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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上门儿婿-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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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俊觉得袁夕说的很对,被别人催着生孩子,的确让人感觉心情焦虑。不过,自己都这么大了,还没个孩子,到底还是有些心慌的。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孩子,李俊不由感叹。

    生活又回到了以往的轨迹,袁夕在外面开店到处跑,李俊在家里训练护卫。半个月之后,火锅店开张了,生意非常的红火。袁夕见状,禀告了常宁氏,想趁着天冷,再多开几家火锅店。

    常宁氏很快同意了,于是,租了店面,装修,招工,火锅二店,三店,四店便一起开了起来。

    如今袁夕手下也训练出了不少人才,培训员工,监工已经不需要他亲自上手,不过,每天晚上,他还是会抽出半个时辰,教大家一些现代的知识。

    城外庄子上的砖窑也办了起来,烧出了一些红青相间的砖头。袁夕看了看成品,觉得这些砖头还是很脆,便让那人继续努力改进,等烧出了好砖,卖出去就给他两层的提成。

    这人已经来了几个月,自然知道提成是什么。也学会了简单的算账,算过卖砖头的收益之后,便干劲儿十足的要烧出更多更好的砖。努力了一段日子之后,他烧出的砖也确实越来越好了。

    砖窑烧出的砖,首先供给了袁夕改造的火锅店,虽然古人爱用上好的青砖,但对于在现代用惯了红砖的袁夕来说,倒是不介意砖的质量比青砖差一些。反正他也不打算建个能流传千八百年的建筑。

    然后,便是城外的养鸡场的扩建。

    养鸡场偶尔会有偷鸡事件发生,为了防偷鸡贼,袁夕用砖垒起了一圈儿高高的围墙。因为冬天来了,还让人盖了几间鸡舍,燃上碳炉,供这些鸡们取暖。

    十二月中旬(阴历)的时候,昌平县的第一批鸡终于长大了。

    母鸡留着生鸡蛋,公鸡直接供给炸鸡店,养鸡场终于产生了盈利。而云州府外的养鸡场,还要等两个月鸡才能长大。

    为了能在明年开炸鸡店二店,袁夕又向常宁氏租了个庄子,办了第二家养鸡场。

    因为对砖头的需求量大,砖窑一时有些供不应求,袁夕便又招了几个临时工人打下手。那会烧砖的人因为有提成可拿,对这些能让他拿到更多提成的人十分欢迎。砖窑的产量一下子便上升了几倍。

    产量上去了,便是开始打开销路。

    他们的砖的价格只有青砖的几分之一,对于买不起青砖的村民们来说,还是能消费得起的。

    于是,在负责销售的人拉着砖头去村里推销之后,就有想盖房子的村民们来买砖了。砖窑开始了对外盈利。

    虽然他们的砖头利润少,但销量却很大,赚的也相当可观。于是,过了两个月,砖窑便又扩建了一倍。

    为了提高产量,砖窑又开始招工,那个会烧砖的人为了销量还收了两个学徒。才能勉强供应上需求。

    砖窑赚钱之后,袁夕便要送给常宁氏五层的股份,常宁氏却觉得这个专业而不是自己的,不肯收,在袁夕的一再恳求下,最后要了三层的股份。

    常宁氏最近感觉钱哗哗在的往口袋里流,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便攒下了近万两银子。这其中有四家火锅店的收入,也有砖窑的分红。而随着火锅店的扩张,赚钱的速度还在不断加快。

    这么快的赚钱速度,让他开心得有些头晕。不过,他并不是很爱花钱的人,这些钱没有在他手上停留多久,便都被他送回了娘家。

    宁大人看到常宁氏送来的账本,也吃了一惊,他早知道经商赚钱快,却没想到竟然能这么快。这让他不禁想要见见袁夕这个人。

    于是,某一天,在常宁氏的引荐下,袁夕便见到了知府大人。

    平民见官是要下跪的,不过,来之前知府大人便嘱咐过常宁氏,让他不用下跪,袁夕便没有跪。

    袁夕这是第二次来知府大人家里,宁夫人摆了一桌酒菜,便与常宁氏一起出去了,留宁大人,宁启明和袁夕说话。

    其实,在昌平县的时候,袁夕虽然为了拉关系常常请客喝酒,但自从有了常子晟当靠山之后,已经很久不上酒桌了。好在宁大人找他过来,主要是为了说话,倒也没有灌他酒。

    三人寒暄了一番,宁大人夸奖了袁夕的能力,又问了袁夕的发家史之后,话匣子便打开了。

    宁大人注重实干,对袁夕这样能带来实际利益的人十分欣赏,宁启明也是一样,两人听袁夕说一些做买卖的门道之后,都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尤其是袁夕的一些想法,更是让他们陷入了深思。

    于是,在宁大人和宁启明的不断追问下,袁夕也说的越来越起劲儿。

    “人力就是生产力,只要人肯干活儿,就能创造出更多的东西。现在入了冬,很多农民都闲赋在家,如果能让他们出来打工,就会创造出更多的东西。可惜这里没有那么多的工作可以供他们做。”袁夕道。

    这道理宁大人也懂,不过他还是觉得袁夕说的挺准确的,人力就是生产力,这话想想还真不错。

    宁大人叹了口气,道:“朝廷重农轻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大家都去打工了,谁又会去种地?到时候没有粮食,又有人饿死了。”

    袁夕想起这个世界低的让人无力的粮食产量,也不由有些唏嘘。

    这个世界粮食的亩产折合成现代的斤数,只有亩产两百斤,云州这边以小麦为主,好一些的良田能种出200多斤小麦,次一些的田地产量甚至只有一百来斤。

    粮食产量少,就是为什么这里的人一天只吃两顿饭的原因。

    想多吃点儿没有啊!

    粮食产量这么低,如果还不重视农耕,只怕这个国家也要完了。

    想到这里,袁夕开学想现代那些提高产量,发展农业的想法。

    肥料他是不会弄的,这里的农肥主要靠人畜粪便,和腐烂的枯叶。再来是杀虫剂,他也不会弄的,说起来也是让人无语,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知道,这里的人杀虫竟然是靠人手捉虫,和青蛙小鸟吃虫子除虫的。最多就是撒些草木灰,而草木灰只对一些虫子管用,对大部分虫子都是没用的。

    再来就是杂交和嫁接,嫁接他倒是懂得,以前在部队里,闲的时候他还亲手嫁接过果树,可以提高果树产量,缩短结果年限。不过,杂交就需要专业人士花费时间弄出效果了。

    “大人,我倒是知道一个可以提高粮食产量的法子。”袁夕道。

    宁大人一听,便来了兴趣,问:“是什么?你快说。”

    “我的老家有一种技术,从已经开花结果的母树上截下一根枝条,接在小树上,这根枝条第二年就能开花结果。”袁夕说了嫁接技术和杂交小麦,杂交水稻技术,最后道:“可惜我只会嫁接,弄不出杂交小麦和水稻。不过,相信大人手下应该有许多能人,只要朝着这个方向研究,几年之后定然能弄出高产量的粮食的。”

    宁大人和宁启明已经听得目瞪口呆,感觉就像是在听神话故事一般。

    “把一根树枝接在另一棵树上,这真的能活吗?”宁启明有些不可置信。

    袁夕肯定的点头,道:“能活,我曾经弄过,等来年开春,我可以亲手示范给大人看。”

    听他说的这么肯定,宁家父子也不由更加信了几分。这袁夕还真是有几分神奇。

    “不知你老家在哪里?竟然有这等神奇的技术。”宁大人感叹道。

    若是真如袁夕所说,可以提高粮食产量,那对天下百姓,对朝廷来说,都是天大的好事。

    “不瞒大人,我的老家在海外,今年四月,我乘着海船漂洋过海,想来大渊朝做点生意,谁知道却在海上遇到了风暴,所带的货物都沉到了海里。”袁夕说到这里,叹了口气:“那些货物是我这几年来的大半积蓄,一下子都没了,让我有些受不住打击,加上一个人来到异国他乡,手下的人都没了,便有些自暴自弃,于是变卖了身上剩下的一些东西,到处吃吃喝喝,走走看看,走到昌平县的时候,遇到我夫人,才有有了重新站起来的勇气。”

    袁夕说着,双目泛起了泪光,似乎是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感动的道:“我夫人因为家里只生了他一个哥儿,所以从小被村里人排挤。但他却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被打击的胆小怕事,而是在挫折中越挫越勇,越变越强大,还用自己的力量让自己和家人过的越来越好。跟他比起来,我实在是太矫情了,我的这点困难算什么呢?我虽然失去了大半家财,但也从小也没受过什么苦,一个大男人,不过受点儿挫折就要死要活的,实在人太不像样了。”

第81章 老家在哪里() 
很多人都觉得袁夕之所以会娶李俊; 是因为袁夕当时太过落魄; 娶不上媳『妇』的缘故。但现在听袁夕说来; 他会娶李俊; 竟然是因为他当时看上了李俊。

    袁夕将当初自己没地方住,李家为了收留他; 说他是李林氏的远房亲戚的事也说了出来。

    不过,宁大人最关心的还是杂交粮种和嫁接技术。把袁夕所知道的知识全挖了出来,末了,还问袁夕的老家有没有其他可以增加粮食产量的东西。

    袁夕想了想; 觉得,道:“我从老家出来海上运货; 曾经听人说起一个叫做美洲的地方,那里有一种植物,叫做红薯; 味甜肉多,可做主食; 亩产很高; 大概有亩产有上千斤。还有一种名为土豆的蔬菜,亩产也可达上千斤。如果大人愿意派人去海外寻找粮种,引入种植; 定能提高粮食产量。”

    红薯和土豆这种高产农作物; 大渊朝现在是没有的; 红薯原产于美洲; 与中国隔着半个地球。而土豆原产于南美洲; 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国,离中国也很远。

    如今的大渊朝虽然有海禁,但却没有闭关锁国,在朝廷的监督之下,还是保持着与海外的一些贸易的。但这种情况下,红薯和土豆都没有传进中国,想来这两种植物现在的产地还离大渊朝很远。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地理跟原来的世界是否一样,不过,这里跟古代中国很相似,想来像是红薯,土豆这种植物,这个世界应该也是有的。

    这话让宁大人吃了一惊:“你说的可是真的?真有那么高产的粮种?”

    亩产上千斤,那可是比小麦的亩产高出五倍啊!如果引入了这种植物,可以解决多少人的吃饭问题?

    袁夕道:“这个……,在下也只是听说,并未亲眼见到过。不过,并不只是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想来应该是有的。只是那里离大渊很远,若是去找,需花费不少时间。”

    事实上,红薯的产量很高,袁夕记得亩产好像是有好几千斤。不过,这里的种植比不上现代,他就说低了些。

    宁启明也被红薯的高产弄的有些激动,他跟着宁大人学了不少,自然知道高产粮食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爹,你看咱们要不要去找找?”他道。

    宁大人沉思了下,对袁夕道:“此事我会向朝廷禀告,若真能找到红薯和土豆,也是你大功一件。”

    若真能找到这样高产的粮种,必能名留青史。

    其实他更愿意自己派人去海外寻找,然而,朝廷是有海禁的,如果不禀告朝廷,将来即使找到了红薯和土豆,他也不好向朝廷交代。

    袁夕谦虚道:“在下只是说出自己的见闻而已,实在是没有什么功劳。”

    “你不说,我们又怎么会知道?都说这世上的事知易行难,可很多时候,知道才是最难的。”宁大人道。

    知识,经验,信息,这些东西有时候人要花费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更久的时间,以及大量的金钱,精力才能获得。

    这一点袁夕十分赞同,他能在这个世界做出这么多事,靠的就是在现代学到的各种知识和思考方式。

    宁大人又问了许多关于红薯,土豆,以及海外的事。

    袁夕给自己编了一套身世,大致是他祖上是大渊朝的人,居住在海边,改朝换代时因为战『乱』跟着海商逃到了海外定居。在海外发展出一番事业之后,又出海经商。他因为年纪不大,跟着长辈出海的次数不多,因此海上的见闻也不多。不过,他倒是从别人口中听到过许多海外的异闻。

    对于这套说辞,宁家父子并未提出怀疑,比起袁夕的身世,他们对海外的事物更感兴趣。

    袁夕说的那些海外的风俗,他们几乎从未听说过。像是荒岛食人族,把鳄鱼皮镶嵌在自己皮肤上的族群,一年只有雨季和旱季两个季节的热带雨林,还有哥儿当家做主,娶好几个男人的哥儿为尊的部落等等……这些千奇百怪的民俗与气候,听的在场的两人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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