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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子歌-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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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突然间在这里找到了莺歌院老鸨的赶脚,这凤女士还真真是个全才,要是把她放在莺歌院,绝对是超级会揽客人的一只好老鸨。

    似乎感觉到我们这边的目光,容华回过头来

    “哦,明芝姑娘也在。”明芝在一旁点点头。

    看到我懒懒的一笑。“你这个小丫头也在,这次又是偷懒了?”

    “恩。”我微微一颔首,我的人生其实一直都在偷懒,看我的长相就知道。

    明芝对着容华微微行了礼答道“奴婢陪楚姑娘来看衣裳。”

    容华眉头一挑,略微思考一下问道:“可是木言堂三层说书的楚歌姑娘?”

    我和明芝同时点点头。

    是的,这位公子,我也是一个大牌,请认清楚我这张迷倒众生的脸。

    他理了理自己衣服走了过来,一脸严肃的拱手朝我一揖,“在下容华,上次冒犯了楚小姐,还望恕罪。”

    想必他是记起了上次在木言堂书阁将我误作为新来的端水丫头的事情。果然教书的公子就是翩翩文雅,想起沈丛宣那混蛋样真是替他老妈恨铁不成钢。

    我摇摇手,“公子才是客气客气,是我自己没解释清楚。上次从公子哪里拿来的食谱可是极品,帮了我大忙,感谢还来不及呢。”

    “我也是在木言堂当值的,既是在一个地方姑娘不必如此客气,楚姑娘叫我容华便好。”

    哦,懂。同僚。

    “那叫我楚歌或者阿四都可以。”

    听容华讲,我现在在京城的小姐夫人口中便是出了名的,好多小姐祝寿想邀我去府上讲书,但是都被木言堂的王英一个个回绝了。木言堂别馆的说书小生将我说的故事每每抄下来在别馆与那些寻常百姓的迷你小场子里复讲,现在京城特供小姐们取阅的书馆中还有我说的故事的手抄本。

    容华还笑着打趣道,现在夫子院里面学生崇拜的小说杂家就要属木言堂的楚姑娘了,那些故事连他听了都甚是着迷,也难怪那些个学生上了瘾。

    听完,我甚是感慨,现在我在这京中还真是个名人,我老妈要是还活着应该会激动地感天谢地她生了一个如此机智的说话小能手,还要感谢四清山上从不正经教我医术和我一直讨论人生美味和八卦的师兄们,心下暗自盘算着是不是要沈丛宣给我涨涨薪资了。

    我突然想起站在旁边沉默了好久的蛋蛋同学,拉拉黑蛋蛋的衣袖,问:“蛋蛋弟弟,你们都在夫子院,你不认识容华先生吗?”

    黑蛋蛋一脸的崇敬,眼睛里闪着对偶像卟啉卟啉的崇拜“我上的班交不起那么贵的学费,西席自然是请不起的。”

    我起身拍拍黑蛋蛋的肩头,郑重的对他说道“孩子,知识不分贵贱,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容华赞同地点点头,对着黑蛋蛋说道“楚姑娘这话说的确是有道理,学问上你要是有不懂的,可随时来问我,不必忌讳什么。”

    “阿四,阿四。”我强调道。

    黑蛋蛋听完一个激动,差点没跳起来。

    “来来来,这几件衣服都是老师傅新制出的,过年大红色喜庆。”

    凤姐取出几件大红的丝绣衣裳的布料,做工精细异常,真心漂亮到无法描述。我摸着抬头的一件上锦绣衣,心心念念,好漂亮。

    不过大红色,是要成婚吗?

    凤姐对我笑笑说,这是容公子定下的,姑娘看上了可得和容公子商量看看啊。

    “不如,这件衣服制成就送给姑娘。”

    我叹了口气,搭上明芝的肩头摆摆手“不行的,从小师母教我,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就是再喜欢也不行,要懂得放弃。”

    “楚姑娘,额阿四,你总是语出惊人。”

    我指了指自己,“天生丽质难自弃。”

    众人都抹了一把汗,估计大家都觉得我丢脸异常。

    我们四人外加一个容华,各挑了一件衣服。我最后挑了一件白色的和红色的金丝刺绣桃花衣,用墨儿的小金库付过钱后,五个人笑盈盈的走出凤姐的铺子。

    要过年了,街上一片红红火火的场景,灯笼高高挂,红色的绸綛布巾连着挂在好多树上,容华解释道,这是京城的一个过年的习俗,我刚来,想必也是不太清楚,在过年的时候街上还有游龙舞狮、放花灯也最是壮观。

    黑蛋蛋在一旁闹着饿了要买包子,开始在一旁撺掇着小墨儿给钱和他一起买包子。

    我回过头去说:“据说有些商贩为了钱杀人不眨眼,特别是在京城过年最繁华的时间,夜里老是有人走丢小孩,小孩子一个一个全没了。”

    明芝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在那里叨叨叨。

    我添油加醋:“杀了还没完,要的就是那一身肥肥的肉。剃下来,几刀几刀剁碎了,掐成馅,做成人肉包子”

    我回过头来,听见小墨儿轻声劝说“哥哥,我们还是买糖葫芦吧。一文钱两个,好吃还省钱。”

    我在心里不禁咂咂嘴吧,真是个节约的好孩子,孺子可教也。

    走到门口突然间下起了小雪,我伸出手去“瑞雪兆丰年。”

    “这雪下的还真是应景。”

    纷纷洒洒的白雪掩抑了一切,一切又在雪中静静的滋生,没有人察觉,也无从察觉。

    半路上黑蛋蛋要去夫子院拿午课的书籍,我便让明芝和小墨儿带着衣服回去看着店,容华带着我难得的在这京城中逛了开来,街道两旁店肆林立,薄薄的冬阳淡淡地普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京城之景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

    这东街的一头,便是江水旁的一个赏景码头,几家船家停泊在这边上。青山边上,几艘客船自下破流而上,船头逆水,冲开先前的平静。

    因为最初来京城时隔壁大娘给的叮咛,我一般没事干都呆在房里哪里都没出去。前些日子在木言堂三层,我从窗户望到外面一条大江波浪宽,青山分两岸,心中甚是向往一游,可是不敢冒这个险。

    容华俊眉星目,温文如玉,唇边一抹儒雅笑意,压的这泠泠雪寒也一暖,转身过来提议说“四姑娘初到京城,不如恰巧趁着美景轻泛小舟。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我想了下,默默地摸了摸自己包包里的银子,自己给钱也应该够,“那我便多谢西席赏脸,恭敬不如从命。”

    容华随手招来一个船家,船微小,但是是传统的民家风格,有一个舱,站在船头,迎风带着水意潮湿,长波浩荡,是北方江河独有的气息。

    容华先于我踏上船板,一声唐突了,将手伸出,我也不介意那么多,扶着手一蹬而上,而后看着容华递给了船家一大块明晃晃的银子。

    看着这船,我回头问了一问“会不会太贵了。”实际上我是想说“容华,你是不是人傻钱多,这破船值这么多钱?”

    “阿四你值得的,而且,”他顿了顿“现在就剩这个了,我们没得选,反正打折。”

    我扑哧笑了出来。

    顺水行舟,桨橹轻摇,水波破开涟漪,一晕荡着一晕,江到了静处,两岸映着一片湖光山色,似是满城风雨喧闹撇在了江河外,欲近似远的,只剩下烟波浩渺。

第十话 10江上泛轻舟的妹子() 
船行缓缓,波光明媚,在江面细细粼粼覆上了一道波光,渐渐敛入了烟青色天水中。容华立于船头,轻风吹的他衣袂翩然,宛似出水洛神迎风飘举,淡光落了满身,如仙般脱俗。看来那闻名的容华西席的名讳,肚子里没有些东西,脸上没有些长相,也不是吹出来的。

    “阿四,你在看什么?”

    “看你。容华公子,你生的比女子好看。要是换了女装,定是倾国倾城的祸水。”

    容华倚在船头的栏杆上大笑,“我真庆幸自己是个男儿。”

    我开始搅着自己的衣带玩了起来,随口问道“容公子怎么不去考取功名为国做贡献,反倒在小小夫子院教书育人,虽然培养祖国的花朵这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情,但是我还是觉得容公子你穿上朝服的样子会更有作为,你若为官,会造福天下百姓的。”

    “阿四你还真是高看了我。”他捋了捋自己耳边的发,说道“我不过一介布衣百姓,目光可没有那么远大的。”

    后来才听他自己说他的仕途是有多么的坎坷加没有运气。上京赶考的第一年正好赶上朝廷对为官的子女广发恩泽,一律先录取现官子女。于是容华第三年便呆在京中准备来年又考,谁知第三年,容先生上京赶考,他又遇见同排的书生收买考官,一怒之下点名举报,可是最后虽然贿赂的人被抓了,那些考官就是怎么都不让他考过。他起初不服,连续考了三次,可是次次落第。

    张榜之****干脆买了千丈白布,于布上做文章夜半偷偷挂在了城墙之上,把所有考官和国政骂了一遍,竟然这一骂还被宰相大人相中,让他在京中最大的书院教书。想要他暂时先教着书,适时再向皇帝举荐,这折子都已经拟好了,第二天宰相却突然重病死亡。这下才一直在书院教书到了现在。

    我咂咂嘴,想不到那个斯文温和的公子哥倒有一副铮铮铁骨。

    容华深深看了一眼,虽不多说,眸底却是细密关心,道:“刚才听明芝说是丛宣请你去木言堂的,我倒是觉得木言堂人多嘴杂你一个姑娘家约期满了还是不要去了。你不是还有一个糕点铺么,比起在那儿说书,那铺子虽然小了点,好好经营应该也是好门路的。”

    说完帮我把身上披着的红色披肩往上提了提,“我住在木言堂书阁下面那一层,要是有事可以去那里来寻我。”

    这容华是不是在感叹我一个女孩家家孤单一人没什么亲人?其实他的遭遇说完我倒是觉得他比我还要凄惨那么一点点。

    我将拂在脸侧的秀发掠回耳后,略为转移一下话题:“江上爽阔,比起从木言堂楼上看是另一番风景。”举目远望,四合暮下,山水影影绰绰的模糊在天边,江畔初下小雪,细雪微轻,淡淡飘散着自是有另一番风味。

    微雪润润的随风扑来。容华公子侧身,自然而然将我挡在后面,衣襟立时细细着上了几点浓重颜色:“冬早天凉,莫要着了寒气,阿四你还是先入舱里去吧。”

    我们一前一后步入舱中,明芝早已烧好了热茶温着,木质的船舱中氤氲着袅袅茶香。

    我突然想起我那儿被王英和沈丛宣赞扬过的李叶茶,回过身对刚进来的容华说道:“你若是得空可以去我那儿,我亲手给你泡一壶李叶茶喝喝,保证喝了全身暖洋洋,再配上点热的点心保证你心肝儿暖的直颤。”

    他微微一笑,“有空,定当一试。”

    看到靠近船舷窗边我眼前一亮,呀,琴。

    容华看到我的看到琴的眼神,问我“阿四,你会弹琴?”

    我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我学了好几年,但是只会一首,所以每次师母让我出来表演的时候我都只弹这一首。”我呵呵一笑,“这词曲还是我师父给我师母写的呢,本来想的是写首情诗,结果我师父那人天生情商不高,比较呆萌,然后就写成了这般。”

    我摸着这琴重新调音试弦,琴并不是好琴,但对于我这种半调子也勉强凑合。我取琴放在桌前,拨动几下丝弦,抬头看向窗外,回忆了一下调子,缓缓理韵,一声悠扬的琴音应手而起。

    曲调低缓宁静,弄弦随意低唱:“抬手带走云霞,寻找春秋冬夏,日月各在天之涯,明日青山又几重,一味相思挣扎,人生运命各不同,只求平川策马,天高地广,寻你罢”

    柔情过后,风起云涌,琴音再变,豪情而起:“好男儿定要扬鞭四方,志气飞扬!”曲终弦收,余音袅袅,轻绕在窗前明淡的阳光中,浮沉微动,悠悠散去,一时间四周无声。

    却听船舱外那摇船掌舵的船家道一声:“好琴!”端着一碗新鲜的鲜鱼汤走了进来。

    明芝和容华不禁也开始拍起手开来称奇。其实我觉得,只要是个人你让他几年如一日的只练习一首曲子,傻瓜都是能弹奏的好的。

    作为一个吃货的本质,我闻见鱼汤的阵阵香气一把抛开琴,连忙跑到桌边抢着碗羹。明芝在一旁打趣道“我终于知道姑娘为什么只学的这一首调子了。”

    是的,想当初我师父老是摸着他的长长胡子感叹道“心不在此,也罢也罢。”说着将我打发到了厨房跟着他老婆和怪老头学做饭。我一直认为师傅的态度很明确,既然我这个师妹无法为师兄些们提供精神上的食粮供应者,那个不要浪费了劳动力,就成为喂饱豺狼师兄们的物质食粮的好帮手吧。

    我学问不多,对什么朝堂盛事也是没有什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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