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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悠闲嫡女-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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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的身子好着呢,一点事都没有。”柒夏吐吐舌头,对着简宝华说道:“小姐,你是不是整个人都清醒了。”

    简宝华长长叹了一口气,她当真是真个人都清醒了过来。伸手拿了手镜,水晶镜里清晰的映出她的面容,镜子里是一个六岁女童的面容,脸圆乎乎的,是小时候的自己。简宝华仿佛可以窥见,她如何一步步消却了面颊上的肉,露出尖尖的下巴,杏眼眨呀眨,最美的一泓秋水盛在其中,又往后,那秋水般澄澈的眸子里染了旁的颜色,一点点暗淡下去,柔软的肌肤被风霜雕琢出皱纹,皱纹越多,她的面容也就越威严。

    而现在

    简宝华的手指轻点手镜里眼睛的位置,瞳仁黑而亮,是初生的太阳,和煦温暖,不染世间的沉。

    柒夏以为简宝华在玩手镜,便笑着说道:“就算是水晶镜稀罕,小姐也不能总是把玩,说好了今个儿要给老夫人请安的,若是再耽搁,就白起来这么早了。”

    给老夫人请安。

    脑里一下变出现了外祖母的面容,简宝华的脊梁骨挺直,“服侍我起来罢。”

    柒夏看着简宝华的眼,本想谈笑两句,说小姐十分有气势,只是那一双如同黑曜石般的眼,淡漠而疏离,高高在上,上位者的气息十足,就像是她最厌恶,又渴望成为的那种人。

    染春并没有觉得简宝华的动作有什么不对,她们做下人的,本就是要伺候主子的,“小姐,若是等会不舒服了,就告诉老夫人,给老夫人请安是孝心,但是劳累自己生病了,反而让老夫人担忧了。”

    胖乎乎的小脸郑重点头。

    见着简宝华听她的,染春笑了笑,手脚利落给简宝华换了衣裳,而柒夏也回过神,把早已经准备好的巾子浸润到热水里,温热而不烫。

    简宝华闭着眼,任由柒夏给她擦脸。

    如果儿时的她,闭上眼便一点点犯瞌睡,但是这会儿她虽然闭目,整个人却无比清醒。

    原本在垂垂老矣的身躯里的灵魂,阴差阳错回到了年幼的身体里,那干枯的灵魂在躯体里迅速舒展,少了疼痛与禁锢,眉心也不再蹙起。

    足下被小心翼翼换上了绣鞋,简宝华轻巧落地,站在了地上。

    脚踏大地的扎实的感觉,让她的唇扬起一抹笑,眼睛也如同明珠般熠熠生辉,洵美且异。

    这桩事囫囵就过去了,只是一桩小事,简宝华记在心中,今后当要更小心仔细些。记不清楚的后事,莫要说得肯定。

    买过了酱猪手,就出了西市,乘上车往西华门去,出门的时候,车马不多,而现在街上明显多了许多的马车,这些车都是往城门口去的。

    未到便下了马车,她们等会就在城门口等两位表兄,从这里到飞鹤山道远不及京都里得道路宽敞,两院特地派了车与马,让学子行到城门口这里。

    出了城门,与城内相较而言,又是一番景致,城内是青石板铺地,青砖石瓦,五彩的布帷飘摇,城外则是石子路,三三两两也有散落的摊铺,延伸到更远的是青苗与结了穗的黄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简宝华都是不分五谷的,不知道种的是什么。

    石子路是特地为了两院的学子铺就的,以前是被人踩得结实的泥路,轮着下雨的时候,马车不好行,后来特地修了这样的路。

    “前头还有一个小亭。”何氏对着简宝华说道,简宝华以前的身子不好,从未出过西华门,“许多的送别诗,都是在那里做得。过去看看?”

    “恩。”简宝华点头。

    简宝华和何氏走着,她才走没多会儿,脚底就觉得有些发疼,她穿的绣鞋底儿有些薄,踩在这样的路上,并不舒服。刚开始只是有些疼,等到后来便觉得走不动了。

    “怎么了?”

    “我脚疼。”简宝华细声细气地说道。

    何氏这才注意到简宝华的面上有些发白,撩起她的裙子,发现她穿的绣鞋,心中急道:“疼怎么不早说?鞋底儿薄了。”

    染春蹲在了简宝华的身上,“小姐,我背你。”

    简宝华趴在了染春的背上,双手环住她的脖颈,染春的年龄也不大,简宝华身子圆润,染春背着她有些吃力,简宝华的心中愧疚,在染春的耳边打气,“还有一会儿就到了。”

    从这里可以看得到那八角的亭阁,约莫走两百步便可到了。

第41章 简宝珍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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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了一个身;锦被滑落。

    “小姐;小姐。”她的幔帐被人猛地掀开;简宝华看到了兴奋的柒夏的脸。

    拉着柒夏的手,起了身,柒夏让小丫头整理幔帐;自个儿亲自给简宝华更衣;“浩然寺里头的事;你知道不知道?”

    屋内的西边的窗斜斜拢入了一捧暖光,这一觉她窥见了前世后的一切,而今生只是堪堪过去两个时辰。两个时辰的午睡,对孩童来说有些太过于长久;她的口舌有些干涸,整个人也有些昏昏沉沉。

    顺手接过了温盐水,漱了口;简宝华把口中的水吐在了捧在面前的游鱼弄荷茶缸里,才对柒夏说道:“闹得沸沸扬扬,怎会不知道?”

    “我就说你应该带我去的;竟然错过了这样的热闹。”柒夏的神情很是懊恼;撅起的小嘴还有她的眼神里余着对简宝华无声的埋怨。

    带着热热水汽的巾子扑在了她的面上;简宝华擦过了脸;才说道:“寺庙里的热闹;在场也恐怕不知道什么消息。”

    “也是。”柒夏说道。

    “不气了?”简宝华擦过了脸;终于整个人不再浑浑噩噩;只是头脑还是有些不清爽。

    “你都不带我。”柒夏的语气很是幽怨。

    简宝华觉得有些好笑,“成了,是办正事的,你这性子”

    “我这性子怎么了?”柒夏的长睫扇动,眼睛眨啊眨。

    简宝华不好说什么,她不带柒夏就是怕她生出了意外事故,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柒夏这样不明不白跟着她,领的是大丫鬟的份额,实际上是同她玩的小丫头,她这样的定性,如何能放心带她出去?

    简宝华没有回答柒夏的问题,汲着木屐从梳妆台拿起了手镜与梳子,走向了西向的那扇窗。推开窗,原本只是从夹缝里偷偷潜入的风便光明正大席卷进来,撩拨推窗人的发,简宝华的长发轻轻扬起,又轻巧地落在背上,乌压压的长发被暖色镀上了金光璀璨。

    简宝华眯起眼,一下又一下梳着长发。心中想着,还是要同舅母说一声,幸而遇上了周若苒,加上今日里的事也是个好由头,柒夏的性子太过于天真烂漫,若是不带她出去,她要生恼,带她出去也是提心吊胆,怕她惹出祸事。

    柒夏本就没有把简宝华刚刚的话放在心中,只是顺口一说,简宝华一打岔,她只看着简宝华,简宝华的动作说不出的优雅,若是身子抽条,是那豆蔻少女在窗边做出这样的动作又会是如何的动人?

    柒夏是个爱美的,便在心中瞧瞧记下简宝华的动作,手抬到这里,如何不疾不徐梳头。

    “染春呢?”

    柒夏见着简宝华提到了染春,才想到了正事,“染春回屋休息,她之前同我说,老太爷回来了。”

    “什么?”简宝华被这个消息一震,手中的梳子几乎要拿不住,匆匆地坐到了梳妆台边,“你怎的不早些同我说?”

    柒夏吐了吐舌头,“我一不小心忘了。”到简宝华的身后,手脚利落地替她梳发。

    “简单些就好。”

    简宝华便往外祖母的院落方向走去,她提着裙摆,行得生风,穿过花园,带动的风让枝叶摇摆。柒夏在后面跟着跑的气喘吁吁。

    “瞧瞧是谁来了,是宝丫头。”外祖听到了步履匆匆,原本是手背身后站在院中,就转过身子,他笑着对简宝华张开手。

    简宝华站在院门口的时候一瞬间竟是有些不敢踏入,外祖父外祖母所住的院子种着最多的是药草,外祖父通晓一些药理,故而就算是炎炎夏日,满府邸的驱蚊草让齐府少有蚊虫。院里有一株久生的香樟树,成人张开臂膀都拢不住那健壮的躯干,常青的香樟树的枝叶生的是郁郁苍苍,秋日里霞光与枝叶的倾盖让外祖父身子半是明媚半是阴影,足下拉长了的剪影,还有黑色的小圆粒是香樟树的果,被人踩破就留下黑色的痕迹。

    一切美好的宛若梦境,简宝华站在院门口,竟是不敢踏足。

    “怎么?我这次是在外耽搁的久了些,宝丫头都不认识我了?”齐琅笑着向着简宝华走来。

    原本半个身子被香樟树影拢着,此时整个人便行走于阳光下。齐琅一席青衫,腰间系着一枚玉佩,面上皱纹因为笑容都舒展开,须发都有了岁月的痕迹,半是雪白。就算是年长,他的脊背却挺得很直,行走不疾不徐,这般岁数的齐琅美须冉冉,简宝华知道早些时候的齐琅更是如芝兰如玉树,风姿卓越。

    “外祖父。”简宝华冲了过去,整个人埋在了外祖父的怀里。

    齐琅的身上是淡淡的皂角的芳香,还夹杂苦涩的药味。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拥抱,让简宝华忍不住把他抱得更紧一些。他的死是她长久的梦魇,他满身是血倒在地上,她永远记得当时的彷徨与无助,外祖父临死之前最挂念的仍然是她,忍着疼,宽慰让她不要怕不要哭。

    简宝华忍不住红了眼圈,外祖父如今还活着,这是她最大的幸。

    齐琅把简宝华正过身子的时候,就见到了她发红的眼圈,心中有些愧疚,原本在半个月前他就应该到了,只是因为生了一场路,所以耽搁了返程。“是我回来的晚了,还错过了宝丫头的生辰。我给你的生辰礼物早就备下了,若是不喜欢,想要什么,明日里一早我就陪你出去买好不好?”齐琅耐心地哄着简宝华。

    简宝华的心中一惊,“不要。”脱口而出,尖锐的声音几乎穿了人的耳膜。

    猛然的尖叫骇了齐琅一条,见着小姑娘的面容惶恐,“怎么了?”

    简宝华知道自己失态,揪住他的衣襟,摇摇头,收敛了惊恐之色,“你的身子还没有好全,我都闻到你身上的药味了,身子好了,再带我出去。”

    “我身上不碍事的。”齐琅说完,就低低咳嗽了起来。

    “你看,你还病着,身子还没有好全。我不要你带我出门。”简宝华飞快地摇头,今日里才和仝宸舟提了找吴生的事,赵淮之答应她,不用等到休沐日,这几日就会想法子替她去寻吴生,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时候,吴生没有找到前,简宝华不敢让外祖父冒险。

    拉着他的手,简宝华带着外祖父往屋内走,一边说道:“染了风寒,怎么还在风口里站着,前几日下了雨,天气有些凉,在屋内待着。”

    “我们的宝丫头,也大了。”齐琅感慨道,笑眯眯任由着小姑娘拉着他的手,把他往屋里带。

    肖喻丽与父亲至始至终都是相敬如宾的,父亲从来喜欢的都不是肖喻丽那般的女子,攀附他人而生的菟丝子,蔓生缠绕着一人,就算是那人不堪也断断不可能离开,若是离开她便会死。肤如堆雪,长眉若柳,瞳眸含情,她待自己总是有几分的讨好,有几分的惧怕。肖氏的好容貌因为她的性情大打折扣。

    虽然是一个如同菟丝子一般的女子,简宝华却生不起厌恶之心,只觉得她有些可怜。肖氏觉得自己嫁过人,还带着一个与简家没有血缘的孩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每一个人,简母不喜欢她,她也是日复一日礼不曾少,作为一个继室,从来没有穿过正红色。

    另外则是简宝珍了,想到了妹妹,简宝华露出一个笑容,简宝珍从肖氏那里得了好容貌,聪敏而好学。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怯懦,毕竟只是孩童,她一点点的绽开属于自己的光华。

    简宝华坐在马车里的长椅上,背靠着软枕,悬着空的一双腿悠悠又晃晃,父亲自从母亲去后,只是孤身一人,祖母年轻的时候太过于操劳,亏空了身子,许多事情无法照顾到父亲,父亲不爱用婢女。家无主母,到底有时候缺了些什么。

    有了主母,父亲居住的宅子不再是空落落,像是随时要搬走似的,有了各式的花草,肖氏的手巧,经过她的手种出的花,总是能灼灼怒放。一点点的生命力注入,父亲的衣裳也总是合身而有精致的暗纹,得体而不浮夸。就连清隽的父亲,面颊也多了些肉与血色。

    最重要的是,除了自己之外,肖氏与父亲生下了一个男婴。她有了嫡亲的弟弟。

    想到了弟弟,她面上的笑容越盛,她与简宝珍是半路出家的姐妹,到底差了一些,这个亲弟弟,从始至终与她关系很好。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姐姐,他总是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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