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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京钗计-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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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而总之,一番颠沛流离后,宋卿好总算在洋务堂落了脚。

    洋务堂内有专门为学子修建的寝炉,但里边除了宋卿好都是上京子弟,谁也不愿离家,寝炉自然成为摆设,倒叫宋卿好捡了便宜,还附带个小花园。

    宋卿好在小花园里种了株美人抓脸,就正对她每日卧榻饮茶的木窗。后来有负责打扫的下人为了方便将花移开,宋卿好自己又费了好大劲搬回窗口。

    谁都不知她为何这样做,指指点点说:“死全家估计还是挺受刺激的,说不定脑子也有了毛病。”

    我却记得那日在兰心阁,妙津向我转述宋不为举着藤条要下不下的滑稽样子,以及丁氏以身挡在少女前方,不要男人动她分毫的模样。

    那日,那个少女也曾偏过头,看见过一株开得妖冶的花。

    毋庸置疑,宋卿好是个念感情的人,我从没怀疑过。但世俗眼中,她偏偏是弑亲苟活的不孝女,这点与三哥的行为处事有点异曲同工。

    常人目光中,他冷热无常风流成性,伤过的女子没有成百也有半打,偏偏他自己并不这样觉得,包括我。

    小时候三哥的相貌便清秀,许多世家千金长了翅膀似地争相往行宫扑。他表面对谁都好来者不拒,不一会儿又兴趣缺缺当作谁也不认识,但谁要真出了事儿求到他名下,该帮的忙一个也不会少,乃至于别人为了这点小恩小惠,就原谅了他如此这般冷热无常。

    但如果谁还存在于他的冷热无常之外,其中大概有我。

    其实刚到阳歌时,我和他的关系也不怎么样。最初他像是为了讨好我,才每日变着花样地给我做骨头风筝,还不厌其烦地陪我去高高的山头放飞,看我欢欣雀跃,少年却不动声色。

    我能感觉得出,那时他并非真想对我好,更多是出于求生本能。近似于他从皇宫到了一个陌生地方,要想过得好点儿,能倚赖的只有我母妃。而要搞定我的母妃,最有效的捷径是先搞定我。所以面对我,他永远不会出现不耐的表情。

    直到有日我们在山头遭遇一只野生老鹰,他为了躲避攻击,失手将我推下山头,导致我的小腿骨折,我才第一次看见少年额头渗出薄薄的细汗。

    这件事当然被我三言两语糊弄了过去,我谎称为追赶风筝才摔下山。

    然而真真假假没那么重要,因母妃对三哥也是真心爱怜,哪怕知道他为了自保选择牺牲我,估计也不会过多追究,这才是后来三哥能与我们相处融洽的主因。

    不过那只老鹰的下场没比我好多少。

    它害我跌下山头在床上躺了足足两月,三哥便花重金寻猎鹰者,将肇事老鹰绑到他的府中,生生给熬死了。

    自此,他开始喜欢这些凶猛的东西,甚至将明知危险的人物放在身边,说能随时提醒自己保持警惕,记得对任何人都保留几分。就像熬…鹰一样,时刻盯死对方的过程,实际也是对自身毅力与注意力的训练。

    怪异的是,他对自己都这般狠,对身边的女子却并不。

    最为津津乐道的,是他与京师琼华楼小花魁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小花魁心气高,卖艺不卖身,和三哥好过几月,后来不了了之。至于不了了之的原因,是小花魁从良了,但她从良的对象,不是三哥。

    她有自知之明,深悉宫墙难越,皇室自是高攀不起,更别谈做王妃。况且这小花魁流离半生,到底向往单纯的生活,遂抛弃三哥,转投了另一小门小户的公子怀抱,一时叫整个京师贵圈都激荡——

    三殿下居然被抛弃了!

    你用词太含蓄,请粗暴一点,是被劈腿了!

    那对狗男女死定了!

    ……

    但消息没传出来之前,小花魁不敢告诉三哥,怕男子自尊受挫打击报复。不料某日,她与公子哥从琼华楼离开时,遇见了三哥的贴身侍卫,纸自然再包不住火。

    可这件事兜兜转转到最后,吃瓜群众没能等来应有的报复好戏,因三哥竟原谅了对方。

    作为吃瓜群众之一,和他说话向来没大没小的我好奇发问:“你不生气吗?堂堂皇子,被个名号都数不上的家伙夺爱欸。”

    男子拂袖,似笑非笑,“气啊,恨不得捆了那二人抽脊梁沉渭河。”

    但当那女子跪在王府门口时,他忽然不气了。

    那还是年前,隆冬腊月,小花魁在王府大门前长跪不起,非要见到三哥亲口告别才罢休。偏偏三哥最不喜有人用什么久等不散长跪不起做要挟,出门时,辛辣刻薄的话已至嘴边,可见到她,什么狠话也没说出。

    他说那日下了很大的雪,覆在女子发顶和单薄的肩头,将她的鼻尖冻得通红,远远望去惹怜至极。于是他本要指责的话统统没说出,反倒微拂女子面庞,用手心渡体温给她,还吩咐管家取来炭火,临到头又亲自开口,放她走。

    据说那姑娘感动得当场噗通跪下,发誓今生都要跟在三哥身边,“哪怕无名无分,也不再相负。”

    男子略一沉眉,“你值得更好的。”转身踏着白色离开了。

    我最先得知事情始末,努努嘴,“其实你根本不喜欢那姑娘吧!”

    三哥否认,“喜欢啊。”

    他说,他喜欢自己拥有过的每个女人,“真正动过心才会不忍伤害。不管动心的时限是一个时辰也好,一月也罢。”

    很后的后来,我想起这段谈话,再问他,“那宋卿好是属于一个时辰的,还是一个月的?”

    男子表情莫名轻佻。

    “她啊……”

来头() 
我的那个问题,三哥表情意味深长却始终没下文,只能交给时间去回答。

    而至于我和宋卿好的重逢,还得从洋务堂说起。

    洋务堂就建立在京师的渭河边,我五哥应文还算里面的领头者。

    领头做些招猫递狗乱七八糟的勾当。

    负责洋务堂的大臣姓夏,名夏焕,正七品,为人刚正不阿,曾参了应文好几本,被父皇一句小孩心性别当真给堵了回来。自家孩子自家清楚,要打也是皇帝家务事,别人说他不好,那就不行,护短得很。

    当然还有个原因,父皇压根没把应文放在储君的选择列表,只要他言行不太过分,爱干嘛干嘛了。

    可应文当哥哥完全没有哥哥样,任性起来比我还幼稚,得知夏焕在朝堂上参了他,立马组织自己的狗腿子们给夏焕取外号:“夏焕夏焕,瞎叫唤。”

    气得夏焕拂袖,当面怒不敢言,只能背地吐槽,“楠木生朽木,如何雕?”

    那堆狗腿子的确唯五哥是从,他们无非都是些被家中人想方设法塞进洋务堂,又苦于没什么大志向,便想着靠阿谀奉承跟在皇子身后捞偏门的乌合之众。

    宋卿好刚进洋务堂没多久,应文的狗腿子们便将新晋册子递给他。男子猛一眼瞧见曾让他恨得牙痒痒的三个字,神色鄙夷:“爹娘尸骨还未寒呢,就着急忙慌赶来攀高枝。”

    上京谁不知,入洋务堂的妙龄女子,其实和琼华楼的绝色们没什么差别。毕竟当时的女人能有什么作为?不过想借机觅良人。唯一的区别是,这些千金眼角含春的本事,可能还没琼华楼的勾魂。

    直到出了个宋卿好。

    不寻仇家,仇家自动上门,五哥自然不会放过机会,乌泱泱便集齐一帮人去洋务堂找少女麻烦。

    应文找麻烦的路数也低级,故意在人家的必经之路上下绊子,导致宋卿好手上的画料将他的衣裳褂子染得斑斑斓斓,和他由晴变阴的神情一样。

    “你可知褂子的价值?”狗腿一号叫嚣说,“这可是年初西洋上贡的良品,整个应国统共就那么三两件!”

    那架势,恨不得立马上去扇少女巴掌。

    狗腿二号见一号这样卖力,心想自己也不能差啊,赶紧转头吆五喝六起哄说,“你和乡下妞讲什么贡品?简直对牛弹琴!废话少说赶紧赔偿,赔不出立马从洋务堂滚蛋,我们五殿下是你个贱民能得罪得起的角儿吗?”

    那厢,应文想说的话已被传达尽,昂着脑袋装深沉。宋卿好却忽然伸出几根素指头,在他五颜六色的衣褂子上略一滑过,笑起来,“我这贱民还第一次听说西洋的贡品是湖州丝绸。”

    湖州丝绸顾名思义,产自我朝湖州。倒并非差。相反,它扬名海外。

    当时的西洋贵族都以身着湖州丝绸为荣,连西洋女王最爱的衣裳都是湖丝长裙。

    见宋卿好轻轻松松道出褂子真实来历,狗腿们尴尬了,应文也是,有点拉不下脸道:“是贡品当怎样,非贡品又如何?难道宋小姐的爹娘没教过弄坏人家的东西都理应赔偿?”

    “那我也没弄坏五殿下的东西啊。”依旧一派轻松。

    狗腿二号气急败坏开始抢戏,“还不是弄坏?你瞅瞅我们殿下这褂子,还能洗出原来的样子嘛?!”

    宋卿好两颊的细肉笑到变成粉色,“犯什么浑呢?人湖州丝绸做的时候就没考虑过洗涤问题,左右上身几日都不若最初那样泛彩的,更何况见惯珠光的五殿下,哪里会对一件湖州丝绸上心?随手扔掉便是。”

    说完,阴阳怪气瞄五哥一眼,“殿下该不会真想洗了再穿吧?若是这样,民女的确冒犯了,认赔。”

    一时间,狗腿子们都懵逼了,开始怀疑自己挥金如土的能力。仿佛面前站着的姑娘,才天生该是富贵荣华的角色。

    那日在洋务堂假山旁,应文被宋卿好几句话就刺激得满面通红,恨恨扫多嘴的狗腿二号两眼,含着哑巴亏走了。

    回到宫里,应文越想越不对劲,越想越气,对看了一场好戏的侍卫辩称,“其实我还有很多厉害的话,没来得及说出口罢了。”

    侍卫尴尬地点头附和,“是、是,那肯定的。”

    “不过我竟然当众和一个女子吵架,还吵输了,说出去很丢脸吧?”

    侍卫这下不知该点头还是不点头,最后见那人几近掀桌。

    “这仇,必须报!”

    渭河馆。

    作为洋务堂下属占地面积最大的会馆,渭河馆集宴请聚会吟诗作对风花雪月的功能于一身。

    每月固定日子,洋务堂都会在渭河馆举行一场聚会,集齐上京风流才子与佳人。偶尔也有普通富贵人家及笄后的小姐,给看守会馆的侍卫塞点银两走后门,就为来瞧瞧那些绝代风华的人物,说不定其中就有天定良缘。

    可这次,落破千金宋卿好也在受邀之列。

    应文铁了心要找她麻烦,明的不行打算来暗的。听说跌落云端的人最怕见到往日云烟,他偏要她再次进入曾拥有过的世界,瞧着那些不再属于自己的纸醉金迷,想挤进来,却终究徒劳。

    “而且,如今的宋卿好压根没有能参加这些场合的首饰与衣裳,殿下且等着瞧她丢脸吧嘿嘿。”出主意的人如是说。

    但当夜在渭河边,全场视线对着少女行注目礼时,应文背着手轻飘飘问那人,“现在,你又想怎么说?”

    面对宋卿好这不按常理出牌的性子,怎么说怎么错。

    场中少女一袭嫁衣颜色的开衫裙,宽袖轻纱,下摆却并没有过多赘饰,刚好及脚,露出白生生一截脚踝。红的纱白的肤,头冠金簪,样样都数得出来历。譬如衣裳看样式,应该出自魏晋南北朝。至于头上那排别致的东珠发簪,据我所知,是汉后卫子夫的物件。

    有记载称,汉武帝与皇后卫子夫伉俪情深,却因巫…蛊之祸叫卫子夫蒙冤而死。得知真相后的汉武帝追悔莫及,将她最爱的东珠发簪一并作为陪葬品放进了皇陵。

    后来几番朝堂更迭,皇陵失窃,东珠发簪不翼而飞,辗转流落到民间富商之手。

    看来,最后接手的富商便是宋不为无疑。

    “但那宋家不是被抄了充国库么?记录在案的条条件件可一样没少,何以还留有如此贵重物品。”

    没错,记录的条条件件一样没少,但这排发簪和这件红衣是没被记录的。

    因为,它们是宋卿好从祖坟里扒拉出来的。

    东珠发簪被悉心打理过后金光扎眼,根本不用辨别就知上品,但它最初攥在宋家祖奶奶手上。

    当年宋不为因缘际会得到这东珠发簪,宋老娘瞧见喜欢便拿了去,但毕竟上了年纪又用不着,后来就作为陪葬品跟着埋进了土里。想来当日宋卿好问奶娘宋家祖坟的入口在哪儿,真正目的是在这。

    我问她,孤身进墓穴时不害怕吗,“光想想就头皮发麻。”

    她笑我胆子小,“那你要亲眼见到我从伶仃白骨手中将握得死紧的簪子拔…出来,不得晕过去啊?我的傻公主,人死神灭,哪儿那么多玄玄乎乎。若祖祖辈辈们真在天有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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