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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他掌心的小灯盏-第36章

小说: 他掌心的小灯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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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盏不解地问:“礼安哥,我不明白,能进省队是多么好的机会,他怎么不珍惜”

    陆礼安沉默了几秒,淡淡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执着,热爱,把乒乓当梦想,大部分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沈昂很有天赋,无论是力量,反应力,敏捷度还是头脑,沈昂是天生的乒乓选手。”

    能让陆礼安夸赞的人,实在不多,然而他夸人,总有但是

    “可能是成名早,夸赞听得顺了耳,受不了半点挫折,『性』格太燥,我行我素,争强好胜。”

    最后他盖棺定论总结道:“这样的人,天赋再高也是难成大器,可惜了。”

    陆礼安待人温煦宽和,但毒舌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因为他说话一针见血,不留情面。

    “礼安哥,我报名校队陪练了。”朱盏突然道。

    陆礼安那边沉默了片刻,道:“是么。”

    朱盏咬着下唇,声音低沉沙哑:“还是有点不甘心。”

    她不甘心。

    即便前路苦难重重,即便已经错过了最适合专业训练的年龄,但对乒乓执『迷』不悟让她还想试一试。

    “既然如此。”陆礼安顿了顿,说道:“那就选沈昂吧。”

    “嗯?”

    “陪别人打,实在浪费时间,南城一中的校乒队,只有沈昂配得上你。”

    挂掉电话以后,朱盏重新坐回到书桌边,拿出数学练习册开始刷题,胶粒乒乓球拍就摆在身边,一盏夜灯明火,一轮明月高悬,夜深了。

    十月的清晨,凉风舒爽,东方泛起鱼肚。

    学校外面的早餐店,蒸笼腾起暖烘烘的水蒸气,韭菜酱肉小笼包配上一碗青菜小粥,就是南城的居民最青睐的早餐搭配。

    今天是周末,早餐店用餐的人并不多。

    温崇看着面前的沈昂,一身黑『色』运动衫,胸前横着一个白『色』的耐克勾。

    他漫不经心地叼着牛『奶』吸管,面前摆着一屉小笼包。

    沈昂有一双好看的单眼皮,不甚清秀,看起来还有点野,但仔细打量,又似隐隐的内双。

    他鼻梁高挺,嘴唇很薄,很『性』感,叫人看着就有种想要吻上去的冲动。

    温崇终于明白为什么学校的女生对沈昂这么着『迷』。

    这家伙骨子里透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邪『性』。

    沈昂抿着牛『奶』吸管,不耐地盯了温崇一眼:“你是女的?”

    “嗯?”温崇不解。

    “就这几个包子,磨磨蹭蹭吃了二十分钟,是不是吃完还要补个妆?”

    为了证明自己是纯爷们,温崇手里又筷子叉起一个小笼包,一口吞。

    看着他憋红的脸,沈昂嘴角勾起一抹淡嘲的笑意:“好吃?”

    温崇艰难地咽下滚烫的小笼包,一脸悲壮地点头:“忒好吃!”

    沈昂又用筷子『插』起一个小笼包塞他嘴里:“那你多吃点。”

    温崇要哭了:“昂哥,你帮我吹吹。”

    “吹你大爷!”

    温崇是沈昂的小跟班,从小跟他玩乒乓,现在也是校乒队的主力队员,平时俩人没事儿就爱『插』科打诨,热热闹闹野蛮生长。

    吃包子的时候,温崇敏锐地注意到隔壁桌有两个漂亮的女生一直在偷看沈昂。

    看样子,应该是小『迷』妹没错。

    温崇匆匆将最后一个包子塞嘴里:“走吧。”

    恰是俩人起身之际,对面桌的长直发女生赶紧跑到沈昂身前,从包里『摸』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和一瓶千纸鹤,红着脸递给他。

    这大清早,早餐店围堵送情书啊?

    周围不少同学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早餐店闹腾了起来,同学们吹着口哨瞎起哄,那女生耳根子都红透了,结结巴巴道:“昂神,我这个给给你。”

    “约法三章。”沈昂依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调子:“签名可以,礼物不收。”

    他说着已经从包里『摸』出了马克笔,在女生递过来粉情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又还给了她。

    女孩涨红了脸,重新将千纸鹤递给他。

    “请你务必要收下!这是我熬夜好多天,给你叠的。”

    沈昂的眼角勾起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沉着调子说:“要讲规矩”

    下一秒,他看清了她手里那瓶千纸鹤,话突然卡在喉咙。

    那是一瓶用『毛』爷爷叠成的千纸鹤!

    初见陆礼安的时候,是个夏天,太阳很烈。

    耳边,乒乒乓乓。

    朱盏正和周肆杀得酣畅淋漓,陆礼安站在树下看了她很久很久,终于红着脸走上前来,对她说:“你们玩这个,可以教我么?”

    朱盏眨巴眨巴着水灵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陆礼安看了很久。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他的皮肤比牛『奶』还白,眼睛比夜空还要深邃,嘴唇红润,眉清目秀,穿着一件小衬衣,腰背挺拔笔直。

    相比之下,对面的周肆穿着一件破洞背心,脸黑黢黢的,鼻子上还挂着两串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牛鼻涕。

    豆蔻年华的朱盏,在遇到陆礼安的那一瞬间,点亮了辨别世间美丑的鉴赏技能。

第42章 咬痛我了() 
这是防盗章; 补齐未购买的章节; 就可以看到正文内容,

    整个下午; 朱盏都在写作业,约莫四点,她推着自己的破烂小自行车出了门。

    她要去美食街姑妈开的小吃店帮忙送外卖,周末的时候小店生意忙,她都会过去搭把手。

    今天下午,陆礼安拿下了亚乒赛的男单冠军。

    朱盏自行车停在巷子口的一户宅院前; 看着人家屋里的电视,陆礼安正对着镜头扬起金光灿灿的大奖杯; 展『露』他含蓄的微笑。

    她的心脏没由来地加速跳跃。

    他又赢了!

    朱盏重新骑上自行了离开; 嘴角也不觉盛满了微笑,恍然想起许多年前; 他信誓旦旦对她说; 我想成为世界冠军。

    多少年岁月悠悠; 时光如『潮』; 他追逐梦想的步伐,从来不曾止歇。

    这样真好。

    …

    灯红酒绿的小酒馆,沈昂跟一帮朋友坐在包间的卡座。

    在场都是一群少年人,个个家里有钱又有势; 腰袋胀鼓鼓。只可惜小城生活单调拖沓; 比不上大城市的三千繁华花花世界。

    沈昂在省城浪了小半年; 再回南城; 顿觉索然无味。

    他拎着酒杯坐在卡座的角落,不怎么说话,一个人默不作声地喝酒,神情略带了几分疏淡几分倦意。

    陆礼安拿下了亚乒赛冠军,他和他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了。

    多不甘心,陆礼安分明比他大不了几岁,自己也不见得就差到哪里去,可是为什么,不管他怎么努力,就是赢不了他!

    沈昂将酒杯重重掷桌上,整个人都阴郁了。

    有女孩见沈昂一个人喝闷酒,起了意,扭扭捏捏挪到他身边,端起酒杯,拿捏着软调儿:“昂哥,我敬你,祝你天天开心。”

    一股子刺鼻的香水味让沈昂皱了眉,看也没看她,语气冷淡:“你离我远点,我就开心了。”

    他现在心情不美丽,谁往枪杆子上撞,谁活该倒霉。

    那女孩脸『色』霎时间苍白无比。

    “小溪,你还不知道,昂哥是出了名的昂和尚,不近女『色』。”边上有男生解释:“你别白使劲儿了。”

    小溪讪讪笑:“可我听说,昂神还艹粉呢,怎么会不近女『色』。”

    话音刚落,只听“哗啦”一声,沈昂手里的酒杯被扔了出去。

    小溪猝不及防吓了一跳。

    沈昂挑眉,淡嘲一声:“艹粉也不艹你啊。”

    小溪脸『色』顷刻间由白转红,羞愤不已。

    沈昂脾气暴躁,是真的,即使平常会开些玩笑,嘻嘻哈哈笑两声,但仅限于和他相熟的朋友之间。

    旁的人不识好歹要来与他玩笑,就不要怪他不给面子。

    边上有男生打圆场,笑嘻嘻说:“都是造谣,能让昂哥动心的女人,还没出生呢。”

    没多久,一个男生手机响了:“外卖啊,送进来,在玫瑰厅包间。”

    “你叫了外卖?”

    “昂哥还没吃晚饭呢。”

    沈昂的确没吃晚饭,酒下肚没几杯,醺醺如醉虾。

    又有女生忍不住凑到他跟前去,一定要与他把酒言欢,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

    “昂神,你打乒乓多少年了呀?”

    “昂神,省城好玩么?”

    “昂神,昂神昂神。”

    一声一声,娇娇怯怯,听得人骨头都要酥软了,只可惜面前这人,心仿佛是石头做的,佳人就在眼前,硬是头也没抬一下。

    两分钟后,包间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容颜清隽秀气的女孩,她拎着两袋一次『性』纸盒,问道:“是你们点的外卖么?”

    “放桌上吧。”男生将啤酒瓶子推开,给桌上腾了个位置。

    就在这时,温崇唱完歌下来,看到朱盏,讶异道:“哎?你不就是今天”

    朱盏也认出了温崇,随即她的目光侧移,看到了角落里神智不清的沈昂,以及沈昂身边坐着的化了烟熏妆的女孩。

    “温崇。”她记得他的名字,沈昂的小跟班。

    温崇倒是有些不好意思,她记得他的名字,可他却忘了她叫什么。

    “崇哥,你认识和这个送外卖的?”有女生打量衣着朴素的朱盏,神情轻蔑不屑。

    “呃,她是昂哥的”

    话音未落,沈昂已经抬起头来,眼里眉间都是醉意,脸『色』绯红。

    “小灯盏?”

    此言一出,周围女生甚至包括温崇都愣住了。

    出于礼貌,朱盏也跟沈昂打了个招呼:“沈昂,你也在。”

    她舌尖抵着牙齿捻出他的名字,略带了些微鼻音,沈昂听着窝心。

    他站起身,歪歪斜斜地朝着朱盏走了过来。

    “小灯盏,你来得正好,这里无聊透顶,你陪我去打球。”

    说完他不由分说,直接揽住了朱盏的肩膀,高大的身躯全部力量整个压上来,她被压得弯了腰,跟着他走起了东倒西歪的醉步。

    沈昂直接挟着朱盏出了包间,留下一帮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怎么回事啊,那女人是谁?昂哥怎么跟她这么好啊?”小溪嘟嘴不忿问温崇。

    “她是高一的小学妹,昂哥的陪练。”

    温崇也搞不懂,沈昂可从来没有跟一个女生发生过肢体接触,他最反感就是被人碰他,可他刚刚居然主动搭上她?

    还小灯盏,连昵称都叫上了,这俩人认识连二十四小时都不到吧!

    沈昂醉醺醺地将朱盏扯拽出酒吧,小河边,风一吹,他哆嗦了一下。

    朱盏用劲儿推开了沈昂,推起自己的自行车:“现在没法子练球,太晚,我要回家了。”

    沈昂追上来,用高大的身躯拦住朱盏的车龙头,他目光里仿佛潜伏着将醒的野兽,暴躁地质问她。

    “你不是喜欢打乒乓吗?昂神陪你打,还不乐意?”

    一股馥郁的酒味扑鼻而来,朱盏不和醉鬼计较:“沈昂,你喝醉了,去找你朋友吧,让他们送你回家。”

    “他们不是我朋友,都看我笑话。”

    沈昂目光很冷,声音更冷,他松开朱盏的自行车,一个人踉踉跄跄地走到河栏边,靠着栏杆坐了下来。

    “我怎么可能赢他?”他自嘲地冷笑,声音有些抖,一字一字念着他的名字:“陆礼安。”

    朱盏知道今天陆礼安拿奖的消息,又刺激他了。

    可是她能说什么呢,这种事,安慰是最苍白无力的。

    她决定离开,推着自行车从他身边错过,沿着一横排的香樟树朝前走去。

    “我不喜欢乒乓,打球也只是为了不想进课堂学习。”他气息不稳,声音低沉:“反正玩票。”

    朱盏垂眸不语,继续往前走,她记得陆礼安说过,沈昂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是这样么?

    朱盏不确定,她感觉,他似乎并不是那种浑浑度日的家伙,如果真的不在乎,他何必在意陆礼安。

    “可是有些人啊,天资平平还总是自以为是。”他潦倒地坐在地上,指着朱盏:“喂,我说的就是你。”

    朱盏脚步顿住,回头觑了他一眼:“醉鬼,小心说话,我记仇的。”

    沈昂又吼了声:“老子会走路就开始打球了你知不知道!”

    会走路就开始打球了。

    朱盏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情愫,扣动着她的心弦。

    只有真的经历过才会感同身受,训练有多苦,多难。

    夙兴夜寐,挥汗如雨。

    玩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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