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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逐鹿民国-第1章

小说: 逐鹿民国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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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乱世飘零,人生可得?喧嚣世纪,人何以存?一个朱氏后裔的传奇,一段20世纪的咏歌。逐鹿民国官方群:182634048,清失其鹿,天下共逐;谢谢夜雨沾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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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感言() 
还在大学的时候,看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里面写到宁王叛乱前的一段话,十分有趣,

    “世上没有汤武吗?”

    “汤武在世也需要伊吕”

    …………………………

    后来当年明月又重新翻译了一遍,翻译完之后,感叹道,换到今天,这样说话的人,应该被拉出去修理一顿。

    照这个说法,到今天为止,我应该已经被修理了好几十次了。

    名字不用说,单是最近写辛亥的这一卷,就用了很多的隐喻和对比,最直接的,是那卷的题目,以楚汉相争来暗指清末民初的风云,这样写,恐怕会有很多读者不喜欢,因为看起来费劲。而且这一卷有无数的龙套,也没有交代,这样纷乱,估计许多人失去了阅读的兴趣。我看网络小说,屈指算来,也有五六年了,网络上流行的历史类小说,大都是带些历史普及性质的。像我这种的,倒实在是没见过多少。

    这本书,构思了很久,但是写的却很不满意。一是工作很忙也很烦,有时候动笔写的时候,激情已经过去好久了。没有激情,文字写起来也滞涩的很,不瞒各位,我是写废了很多稿的。二是网文有时间限制,到了日子,该写什么,就得写什么,即使你最想写的,是另一节,但是还是要先完成今天的,这一来二去,就能错过很多精彩的文字。

    可是说归这样说,依旧每天还是设计着情节和语言,晚饭之后,将它呈现出来。说句很实在的话,原本是打算用这些文字,赚些外快的。可是写了这么久,观者寥寥,成绩惨不忍睹,连编辑也劝着要改改,可是名字改了之后,也就想通了,我写的这些东西,就权当是自己给自己做的一件玩具吧,至于别人喜不喜欢,我反正很喜欢。

    上周断更了三天,因为确实工作很忙,也很累。我十分同意水宴千军——就是写血色辛亥的那个——说的那句话,把用来码字的时间,去干点别的任何什么,都比码字要赚钱的多。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写个不停呢?

    因为那个时代,实在太过于精彩,让每天生活在平淡中的我,忍不住去触摸。

上架感言() 
竟然已经过了三十万字,真是一转瞬间。想起来,从开始构思,到跟17k签约,再到最近的因为工作原因而断断续续的更新,都仿佛是刚刚发生在眼前。

    这是我第一次写,所以有些地方把握的不是很好,有时候写出来,就觉得很对不起读者。但好在一直在改进。下月上架,也是借这个机会,希望自己可以做的更好。

    谢谢各位的支持,有时候看到评论,会很感动。我会努力码字,做到我能做到的最好。

    请拭目以待吧!

    skbshge

找不到责编() 
不再更新。

    skbshge

卷语() 
人是什么,你竟顾念他?世界是什么,你竟眷顾他?……神是什么,你竟钦慕他?

    skbshge

第一节 祸至() 
越州的夏天是恼人的,日光并不热烈的倾落下来,却是让人想扒掉自己的几层皮——那样或许清凉一下,不会心里像有几只猫儿似的,四处在挠,挠的人又痒又烦,直想一头扎进古井里,来一个痛痛快快的爽利。

    然而再烦再痒,肩上压着的活儿并不会少,何况过几天就是越州首富方老爷六十大寿的日子。说起方老爷,越州的人莫不翘起个大拇指。这方老爷,姓方名显忠,原本不是越州地面的人,而是越州原来的宗主国大清国的人。十几岁的时候,方老爷家里遇到了大灾荒,逃难到了南越,不知怎么到了越州,靠着自己不怕吃苦,又有个聪明的脑子,不几年,就成了越州城里首屈一指的大富商。这方老爷虽然读书不多,却是心最善,越州城里的病弱孤残老,可没少受方老爷的照顾。因此,这方老爷的六十整寿,也就成了这越州地面上头等的大事。

    照理说,方老爷如今富甲一方,儿孙满堂,过几天又是甲子之寿,人生至此,应该是满意喜乐之极。然而此时的方老爷,却是在自己的书房里,愁容满面。

    已经是连着两天了。每天早上,方老爷都在自己的卧房里发现一只匣子,匣子是那种粗糙的梧桐木的匣子,连漆都没有上,在街面上也不过几十文而已。

    然而就是这样普通的匣子,第一天的早上,里面放的,是自己最爱的那只波斯猫的皮,前儿晚上自己睡的时候,还逗弄了那猫很久。可是醒来,那猫的皮毛就整整的放在屋里桌子上的一只匣子里,那两只耳朵,竟还像昨晚那样温热有生气。那两只猫儿眼,也还是像玛瑙一样晶莹透亮。

    第二天的早上,匣子里的却是一只鸡。方老爷家业越来越大后,上了年纪就喜欢上了斗鸡。家里养了不少的鸡,这一只高卢鸡是方老爷这些日子最得意的,为方老爷战无不胜,很是赢回了许多的面子和银子。然而,就是在得胜后的几天,这只高卢鸡,就被人把羽毛拔了个干干净净,裸露着放在匣子里送到了方老爷的卧房里。

    连续两天早上的怪事,让方老爷心里越来越胆战心惊。方老爷胆战心惊的后果,就是方府上下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护院家丁们分作三班,来来回回的在院里巡逻,方老爷的卧房前,更是站满了忠心的家丁,儿子们更是全副武装,陪着方老爷坐在屋里,却是谁都不敢睡了。

    第三天早上的时候,匣子还是出现了,不过却是放在了方府的门口。这次的匣子很小,像是小姐们平时用来梳妆的盒子。里面只有一片白布,白布上面四个血字:鸡犬不留。

    方老爷接到这片白布时,一直颤抖的手倒是沉稳了下来,脸色也平静了下来。究竟是大风大浪闯过来的人,在危机不明不知所以时,虽然也会有一阵慌了手脚。但当危机真的来了,有的却是面对的自信和对危机的不屑。

    “大家伙儿都忙了一夜了,也都累了,守德,让大家都去歇着吧。既然叫上门来了,也就不用担心了。有什么事,饭前我自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守德是方老爷的长子,不到四十的年岁,因为久在商场打拼,人显的极是精明强干。听到方老爷的话,他站起身来,大步走了出去,只听得他在外面低声吩咐了几句,外面便响起纷乱的脚步,只一会儿,就安静了下来。但是方守德知道,这只是表面上的安静。这个消息,一会就会传遍整个方府,也就多一会,整个越州城就会都知道,有人要将方府鸡犬不留了。

    鸡犬不留?好大的口气,有他方守德在这儿,谁人还敢说这样的话?说出这样的话,分明是不将他方守德放在眼里了。在这越州地面上,不将他方守德放在眼里的人,都是已经蒸发了的人。方守德心里暗暗的较着劲,只想着如何把这送匣子的人挖出来,千刀万剐来泄恨。

    方老爷方显忠却很平静。他心里明白,这件事是谁做的,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清楚方家这次很可能在劫难逃了。在七年前,女儿女婿跟他说那件事时,他就料到了今天。七年了,虽然并没有完成嘱托,却总算是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越州早上的天气是有些潮热的,各人又都是一夜没睡,身上的衣服早就被汗浸的透了,湿嗒嗒黏糊糊的贴在身上,特别的让人心烦。早上的太阳一升起来,照在人的身上,更是让人急躁不安。

    但是方显忠不说话,即使是脾气最冲的老三方守信、最爱清洁的老四方守礼,也都一动不动的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不敢乱说什么。

    没等方守德回来,老三方守信已经忍了不住,大声叫道:“父亲,越州地面上,是谁敢在太岁的头上动土?您不用着急,我这就去警察署里,让胡老三把越州城里的人都扒拉一遍,找出这狗娘养的,我亲自动手扒了他的皮。”

    方显忠淡淡的看了方守信一眼,指着桌子上的那张猫皮,对方守信说道:“你能剥的这么干净利落吗?”

    方守信顿时哑了。方老爷的三个儿子中,生意场上最精明的是老大方守德,诗文最好的是老四方守义,练武最勤最好的却是他,他也一向允称好手。他自然看的出来,要剥成这样的一张皮毛,需要怎样的刀功。他见过那只剥皮后的猫儿,全身晶莹剔透,竟是没有刺破半点内皮。这样的刀功,他就是此生拍马坐火轮车,也练不成的。倘若是这样的人出手,也只是父亲还可以放手一对。可是父亲转天就是六十大寿,要花甲之龄的老父出手,即使别人不说,自己也是会臊的把头伸进裤裆,再也不愿抬起来。想到这里,一向被人指为大老粗的方守信涨红了脸,道:“我做不到!那又怎样?他敢来,我就是拼了命,也能宰了他!”

    方显忠并不接话。一会儿,方守德回来了,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方婉容,方守信的二姐。见到方婉容进来。方显忠叹了口气。心中不免有些心酸。

    “我叫他们不要惊动你,没想到,你还是知道了。没什么,你父亲还没老,他们还不敢明着欺上门来。”

    方婉容笑了笑,她本不漂亮,但是一笑起来却别有一种温柔,“父亲,这事是由女儿而起,不管怎样,总要给哥哥弟弟们一个交待。七年了,女儿心里一直想,都已经快过去三百年了,如今大清朝也是风雨飘摇,摇摇欲坠了,总该放下以前的恩怨,到此为止吧。就算真的将朱明一家斩尽杀绝,现在又有什么用呢?没想到,他们还是来了。”

    方显忠苦笑道:“即便不算两朝的恩怨,这两派间已经厮杀了两百余年,这血海深仇,早就不干兴亡更替的事情了,如今,不过是两门之间的私怨罢了。总有一方要流尽了血,才能洗尽这三百年来的仇怨。”

    旁边的三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是莫名其妙,不知道两人在说些什么。方显忠回头对他们道:“本来想着,这事到我这里,就算了局了。没想到,还是来了,我本打算将这事带到棺材里,你们就这样过下去。没想到啊。”方显忠摇摇头,将这前尘往事慢慢的道了出来。

    原来当年朱元璋传孙不传子,引得燕王起兵造反,最后打进京师,建文帝朱允炆仓惶出逃,身边只有黄刘两个侍卫忠心跟随,沿途保护,只逃到南洋才安顿下来。后来朱允炆与一起逃出宫的妃子有了子嗣。为了能让子嗣躲过朱棣的追杀,朱允炆带着刘姓侍卫回转大明,在一座寺院故意显露行藏,像朱棣表明自己已无争位之心,且出宫后即出家为僧,并无子嗣。朱棣这才放下心来。而那黄姓侍卫,则与那名妃子竭尽心力将朱允炆的子嗣抚养长大,过上了平淡又幸福的日子。

    然而,好景匆匆而过。满清入关之后,大肆扑杀大明朱姓皇族。不知哪里走漏了风声,满清竟然知道了在南洋还存有朱允炆一脉,满清害怕汉人余孽找到朱允炆一脉,让死灰复燃,余烬又起新火,便请了关外的清门出手。此时的朱黄两族,经过二百年的繁衍生息,在南洋已经是豪门大族,单只族人便有几百余人。那黄姓侍卫,本是武当出身,二百年以来,虽然过得是太平日子,但是南洋毕竟是异国他乡,且南洋人又排华的很,因此这朱黄两族人人习武练功,最是彪悍无比。只是清门在暗,朱黄两族在明,以有心算无心,终于在一夜之间,朱黄两族遭遇灭门之灾。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朱黄两族各有族人在外,逃过一劫。那些族人自是不肯罢休,要报这家恨与国仇。于是,朱黄两族对满清展开血腥报复,暗杀投毒,率众起义,无所不用其极。二百余年间,腥风血雨,竟能是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但总的说来,却是朱黄两族日渐处于下风,因着清门背靠满清皇室,有着举国之力,在朝在野,俱是有泰山之势。朱黄两族虽有两百年积累,奈何灭族之时元气大伤,百年的人才和财富,大多付之一炬。如此到了道光年间的时候,朱黄两族极度凋零,不过七人而已。这几人相商,都不愿再行恩仇之事。数百年的是是非非,让这几人把世事看的通透,深感这恩怨仇杀无有已时,便决定斩断前尘。于是这七人相约,黄姓三人留居南洋,朱姓四人远渡重洋,远远避了开去,以延血脉。恰巧此时外夷入侵,清国自顾不暇。于是,恩仇从此断,江海寄余生。

    但不料到,九年前,有一朱家后人突然返回南洋。原来朱家四人去到美利坚,不几年正碰上了美利坚分裂,几年间风云变幻,翻云覆雨,代表人民又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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