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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他掌心的小灯盏-第45章

小说: 他掌心的小灯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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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放了回去。

    他认认真真逛女装的模样,看得温崇眼睫『毛』都要掉下来了!

    “昂神,你”

    沈昂又顺手抓起一个粉『色』的鸭舌帽戴在自己的脑袋上,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看,扭头问温崇:“怎么样?”

    温崇颇为悲壮地点头:“好看,像个小公主。”

    沈昂终于崭『露』一丝难得笑意,看着镜子里戴帽子的自己,目光柔情似水:“真的?”

    “嗯!”

    最后沈昂买了那顶粉『色』鸭舌帽,心满意足地走出了店门,温崇紧盯着他的背影。

    鬼上身!

    女鬼上身,一定是!

    “去训练室?”沈昂回头问他。

    “啊,突然想起,我妈妈叫我回家吃饭了!我先走了!”温崇抓起书包落荒而逃。

    “不是才吃了吗?”沈昂站在街头,莫名其妙。

    一个人踩着月光和自己的影子,在街头百无聊赖晃『荡』了半个小时,终于还是决定回家。

    沈昂的家住在南城东的湖畔别墅,大大的花园洋房面朝湖面,依山傍水,小区的环境清幽雅致,湖风阵阵。

    他推开门,恰逢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晚饭。

    沈昂一进门,对面饭厅里一家三口同时抬起头来。

    他的父亲沈毅,年轻的继母乔熙珠和小学四年级的弟弟沈扬。

    “回来了?”沈毅语调生硬又严肃。

    “嗯。”

    继母乔熙珠立刻殷勤地要去给沈昂拿碗添饭:“饿了吧!一块儿来吃饭。”

    “你让他自己去,又不是没手脚。”

    沈毅一见沈昂就没好脸『色』,还在为他从省队退出的事情生气,好多天了。

    “吃过了。”沈昂神情淡漠,从茶几下面拿出索尼psp,躺在沙发上玩游戏。

    “混帐东西。”沈毅没好气地骂道:“不吃饭就去练球!别在这儿碍眼!”

    “别气。”乔熙珠柔声道:“他训练一天了,回来休息休息。”

    沈昂瞥了饭厅一眼,委实感觉他们更像是一家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与这个家其乐融融的气氛实在格格不入,所以他才不怎么愿意回来。

    “扬扬上了四年级,学习能跟得上?”沈毅问自己的小儿子。

    “可以的。”乔熙珠满脸骄傲:“昨天开家长会,老师还当众表扬他作文写得好呢。”

    “哦?”沈毅惊讶地看向沈扬:“扬扬作文写的什么?”

    沈扬是个白白糯糯的小团子,眉清目秀,丝毫没有继承沈毅轮廓的粗犷,倒是跟乔熙珠的秀气一脉相承。

    “快去把作文拿过来给你爸念念!”乔熙珠催促他。

    沈扬兴奋地小跑上楼,拿了作文本下来,对沈毅朗声念道:“《我最崇敬的人》。”

    沈扬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普通话也很标准:“我最崇敬的人,是我的哥哥沈昂,他的乒乓球打遍天下无敌手!特别厉害,我以后也想成为像哥哥一样的人!”

    沈昂抖了抖鸡皮疙瘩,加大了游戏的音量。

    沈毅冷哼了一声:“你哥没出息,甭学他!”

    乔熙珠立刻推了推沈扬:“谁让你念这篇?你得满分的那篇作文,不是写的《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把那篇念给爸爸听。”

    沈扬又翻了翻作文本,朗声念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名叫呆呆,是家里的金『毛』狗,它特别温顺,从来不咬人,它最喜欢的人是哥哥,因为哥哥特别厉害,乒乓球打得特别好,啊!我真想成为像哥哥那样的人,将来打乒乓,成为世界冠军”

    沈毅脸『色』更难看,没好气地说道:“你哥在这样鬼混?**ィ鹚凳澜绻诰笱Ф疾灰欢芸忌稀!?br /》

    乔熙珠戳了戳沈扬的脑袋:“算了,吃饭吧。”

    沈扬放下作业本,继续扒饭,拿一双机灵的眼珠子,偷偷地望向客厅,茶几上只有一个小小的游戏板,孤孤单单,早已经不见了沈昂的身影。

    他的心里突然空落落,不是为爸爸不愿意听他的作文,而是因为

    他好像又惹哥哥不开心了。

    《他掌心的小灯盏》

    春风榴火

    2017801

    十月的校园,微风暖软。

    头顶上,大片浓密香樟叶于枝头相拥,阳光透过叶片洒下斑驳的树影。

    朱盏站在香樟树下,目光凝注于公告栏的一张招聘启事。

    “校乒队招陪练,技佳者优先。”

    身后,有两三女生路过,正兴奋地讨论校园最新最热门的八卦消息。

    “听说沈昂被省队退回来了。”

第53章 喜欢你() 
这是防盗章,补齐未购买的章节; 就可以看到正文内容;   汗水顺着他的脸颊鼻梁襟襟而下; 身下已经蓄了一滩汗水。

    手臂承载着身体的重量,显『露』出无比流畅的肌肉线条,他的手背宽大,隐隐可见淡青脉络,指甲盖宽大而圆润。

    他天生一双乒乓选手的手掌; 可这狂躁的表现; 却不是一个专业运动员应有的心理素质。

    沈昂紧皱着眉头; 呼吸急促; 单手做一个俯卧撑; 念一声:陆礼安。

    刚才还表现得很无所谓的样子; 一回头,就躲起来偷偷发泄心中的不甘与愤懑。

    暮『色』四合,夕阳透过天窗洒落在他身上的最后一抹斜晖也消散无踪。

    突然沈昂抬眸; 与朱盏隔着斜晖中洋洋洒洒的尘埃; 遥遥相望。

    一百万年的时光云涌奔腾; 全世界的记忆都在随之消散,无影踪。

    他望向她的那一眼; 永远镌刻在了她的心头。

    总之; 要多谢老天。

    沈昂何其有幸; 在那一刹那; 得到了朱盏的垂青。

    …

    南城是南方的一个水乡小城; 比不上大城市的繁华与快节奏,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这里的时光静悄悄,慢悠悠。

    满城香樟树,风一吹,沙沙响。

    七拐八弯的小胡同巷,有戴老花镜的花白老者坐在巷子口,两杯馥郁浓茶,一盘棋,就是一场金戈铁马。

    这里的慢生活,常年吸引外来游客过来休闲度假。当然除了旅游业,东南区的煤炭工业同样发达,这里最大的煤商,姓沈。

    南城还是全国着名的乒乓之乡,前后出过两位世界级冠军。南城的居民对乒乓的热爱,似乎源自天『性』,大街小巷,随处可以听见乒乒乓乓的落球声。这项运动没有门槛,即使没有正规的球台,就是小桌板随意搭建,也能够摆出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

    『政府』投入了大量物力财力在乒乓运动员的梯队建设上,每个学校,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都有开设乒乓校队,希冀能够再多培养出几位世界冠军,为小城争光,这其中就包括朱盏所在学校南城一中的校乒队。

    朱盏骑着蓝『色』的旧自行车,拐进一个小巷子。

    巷子深处,九十年代老建筑,既有历史年代感,散发着陈旧木梁与湿润空气发酵的腐朽霉味。

    回到家,进门正对的餐桌上摆着粥和番茄炒蛋,母亲秦丽珍摘下围腰,对朱盏道:“四宝回来了,吃饭吧。”

    朱盏依言,乖乖坐到饭桌上,闷头吃饭。

    “开学一个月了,高中的课程能不能跟得上?”

    朱盏点头:“可以的,刚开学课程不紧张。”

    “那也不能放松警惕,要在一开始就把基础打扎实。”

    “我知道。”

    没几分钟,一大碗粥被她吃得精光,随后又乘了大碗饭。

    秦丽珍突然板着脸问:“又去打球了?”

    朱盏险些噎住,连连摇头。

    “没打球吃这么多?”母亲将番茄炒蛋端开。

    “孩子长身体,让她吃。”父亲朱国栋顺手又将盘子又递过去。

    朱盏抓紧机会,赶紧夹了一大块鸡蛋,大口囫囵地吃下去。

    “每天晚上作业都写不完,居然还有时间打球。”秦丽珍板着脸严肃地说:“期中**考不到班上前五,球拍我给你没收了。”

    闻言,朱盏匆匆放下碗,抓起书包回房间:“我写作业了!”

    “砰”的一声,将母亲的唠叨关在门外,朱盏拿出书本开始学习,但是坚持了没五分钟,她就『摸』出拍板,对着墙壁砰砰砰。

    房门被敲响,母亲凶狠道:“朱盏,球拍交出来!”

    朱盏连忙将板子藏在床下面:“没玩,在学习!”

    “一天到晚就知道打球,将来考不上大学,就把你嫁给煤老板当小老婆,让你天天陪煤老板打球。”

    骂骂咧咧的声声渐渐远了,朱盏松了口气,这时候,诺基亚方块砖头机响了起来,屏幕上跳跃的三个字让她心里一突。

    陆礼安。

    朱盏坐在窗台边,迎着屋檐边一轮圆月,接了**。

    “礼安哥。”

    “嗯,在学习么?”

    “呃”

    **那边似乎轻笑了一声:“我知道了,在练球。”

    朱盏倚在窗边跟他唠家常:“礼安哥训练完了?”

    “请假,可能有点感冒,准备去医院拿点『药』。”

    “感冒了?”

    “下午连着打了十多个喷嚏。”

    “”

    朱盏想到今天下午沈昂一口一个陆礼安,那叫一个怨念深重

    “礼安哥,你去庙里求一道平安符比较保险。”朱盏一本正经提醒他:“要提防小人!”

    陆礼安又笑了起来,朱盏甚至还能想象他笑时嘴角的一深一浅的两个酒窝。他特别喜欢笑,笑起来的模样,曾让她惊为天人。

    陆礼安又问:“刚上高中,功课还能跟得上?”

    “可以。”朱盏伸手无意识地搓着牛仔裤上的破洞:“刚开学,课业不重。”

    “那就好,以后生活学习,有问题随时给我打**。”

    朱盏点头,发觉他看不到,又连忙道:“好。”

    陆礼安比朱盏大几岁,朱盏当初还是『毛』『毛』芽的时候,就跟着他后面跑,一口一个“礼安哥哥”,叫得比他亲妹还亲,还甜,叫得那一整个盛夏的香樟树叶都羞得卷曲了叶瓣。

    其实要说青梅竹马,严格意义上来说,周肆才是她正牌青梅竹马小伙伴,不过很多时候,她似乎更信赖依赖陆礼安,他和身边的小男孩都不一样,他要早熟很多,更成熟,也更体贴。

    “对了,周肆那野小子也在南城一中,上次**里说要当校乒队队长。”

    “现在又降格成副队。”朱盏道。

    “想起来,沈昂被退回来了。”

    沈昂才是南城一中校乒队名副其实的队长,众望所归。

    朱盏不解地问:“礼安哥,我不明白,能进省队是多么好的机会,他怎么不珍惜”

    陆礼安沉默了几秒,淡淡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执着,热爱,把乒乓当梦想,大部分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沈昂很有天赋,无论是力量,反应力,敏捷度还是头脑,沈昂是天生的乒乓选手。”

    能让陆礼安夸赞的人,实在不多,然而他夸人,总有但是

    “可能是成名早,夸赞听得顺了耳,受不了半点挫折,『性』格太燥,我行我素,争强好胜。”

    最后他盖棺定论总结道:“这样的人,天赋再高也是难成大器,可惜了。”

    陆礼安待人温煦宽和,但毒舌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因为他说话一针见血,不留情面。

    “礼安哥,我报名校队陪练了。”朱盏突然道。

    陆礼安那边沉默了片刻,道:“是么。”

    朱盏咬着下唇,声音低沉沙哑:“还是有点不甘心。”

    她不甘心。

    即便前路苦难重重,即便已经错过了最适合专业训练的年龄,但对乒乓执『迷』不悟让她还想试一试。

    “既然如此。”陆礼安顿了顿,说道:“那就选沈昂吧。”

    “嗯?”

    “陪别人打,实在浪费时间,南城一中的校乒队,只有沈昂配得上你。”

    挂掉**以后,朱盏重新坐回到书桌边,拿出数学练习册开始刷题,胶粒乒乓球拍就摆在身边,一盏夜灯明火,一轮明月高悬,夜深了。

    十月的清晨,凉风舒爽,东方泛起鱼肚。

    学校外面的早餐店,蒸笼腾起暖烘烘的水蒸气,韭菜酱肉小笼包配上一碗青菜小粥,就是南城的居民最青睐的早餐搭配。

    今天是周末,早餐店用餐的人并不多。

    温崇看着面前的沈昂,一身黑『色』运动衫,胸前横着一个白『色』的耐克勾。

    他漫不经心地叼着牛『奶』吸管,面前摆着一屉小笼包。

    沈昂有一双好看的单眼皮,不甚清秀,看起来还有点野,但仔细打量,又似隐隐的内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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