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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婚途无期-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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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伯安将棋子放进棋盒里,有些酸溜溜的道:“顾家的小子有什么好,值得你这么挂念他。”

    “爷爷”郑雨桐一怔,微微有些赧然。

    “我不是责怪你,只是你这个孩子,心思太细腻,明明非常聪明,却有时候容易钻牛角尖。”郑伯安无奈点点她,“顾家的小子我虽然没见过,不过也听说过他的名号,你只知道他入狱你很担心,但是他被请走之前可有过反抗?”

    “爷爷你是说?”郑雨桐眼睛微微亮了。

    郑伯安哼了哼:“事出反常必为妖,这小子肯定有后手,且等着吧。”

    郑雨桐向来相信郑伯安,因此原本浮躁的心,立刻就放松了下来:“谢谢爷爷指点。”

    “你啊,这样子我怎么放心的下。”郑伯安道,“等他赢了他家的老头子,便让他过来,我得亲自见见他。”

    “我没有要跟他在一起。”郑雨桐脸上有些羞红。

    “你那点心思,我还能看不出来。”郑伯安揶揄乜了她一眼,复又叹息一声,“不过爷爷还是希望你能平安顺遂,不再受苦。”

    这句话让郑雨桐也沉默下来,良久才道:“我知道了,谢谢爷爷。”

    荣成上楼梯看到门外站着的郑戎,有些奇怪,出声问道:“戎少爷,你在门外站着做什么,怎么不进去?”

    郑戎眼里的深意一下子收了回去,露出平淡温和的笑容,一如往常:“没什么,我刚刚在想事情,走神了。”

    荣成奇怪看了郑戎一眼,没往心里去,以为郑戎真的有事没有处理完,刚刚在想办法。

    有了郑伯安的话,郑雨桐心里的堵塞好了许多,同时也在期待顾西弦会怎么反击。

    但是第二天的新年,已经到了。

第98章 告白() 
这个新年,是郑雨桐自从五岁以后,第一次感受到温暖。

    郑伯安怕不相干的人来打扰,让郑雨桐看了心烦,就吩咐郑戎只本家的人自己过年,等到初一拜年的时候再让其他分支郑家的过来。

    郑雨桐虽然觉得没所谓,她现在不怵见别人,但是能在大年里多清闲,还是很好的,况且郑伯安一片好心,她不能不领情。

    因此年三十上午,偌大的宅子已经布置起来,郑暄跟郑曜也带着夫人儿子媳妇孙女的过来了。

    郑暄的儿子郑祺在美国华尔街做操盘手,接的都是过千万美元的单子,谈话气质都非常的干练,眼里的笑意跟郑家人如出一辙的温暖,他的妻子跟女儿也都在美国定居,这次过年特地赶回来的,所以之前郑雨桐都没见过。

    郑曜则因为身份原因,家人也有诸多限制不能出国,他儿子郑骁在大学里做教授,据说当年是神童来的,十六岁就考上了大学,二十二岁就博士毕业,现在才二十六岁,已经是博士生导师,手里带的学生,比他年纪都大。

    郑祺跟郑骁都没有继承父业,这也可以看出,郑家家风宽容,小辈们可以随意追求自己的梦想,但是一旦做了选择,就必定要坚持到底。

    郑骁智商超群,样貌也是一等一的好,身上不光有书卷气,还有军人家庭出来的忠正与严谨,柔和起来后便非常的有魅力,他刚有女朋友,还没结婚,也是一位学霸美人,十七岁考上清华,二十三岁博士毕业,两人是读博时候认识的,觉得彼此的智商跟自己能匹配,其他人不行,完全无法交流。

    可以想见,两人若是结婚生了孩子,不知道要生出怎样一个妖孽宝贝出来。

    郑骁跟学霸美人已经订婚,打算年后就举行婚礼,不过学霸的思维不是一般人能揣测的,他们的婚礼全部由自己亲手设计,据说每个环节都带着对凡人智商的考量。

    这些是郑曜的太太陆家芸告诉郑雨桐的,郑雨桐怀里抱着郑祺的女儿,笑的乐不可支,一下子就对郑骁有了完全的了解。

    郑祺的女儿大名叫做郑雨璇,跟郑雨桐只差了一个字,也是缘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小女孩竟然对她一见如故,刚刚郑暄一家过来,打完招呼后,小女孩就蹬蹬蹬朝她跑过来,仰着小脸奶声奶气问道:“你是daddy跟我说过的姑姑吗?”

    郑雨桐看着宛如粉雕玉琢出来的雪团儿一样白嫩可爱的小女孩,内心柔软一片,让她蓦地想到自己之前失去的孩子,不知道如果他能活下来,长大,会不会像郑雨璇一样可爱。

    不过看着郑雨璇,郑雨桐是一点都没觉得酸涩,反而对她非常喜欢,蹲下来跟她平视,伸手想跟她握手:“你好,我是你的姑姑,第一次见面,希望你能喜欢我。”

    郑雨璇也小大人模样跟她握手:“你好姑姑,我是郑雨璇,我很喜欢你。”

    郑雨桐差点化身怪阿姨,抱着她不撒手,她拿出一个白金与碎钻雕刻装饰的独角马吊坠出来,放到郑雨璇的手心:“这是姑姑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郑雨璇是属马的,郑雨桐在得知郑暄郑曜一家人要来过年的时候,就打算要买礼物,找到郑伯安询问他们的喜好,但是郑伯安说不用,他们都比郑雨桐大,应该是他们给她礼物,郑雨桐气哼哼的,第一次动手捏了捏郑伯安的脸表达“愤怒”,把郑伯安逗得哈哈大笑。

    郑雨桐最后还是找靠谱的郑戎打听到的。

    独角马就是前两天郑雨桐逛了好多店买到的,非常的漂亮,应该可以讨小女生欢心。

    果然郑雨璇非常喜欢,当场就让郑雨桐给她戴上,并且奖励了郑雨桐一个大大的亲吻,然后让郑雨桐抱着她去跟她的妈咪炫耀:“mmy,姑姑买的礼物好漂亮。”她这句话是用英文说的,小小年纪,中英文切换的毫无压力,可见又是一个天才小妖孽。

    郑雨璇的妈妈asha是个漂亮的古典美人,弯眉凤眼,娟秀鼻梁,樱桃嘴,美得像是一副工笔画,郑祺真是有艳福。她是亚裔,自小在国外长大,是郑祺出国后遇到的,她是香蕉人,不怎么会汉语,跟郑祺在一起之后学习了一些,只能够用在日常交流。

    她大着舌头用中文跟郑雨桐道谢,特别的可爱,郑雨桐便把给她准备的礼物给了她。

    是送了一根羊脂玉做成的簪子,雕刻的精美异常,与她的样子非常搭配。

    asha也非常喜欢,但是不会摆弄,郑雨桐在购买簪子的时候,导购小姐也顺便教给她几种比较简单的古风发型,郑雨桐便让asha坐下,站在她身后给她盘发。

    很快一个简单的古风发型就做好了,郑雨桐将簪子插到她的发髻里,然后拿着镜子给她看。

    asha第一次接触古风的东西,非常新奇,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嘴里一直赞叹:“好漂亮,amazing。”中英文词轮番说着,可见是真的喜欢。

    郑祺也觉得眼前一亮,asha这个样子美极了,他脑子里一转,对于以后的生活就有了一点情趣的构想,然后跟郑雨桐道谢:“谢谢你,雨桐。”

    郑雨桐不明所以,以为单纯是因为簪子,笑着摆手:“嫂子喜欢就好。”

    郑祺也没有解释,眼里一片兴致盎然。

    之后就是郑祺跟郑骁给她送礼物,郑祺送了奢侈品,路易威登的包,郑骁则送了自己设计出来的益智玩具,据说这一套玩具已经快卖疯了,对于开发孩子的智力非常有效。

    郑雨桐哭笑不得,这套玩具真的非常庞大系统,可以从一岁开始说话开始,一直玩到上小学,但是她已经成年很久了,也要玩么?

    郑骁推了推脸上的平光镜,严谨说道:“这套玩具对大人也非常有好处,数据显示,在陪孩子玩耍的过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在将来防止老年痴呆。”

    郑雨桐:“”总觉得真的好像跟学霸无法交流的样子,他是单纯想表达效果,还是意思她有可能得老年痴呆。

    陆家芸怕郑雨桐生气,笑着打圆场,不过郑雨桐能够感觉到郑骁的善意,因此没有生气,只是感觉学霸的世界果然凡人不懂。

    不过应该是前者吧。

    送完礼物,郑伯安就给众人做了分工,郑暄郑曜带着郑戎郑祺郑骁做打扫,稍后贴春联,陆家芸及郑曜的太太苏雯去厨房准备午餐,郑伯安则因为心情好,拿了纸笔要亲自写春联,让郑雨桐磨墨,郑雨璇则乖巧跟着郑雨桐,帮她忙。

    偌大的郑家,每个人平时都是养尊处优的上位者,但是在这一刻,就像是普通人一样,为着这个家做着温馨平凡的事情,这样的氛围太温暖了,让郑雨桐打从心里想成为他们家的一份子。

    人总是贪心的,她在来之前,只想着能哄好郑伯安就行,现在却想成为郑家的一份子,尤其在她父母死亡的真相被她查出来,郑国安被她送进去,她更感觉到一种茕茕孑立的孤单感。

    因为她没有家了,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去,这么大的地球,没有一个可以给她提供温暖的家,所以会羡慕会想成为,是她无法避免生出来的想法。

    可惜她不是,她只是个冒牌货,是郑戎找过来演戏的,她已经享受了郑家人给予的诸多善意,怎么可以再去妄想其他。

    她低着头研磨手里的墨条,觉得眼睛有些湿润,连忙眨掉。

    郑雨璇站在她旁边,抬头正好看到她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晶莹,立刻蹬蹬蹬跑开了,抬手揪住正在打扫的郑戎的衣角,在他耳边小声说:“uncle,姑姑为什么会哭啊。”

    郑戎一愣,抬头看向郑雨桐,发现她并没什么异常,但是郑雨璇不会撒谎,因而他稍微一思索,就明白了缘由。

    内心里突然萌生出一个念头。

    一上午的忙碌过去,中午时候郑家人围坐在一起,和乐融融的吃着饭,郑伯安坐在主位上,左手边坐着郑雨桐,之后是郑戎,其他人依次排开,右手边则是郑暄郑曜及他们的太太。

    郑伯安今天的精神很好,甚至写春联的时候气运丹田,手腕非常有力,写出来的字饱满流畅,又带着风骨,着实是好字,他笑着对大家道:“今年非常特别,也非常开心,因为找到了小晗的孩子,雨桐”他没说完,就说不下去了,眼里泛着眼泪,握着郑雨桐的手,有失而复得颤抖。

    郑雨桐心揪成一团,连忙起身到他旁边给他抚着后背,拿手帕给他擦眼泪,安抚他的情绪。

    其他人也感触颇深,郑祺跟郑骁并不知道郑戎郑暄及郑曜他们三个的计划,只以为郑雨桐确实是郑晗的孩子,因而郑祺道:“爷爷,你不要难过,雨桐回来了就是好事,是小叔在天上保佑着呢,您应该开心才对,您这样,雨桐心里也不好受。”

    这话一说,郑伯安很快就平复下情绪,甚至有些赧然,觉得他身为郑家里头最年长的,竟然还跟小孩子一样掉眼泪,实在不好意思,不过大家可不会笑话他,很快,丰盛的午餐就开始了。

    郑雨桐喝了一点酒,是荣成管家自己酿的梅花酿,郑家的宅子有一处梅园,郑伯安非常喜欢,就保留下来,每年过年时候,梅花都开的正好,若是点缀上未化的雪花,便真是一副画中景象。

    吃过饭后,郑伯安有些累了,就在荣成的搀扶下回了卧室休息,其余人将碗筷收拾完毕,郑家人不养富贵人,郑雨桐看着郑曜板着一张脸刷碗的时候还是觉得非常惊悚,有种画风崩坏的震撼感。

    在大家同心齐手下,很快就收拾了干净,郑雨桐也想回房间休息,郑戎却拉着她去了梅园。

    传说这里是清朝末代那位王爷最喜欢的地方,他的王妃名字里有个梅字,他便亲手栽下了这片梅林,如今星移斗转,人早已故去,梅花却傲然挺立着。

    因为年份很久,每一颗梅花都枝干粗壮,上面点缀着无数白中透粉的花朵,远远望去,好一副瑰丽风景,正是红楼梦一首诗里所描写:

    桃未芳菲杏未红,冲寒先已笑东风。

    魂飞庾岭春难辨,霞隔罗浮梦未通。

    绿萼添妆融宝炬,缟仙扶醉跨残虹。

    看来岂是寻常色,浓淡由他冰雪中。

    郑戎给她讲着郑家的典故,讲着那位王爷与王妃的美好爱情故事:“这位王爷非常专情,他无心皇位,也知道清朝无法避免覆灭的命运,他只想在有限的时光里,能够好好跟他的王妃在一起,两人琴瑟和鸣,着实度过一段美好快乐的时光,只是在清朝覆灭的那一天,他们穿着盛装,在皇宫里终结了自己跟王妃的性命。”

    郑雨桐抚摸着梅花枝干,内心触动很深,在那个年代,拥有这样想法的男人太稀少了,也许会有人觉得这位王爷不作为,他明明可以为清朝做一些事情,但当时清朝覆灭已经无法避免,他即便做了,也无济于事,不如将所有的时光留给自己的妻子。

    这样的男人虽然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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