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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废鸟扑倒神尊记-第33章

小说: 废鸟扑倒神尊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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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传言,夫诸是曾经水神共工的坐骑,与水神共工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夫诸耳濡目染,对付控水发水见得多了,也就学会了。

    灵兽都有一定的自保手段,而夫诸的自保手段就是调用地下的水,将其引导出底面,围绕在自己的周围。陆地上的兽类一般都怕水,大水一现,都逃之夭夭,这样就保证了夫诸自身的安全。

    夫诸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自保,而非故意伤害人类。但是,夫诸出现的地方,大水淹没了许多的村子,因此,夫诸被人们称为恶兽。

    当时碧落上伸还是上仙,承其父位,就直接收服了夫诸,带夫诸下凡历劫,后遭遇情劫,回来后飞升上神,因此夫诸集天地之造化,神兽之尊。也开了情窍,只是屡屡与男子打交道,与上仙历劫,不小心喜欢与男子交流。时人常以为其是断袖之癖。

    没想到凤玖偶然之举,竟然还解开了夫诸的情劫。看来夫诸不日能够飞升上神了,一个修炼几十万年的神兽,得天地之造化,却陷入了情劫,实在是令人嗟叹。”

    凤玖摇头晃脑的看着那片花海里,他们走远的身影。忽然想起来貌似还有小娃娃杜一叹。侧头看见杜逸,他在那里烤鱼,鱼香味飘了过来。

    “我的天,这么可爱的小鱼鱼,你太坏了,你不是鲲鹏一族,应该是鱼类的始祖,怎么能烤这么可爱的小鱼鱼呢?”

    凤玖看得口水直下三千丈,这鱼一看就很好吃。

    “我听说天尊,号太上,鸿蒙未分,化元光一道,万物之所尊,在圣为众圣之尊,在真为万真之先,在地为万国帝王之师,在教为万教之祖宗,在法界为无上法王。

    而且常常分身下降诸界,传教度人,弘扬道法。乃是诸天神佛效仿的楷模,最是守元归一,不吃肉不喝酒不打架不上火,好神仙啊。你怎么能够杀生呢!”

    凤玖靠了过去,肩膀靠着他,抓抓他的袖子,对着香喷喷的烤鱼说道。

    “作为四海八荒最有洁癖的洁身自好的度一上神,你绝对不能够吃小鱼鱼,而与此同时,作为四海八荒最漂亮最善良最可爱的阿九我,愿意认真对你说。放开它,让我来。”

    “四海八荒最漂亮最善良最可爱的阿九,你不过是想吃鱼,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

    他一手拿着叉子,一脸温柔的笑。“你要是想吃的话,求我一声不就好了?”

    “我,我怎么求你啊?”我挠挠头,想到自己以前是怎么求柏溪雾、瑞应陪我出去干坏事的时候,我抓住杜逸的袖子,温柔的笑一笑,蹭了蹭他的脸。

    “杜逸哥哥,人家知道你最好了。”

    我想,在这一刹那,一定是抖落了两个人的鸡皮疙瘩,实在是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否则,我怎么会被按住头趴在他腿上,呜,谁来救我?谁来救我?

    杜逸原本是只想调戏调戏凤玖,没想到那丫头真是邪乎了。他听到那一声娇娇滴滴的杜逸哥哥,心里一抖,只觉得顿时就石更了。

    清脆中带点空灵,空灵中泛着让人耳目清新的味道,这声音的人都要融化了,以前常听说当好听的仙音想起的时候最适合自己下酒。这下看来名不空传,这四海八荒第一绝色美人,说出的话来格外动听,简直是勾魂摄魄。

    杜逸忍不住了,一把把她按在怀里,可能使了许多的力气,面色绯红,从耳朵一直蔓延到唇部。怎么就这么没定力。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他低低的念道。

    话说为什么凤玖上神被称为最不学无术的废仙子呢?因为从前在天上的时候是废仙女,下了凡是废人,上了山是废妖精,飞升上神也是一个废神仙。所以说当听到这经文,只觉得晦涩难懂,十分深奥。昏昏欲睡了,被提起来坐好。杜逸把烤鱼的叉子一把放到凤玖手里,闷头离开了。

    “给你,记住了,以后不许在别人面前撒娇,女人也不行!”

    我呆愣愣的看着,随后很开怀吃完了鱼,手中的鱼叉变成了一把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剑,指天剑?

    传说中至刚至阳,为最强力量之神剑,曾多次破除魔族至尊的百劫不死神功。为太上天尊所创,千年才得一柄黄金色古剑,其内蕴藏无穷之力,为斩妖除魔的神剑。

    世人传说在神魔大战中消失无影,没想到竟然落到了啊,没想到啊,竟然落到了天尊的小弟子手里。可是,杜逸竟然把这传说中的上古神剑随随便便赐给了凤玖我当鱼叉,莫非,是要让我据为己有?凤玖十分猥琐的把鱼叉收到了袖子里。

    既然他没告诉我这就是鱼叉,那我走好了,就当做不知道。

    “哎,定力越发不如从前。”

    杜逸忧郁地叹了一口气。觉得有些迷茫,怎么会这样捏?实在是令人怅惘,怎么就这样捏?难道这辈子就被这丫头吃定了。

    “哎,活着真没有意思。”杜逸见到那少年口中吐出这一句话,苍茫之间竟要去寻死。

    “不如死了算了?”

    “为何要死?世人谓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于是乎才有了求神拜佛,四处烧香。”

    “我找不到我师父,我呆在凡间也没意思了。我想死了。”杜一叹闷闷的。

    “你还有一段公案。你且去吧。”杜逸捏了手指,使出了黄粱梦。这是一种顺应天地之势的指引术,引人向道。

第71章 :金杯牙筷上() 
平生未曾逢恩客,不知世间有君子。

    玉檀香袅袅娜娜的升了出来,紫玉雕成的香炉安安静静的呆在那里。紫檀木制成的书桌之上,有一个桐树之材的木鱼不经意之间似乎是无人击打而自动敲打起来。

    “咚咚咚。”

    一青衫男子伏于桌面,眉间紧蹙,似乎坠入梦间。

    一望无际的春水向远方流去,时不时十里桃花的花瓣落入水中,咚咚咚的声音不知从何处破空而来,不远处的竹林碧绿葱翠,煞是动人。

    触目之处都是陌生的场景,可是却没有丝毫不适的地方。

    这倒是让人想到陶渊明所描写的世外桃源。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只是其中往来种作,却是没有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是的,如此世外桃源,竟然罕无人迹。那人长身玉立,立于山水之间,超然之态不言而喻。

    他捂住心,突如其来的心悸让他痛苦不堪,似乎永远走不出去这山山水水,仿佛这白墙青瓦,都是一个永远的囚禁诅咒。

    这不是在现实中这是在梦里啊。忽然间心中有这样的念头,然后灼热疼痛的心忍不住要爆裂出来似的。

    “啊……”

    从噩梦中惊醒,男子的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水。书案上的东西全部被拂落在地,男子的瞳孔紧缩,似乎还是处于茫然失措,惶恐不安之中。

    那究竟是个什么地方?为何他可入不可归?为什么这些时日,日日都是这个梦,似乎无穷无尽,要知道自己苦读数十载,向来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从来没有出过这家门。

    说来也是奇怪,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却没有出过远门,可是这脑海之中的情景却是那样真实,那样的吸引着他的神魂前访。

    回过神来,他凝目回视,只见那木鱼盘踞在书案之上,稳稳当当,只是这木鱼来到这里的年头太长太久,却从来没有人能敲响过。它纹丝不动的呆在那里,祖祖辈辈的人都已经埋于地下,它却始终呆在那里。

    呵呵,他沈自晋枉读圣贤书几十年,却仍旧只是一个秀才。沈家祖祖辈辈读书人,却始终只能考一个秀才,代代如此,再怎么才华横溢,也不行。

    人人都说沈家是代代相传的书香门第,簪缨世家。沈姓源出嬴姓。沈姓的先祖叫实沈,是黄帝的后裔帝喾之子。实沈氏族后来因与少昊氏部落杂居而东夷化,故为嬴姓。后来,他们建立了沈国。周昭王南征时,嬴姓沈国被灭,其子孙就以国为姓。

    唐朝时,唐人建立了姒姓沈国。至周初,蒋国灭了姒姓沈国,沈人南迁到楚地的沈鹿,其子孙也改姓沈。沈家实实在在名门之后,那又怎么样呢?自己还不是处在这青砖白瓦之间,如同是囚牢一般,实在是令人痛苦不堪。

    沈自晋每每醒来面对着万卷书,总想付之一炬,哪怕是学着秦始皇焚书坑儒未尝不可。

    但是总是有人走上来,然后说道。“在下求见沈公子,素闻沈公子才名非凡,还望沈公子不吝赐教。”

    就为了沈家着世代相传的薄名,只能够微笑着,不说那些自己不能说的话,只好强装着一副很是高兴的样子,谈论诗书礼节。

    自是花月两难忘,杨柳桥上箫声无。

    记忆里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失落,似乎是忘了什么。总有一种莫名的呼唤在喊道,快走出去,快走出去。

    总是有一种莫名的的失落。莫名的牵挂。

    沈自晋第七次梦到十里桃林,世外桃源,只觉得那里有什么强烈地吸引着自己。

    “我要离开这里,去江南。”

    “可是公子,你从未出去过啊。”

    “自是有可去之处啊。”

    “公子你可要收拾?”

    “装上那金杯牙筷,还有,白玉棋子,那个木鱼。其余的不必。”

    沈自晋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三十年没有出过门,竟然独自一人出了门,拜别家中众人,只是背着包裹,和一柄油纸伞来到了江南,他不知道自己为何来到这里,只是难言的眷恋。蜀州城,清雨连绵,青衫男子执伞前行,蜀州城里,端端是清雅秀丽,无处不是白墙青瓦。只是他一人踽踽独行,孑然一身。

    他先是乘船度过了十里桃花林,然后跋山涉水,跳过小溪,登上山林,穿过荆棘,青衫沾染了尘土,墨发如画,却有些缭乱。

    他不知休息的向前而去,撑船人曾经问道:“公子,是要往哪里去?”他一瞬间迷茫不定,然后展颜一笑,“往心中去。”

    下了山来,倒是尘土满面,但是青山绿水,人间盛景,有一坟茔在面前,简陋的墓碑。无字。

    他跪坐在地,解下包袱,摊开,一个木鱼,还有白玉棋子,以及一壶酒,两个金杯,两双牙筷。

    只见那金杯牙筷雕琢细腻,华贵无比,乃是举世无双的佳品。

    他沉吟良久,终于颤抖的伸出双手,抚摸那无字的石碑。恍惚之间,似乎感受到石碑透骨的冰凉。他苦笑的看着石碑,想到这些日子里,他跋山涉水,历经艰辛,不畏前途的一直向前走去,想到这三十年的寒窗苦读,在沈家偌大的庭院中间长大,成年,他经历了祖父遗憾的死去,父亲抱憾离去,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们,因为自己读书费银钱的缘故,一个个远离家乡,嫁到无数个簪缨世族,为妻为妾,都只是为了供养沈家,供给自己读书。

    沈家九代单传,可是却无一人过了乡试,历来是靠经商来供给家族,只是始终没有做很大的生意,历来士农工商,商人始终处于低贱的地位,虽然沈家处于士族的最底层,可是却始终如同一个卫道士般守候着这陈规烂俗。后来为了保住沈家所谓的书香世家的荣耀,只能够依靠联姻,那些沈家的女子,自小便是遍读诗书,学习礼仪,却仅仅只是为了博一个吴江才女之名,然后驾入世家大族。

第72章 上架说明{小鹿的告白}() 
小鹿先给大家鞠躬。

    亲爱的书友们,谢谢你们对我的支持,我很喜欢写作,已经写了很长时间了。

    小鹿写这本书的想法,也想了很久,很久,然后默默的坚持下来了,原来想过要卖断的,但是后来,因为太喜欢这本书了,希望大家都能见到它,所以选择了与红袖签约,没想到真的坚持下来了,这本书陪了我很长时间,也希望大家能够继续看下去,因为如果买断的话,或许大家可能不能免费的看很多章节,也不能以很少的前来看,红袖的书还是很便宜的,尤其是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小鹿就是一个学生哈哈,小鹿很喜欢写作,我第一次在网上写还是六年前的事情了,往事休提,我一直都很喜欢写东西,并且坚持了很长时间,所以我希望大家也能坚持下去,这本书不会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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