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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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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碎了……”王大树心疼坏了,马上又把糖用手绢包好。

    小偷忍不住跌坐在地,死死抱着薛默的大腿,哭喊道:“我的大爷啊!咱俩就为了三颗糖拼了老命啊!”

    刘思源提起小偷的耳朵,道:“去审讯室!嚷嚷什么鬼!”

    被拎起来的小偷,突然在挂了半面墙的锦旗和表扬信里,看着一张获奖证书,这证书他无比熟悉,因为他也有一张。

    明晃晃的大字写着:回龙县马拉松大赛获奖证书,薛默,冠军。

    回龙县前三甲的长跑健将,居然就在这个小小的派出所里光荣会师,小偷先生再次输给薛默荣获亚军,他震惊地张大嘴,心中的草泥马欢快奔腾,难怪说最开始见他就觉得眼熟,这特么就是赢了他得到第一的那小子!

第4章 卷 一·弱肉强食() 
临近农历新年,各种小偷诈骗也活动频繁,所里忙忙碌碌,大家关心表扬了薛默一会儿,又去忙自己的事,薛默累瘫在办公室里,窝在椅子上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刚好笔录也做完了,薛默拿过处罚决定书一看,顿时大为吃惊,这个小偷还有个颇为诗意的名字,他叫宋阳泽。长得那么着急老成,实际上十八岁的生日才过去没几天,根本就是个半大的孩子,从前并没有什么案底,父母双亡,同爷爷一块儿长大。

    薛默越看越是脸『色』沉重。

    刘思源不用猜也知道,薛默那颗柔软的好心又开始泛滥,当即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严肃地说:“别这个表情,他和你不一样,你可是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他就是个教不好的坏小子。”

    薛默没吭声,依然皱眉,盯着上面的名字出声。

    “治安拘留十日。念在他年纪小,而且是初犯,没有对他太狠,这是非常合适的处罚。”刘思源趁机又拍了薛默的后脑勺几下。

    薛默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别瞎想了,我送你回家,你看看你这身衣服,丢进猪窝里猪都要嫌。”说着话,刘思源便和同事交班去,他们要下班了,把宋阳泽丢进拘留所的任务就交给了其他同事。

    刘思源交代完一回来,薛默便又说:“顺便把王先生也送回去吧,你有车。”

    “你倒是会做人情。”刘思源哼哼几声,但是并没有反对,甩着车钥匙出了门。薛默对一直呆站在一边的王大树低语几句,便领着愣愣的他,跟随刘思源的脚步而去。

    刘思源的车,是一辆四十多万的大众suv,比所长的座驾还要高级,因此他都不敢停所里的停车位,时常停在隔壁银行的停车位里。他本身家庭条件相当不错,家里做着挺大的餐饮生意,在经纪并不发达的回龙县,是个数得着的富二代。

    选择做民警之前他就意识到了,这是个事情繁琐休假少工资也不高的苦差事,他坚持这一条路不是因为觉悟崇高,而只是想找个稳定体面离家近,而且还要是体制内的工作。于他而言,警察只是一份职业,他不求出众出彩,只希望不出错就好,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辈子。

    和他完全相反,对薛默来说,警察不仅是理想,还是责任。薛默这个人,放在今天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要搁在古代,那一准是个行走江湖仗义执言的侠士。

    刘思源走在前头,回头看了看薛侠士耐心温柔地对王大树说话的模样,心中不禁感慨,他想,大概自己这辈子都做不到薛默这种程度。

    他和薛默都是土生土长的回龙县人,但是俩人是在帝都的警校里认识的。他们是老乡,平常关系很好,后来参加公考俩人也是一块儿,回龙县那一年就招两个,就让他俩兄弟给考上了,一块儿分到了团结街,不得不说缘分真是杠杠的。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他知道薛默的为人,也知道薛默一心想做警察的原因——那是个挺高尚的理由,薛默想做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薛默的爸妈已经不在了,被两个入室行窃的小偷给杀害的,可怜他父亲,一个两袖清风的小公务员,家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财务,可还是横遭不测,那年薛默才四岁。父母过世之后,他乡下的爷爷才到了回龙县城里照顾他,他是和爷爷一块儿长大的,也可以说是在他们周围邻居的接济下长大的。

    薛老爷子对薛默很好,可毕竟一老一小两个爷们,生活上难免会遇到些困难,不过好在薛默的父母人缘不错,周围的邻居都对他们很照顾,薛默从小在团结街长大,对这里的感情很深厚,所以才想做警察,回馈一方。

    在刘思源看来,薛默这个人也挺不容易的,没爹没妈就算了,薛老爷子的还患有老年痴呆症,从薛默十来岁到现在时好时坏,严重的时候薛老爷子连薛默都不认识。刘思源记得,薛默在警校念大二的那年,老爷子一步都不肯离开薛默,薛默只得把他爷爷都给带到了京城,在警校旁边租了个房子。警校原本是不准学生在校外留宿的,也是校领导体谅薛默辛苦,专门给薛默特别许可,让薛默得以一边继续在警校学习,一边照顾他爷爷。

    好在现在,最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薛老爷子的病情也比较稳定,让薛默能够安心工作。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刘思源多少也受到了薛默的影响,他愿意在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周围的人一些善意,比如,帮忙送这位大叔回家,哪怕他的衣服弄脏了车上的真皮座椅也无所谓,擦掉就好。

    王大树住的地方已经不再团结街派出所的辖区内了。

    他没有房子,住在建筑工地的临时板房了,他现在做的这个工程,算是本县比较大的一个楼盘。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是放饭的时间,工人们从板房里出来,就在路边上三五成群地蹲成一个个圈,捧着大碗吃饭。

    王大树一下车,便看见了他想见到的人。

    角落里有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约莫有二十个男女,有老有少,还有七个大约四五岁的小孩。那群人一看就是王大树的家人,简直和王大树长得一脉相承,个顶个的黑。

    一个带着安全帽,貌似是工头的男人也和他们站在一块儿,骂骂咧咧地说:“就你家烦,干活的少,吃饭的多!那几个破孩子也不弄去读书,一天在工地里混混混,吃白饭。你们看好点,别让他们『乱』跑,万一磕着绊着,我可是不会负责的——唉!小六,你给我滚回来!往哪里瞎跑!”

    叫做小六的孩子根本不听工头的,一溜烟跑到了王大树面前,用力抱住他的腿,扬起黑黝黝的小脸道:“大树大树大树!你跑到哪里去啦!”

    孩子和王大树一样长着大眼睛,但眼距不宽,而且眼珠子看上去很灵,一点儿也不呆。

    “好好。”王大树正在回答,其他的黑孩子们也都一窝蜂地跑了过来,王大树便拿出手绢递给一个孩子,又说,“分着……吃。”

    薛默和刘思源对视一眼,同时感到不可思议,听说建筑工人的工资并不低,那怕那糖是高档的进口食品,七个孩子分这吃,也是有点太寒碜了。

    再看那吃饭的一家老小,刘思源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顿时心里涌上一阵心酸。

    薛默的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紧紧皱眉看着他们。

    王大树的家里人和工头都注意到了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年轻人,陆陆续续地围了过来。

    工头站在前面,有些紧张地问:“警察同志,我是工地的负责人,我姓张,有什么事情吗?大树惹祸啦?”

    薛默简单地把之前发生的情况说了一边,所有人都明显松了口气,张工头又瞪了王大树好几眼,显然不高兴他把公差给招来了,一会儿便又开始骂骂咧咧。

    于此同时,偷…窥了一整天的顾盼,还工地的脚手架顶端继续偷…窥。他目光盯着下面的人群,拿出手机拨打电话,道:“属『性』初步判定为硕鼠,总共二十七只,危险『性』全部为c,工地上人太多我不方便现身,明日再行处理,现在……”

    “卧槽!”电话里的本来安静听着的人突然惊叫了起来,急道,“你赶紧回来,‘裂痕’那里有情况,我可处理不了,先撤了,你赶紧的啊。”

    言罢那头便立刻收了线。

    “烦。”顾盼皱眉,又看了一眼正在和那群人说着话的小警察,转身便消失了。

    薛默抬头望了望,总觉得今天的风有点不对劲儿,可哪里不对劲儿他也说不上来,他摇摇头不再多想,接受了王大树一家的谢意,很快离开。

    回程的路上薛默很是安静,刘思源开着车,想了半天才说:“老薛,人都有自己的命,咱们能做的多有限,只求问心无愧。别把自己弄那么累,你可不是什么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我知道,我没有那么沉重,你别多心。”薛默很快又笑起来,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显得有点蠢萌蠢萌的。

    刘思源这就放了心,把薛默给送到了家门口。

    薛默的家也在团结街,虽说也在待开发那一区,但条件不差,是他爸以前单位分的福利房,房子已经有二十年的历史了,除了后来自己买房搬出去住的,其他邻居都是原来单位的同事,因此邻里关系很和谐。

    刘思源的车刚停在院门口,就看见了薛默的发小陶星剑,他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卫室外面晒太阳啃黄瓜,和几个老大爷聊天聊得唾沫横飞不亦乐乎。

第5章 卷 一·弱肉强食() 
“嘿,小贱贱,我把你家老薛给送回来了。”刘思源摇下车窗,对陶星剑扬了扬手。

    陶星剑啃着黄瓜走到车窗前,拿腔作调地说:“自从老薛考上警校和你勾搭上之后,他就不是我家的了,以后你俩好好幸福着,啊。”

    “我可不想要他,小白脸招桃花,尽知道气我,还是你自个儿留着,你俩从小光屁股玩,现在可以一块儿玩光屁股……”

    “我呸,老子这就给你们领导写举报信,你个什么人民警察,满嘴脏话,还相对老薛始『乱』终弃……”

    两个好哥们都嫌弃的抛手货薛侠士被吵得头大,从车上下来把陶星剑给拉远了些,道:“你们能不能别一见面就吵啊,互相让一步不行吗?”

    “什么叫吵?你不懂,这是我们的生活情趣。”说完陶星剑赶紧对刘思源抛了个媚眼,他长得五大三粗的,完全就是硬汉形象,做这种动作简直是充满了违和感,弄得薛默和刘思源都浑身起鸡皮疙瘩。

    陶星剑对于恶心到这俩人感到非常愉快,还想贫嘴呢,突然看到薛默这一身皱巴巴脏兮兮的制服,立刻转了话锋,问道,“你怎么了?衣服怎么脏成这样了?”

    薛默还没说话,刘思源便道:“你家老薛今天又立功了,狂奔10公里制服了一个小偷,成功为人民群众追回了三颗糖。”

    陶星剑还要问,薛默却已经不想再多聊,打断了他们:“行了,你俩快给我安静一小会儿,让我回去休息。”

    之前一直没感觉,这会儿慢慢知道了厉害,穿着皮鞋跑那么久,脚都快废了。

    “赶紧去伺候你家老薛,我撤了。”说完这句话,刘思源便迅速地发动了汽车。

    陶星剑把一瘸一拐的薛默给往家里搀扶。走进院子便遇到好些看着俩孩子从小长大的邻居们,顿时“小默今天又立功了”和“小默脚受伤了”这两个重要消息便立刻把整个院子都给传遍,不出一会儿,这些热情洋溢的邻居,就会赶来关心他了。

    到家一看,薛老爷子正在阳台上晒太阳,脸上搭着本小人儿书,身上盖着小毯子,睡得正好。

    除了间歇『性』发作的老年痴呆症,薛川老爷子的听力也不太好,舌头不知为什么也不太利索,说话很成问题,他年轻时参加过解放战争,打仗被炮火震坏了耳朵,舌头是是『毛』病,医院也查不出来。好在他的身体素质很好,非常硬朗,精神头十足。

    薛默没有打扰他,打发陶星剑走了,然后去厕所洗了澡,换了干净的衣服,才到阳台把爷爷叫醒。

    薛川拿下脸上的书,睁开眼睛看着薛默,『露』出慈祥的笑意。

    薛默坐在他身边的小凳子上,一边削苹果,一边絮絮叨叨地汇报自己这一天的工作。他必须要特别大声,薛川才能听见,于是每天薛默都会这样,像是练嗓子似的对爷爷说话。

    “爷爷,今天还是很忙,中午吃了个包子,忘了吃午饭。然后……我今天跑了十公里,追了个小偷,还和思源一块儿把失主给送回家了。其他没什么事情。您中午吃了什么啊?秦阿姨给您做的面条吗?”

    “好啊。”薛川回答道。

    老爷子不能正常地表达,从薛默读高中开始,他就渐渐只会说“好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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