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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拈花一笑-第142章

小说: 拈花一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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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上日本剧,是因为那《东京爱情故事》,觉得那些日本女孩子十分漂亮,像铃木保奈美。从那时开始留意日本的明星报道,很早就知道广味凉子,竹野内丰了。

    真正认识他们,是因为那十分吸引我去看的《一夜夫妻要结婚》。

    故事大概内容:是他们本来相识,可是没有什么感觉,直至那一天在沙滩重遇,发生了一夜的感情,结果千代(广味凉子饰)怀孕了,然后他们准备结婚的一连串故事。

    很老套的,全靠他们精彩的演出。

    最感人的场面在那………

    千代正在临产,她的状况有点危险,反正可能难产,怎么办?隆之介(竹野内丰饰)正在赶往外国公司的途中。

    千代爸爸急了,他一下子冲出街去,也不知道如何,反正终于一下子冲进路中,拦住了隆之介的车子,然后递上了千代的日记。然后,千代爸爸就慢慢地下车了。

    医院…………

    千代正要被推进手术室,家人们关切地看着她,忽然,门被撞开了,隆之介进来了!

    他一下子扑在千代前,说:";千代,你是最重要的,我如何也要陪你渡过这一关。";

    故事结局,当然是大团圆,千代和隆之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总记得隆之介冲进医院的镜头,比起很多电视里抢婚的镜头好看得多。

    一个男人可以为心爱的女人放弃事业,真是难能可贵。

    本来隆之介也以为要失业了,可是,别人看到了他为千代的BB所录的图像,很感动,慕名前来请他。

    本来嘛,男人,有了完整的家,才会有他的事业。

    蓝色伞下等的各种版本

    小锶版:又下起雨来了。

    我撑起蓝色的小伞,独自在雨中向海边走去。

    海,我现在向你奔去。

    可是我的海海,我却不能到达你的旁边。

    他是海,如海般深情,也是千里,正如他远在我千里之外。

    现在我在缓缓的散步,那么写意,我的千里却要躺在病床上。

    当他告诉我患了血癌的一瞬间,我差点就哭出来了。

    我不能失去他的,他太在乎我了,他太令我感动。

    我刚刚去红袖的时候,和某些人在论坛开战,他听到消息,马上赶过来陪我,和我并肩作战。

    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都会在电脑上陪我。

    我虽然和他没有见过面,却彼此相依。

    他是我的千里弟弟,我却知道他根本不想当我弟弟,他爱我。

    可是我今生却只能负他。

    古龙版:

    雨,又是雨。

    我撑起蓝色小伞,往雨中走。

    奔向海。

    我的海海,我却不能奔向。

    他是海,如海深情,千里,就是千里,千里孤行客。

    此刻,他在病床。

    他,有血癌。

    我,要失去他。

    我刚去红袖,腥风血雨,他立马过来护花。

    不开心时,他都会陪我。

    我们彼此相依。

    他是千里弟,却不想当弟弟。

    可是我负了他。

    金庸版:

    又下起雨来了。

    我有一把蓝色的伞,我就撑起它,向雨中走去。

    雨迷蒙,我心迷蒙。

    我向海而走。

    我的海海,此刻,我却到不了他身边。

    他是海,千里孤行客,英俊的俏脸,立誓来生还做多情郎,永远护在我身边。

    然而,此刻他却奄奄一息,躺在病床。

    当他说他患上血癌时,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泪水模糊我的眼。

    我害怕失去他。

    我刚去红袖时,一大帮老顽固,在那儿骂我,千里孤行客,立刻赶至,千里护花。

    每次我不开心,他都会在电脑前陪我。

    我们彼此相依,共同走过无数凶险的网络生涯。

    他是千里弟弟,我知道,他却不想当我弟弟,他爱我。

    可是我今生今世,竟负了他。

    琼瑶版:

    又下起雨来了。

    雨淅淅沥沥,如有情人哭泣的眼。

    我也在雨中哭泣,我撑起那把蓝色的小伞,向海而去。

    我的海呀,此刻,我却到达不了他身旁。

    想起他英俊的脸,想起他喊我姐姐时的深情。

    他是海,我的海海,也是千里,网名是千里孤行客。

    然而此刻,他不能再安慰我受伤的心灵,他正躺在病床上。

    当他说他患上血癌,我心伤欲绝,恨不得陪他而去。

    我害怕,我会失去他,天,我会失去他吗!!

    我向天而问,泪雨滂沱。

    我刚去红袖时,有一帮人老是在骂我,千里听说了,立刻过来,起名护花一剑,为我和他们辩论着。

    每次我不开心,他再忙,也要来在电脑前陪我说说话。

    我们彼此相依,在漫长的网络道路上。

    他是千里弟弟,可是,他不想当我的弟弟,他说,姐姐,我爱你,来生还作多情郎。

    可是我,我竟负了他,我的千里!

第一百八十五回诗书之饮食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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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书之饮食我见

    文 / 小锶

    我最欣赏的作者,唐诗有李白,宋词有豪放派之苏轼,婉约派之李清照,元曲有马致远,新诗有徐志摩,新词有*,杂文有鲁迅,散文有周国平,有金庸。可以说,除了这些人,其它的作者我都不太看得上眼的。

    看他们的作品,宛如品尝一道道佳肴美酒,色香味俱全,令人陶醉。

    李白的诗,如我最爱喝的ASOP。高贵大方,夹点洋气,是他诗中的夸张,浪漫主义手法,却又得醇静,是他诗中浓浓的情。最喜欢“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苏轼的词,最爱是《念奴娇·赤壁》: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读着读着,那金戈铁马的场景仿佛展现眼前。然而,他的《江城子》却又另一番景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让人黯然泪下。读他的词,有哀怨有豪放,动静皆宜,是人人皆可品味的酸辣汤。

    李清照的词,分为两个阶段,是她丈夫赵明诚生死之前。在她少女时代,那一句“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把少女的青涩心事表露无遗。而丈夫死后,李清照的词变得异常伤感。“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让人悲上心头。读她的词,宛如喝龙井,越喝越有味道。

    马致远的元曲,清新,雅致,若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最著名的当然是《天静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读他的元曲,如喝美味的菜汤,清而润。

    徐志摩的诗,风格其实类李白,不过融入更多情感,最经典的当然是《再别康桥》:轻轻地我来了,轻轻地我又走了……不过我最喜欢的却是〈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徐志摩的诗,如浓浓的鸡汤,营养而又味道。

    *的词,浓烈而霸气,如喝小糊涂仙酒。你一闻,一看,就先给它的气势镇住了,酒浓而香醇。《沁园春·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他的词,有着浓烈的抗战时代特色,深深地刻上了中国人不惜进取精神的烙印。

    鲁迅的杂文,就是投向敌人的匕首。我从小爱看他的杂文,也不知何故,从前读书,鲁迅的杂文,全班同学个个看不懂,只有我明白,每次老师提问,也只有我能回答。我能读懂他的嘻笑怒骂。现在我在春风花园开辟“讽刺杂文”,就是因为我爱写这类杂文。鲁迅的杂文,是典型的湖南辣椒。

    周国平的散文,或许他没有以上人物出名。可是我钟爱他的散文。认识他源自《广州日报》,总刊登他的文字。淡淡中,却道出人生真味,就如我爱喝的铁观音,品几次,你就一生记住它的甜味。

    金庸的,是我的最爱。我自五岁第一部看的书,就是武侠。“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每一部,皆是经典。他的,浪漫中道出侠义,揭示人生真理,而融合中国历史,结合诗词歌赋,极有艺术魅力。就像一碗浓浓的羊肉汤,无它,就为是我的最爱。

    这些作家的文字,是我毕生最爱,也是我一直学习的对象。他们,皆是我的文学启蒙大师。

    逃

    曾经,不止一次想逃离那个人,我的老公。

    妈妈生日,我提前一天回到了顺德,甚至,连很多生意都丢开不顾了。我跟妈妈,跟他说得很坚决,我说,你如果不来,我们就永远分手吧。

    而分手的原因,只是因为,我不想再跟他吵架。

    偏巧,那天是星期六,他的老板回公司了,那么他也要上班,要到六点才下班,而到他赶过来,必然赶不及。

    我心也凉了,难道天要我们分开?

    我这人,从来说出的话,都不会收回。是一个心如铁的女人。

    幸好,他跟公司请了半个钟头的假,五点半就赶过来了,我爸过去大良接他。

    他的车堵车了,过了很久才到,我爸一直在等,在这过程中,我打了很多个电话给爸爸,我这才惊觉,我竟是这么的在乎他。

    这时,哥也过来了。我问他有没有车送我们回去,他可能一时不注意,大咧咧的说,哪有?一下子,我敏感的神经又被触痛了。我甚至吼了起来,你怎么能这样说话?要不是,我把摩托车送给了你,我就可以顺利回去呀!其实,说到底,我跟我哥吼的原因,是因为怕小虫,我的老公来了后会生气。

    我哥也生气,和我大吵了一顿,他因为这是嫂子单位的车,他不敢作主,而他单位的车,是不敢私用的。其实,哥是没有做错的,是我太急了而已。

    后来嫂子过来,说可以先送我们回祈福,我这才不闹了。这才感到歉然,其实,他们送不送我,本是无可厚非,我又何必介怀?其实,我只是为了着紧我的老公!

    那么,我又为什么老是想逃呢?

    有人说过,女人不能宠,女人都很贱,越对她好的,她不会珍惜,反而追求一些虚无飘渺的东西。

    每次和他吵架,我都会跟我其它红颜知己说,事实上,我以为,没有他,我跟别人,应该会更幸福。

    其实,我错了,我其实,永远最爱他。

    那天晚上,当哥开着车,我向哥道歉,哥一下打断了,说这些做什么!是的,我跟我哥吵惯了,一转眼,还不是那么样的相亲相爱。他,是从小看我到大,永远爱护我的哥呀!我哥可以为了我,不顾一切,这从小时候就可以看出,当我被一些大个男生欺负的时候,我哥总赶过来保护我,然而他同样的弱小,可是,他依然要保护我。当我生病那段日子,我哥甚至在家温习高考,就只为了照顾我。

    我看着车中,那是我一生最重要的两个男人,而他们,也是最爱我的两个男人,我的哥哥,我的老公。

    他们太爱我,才会在乎我性格上的缺憾,他们不厌其烦,是想我拥有如水柔情,而不是那么性如烈火的女子。他们想我更可爱一点。

    那么,我又何必去在乎他们那罗罗嗦嗦的批评,那如《西游记》中,唐僧永远对悟空的罗嗦,归根到底,他们太在乎我,才会如此不厌其烦。因为,他们爱我。

    那么,我又何必要逃呢?

    乖乖的,接受这两个男人的爱吧。

    我的老公,我的大哥,我爱你们。

    后记2013:曾以为天长地久,曾以为逃不掉,原来,心中有了裂缝,始终是会逃掉的,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受不了婚姻或感情中的一点点不如意,稍有不顺,我就会想方设法去改变。很多人曾对我说,这么好的男人,你为什么还要放手?可没办法,一切是缘分安排,放手了就是放手了,不能再回头。

    昨天你已嫁给谁?

    有人跟我说,我很爱你,一辈子等着你,要是你离婚了,就嫁给我。

    我说,我不想也不愿离婚。

    昨天我嫁给的那人,是我一世要跟的人。

    他用他的温柔,抚骗了我的伤口,从此,我过上了新的生活。

    从此,我精心布置着我的家,我离不开和他的家。

    曾吵架,每次我说离婚,他说,你没有一点儿感情,他也许明白,他爱得比我深。

    而我,还有许多爱我的人,但他,一心一意只有我一个。

    其实,我都是被爱的,那么多的感情,我好幸福。

    跟定了你,我的虫,昨天我已嫁给你,这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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