着崇昱,边走边问:“小子,为什么总是偷偷吃蛋糕?过敏了浑身长疙瘩; 还痒痒; 划算么?”

    “你不觉得蛋糕很甜很好吃吗?算了,跟你没有共同语言; 崇晏也说好吃的。”崇昱直哼哼。

    “崇晏?可我记得她不喜欢吃甜的。”王免暗暗自嘲,从前他以为崇晏不吃鱼,原来她很喜欢。从前他以为她很喜欢蛋糕; 就应该喜欢甜的; 在她吃完了他送她的第一个蛋糕之后; 他就各种送她糖果; 可是再也没见她吃过。

    “崇晏小时候喝粥都要放糖的,还长了蛀牙,你不知道吧,我知道,她可喜欢吃甜的了。”崇昱笑嘻嘻地说。

    “还有呢?你还知道什么?”王免问。

    “她还喜欢吃棒棒糖; 还有最喜欢吃肯德基炸鸡翅了!所以你一定要在家里准备多多的!”崇昱说起来眉飞『色』舞。

    “她喜欢还是你喜欢?想忽悠我,你小子还嫩着呢。”王免勾唇; 揪了揪崇昱的小鼻子:“小机灵鬼。”

    “我总有一天会超过你的……”崇昱小声嘀咕。王免的忽悠本事,以他现在的“功力”; 真有点望尘莫及。

    “你说什么?”王免挑眉。

    “我说……我怎么会超过你呢……”崇昱脑筋极速转弯。

    “跟我比?没出息。”王免无奈; 这些可都是“陋习”; 好的不学偏偏学坏的?

    “……”崇昱无语,跟王免比较,真的没出息吗?

    这走廊拐道处房间很多,王免挨个找着,听到熟悉的声音,在某间房门前停了下来。

    “大嫂,其实这次也不用你劳累,也就跟拍张照片而已。”方园几近卑躬屈膝,跟高中时期躲避崇晏的模样大相径庭。

    “拍照?”崇晏有些不明所以。

    “是啊,也就是跟甜甜一起拍个照片,让她发个微博就可以了。”方园说着,一旁穿着古式新娘装的甜甜,不住点头应和着。。甜甜是方园的新任妻子,准确来讲是未婚妻。经甜甜要求,在婚礼顺利举行后,所有“条件”达成才答应领证,这跟崇晏合影发微博的这个条件,是最后一个未达成的。

    “拍照怎么能少了我?”娇媚声传来,一个通身火红的抹胸长裙,头发被盘起的『性』感女人走了进来,抢在了王免前头。

    崇晏看了过来,王免没有吭声,只是抱着崇昱静静地站在一边,好像在看一场戏。

    “庄圣美,你怎么来了?”方园脸『色』转冷,恶狠狠地看着面前巧笑嫣兮的女人。

    王免皱眉,这个名字,好像有些耳熟。

    “来参加婚礼啊,你放心,我可不是冲着你来的。”庄圣美依旧笑得美艳,丝毫不像一个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女人。

    甜甜闻言缩了缩脖子,往崇晏的身后躲着,王免见势不妙,立即挡在了崇晏身前,崇昱也搂紧了王免的脖子。

    “你们这一个个的,是怎么回事?用不着这么如临大敌吧,我是过来要签名的。”庄圣美说完,掏出包里的笔,隔着王免这个高个子,愣是将笔塞到了崇晏手里:“mill wong,我是你的粉丝,你给我签个名吧!”

    “好……”崇晏对这样的状况,虽然有些莫名,却是见怪不怪,只是有些无法下手:“签哪里?”

    “签我背上吧。”庄圣美转过身,『露』出大片后背,站立片刻后,在崇晏下笔前突然出声:“等一下,签背后我看不见。”

    崇晏茫然地拿着一支笔,不知道从何下手,庄圣美就势走上前,在崇晏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崇晏顿时面颊通红。

    “来,跟我去洗手间。”庄圣美牵起崇晏的手。崇晏看了一眼王免,有些不自在,将庄圣美那只手不『露』痕迹地挣脱开。

    “签名?去洗手间?”王免皱眉,你直觉这个突然冒出来要签名的女人有点……“『色』”?难道是他草木皆兵大题小做?他分明看到那个女人在『摸』崇晏,是他眼看花了?他还收到了崇晏的眼神求救信号?

    “是啊,那在这里签?你们介意吗?”庄圣美扫视四周,发现没有任何异议,只有方园紧紧拧着眉头,这女人是又在犯疯病?

    庄圣美接下来的举动真的令人震惊,只见她快速撩起自己的裙摆,将裙子撸到腰上,黑『色』的丁/字/裤就这样呈现咋吃众人面前。她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内/侧,对一旁红着脸有些目瞪口呆的崇晏说:“签这里!”

    崇晏抗拒,很抗拒。在国外见到过各种穿比基尼的模特,自己也曾是其中的一员,也曾在走秀前为了节省换衣时间与很多人赤/身相对过。可今天这情形,确实让她面红耳赤,这在场的可都是中国人,即使近乎赤/身/『裸』/体的不是她。

    此外,她还有种汗『毛』直立的感觉,这女人……好像比王免……更变态!

    王免对方园投以质问的眼神,方园也觉得羞愧难当。他与庄圣美是前夫前妻的关系,法律上讲,他们没有关系了。可道理上讲,这女人是他前妻,与在场其他人任何关系都没有,好像就他比较有立场管制一番了。

    “圣美,你真的要闹成这样吗?”方园难以预想到,她竟然以这种方式,意图破坏自己的婚礼。

    “我在闹?我没有在闹,只是看到你的新任老婆发了微博,说自己的婚礼是mill wong当伴娘。本来不打算来了,现在赶着过来见我女神一面,这样都不行吗?”庄圣美顿时觉得好笑,这男人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你能正常一点吗?”方园瞧了一眼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身体,某处竟然还生出一丝燥热:“你这样子,成何体统!”

    庄圣美眼见这名是签不成了,她放下裙摆,终于将“辣眼”的一幕给盖住。她没有理会方园的指责,只是靠近崇晏:“王缅,不要怕,我只是想让你给我签名而已。我们都是女人,构造都差不多的。”她说完,『摸』向崇晏的细腰,王免立即空出一只手,将崇晏搂了过去。

    “你们又在一起了?”庄圣美皱起眉头,这才注意到王免,与从前相比,变化巨大的王免。

    庄圣美这语气,是在吃醋?

    崇昱见眼前情形,有点糊里糊涂,他小声问王免:“她喜欢你?我看着不太像,好奇怪哦。”

    王免脸『色』变了又变,将崇晏搂得更紧。思前想后,他终于恍然大悟,自己为什么对这个女人的名字眼熟了。

    这个女人……不就是从前给崇晏写了情书,被传信人错以为是写给他的,丢他抽屉的人吗?那信封落款上,大大的“庄圣美”三个字,此刻越来越清晰。

    “王免,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将别人送到她抽屉里的情书都丢了,连我的也被你扔了!”庄圣美看王免一直挡着自己,怒火一触即发:“你们不要诧异,我承认,我爱她,比你王免更早!”

    王免唇角抽搐,在认识崇晏以前,他就丢过她一次情书。在认识崇晏后,他总是时不时地在她离开座位的时候,翻一翻她的抽屉,清理那些有些碍眼的“垃圾”……这个奇怪的女人是怎么知道的?听这话,她写过不止一封?

    崇晏往王免的身后躲了躲。原来她就是那个“庄圣美”,从初中开始就不停地给她写信的那个人,那些信件,比沈敖的无端招惹,更令崇晏害怕。

    “崇晏喜欢的是男人,你没有机会的!”王免恶狠狠地说。这情敌是女人,他从前想到过,可没想到真的会有这样对峙的一幕。

    “谁说的准呢,我以前喜欢女人,可后来,不是还跟男人结婚了?这『性』别,我觉得不是问题,只要你不从中作梗,我有办法,让她爱上我。”庄圣美斩钉截铁,还有些志在必得。

    王免心中百感交集。这段时间,他一直严防死守。奈何沈敖和那只鸭子没有什么反常举动,难道经受他王免的花式秀恩爱刺激,遁入空门,变成了“佛系”情敌吗?他想好了各种情敌应对措施,不知道是不是男女均适用……可这女人的信誓旦旦,真的让王免有些捉『摸』不透。

    “你说是不是问题?”王免问躲在他身后的崇晏。

    “不可能的……”崇晏小声说着。

    “为什么不可能?”王免又开始了“明知故问”戏码。

    “我喜欢的是男人,不可能有那种情况发生。”崇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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