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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总裁前女友她回来了-第49章

小说: 总裁前女友她回来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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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乎,盛晨把走后门这个传言坐得更实了些。

    开会的确很枯燥无聊,不过时间也过得很快,转眼就快到下班的时间。

    路过员工办公区的时候盛晨好像听到有人聊天。

    “玛莎拉蒂跟法拉利撞了?啧啧,有钱任『性』,换作我,怕要陪得倾家『荡』产。”

    “何止啊,我有个表姐在4s店工作,她说这种车蹭点漆光修理费就要十几二十万,想这种直接撞上去,啧啧,卖身卖肾你都陪不起。”

    “果然贫穷限制级我的想象力。”

    盛晨停了脚步,凑过头去,“你们在看什么?”

    上班时间溜号八卦被上司撞到,一群人作鸟兽散,终于让盛晨看到电脑屏幕上的八卦头条:

    阳城两豪车相撞,玛莎拉蒂主人疑为宋明予。

    盛晨沉着脸,叉掉新闻,看一眼这个位置的人,“上班时间不能聊八卦。”

    徐筱美低着头,弱弱道,“知道了。”

    徐筱美旁边的人看盛晨的身影走进她的办公室,才小心翼翼问,“小美,她看起来不是很高兴,不会找咱们麻烦吧?”

    徐筱美深吸一口气,扯出一抹淡笑,“怎么会,我就看个新闻而已。”

    …

    …

    盛晨觉得大抵是流年不利,下班出去吃个饭又撞见宋明予。

    想想又觉得不算意外。这条街的高档私房菜馆就这么一家,人少,饭菜可口,的确是不差钱的人的首选。

    她踩着高跟鞋站在门口,屋里的空调很凉快,身后是灼灼烈日,宋明予似有所感,朝她那边望过去,狭长的眼微微眯了下。

    “宋先生,请。”服务员朝他稍稍欠身。

    盛晨转身就走。

    真是孽缘,一天碰见两次,一点都不想看见宋明予。

    不过脚还没踏出这扇门,盛晨就看到一个有点眼熟的男人走过来。

    男人一身白『色』的西装,身材高挑,头发染成棕『色』,五官精致的有些妖孽,皮肤上的『毛』孔细腻得得让盛晨有些嫉妒,吊儿郎当的气质很像一个人。

    “宋江城?”她有些不确定地问,见那人抬头看她,她笑了笑,“还真是你,变化真大,差点认不出来。”

    宋江城看着面前这个女人,妖娆艳丽的外表,眉眼间妩媚多情,有点眼熟。

    “盛晨?”他有些惊喜,忍不住伸手捏捏盛晨的脸,“没想到啊!能在这见到你,你果然回来了。”

    盛晨打掉他的爪子,“哎哎哎宋江城你给我放手,别动手动脚的,我的妆都花了!”她拿出镜子仔细看了看,还好没有手指印。

    宋江城问她,“这次还走吗?”

    盛晨摇头,“不走了,在伦敦待了这么多年,觉得还是家里好。”

    “你……”宋江城转头看向柜台那边,那里已经没有人了,他想问盛晨,真的放下了吗?想想又不问了,放得下放不下,至少她愿意回来了不是?

    宋江城把手搭在她肩上,“走,哥请你吃饭。”

    盛晨默默推开他的手,摆手道,“不了,我公司有急事,先回去了。”

    盛晨快步走了几步出去,单薄的背影落在宋江城眼里,却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公司哪有什么急事?她才刚回来,回去打游戏吧?

    他叹口气,算了,盛晨不愿意就算了吧。

    盛晨和宋江城,是打小一起穿开裆裤的交情,一起长大,一起闯祸,一起挨训,当年盛晨是阳城一中一霸,宋江城就是她手下第一马仔。

    可以说,当年盛晨那种张扬又纨绔的『性』子,有一半的原因是宋江城惯的。

    盛晨和宋明予的事,除了当事人,就他知道得最清楚。

    他们的开始无外乎是一场英雄救美,盛晨是极好面子的一个人,被一群小太妹堵住,怎么挨打都不肯出声求饶,那时候救了盛晨的宋明予,让盛晨一见钟情,从此就是一场孽缘。

    宋江城叹口气,推开一个包间,看里面淡定从容的宋明予越发不顺眼。

    宋明予是宋江城的哥哥,俩人同父异母。

    他倚着门轻嘲,“宋大总裁还真是好兴致。”

    宋明予放下筷子,擦擦嘴,“你要说什么?”

    宋江城说,“没什么,就是想知道,堂堂宋明予会不会有心虚的时候。”

    宋明予的脸『色』不变,“现在你看到了?”

    “呵,只能说宋明予不愧是宋明予,冷心冷肺,眼里只有权势,你对不起的人多了,哪会有对不起别人的感觉。”

    宋江城脸『色』阴沉,显然想起一些不太开心的往事。却没注意到屋里那个人指尖颤了下,薄唇微抿,继而才恢复到以往沉着内敛的模样。

    宋江城走了,留下一室安静,宋明予对着满桌佳肴,没了胃口。

    “盛晨。”他微微颤声,手捂着胸口,那里如蚁噬般锐痛,这两个字的重量压着他要喘不过气。

    宋明予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人,便是盛晨,最爱的人,也是盛晨,最不可能在一起的人,还是盛晨。

    他知道盛晨恨他,恨他对不起她,恨他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离开她。

    终归是命运弄人,他不得不选择手握权势,亲手将盛晨推开。

    盛晨的那句话像刻在他心上,时间长了结了疤,现在却又鲜血淋漓。

    她说,“宋明予,我只问你一句,你是选择回去当你的宋家大少,还是当我盛晨的男人?”

    “如果你当你的宋家大少,那以后再见面,我们就是仇人,这辈子都是仇人!”

    他记得自己说,“我们还是当仇人吧。”

    仇人,一点都没错,她连见都不想见到的仇人。

第66章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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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世昆?”

    如果盛晨没记错,郑世昆当年跟她的关系; 可以用水火不容来形容。

    在盛晨没进一中之前,郑世昆是一中校霸; 后来盛晨追着宋明予进了一中; 校霸就换人当了。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就算一公一母也不行; 郑世昆就这么跟盛晨杠上了。

    盛晨有些奇怪,“他怎么给我发喜帖了?”

    “你一定没想到,”宋江城把喜帖打开; 指着新人名字那一处; “新娘是白雪; 白雪请你的。”

    白雪; 盛晨曾经的“马仔”之一,跟她的名字一样; 是个温柔漂亮又柔弱的女孩子; 盛晨曾经在她被其他人欺负的时候帮过她; 一来二去,也就跟盛晨熟悉起来。

    “那小子以前总是欺负白雪; 啧啧,现在啊; 白雪叫他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

    盛晨:……万万没想到。

    正如宋明予说的; 郑世昆以前最喜欢欺负白雪; 白雪怕他怕得要死,要换作几年前,有人跟她说郑世昆跟白雪以后会是一对,打死她都不相信。

    盛晨突然很好奇郑世昆听话的样子,“行,到时候我会去的。”

    与此同时,宋氏顶楼,宋明予桌面上摆着一张红『色』的烫金喜帖。

    郑世昆西装革履,看起来非常沉稳成熟,“你是我们俩的月老,无论如何都不能缺席。”

    ―

    ―

    盛晨离开咖啡厅,没回公司,转身拐进旁边的购物中心。

    喜帖上的日期是后天,她得去挑送给白雪的新婚礼物。

    第一次参加朋友的婚礼,盛晨有些纠结,不知道送什么好。

    她想,送珠宝挂件之类的总没错吧?

    导购小姐姐一双眼跟火眼金睛似的,一眼就能看出盛晨是个不差钱的主,她拿出一对金『色』的娃娃。

    盛晨:……

    怎么说呢,那对娃娃是纯金打造的,浓眉大眼,散发着浓浓的暴发户的气息,还长得丑,盛晨是拒绝的。

    “那这个呢?”

    她拿出来一个玉雕,上面雕的是个抱着娃娃的送子观音,挺好看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又是个婚礼这种场合,不错。

    盛晨很爽快地点头,“就这个了,包起来,包得喜庆好看点。”

    见盛晨这么干脆,导购小姐姐简直喜上眉梢,顺嘴就给盛晨推荐其他珠宝首饰,“好的,您要不要再看看其他珠宝?我们品牌刚推出新款……”

    “不用了。”盛晨等她说完,礼貌『性』地拒绝了,她不喜欢戴首饰,身上除了耳钉,连条项链都不戴。

    外面突然有些嘈杂,盛晨循声望过去。

    那边有个女人被十来个人围在中间,戴着墨镜涂着红唇,『露』出来的下半张脸有些熟悉。

    她拿着本子和笔给人签名,微笑着拒绝别人合影的请求。

    这阵势,应该是个明星。

    她给人签完名,带着助理走到盛晨附近,这边是贵宾区,只有盛晨和几个导购小姐姐。

    她摘下墨镜,『露』出她的上半张脸,柳眉杏眼,面容娟秀,一头长发乌黑亮丽,搭配白『色』连衣裙,打扮得少女感十足。

    盛晨微微眯了下眼,“苏薇薇?”没想到能在这碰见她。

    两个字:不爽。

    苏薇薇惊了下。

    她也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看见盛晨,盛晨居然回来了,她回来了,宋明予一定是知道了。

    难怪,难怪她安排在那边的人说宋明予最近非常反常,原来是盛晨回来了。

    苏薇薇脸『色』几经变换,最后才平静下来,踩着高跟鞋小步走到盛晨跟前,把头发别到耳后,柔声道:“盛晨,没想到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多年不见,没想到你回来了。”

    “怎么,我就不能回来了?”盛晨双手抱臂,虚倚在柜台上,垂着眼看她。

    盛晨刚刚差点认不出这是苏薇薇了,眼前的苏薇薇,妆容精致,举止得体,气质优雅知『性』,一身穿戴更是价值不菲,跟当年那个青涩腼腆的邻家姐姐像两个人。

    虽然说人都会变的,想想宋明予,从七年前的率真耿直容易害羞的少年变成如今人们口中心思深沉,『性』格冷漠喜怒不定的男人。

    但盛晨觉得,眼前这个才是真正的苏薇薇。真正的苏薇薇,心思深沉,让人看不透心思,轻易把其他人玩弄在鼓掌之间。

第67章 夜夜笙歌() 
此为防盗章; 本文首发; 请支持正版呦~  他说:“以前计划生育严格的时候; 庙里收养的基本是女婴; 现在开放二胎了; 被遗弃的大多是身体不健康的孩子。”

    顾笙骁转头跟盛晨说:“你等我一下。”

    盛晨微微点头; 双手环抱倚在柱子上,桃花眼微抬。

    她看到顾笙骁从休闲裤的口袋里抓出几颗糖一一分给这些小孩,『摸』了『摸』他们的头; 盛晨只能看到他的嘴在动; 不知道在说什么。

    等了几分钟,顾笙骁回到这边。

    盛晨瞥了眼那些孩子:“你看起来跟他们很熟。”

    “我是孤儿; 以前也在这里住过几年; 能明白那种感觉; 也知道他们在这里挺可怜的,小镇人少; 每天的香油钱不多,庙里只能保证他们最基本的温饱,其他就顾不上了。”

    盛晨有些意外; 没想到顾笙骁会是孤儿,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倒是顾笙骁提起以前的事神『色』没什么异常,他略有些感慨:“我还算好运,在这里待了两年就被收养了; 很多孩子在这里待到成年就出去工作; 没钱读书; 学历不高,工资也低。”

    盛晨再望了眼远处聚在一起分糖的小孩,“走吧,不早了,该回去了。”

    ―

    ―

    原料是牙山上一个叫杨树村的村庄特产。

    山脚下是下扬村,杨树村建在山上,路窄车开不上去,幸好杨树村所在的海拔不高,走路只需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山路两旁种有许多花,红的白的挤作一堆,煞是好看,而这些花就是盛氏所需的原料。

    到村子里已经中午了,盛晨看见村里都建起了小平房,看着很齐整。

    盛晨穿着衬衫牛仔裤,脚上踩着小白鞋,扎起马尾,妆容清秀,看起来像刚毕业的大学生,自然而然被认成是顾笙骁的――跟班。

    村长带着一群人在花卉园里走了一圈,后面的人随机采了些花回去检验。

    徐筱美跟在后面记录一些数据。

    直到出现发现顾笙骁时不时转头跟盛晨商量事情的时候,而拿主意的都是盛晨。

    村长才知道这个一直走在顾笙骁身边的漂亮的女孩是这个队伍最有话语权的人,足够做出决策的都是她。

    村长: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厉害了吗?

    盛晨厉不厉害村长不知道,他只知道如果这次能跟盛氏达成合作,村民连带他自己种这些花会有笔可观的收入。

    因为村长竭力邀请他们留下来吃晚饭,盛晨拒绝不了就应下来了。

    不过饭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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