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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家喵死后我怀孕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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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猜想,这大概是个地名儿——可能不止一个。

    事实证明,那些词代表了“排名第x的部落”。

    时维在第七部落晃了两天,最终在饿死之前,成功在一家饭店找了个杂工的活计。从端茶倒水递碗收盘到取货送餐,只有客人没要求的,没有他不涉及的事儿。

    他虽然是个哑巴(没办法,还没学会当地语言),但比同龄人会看眼『色』,人也勤快,很快被老板点头留下。

    在饭店混了半个月后,时维开始“偷偷”学识字,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发现了。

    经过他连比带划的说明之后,收获了一打同情欣慰的目光,外加一个不靠谱但好歹是免费的师父——账房先生。

    锰星的整体识字率并不高,不过时维也没打算学成状元。毕竟他识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不让人怀疑的学习语言。

    生存是最好的老师,在每天除了睡觉之外,半个月几乎二十四小时听说读写不间断的学习之后,他终于能听懂这里的大部分日常对话。

第16章 喵喵() 
胸是真的好。

    皮肤光滑、油亮、有光泽,符合所有锰星人的审美;肌肉坚韧、挺拔、有弹『性』。近看之时,犹如连绵起伏的蜿蜒山峦。

    不过时维无心欣赏,他正捂着自己的鼻子,努力不让眼泪飚出来。

    撞他的人显然也没想到这个发展,愣了两秒后反应过来:“阿时?你没事吧?”

    “……”你、说、呢?

    面对某人怨愤的目光,对方有些抱歉的笑了笑。虽然时维的表情难看,但这一双漆黑的瞳仁含着水,瞪过来的时候……

    总之,毫无震慑力。

    一看就知道小伙伴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时维又好气又好笑。他闭了下眼睛把泪意憋回去,冷着脸打手势:'东西呢?'

    对方秒变傻白甜:“在外面啊。”

    时维:“……”

    时维第一次见到忱斯,是半个月前他来送货的时候。

    忱斯这个人,自称是居无定所、漂泊在各部落间的浪子,实际就是个走南闯北的行脚商。

    他的姓氏不详,身后隐约有些背景,但又明显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出来“体验人生疾苦”的大少爷。

    时维没打算深入了解,只是觉得这个人……戏有点多。

    和地球一样,锰星的各个部落、甚至是不同地域之间,内部大多使用不同的语言。即使是所谓的通用语,各地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和改造。

    以姓名为例,锰星人的姓名,大多是姓氏在前、名字在后的形式,但由于地域的差异,姓和名可能完全不是一种文字。通用语出现之后,这些姓名大多采取音译,有些听起来格外奇怪。

    时间久了,大多锰星人,尤其是习惯在各个部落间来往的商人,开始选择自己名字中的一部分,作为对外的“称呼”。

    后来这个习惯被传到各地,这么做的人越来越多。所以现在锰星人的名字,正式的姓名是一方面,但真正被人念出来的,特别是通用语的情况下,十有八喾九都是“简称”。

    “我的名字的意思,是‘挚诚之心’,”当时忱斯说,“悄悄告诉你,这是一种宇宙级的珍贵宝石。”

    时维:“?”

    忱斯:“我的父亲不是这个星球的人,他因为一场意外来到锰星,然后……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话题转的太快,时·那会儿锰星语还没过四级·半猜半蒙·维反应了几秒,末了指指自己,比了个“时”的口型。

    忱斯哦了一声:“我的父亲当时受了伤,迫降在锰星一个偏远的村子。我的母亲是当地一家普通百姓的长女,下面有一个受宠的弟弟。”

    时维:“……”

    忱斯陷入回忆:“母亲说,她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捡到了昏『迷』的父亲,然后将对方拖到了柴房里。家里不可能收留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但放着不管他八成会死。”

    时维:“……”等等,这个剧情怎么好像有点熟悉?

    忱斯表情惆怅:“所以她攒下自己的饭菜,从爸妈那里偷出治疗的『药』物,细心的照看他。几天后这个男人苏醒了,问她是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

    时维:“……”真的越来越熟悉了。

    忱斯叹了口气:“就在这个时候,村中的富户看中了她,要求她做他的宠妾;与此同时,河对岸强大的另一个部落,正对着他们这里虎视眈眈……”

    时维:“……”

    时维:“……= =”

    好了,他知道为什么会觉得耳熟了。

    这不是两天之前,账房给他讲的锰星最出名的爱情喜剧之一,《贪狼劫》的剧情梗概吗???

    你、踏、马、在、逗、我╯‵□′╯︵┻━┻???

    总之,在作为纯种外星人的时维看来,仅仅是弄清他们的姓名称呼,就是个很费脑子的事。

    而和忱斯这个人说话,比背一百个锰星人的全名,都要累。

    心累。

    男人的背影高大挺拔,锰星人平均身高两米以上,忱斯自称有两米三三。那金『色』的皮肤、直『逼』十分的颜值(锰星人标准)、纯黑的短发和金『色』的眼瞳,回头率绝对百分之三百。

    结合对方的『性』格,时维只能感叹,这货大概是生错了地方。

    如果在一个娱乐业发达的星球,只要有那么一点机遇,绝对能风靡万千男女演技吊打夺取影帝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某种对宝剑藏锋的遗憾,让时维的态度缓和了点儿。忱斯可不知道小伙伴心里的弯弯绕,带着他走到门口之后,示意那堆得满满的车里的一部分货。

    以时维的力气,当然不可能一次搬完,保守估计甚至得三趟——但同理,旁边还有个大块头的家伙,也不是摆着的装饰。

    前提是对方愿意帮忙。

    时维回忆过往,最后选择沉默,上前把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东西搬下来。期间某人一直在袖手旁观,直到看着他准备就这么走了,才伸手拦了一下。

    时维抬头看他。

    忱斯眨眨眼:“叫声哥哥?”

    “……”

    哥你妹。

    时维暗自腹诽,无所谓也把自己骂进去一半。

    但考虑到搬东西的效率,老板刚刚表现出的加薪趋势,还有自己在众人面前维持一个多月的“利索能干机灵”的伙计形象,他选择妥协。

    还好这回只是叫声哥,也不会掉块肉。

    青年极其糊弄的摆了个“哥”的口型,头也不回的走了。

    三秒之后,身后跟上了另一个脚步声。

    还哼着小曲儿。

    把东西放下之后,时维还是说了声谢谢。

    『性』格不合归『性』格不合,正常的礼貌还是得有的。

    “哟,忱斯,今天的货比上次多啊,看起来能赚不少?”

    等两个人一起从仓库出来,另一个跑腿的伙计迎上了他们,非常熟练的给忱斯找位子,“请坐。对了阿时,老板说今天可以下工了,忱斯想吃什么就和我们阿时说,啊~”

    “好兄弟,下回过来请你吃第六部落的特产。”

    看着对方挤眉弄眼的表情,以及“你们的事儿大家都理解,就别遮遮掩掩”的态度,时维只想找个地方一头撞死。

    他在店里做工一个月,和忱斯也认识了一个月。一开始是送货取货,后来是他在学语言的时候,被对方指点了几句——

    作为世界范围的商人,忱斯精通从第一到第七所有通用外加本土语言,并且能和一些中型部落进行日常对话。甚至某些偏远村子的土话,他都能说上两句。

    天赋这个东西,很多时候真的让人只有艳羡的份儿。

    最近忱斯的业务范围,基本在六七两个部落,三五天就能来天狼饭店一回。一开始是点头之交,到后来亦师亦友。等上上回见面的时候,对方突然拿出一只金苹果送给他。

    时维:突然懵『逼』。jpg。

    金苹果是锰星的一种植物果实,和地球上的苹果没有半『毛』钱关系,长的像是拳头大的榴莲。它的内囊极其软糯甜美,比榴莲更加可口,却没有那令人生畏的臭。

    但这玩意儿并不常见,倒不是营养价值数量稀少的问题,纯属文化效应——作为一段广为人知的爱情故事的主角,它的出现,基本和地球上的钻石划等号。

    也就是说,这是用来求婚的。

    时维活了二十五岁,因为体质的原因,基本可以写一本《论那些年我经历过的丧心病狂的求婚》。没准还会因为里面的内容,拿个雨果奖1什么的。

    但他就算遭遇过一千次要命的求婚,也几乎没有经历过一次正常的告白。

    好吧,在一个不知道离地球多少光年的地方,被人用水果求婚,对象是个比自己高五十厘米的壮汉,最重要的是,大家都以为他没成年……

    时维觉得,自己八成又遇上变态了。

    恋童什么的倒是算不上,毕竟以他的观察,自己和锰星十六七岁的男生差不多大。这里的土着结婚本来就早,十六岁算是合法婚龄。

    而且除了求婚之外,忱斯表现的都很正常——如果戏多不算的话,男人对他语言学习的帮助,以及对方有趣的言行,时维其实还挺喜欢他的。

    当然,这种喜欢无关男女,男男也不。

    无论时维怎么想,某人在被“对不起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合适”的ssr卡牌糊了一脸后,没怎么纠缠就离开了。

    作为一个某种意义上经验丰富的人,时维并没有就此放松——果然,几天后忱斯再次出现,这回除了例行公事的货物之外,从包里拿出一只小家伙。

    时维:“……”

    忱斯:“……”

    小家伙:“啾啾。”

    白绒绒圆滚滚的小东西,长的像鸟儿里的橘喵。在一团肥呼呼的圆『毛』中,只能看到一双黑豆似的眼睛。

    “上次在河边上,你盯着路过的飞鼠看了三分钟,上上次房顶上路过一只仓粒也是。”忱斯说,“你好像喜欢『毛』绒绒的东西。”

    时维:“……”

第17章 喵() 
于是,时维就这样陷入了“被人追求”的状态,简直像个被强拉上战场的手残萌新,整个人一脸懵『逼』十万茫然。

    最惨的是,身边的队友不是演员就是掉线,而敌方二一技能连击开大撸人头一波推塔,分分钟直冲水晶。

    那天他还是克制住了,没真的收下那只白啾——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得到与付出必然是相对的。

    没有贡献菊花的觉悟,就不要妄想能尽情撸『毛』。

    ……现阶段,时维觉得还是前者比较重要。

    但八卦的力量是强大的,何况那天忱斯掏出的是金苹果。没过一晚,整个饭店从上到下所有的工作人员,基本都知道这件事了。

    “年轻人啊,就应该学会寻觅xing福的生活。”

    某天晚上老板喝着小酒说,仿佛回想起自己几十年前的青涩岁月。他们和时维非亲非故,只觉得对这个有过颠沛过去的男孩(误会),年轻的商人应该是个不错的归宿。

    但也就是想想而已,没人会多此一举的做什么。这种私事,还是要看当事人自己。

    而当事人提心吊胆,表面岿然不动。

    时维方的不动声『色』,就像告白失败后的忱斯。自从第一次被发卡之后,他就退回了普通朋友的距离,也没有再重复类似的话。

    这种“看似正常”的平静,反而让某人无从招架。

    他始终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个爱玩花样的变态,或者纯粹一时兴起的正常人——以他过去“丰富”的经验来说,前者的概率比后者大的多。

    但半个月过去,忱斯一直老老实实的。每次过来该帮的忙都会帮,最多偶尔玩笑两句。

    比如那个尬死人的“叫哥哥”,时维怀疑是从哪本傻白甜小言上抄下来的。

    ***

    今天又是个晴天,准确地说从时维来到这个星球,一共就见过两次大雨。

    和他一开始猜的差不多,在这块人类主要居住的陆地上,只有雨季和旱季。旱季也会下雨,但天数很少;雨季的时候则是长期阴云,阳光冒头的日子非常珍贵。

    想要看雪的话,得去隔着海洋的另一片大陆——据说那里虽然极寒,依然有常年生活在寒冷中的锰星人,但几乎没有人见过。

    今天是两年一度的大集,不仅相邻的七大部落之间会互通有无,周围凡是能赶到最近的大部落的人,哪怕远足几天几夜也会过来。

    他们带着攒了几年的积蓄,或许还有比较值钱、但在村子里卖不出去的东西,等着换一些稀罕的好东西。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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