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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异界王者在地球-第2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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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樊胜军一定不会表示赞同。

    可出乎张哲宁意料的是,当他把事情简单叙述了一遍之后,樊胜军突然狠狠一拍桌子,“我操,真他妈牛掰,想不到我老樊也有为国家效力的时候,哈哈,他奶奶的,老子长这么大,终于能干一件光宗耀祖的事儿了!”

    路南的表现却更让张哲宁感到惊讶。

    他标志性的棱着眼睛,冰冷道,“新仇旧恨一起算,真他妈还当是以前呢,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群杀一群!”

    张哲宁足足楞了好半晌,然后突然笑了,发自内心的为他的这两个兄弟感到自豪。

    谁说流氓不爱国?流氓会用流氓的手段去保护这个国家!

第三百零六章 进攻() 
张哲宁,路南,樊胜军。

    目前蜀川风头最劲,实力最大,随便拉一个出来都能翻云覆雨的三名江湖大哥全部聚在这座小城。

    这次他们调动了几百个手下精锐分批次以各种方式进入蜀都。

    他们每个人都热血沸腾,张哲宁,路南,樊胜军三人这一次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同时更多的是使命感和责任感。

    和以往为了利益以及地位和人拼杀不同,这一次,他们是为了国家而战斗!

    这期间发生了一段比较搞笑的小插曲,三兄弟本来个个神经紧绷,可是当一个人出现在他们面前时,就连平日里不苟言笑的路南都乐了。

    “黄鼠狼,你他娘的不去好好守着你那群宝贝疙瘩窑姐儿,跑这儿凑什么热闹来了?”路南冲着贼眉鼠眼的黄鼠狼打趣道。

    黄鼠狼这个人有个本事,就是无论他出现在任何地点,也不管他做任何事,都能瞬间让人感觉特别放松特别搞笑,如果不是混社会的话,黄鼠狼要是进入演艺圈肯定是一个喜剧天才。

    今天他的打扮一如既往的无比拉风,尖嘴猴腮,留了个迪克牛仔那样的长发,只不过人家迪克牛仔的发型是精心打理出来的,而黄鼠狼的则是因为懒而长时间没有理发弄出来的,要多邋遢有多邋遢。

    不过他今天终于肯脱下平日里不分四季都要穿的西装,黄鼠狼自认为他是个有文化的人,他觉得他的前世要么是纳兰容若要么是柳永。

    可是今天他穿了一件大红色的背心,露出两条瘦猴子一般的胳膊,下身是一条肥肥大大的黑色西裤,背心扎进西裤里,西裤上勒着一根lv的皮带,脚下踩着一双洁白的nike牌运动鞋。

    只是这个混搭风格的打扮,就足以让世界上任何一名服装设计师汗颜,黄鼠狼的穿衣打扮风格简直天马行空人神共愤!

    他的理想是出一本诗集,可是能力有限,怎么憋都憋不出几个字来。

    后来,他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帖子,帖子的名字叫做史上最强最伟大最牛的诗人以及他娘的诗集。

    当时黄鼠狼正在网上找色性看,当他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后,立刻就被这个拉风的标题吸引了,果断点了进去。

    看到里边的那些诗,黄鼠狼的心脏开始砰砰跳动,他感觉天灵盖似乎冲出一道金光,他觉得他开悟了!

    原来不是自己没本事,是没找对路子啊,这个帖子中所谓最伟大的诗,黄鼠狼看了以后认为他也能写。

    原来不是我不会,而是因为境界太高。

    这是黄鼠狼对自己的评语。

    那篇帖子收录的是一个民国时期大军阀张宗昌的诗集,此人在军法时期被称作狗肉司令,他有个绰号叫做三不知: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枪,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女人。

    此人没什么文化,凶残毒辣,杀人如麻,但却以文人儒将自居,没事儿的时候经常喜欢即兴赋诗几首,还命人把他的所作的诗记录下来,以便“造福”后人。(关于张宗昌此人,不知道的读者可以去搜一下,绝对搞笑)。

    他的诗每一首都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就算李白杜甫白居易曹植在世估计也只得甘拜下风。

    他的诗很多,就不一一介绍,随便选出几首,这首诗,是当日他游大明湖的时候心有感慨,然后即兴而发。

    全文是这样的:大明湖,明湖大,明湖上边有又荷花,荷花上面有蛤蟆,一戳一蹦跶。

    有一次,他所占领的地区很久没下雨了,他命人做法求雨多日无效,最后,他亲自登上求雨台,高声赋诗一首:玉皇爷爷也姓张,为何为难俺张宗昌,三天之内不下雨,先扒龙王庙,再用打跑轰你娘!

    张大帅诗词,字字“珠玑”,天雷滚滚。

    所有人都知道,网友发的那个帖子是用来搞笑的,可是,黄鼠狼当真了。

    他反复研究张大帅诗集以后,越看越欢喜,因为他发现他居然能够完全看懂,他突然觉得他和张大帅神交已久,两人简直是知己!

    在研究了几天后,黄鼠狼终于模仿张大帅的风格写出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手诗。

    无题(他觉得这个名字比较有深度,而且还不用动脑筋)

    昨天和人拼酒量,

    劝他三次他不听,

    可怜天下父母心,

    被我喝到桌子下,

    逗得老黄哈哈笑,

    哈哈笑,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写完之后,黄鼠狼新潮彭拜,联系杂志社想要刊登遭拒后,他亲自出钱找了一家私人医院,让他们把自己的这首诗刊登上去。

    因为怕供不应求,所以他把所有小弟和发廊里那些个窑姐儿都派出去四处散发这本有他诗的杂志。

    后来城管过来了,要他立刻停止发放,并且要没收剩下的所有杂志。

    黄鼠狼据理力争,说他这是传播文化,可是人家城管根本不吃他这套,指着满大街被当做垃圾四处乱扔的杂志道,“你这叫扰乱市容市貌!”

    然后双方打了起来,黄鼠狼吃了败仗。

    他找到当时在东门上的天字号大哥路南,让路南出面帮他说说这事儿。

    路南觉得有些奇怪,黄鼠狼在东门上好歹也是个小号大哥,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是自己罩的,还有人敢在东门上动他?

    路南有些火了,不看僧面看佛面,在东门上殴打黄鼠狼,那岂不是藐视路南的权威?

    “谁谁干的?人现在在哪儿?”路南又开始愣着眼睛咬嘴唇了,每次他做出这个表情的时候,非得见血不可。

    黄鼠狼咬牙道,“在城管局。”

    “城管局?”路南诧异。

    黄鼠狼点点头道,“嗯,就是那群城管干的,南哥,你可得给我做主。”

    路南表情凝固了几秒钟以后,轻轻叹息一口,“得了吧,这事儿我也管不了,城管那帮人谁敢惹啊,以后还指望着他们保家卫国呢,算了吧,咱惹不起。”

    总之,黄鼠狼的一生充满了传奇,他仿佛生下来就是为了搞笑的,东门上因为他不知道多了多少搞笑的段子。

    这一次,他突然出现在张哲宁等人面前,显得有些不可思议。

    “哲宁,老樊,路南,我知道你们瞧不上我,但是这次,你们必须带上我一起干!”黄鼠狼的表情很是严肃,不过他越严肃给人感觉就越搞笑。

    “哈哈,黄鼠狼,你他娘的脑子有病吧,我们又不是去逛窑子,你跟着瞎凑什么热闹,快回你的净胜病院去吧,那边需要你。”

    樊胜军哈哈笑着拿黄鼠狼开涮。

    “不,我哪儿也不去,我这次必须跟着你们一起干!”

    黄鼠狼突然大喊了一声,张哲宁等人顿时一愣,因为黄鼠狼以前从来不敢在他们面前大声说话。

    只见黄鼠狼眼神坚定,“我知道你们要干什么,我黄鼠狼扯了一辈子的淡,但并不代表我分不清轻重,可能在你们面前我就是个窝囊废,我就是个笑话,但这些都没关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次我必须要和你们干,我没什么本事,但是只要你们一句话,我老黄有抱着炸药包和人同归于尽的胆子!”

    要是换做以前,黄鼠狼说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之类的话时,恐怕众人都会哈哈大笑。

    只是这次,没人笑得出来,表情都很凝重。

    半晌后,张哲宁递了根烟过去,然后亲自帮他点燃,拍了拍黄鼠狼的肩膀,“行,那就一起干吧!”

    黄鼠狼邋遢了一辈子,搞笑了一辈子,他在这个世界就像是一个小丑一般的存在,不过遇到一些大是大非的事情上,黄鼠狼却突然闪现出他自己璀璨的光辉。

    无论是张哲宁,路南,樊胜军还是黄鼠狼,他们都是这个社会的渣子,是这个社会不安定因素,不过,他们都是真小人。

    他们远比那些平日里西装笔挺彬彬有礼却满肚子坏水的伪君子要好的多,试问,在国家利益面前,那些个“翩翩君子”有几个会像张哲宁等人这般完全没有一点利益的前提下,豁出性命去做这些事?

    人手集结完毕,这座城市每一条出城的道路都被牢牢的监视着,那个女人就算变成苍蝇也难以飞出去。

    城池以围,剩下的就是瓮中捉鳖。

    张哲宁将人分成三组,路南,樊胜军,黄鼠狼各率一组,从不同的方向对这座城市进行地毯式搜寻。

    仅仅用了一天,女人的行踪就被找到,位置是在城西郊的一座烂尾楼里。

    张哲宁立刻下了指令,三路人马立刻向那座烂尾楼推进,在离烂尾楼大概一百米的地方停下,围成一个大圆环,完全封堵住这个女人的退路。

    “哲宁,干净下命令吧,我做先锋,我先冲进去把那个女鬼子放血!”樊胜军瞪圆了双眼,很是激动。

    “先别慌。”

    张哲宁制止了樊胜军,因为他知道,这件事肯定没那么简单。

    他问旁边的周志东,“那个女人实力怎么样?”

    周志东面色凝重,“没有正式交过手,但能够胜任这个任务的,必定是顶级高手!”

    “管他什么高手,咱们几百个人还干不过一个女人?一人一口唾沫都淹死他,哲宁,别墨迹了,干吧!”樊胜军早就按捺不住了。

    张哲宁眉头紧缩,樊胜军说的不错,就算对方是李小龙在世,也不可能抵挡住几百人的攻击,可是张哲宁心里边总感觉一种莫名其妙的的不安。

    但他又想不出是哪里不对劲,最后只好一咬牙,“进攻!”

第三百零七章 不死不休() 
樊胜军一声爆喝,第一个扛起他最钟爱的宽背大砍刀冲了上去,随即,数百人从四面八方密密麻麻的朝着这幢烂尾楼席卷而去。

    这一次,他们为自己感到荣耀,这几百个兄弟,个个都是英雄好汉,做了一辈子见不得光的事,今天终于闪耀出他们内心的光辉,为国而战!

    这幢烂尾楼有十几层楼高,几百人往里边涌,不一会儿,樊胜军通过对讲机激动道,“搞定了!”

    张哲宁听见这话却感觉更加凝重,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危险正在朝他逼近。

    他沉着声问道,“伤了多兄弟?”

    樊胜军在那头啐了一口唾沫,道,“连根毛都没掉,他娘的,我还以为是什么高手呢,老子冲进去一刀就解决了”

    “马上撤退!”

    一旁的周志东听见这话脸色大变,对着对讲机爆喝一声。

    他对那个机构太了解了,一个人未伤,一刀就解决,这肯定不正常。

    但那里边又确确实实有个女人,就证明,他们的计划早已败露,如果自己是对方的话,这幢烂尾楼里一定会安放炸弹!

    “哈哈,我老樊也算光宗耀祖了,要是我爹妈泉下有知,肯定会特别高兴,爸,妈,你们的儿子今天打鬼子了,为国家做贡献了”

    樊胜军此时激动到不行,根本就没听清对讲机里在说什么,他手持宽背大砍刀,从窗户里伸出手臂拼命摇摆。

    轰隆!

    一声巨响,火光冲天,一幢十几层高的烂尾楼顷刻间崩塌,现场一片火海

    “老樊!!!”

    张哲宁撕心裂肺,眼眶里全是密密麻麻的血丝,两滴血泪瞬间就从眼眶里淌了出来,顺着张哲宁的脸颊留下两道鲜红色的血痕

    几百个兄弟瞬间就折了一半,精通军事的周志东,一眼就看出,炸掉烂尾楼的这些炸弹加入了特制塑料和镁粉,一旦爆炸,将会产生剧烈的高温,而且持续燃烧,所以只要是冲进大楼里的人,存活率几乎为零!

    所幸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冲了进去,路南和黄鼠狼各率一对人马在外边接应,但是作为先锋的樊胜军,此刻已经化作了尘烟,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

    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做了一件他人生中最引以为豪的事,樊胜军,杀了一辈子的猪,砍了一辈子的人,此刻,在生命最后的尽头,他终于坐了一回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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