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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卡牌之生而为王-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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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解开时间窍十分艰难,即使有白月碎片协助丝毫不轻松。蛇七有特殊卡牌协助,还有蛇三一旁帮忙这才能悄悄潜入。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再窍中待上十秒就被驱逐出境,珍贵的白月碎片完全毁灭。而阿莫斯却没有旁人帮助,甚至因为之前的事情他身体状态并算不上最佳。

    但是阿莫斯也有优势,那就是他与姜永在精神域之间的联系。宛如一星萤火,虽然极其微弱若隐若现,但却给他指引了方向,令阿莫斯不至于迷失在时间长河的岔口中。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精神力已经完全探入窍中的阿莫斯早已感受不到时间变化。穿梭过光阴长河所要耗费的心力与精神极大,短短几秒内他已经数次险死还生,最惊险的一次差点完全迷失。光阴长河蜿蜒曲折,岔道众多宛如迷宫一般,令人倏忽间就会迷失方向。

    在漫长的寻找与危险中,阿莫斯忽然心中一动。他看向旁边那段缓缓流淌的光阴长河支流,目光凝聚在其中一点上:

    “找到了。”

第173章 精灵王冠() 
那是一处有些干涸的光阴长河支流;淡金色水流甚至不能形成长河,露出河底的蛋白色日石,乳白色月石和水晶般年石。三四股水流从石缝间流淌而过;半天才能看到一条瘦骨嶙峋的光阴箭鱼。

    光阴长河虽然亘古不灭;但它拥有数十亿支流;这代表从远古到现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只要有人记忆,那就永远不会消散。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少种族和部落泯灭于时间滚滚车轮下。当一处历史被永久遗忘,光阴长河的支流就会最终消失。

    看到这处光阴长河的现状,阿莫斯心中一紧,脸上禁不住露出焦急神色。时间窍寄托于光阴长河中;毁灭时也会给长河带来惨重破坏。心知不能再耽误时间,他瞄准那与自己精神域连接的一点;缓缓闭上双眼。

    在光阴长河支流外有一层肉眼不可见的光膜,触及就会迷失在时间中,只有被光阴箭鱼承认的人才能被允许踏入。

    薄纱般的月光笼罩在阿莫斯的身周,令他整个人都变得朦胧起来。而紧接着月光弥漫开来,接近到光阴长河支流附近。银光一闪,长河支流光膜忽然出现,然而只是一瞬就又消失。与此同时那月光也消失了大部分;好像被什么吞噬了一般。

    阿莫斯表情不为所动;他缓慢抬起右手,在掌心中有一块弯月形状的银白色晶体正在向外散发光芒。下一刻这极为珍贵的白月光碎片竟然燃烧了起来!来自亘古的白月光瞬间大盛,将周围照耀的如同白昼。光阴长河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哗啦水声从下面传来,那仅剩的几条瘦弱光阴箭鱼浮出水面,贪婪地抬头吞噬月光。

    它们看起来如同蝴蝶一样,全身为乳白色,只有翅尖带着一点灿金。据说光阴箭鱼在刚出生的时候通体乳白,每过一千年翅膀上就会增添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金斑。传说中光阴长河在源头处生活的光阴箭鱼通体灿金,吸收了至少数万年光阴。

    它们被称为皇鱼,听说拥有皇鱼就能够参透时间法则,逃脱时间的追捕,永生不老,不死不灭。也只有源头的光阴箭鱼才能够活到这么久的时间,那些支流在漫长的时光中很有可能渐渐干涸,当光阴支流消失,生存在其中的光阴箭鱼也将随之死亡。

    在这条小支流里的光阴箭鱼们全都浮出水面后,眼前的景象发生改变。那笼罩光阴长河的光膜再次出现,只不过在浓郁白色月光的映照下它渐渐稀薄了起来,这也让更多白月光如水柱般涌入其中。当光膜中央破开一个人头大小的洞时,阿莫斯试探地抬手向其中探去。然而他的手指在刚接触到光膜时就引起了剧烈的反应,宛如冰水落入滚油当中。

    好在阿莫斯收手及时,只是指尖染上了一层灿金,否则他的右臂估计就会被光膜吞噬。眸中添了几分凝重,阿莫斯向下望去,就见光阴箭鱼们因为刚才的波动受到惊吓又全部潜入河底。但又忍不住白月光的吸引,犹豫徘徊在水面附近没有游远。

    “麻烦。”

    阿莫斯微微皱眉,白月碎片因为完全不计后果的催动现在只剩下了小半块,时间紧迫。他心中叹了口气,知道自从在星际苏醒自己的身份已经出现破绽,虽然旁人可能觉察不到,但现在他是在最接近世界核心的光阴长河,光膜的反应就说明了一些问题。

    罕见的,阿莫斯心里多了几分犹豫。他虽然有能暂时掩饰破绽的方法,但将会对自身损伤极大。使用了这种方法就算能够突破光膜找到费镰,但窍里环境复杂,如果时间拖长了说不定自己还会成为累赘。依照费镰的天赋和实力,说不定他很快就能自己突破时间窍。

    正在左右为难=之时,原本胆小的光阴箭鱼见周围恢复平静,禁不住再次浮出水面开始继续吞食白月光芒。然而就在下一刻,河面上一条最为瘦小翅膀基本全为乳白色的光阴箭鱼忽然开始剧烈挣扎。淡金色的血液它双翅根部渗出,融入光阴长河中。渐渐地它的挣扎越来越无力,最终全身消解为淡金色光点。

    与此同时光膜的闪动也开始变得频繁起来,虽然有月光的照耀,但周围空间瞬间暗了下来。这条光阴长河支流正在飞速消亡,很快就要完全干涸。难道是时间窍里出了问题?!

    眼见这一幕阿莫斯不再犹豫,他眸中划过一抹果决,周身渐渐泛起柔和的淡绿色光芒。在这种柔光下他的外形开始发生变化,细碎的藤蔓顺着他银白色长发攀沿而上,宛如发带般将耳侧两缕发丝束到一起。阿莫斯的耳尖渐渐伸长,最终变为完全的精灵耳。

    一顶小巧银白王冠出现在他的头顶,王冠完全由银白色生命之树藤缠绕而成,上面生长着淡金色的生命之树叶。殷红色珊瑚珠点缀在叶间,增添几抹亮色。而在王冠中央缀着一颗足有鸽子蛋大小的璀璨宝石,它切割的极为完美,在月光照耀下闪烁出绚烂光芒,仔细来看宝石中央还封印着一枚树种。

    这是只有被生命之树承认的精灵王子嗣才能拥有的王冠,阿莫斯完全激活了自己体内的精灵血统,化身为最纯粹的精灵。再睁开眼,如同月光般淡金色的眼眸变为大海般蔚蓝,里面好似闪烁有璀璨星光。当变化完全结束,阿莫斯再次试探伸手朝光膜破绽处探去。

    这次光膜没有再发生反应,十分温顺地将他接纳。没有犹豫,趁着白月碎片还未完全消失阿莫斯直接踏入光膜中央,眼前一阵天旋地转,再睁眼,周围全是一片冰冷雪白,脚下是冰晶大地,鹅毛大雪漫天飞舞,四下里渺无人烟。

    一见到如此景象阿莫斯心中便暗道不妙,他冷静顺着与费镰的精神域联系向前找寻,最后走出数百米后那若隐若现地联系点终于近在眼前,就隐没在眼前雪地中。脸上笼着一层寒霜,阿莫斯蹲下身将积雪扒开,最终从里面挖出来一只几乎与雪地同色的小猫头鹰。

    这正是一直跟随在姜永身旁的狗蛋,此时它仿佛被什么东西封印住了,浑身僵硬不能动,唯有一双大眼睛惊恐地滴溜溜直转,深处还隐藏着几分警惕敌意。然而在认出是阿莫斯后,狗蛋惊喜地不敢置信,要不是身体不能动它早就扑腾进精灵的怀中了。

    现在它那双大眼睛楚楚可怜瞅着阿莫斯,似乎期盼他能够解开自己身上的束缚。然而精灵在见到眼前这一幕后脸色却彻底沉了下来,他拾起猫头鹰,扒开脖颈浓密的绒羽,从里面寻出了几缕浅棕色发丝。

    这正是姜永的发丝,在发丝中缀着半根小指长的残缺金属片,姜永精神域的力量就是从其中传出来的。柔软的发丝缠绕在手指上,随后被逐渐攥紧最终绷断。那根金属片坠落到地上,纷飞鹅毛大雪飘然而落,转瞬间就将它掩埋。

    在破坏掉发丝之后狗蛋就恢复了正常,它拍拍翅膀飞到阿莫斯肩膀上,小脑袋警惕瞅向天空。好像触碰到什么机关,周围纷飞大雪骤然更加猛烈起来,寒风呼啸,大雪飘洒,天空中远处传来的振翅的声音。

    知道自己受到算计,阿莫斯脸色森寒,气势凛然。无边无际的鸟人仿佛雪片般从天而降,逐渐将他完全包围。但澎湃雪浪却骤然从阿莫斯周身涌起,以摧枯拉朽之势向四周席卷而去!

    一把宛若冰雕般剔透的权杖出现在阿莫斯的手中,上面雕刻着众神年代的橄榄藤与莓果。顶端镶嵌着一枚硕大的宝蓝色钻石。即使遭遇杀局他脸上不见一分慌乱,看着天空中渐渐出现的鸟人们,阿莫斯锐利的眼尾上挑,露出几抹刀锋般煞气:

    “想杀我?”

    “那就来试试看。”

    “终于找全了!”

    姜永舒了口气,紧锁的眉峰难得舒展开来,露出一分笑意。在这第二次轮回中他在提出多重核心设想后,用了两天时间终于把整个天一族部落全都试探完毕。通过谨慎同龙人们的交流与套话,姜永锁定了几个可能核心人选。其中一个就是金。

    整个天一族部落大致分为了三个部分,其中绝大部分普通龙人在意识中对于金都有不自觉的偏向,他们对于自己的幼年往事记忆含糊,但对金的事情却全都知之甚详。而地位较高的龙人们则对黑与白有了解甚多,甚至连一些隐秘的私事全都一清二楚,已经熟知到不正常的程度。

    而蜥蜴人那边则有些麻烦,因为它们对龙人天生的恐惧令姜永的试探速度减慢不少,好在在一番手段后,他还是弄清楚了蜥蜴人这边的核心存在。只是令姜永感到惊诧的是,蜥蜴人这边疑似核心的人物竟然不是那只名叫鱼的蜥蜴人,而是蜥蜴人部落的一名老者。

    姜永还记得当初给即将生产的黑绘制兽纹时,这名年岁最高的蜥蜴人也在场,并且没有被黑痛苦肆虐的力量波及到。在大致确定人选后姜永惊喜发现,只要三个及以上核心接触时,他就能够感受到异样感。所以姜永单独面对金时感受不到,同时面对黑与白时也感受不到。

    这下可方便了,他先找借口带着金和蜥蜴人长老去接触黑,成功确定它就是核心人选之一。然后姜永就带着金和蜥蜴人绕着部落转了一圈,排除其他龙人和蜥蜴人。

    两天的时间里他已经确定天一族部落里不会再有其他核心人选,即使这个窍里再有核心存在那也只能是最后入侵的混沌军团了。此时姜永心中已经有大致猜测,把所有核心都聚集在一起估计就是解开这次时间窍的关键。

    然而最近战事逼近,白长老一直都在隐居为天一族占卜,严禁他人接近。姜永几番尝试也没有找到机会。以他现在的实力想要硬抗上白长老和其他龙人损失过重,得不偿失。于是姜永沉心静气等待时机。

    好在没过多久,机会便悄然而至。

第174章 塌毁() 
一天后姜永如常去到金的石屋中;却见他正坐在门口仔细打磨一根根骨质标枪。打磨好的骨枪们被斜插在一旁的兽皮箭袋中,这是金每日外出打猎时盛装武器的袋子。虽然龙族多依靠自己强悍体魄战斗,但骨枪也是他们十分擅长的一种武器;在龙族手里能够发挥出极强的力量。

    见到金难得正经严肃几分的表情;姜永心中一动;抬手打招呼道:

    “早上好金,你是要准备出去狩猎吗?”

    听到声音的金鳞龙人抬头;见到是姜永他嘴角一咧,露出惯常的热情笑容;

    “是小白哇,你也早。我不是去狩猎,不过家里的蛮荒牦牛确实存量不多了;你等着,下次轮到我去狩猎队的时候多给你打百八十头回来!”

    听到金的回复姜永眼眸闪了闪;敏锐觉察到金的回答与上次并不相同。他笑眯眯大方谢过金的好意,语气自然好奇道:

    “诶,既然不是去狩猎,那金你是去做什么呢?”

    “这个嘛”

    金向来不会掩饰,什么表情都表现在脸上。听到姜永的问话他脸上露出几分为难的神色。纠结抓了抓自己的龙角,金最后还是挥手让姜永到自己身边,悄声道:

    “这个大长老不让说啦;不过小白你的话我想应该没什么关系。大长老让我一会去龙牙石崖那里;说有任务交给我。哈大长老只叫了我一个人过去,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任务非我不可呢!”

    金语气中带着按捺不住的炫耀和自得,表情跃跃欲试:

    “你不要听银平日里光说我蠢;其实我的实力超强的。你看这次大长老谁也没叫,就让我过去完成任务,这就是对我的肯定哇!小白我现在时间不多,还要把这些骨标枪磨好。等完成任务我再和你聊天哈!”

    姜永没有走远,他踱到一颗巨大的铁骨树下坐在凸出地面的树根上。这里既能看到石屋门前的金又十分隐蔽,很少有龙人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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