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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卿卿在上,吾在下-第4章

小说: 卿卿在上,吾在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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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远处刚刚收起弓箭的小王一笑,母后果然是安排了人,我就说么,怎么说我也是公主,身边怎么能没个护卫呢。不然这一路怎会如此太平,虽说我心里还是相信大吴的治安良好,但是这表现平凡的马车夫,还是让我觉得不大对劲。

    有这么一个高手,总比李念那废物强,前几天还跟我吹嘘他的剑术多么无敌,无论多么勇猛的的攻击也无法破开他的剑雨,他手中一把青峰宝剑可以护住全身,任谁也近不了他身。

    是,确实是近不了他身,王八壳也打不破,王八还知道咬人呢,他连捅人一刀都不会,也不知道他这剑术是不是跟教算术的夫子学的。

    “你是我母后派来的吗?”我几步跑到马车前问小王。小王眸光一闪,平凡的脸上有了笑容。道:“是的,我是王后派来的。”

    “太感谢你了,要是没有你。我今天说不定就死了。如果以后有机会回去,我一定让母后嘉奖你。”我热情地跟小王握了握手。

    “保护您是我应该做的。”小王将手从我手里抽了出来,沉声道。

    我尴尬一笑,这种西方的打招呼方式,小王貌似不大习惯。我一回头,李念被村子里的人围住了,隔着不过百米,我就能听见这厮吹牛皮的声音。我面色一黑,走过去狠狠地拍在他后背上。

    “咳咳——”李念受我一掌,剧烈的咳嗽起来,“你要拍死我啊!”不理会这怂人的叫嚣,跟村子里的抱拳到了个别。

    “各位,魏人已经死了,我们就告辞了。”

    江湖儿女,当不拘小节么。

    结果,在木错鹏飞这个年轻村长的安排下,我们马车被安排在了村里进城的队伍中,名义上说是要保护我们安全,村里的青壮年出动了一半,二十匹骆驼,五十个青壮年,载着村里生产的农副产品,组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驼队,我们马车被夹在了最中间。

    “李念,你往那边点,挤死我了。”

    “戒色,你看看我也没有地方了。”

    我郁闷的把脑袋顶在李念后腰,我们的马车被临时征用了,不大的空间堆满了各种农作物。我不得不和李念挤在一起。两个人保持一个扭曲的姿势,随着马车不停地颠簸。

    鹏飞大哥,你是故意的吧!

    *********

    太阳渐渐升高,红日当空,黄色的尘土飞扬。

    北疆再一次让我们领略到了,这金黄色的世界雄壮与辽阔。

    马车行驶到吴国北疆的最大的一座城市,纳塔木。这里是吴魏经济贸易的中心地带,无数的吴国商人拿着自己的货物,来这里和魏国人交易。赚取了万贯家财,这里也是大吴面向魏国的唯一一座屏障,每当北疆再起战事,这里便会首当其冲,成为战略要地。

    吴国著名的开国大将夏淳候便世代驻守在这里,夏家历代望族,到了吴魏越三家争霸之时,夏家派出了夏侯淳来助吴国,当时夏侯淳和吴家先祖,两位猛将硬生生将魏国赶到了戈壁荒漠,又将越国驱逐到荒山蛮领。

    当时的吴国风头无两。无论是魏国还是越国都不无法逆其锋芒。中原的大好疆土都尽入其囊中。

    如今,先祖与夏侯都以亡故数载,夏侯之子夏元成继承了其父之位,夏元成驻守北疆三十载,魏兵无法进犯分毫。现如今已经到了夏淳候的孙子辈,夏家嫡长孙是大业四年的状元,娶了舞阳公主为妻,这么算起来夏家跟我还是姻亲关系。

    进了城,我们便于鹏飞大哥分道扬镳了。少了一车的农副产品,我恍然间觉得,车内的空间有大了不少。怎么翻跟头打滚都没问题了。

    “我们去哪啊?”李念躺着,懒洋洋的问道。

    “下车溜达溜达,听说北疆美女不少。”我答道。

    “美女?看我不就好了么!”李念疑惑的看向我。

    我一阵无语,决定不再理会这厮,默默的拿了一袋银钱下车。李念锲而不舍追上了我,“为什么要跑那么老远去看美女,你天天看着我不比那些美女好看多了。看我这如玉的皮肤,水墨般乌黑亮发”

    噗这个话题以我吐血为终结。

    说起头发,我忽想起很久以前的一桩往事,那时我们还在寺庙里,我十岁这家伙十二岁,这厮忽的迷恋上了梳头,奈何他自己是个和尚没有头发,他住的地方又是吴国最大寺院,全寺上下三百余人,每一个有头发的。

    他每天拿着一个桃木梳子,梳自己身上的汗毛,看着凄惨无比,当时我还是一个劣童,时不时借着帮匀净师太送情书的空档到寺庙各处溜达,偷吃。那天我把云净师太的情书送给了监院师叔,又将师姐的情书给了几个比丘。还见了几个关系不错的小沙弥。

    调戏完白净的小沙弥之后,心满意足的溜进了食堂,偷了一只大师傅的鸡腿。跑到后院桑榆树下正啃得欢畅。忽的桑榆树上掉下来一个桃木梳,砸在了我脑袋上。

    我撸起袖子,大骂道:“是哪个不要脸的那木梳砸我。”

    咚!的一声,一个灰色的影子从树上蹦了下来,一阵尘土飞扬,我被灰尘迷得睁不开眼睛,待烟尘渐渐散去。

    一个漂亮的小人俏生生的站在面前,粉琢玉雕小脸上,两颗璀璨闪亮的黑眼珠,细细的眯成一条缝。粉嫩的唇瓣像是绽放的花朵。此时他定定的盯着我脸看,我脸色一红,连忙撸起袖子擦了擦嘴角的油水,这小家伙还是一直盯着我。我眼珠一转,难道这家伙是冲着我鸡腿来的,变样装大方把剩下的半只鸡腿递给了他,小沙弥痴痴傻傻跑到我面前,猥琐的摸起了我的头发,是的你没听错,那时候我还有头发。

    小人强烈要求给我梳头,我点了点头。那天下午,我一直坐在树下,小人一直都在给我梳头。这幅画面我也幻想过,想着阿娘有一天能找到我,每天早晨给我梳头。但是已经四年了,阿娘也没有来。

    落日的时候,我跟他告了别,连蹦带跳的回了庵里。

    紧接着,第二天一大早,一声惨叫惊醒了庵里大小尼姑。

    我我的我的头发!

    我望着镜子里油光锃亮的光头,嚎啕大哭,云净师太急忙赶来,抱着哄我。

    “师太,我头发没了呜呜。”

    云净师太是个美貌的姑子,虽然穿着道袍,但是身材窈窕,她柔声哄着我:“戒色不哭,当尼姑本来就不能留头发的。师叔给你缝一顶漂亮的帽子好不好”

    头发明显是回不来了,一听说有漂亮帽子,连忙道:“要彩色的帽子。”

    师太答应了我,我擦了擦眼泪,打算去找小人告诉他我没头发了,没法让他梳头了。

    然而,我在跑到那颗桑榆树下时,正看见小人拿着一把用桃木梳,一下下梳着手里的头发。我一眼认出来,那就是我的头发。我怒火丛生,没想到遇人不淑,以为是个仙人般的小人,居然是个小贼。我怒极攻心,跳到他面前叉腰厉声道:“呔,你个偷头发的小偷,把我头发交出来。”

    小人一瞪我道:“不给!”

    “反了你了。”我称霸尼姑庵许久,还没听说有哪个不开眼的敢反抗我。

    于是,我俩你一拳我一脚,打的昏天暗地,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一大把头发,也向我们之间的矛盾一样,也在战火中被风吹散,消失不见了。

第6章 故人来() 
我每天都会跟上天祈祷,希望能在茫茫人海能与冷小哥再次相遇。

    也许连老天都在感念我的虔诚,在我默默祈祷的第一百零三天!我和冷小哥终于再次相遇。

    这日,我和李念盘正在争抢店家最后的一碗馄饨,我认为李念肉比我多,又比我重,干的活却没我多,不应该吃这么多东西浪费粮食。李念认为,我干吃不长肉,实在是不该做无用功。

    店家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俩争抢着一碗馄饨,小心翼翼的提出了一个建议,要不分成两份。我和李念同时不恤的冷哼,转过头去。

    就在这一刻,我看见了我心心念念的人。

    那日风雨和顺,但是北疆烈日高挂,将整个城市烘烤的炙热难当。冷小哥穿着一身宝蓝色的长衫,手持着一把雪亮的宝剑。霍然从对面小店的二楼跳下,兔起鹘落,它犹如一只矫健的猎豹轻巧的落在地上,冷峻的眉眼,嘴角却啜着一丝嘲笑。

    他落地后,周围霎时涌现出了几个黑影,将他团团围住,我的心骤然间提到了嗓子眼。心中为冷小哥感到担心,但是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水平上去肯定也是添乱,还不如离得远点好。

    高手相遇都会经历短暂的沉默,冷小哥和众黑衣人之间也出现了这尴尬沉默,双方注视着对方没有言语。

    “你说谁更厉害?”李念三八趴在我耳边问道,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答道:当然是冷小哥了。李念低声念道:李晓歌,不错,比我名字好听多了。

    有的时候我在想,也许这家伙永远也无法做到和我心灵相通。我们之间就是那种比知心朋友少一层,狐朋狗友的关系。

    那边,高手间已经交起手来,冷小哥武功跟李念的武功明显是天壤之别,就好比,冷小哥的武功是用来杀人的,刀刀见血,没有那些复杂花哨的动作。追求的是简单直接的取人性命。李念的武功就是传说中的学院派,动作复杂美观,一套剑法比划的有模有样,但是华而不实,防守有余进攻不足。

    当然也不是说李念的武功就不好,只是冷小哥的武功更适合实战,是杀人的武功。

    只见冷小哥手中的剑如指臂使,无论是斜挑还是直劈都游刃有余丝毫不费力,即使是被十几人包围,也如闲庭散步一样镇定自若。李念忽的沉声对我说:“蓝衣服那个武功极高,这几个加在一起也不是对手。”我虽然对李念的眼光表示怀疑,但是我心里仍旧相信冷小哥的实力。

    就在这时,冷小哥侧身躲过迎面刺来的宝剑,疾步上前,雪亮的宝剑就刺在那人胸口,他又闪身躲过身后冷箭,反手一剑,便又有一黑衣人倒地不起。这一刻,冷小哥动作简单直接,粗暴中带着一丝美感,顷刻间刺死了十余人。

    这时剩下的那一个黑衣人,忽的飞身而起,想要逃跑。冷小哥冷冷一笑道:“现在想要跑回去报信,晚了!”他手中的宝剑有如长了眼睛一样,化身为一道白光,向那黑衣人身后飞去。

    “嗡——”宝剑轻吟,将那黑衣人死死的钉在一棵老树上。那黑衣人虽被定住但却为咽气,身体悬在半空中兀自挣扎。

    “三弟居然为了一个女人来杀我,那我娶了她又何妨呢!”冷小哥双手背在身后,一边笑一边随意的说道。

    “你你知道。”那黑衣人生命力顽强,定在半空中不但不死,还能对话。

    冷小哥没有答话,只是冷笑了。黑衣人猛然挣扎起来,口中大叫“你怎么会知道,没有人会知道的。没有人啊!”冷小哥眉头一簇,像是不喜欢这样噪舌的画面,想要上前再补一剑。那黑衣人袖口一道黑光,直直向着冷小哥飞去。冷小哥飞在半空中的身子一扭,躲过了黑光。

    只是,那黑光好像是件利器,将冷笑哥的衣袖划破了,擦伤了她的皮肤,一道红色的血迹浸湿了袖口。

    那黑衣人眼中大亮,疯狂的大笑起来;“幸不辱命!你死定了!死定了!”

    冷小哥面无表情的挥动手中的剑,一剑割下了他的头颅。圆圆的头颅落在地上,骨碌骨碌——一直骨碌到我的脚边。

    那双疯狂中夹杂着狂喜的眼睛,即使被砍了下来,也还闪闪发亮。那眼睛好像盯住了我,散发着让人恐怖的光芒。我惊叫一声,向后退了几步。躲在李念的身后。

    这时,偌大的街道上只剩下我们三人。就连刚才买我们馄饨的大叔,还未来得及收钱,也跟着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念终于男人了一回,回忆往昔,这是我记忆里李念最男人的一回。

    他“刷——”的一声抽出了袖里剑,低哑着嗓子道:“朋友,来一场吗?”说完这话,李念抬起了头,那微眯的桃花眼中有光芒在不停地跳跃闪烁。白玉般晶莹的脸颊上也在微微的抽动,似乎是压抑了很久,此刻突然爆发出来。有种难以抑制的兴奋与激动。

    冷小哥面无表情的,那冷冽的眼中似乎一切都不存在。他紧握手中的宝剑,一步步向李念走来。

    我屏住了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出。其实这一刻我脑袋很乱,想象着自己一下跳出去,告诉他我是谁!两个人深情相拥,彼此像是找到了失散了多年的恋人。这个想法仅仅一刻就被我自己打散了,我们之间貌似还没有熟稔到那样的地步。认识也不过只有短短的一月。所说的话都不超过十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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