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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寒门枭臣-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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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不信了,有他这双手,这样可塑的年纪,小妹只会和原本的命运轨迹越来越远胜比云泥。

    如果连一点都做不到,改变不了,他去买块豆腐撞死了。

    “大郎,我真的不是在做梦对吧?”潘小妹睁着萌萌的大眼睛,“上次大郎来过之后,我恍惚了好几天,感觉像做梦一样。”

    “嘘!那天的事情再也不要提起,你也不要叫我大郎。”

    李茂自从“认证”小妹就是潘金莲,再听小妹说大郎这两个字。

    脑子里魔性般跟随着冒出一句:大郎,吃药啊!

    想想就不寒而栗。

    潘小妹眨了眨大眼睛,不叫大郎?那就叫表哥吧!

    两个人正想继续说话的时候,外传传来踏踏的脚步声,客房的门咣的一声打开,一股风灌进来险些把烛火打灭。

    借着外面的光亮,李茂和潘小妹看到来人竟然是王采王胖墩儿。

    “我不让你走。”

    王采径直走到潘小妹面前,抓住潘小妹的手就往外面走:“我要你陪我玩,给我削雪梨,她们都笨手笨脚,只有你最好了。”

    王采前时对潘小妹颐指气使,但是遭了无妄之灾被打破头,潘小妹紧着伺候两天喂水喂饭。

    他竟然对潘小妹生出懵懂之情,这一幕恰好被林太太看到。

    所以林太太才寻了个由头把潘小妹从王采身边弄走,怕的就是王采做出有损身体的事情。

    王采为此闹了一回脾气,但是见天也能看到潘小妹,除了小妹学弹琵琶唱曲儿描眉画眼之外,和以前也无大区别,反而让他觉得潘小妹更好看。

    但是,傍晚的时候噩耗传来,潘小妹竟然要走,再也不回来了。

    王采的小脾气顿时发作,问了几个仆婢得知带走小妹的人住在客房,这才上演踹门抢人的一幕。

    李茂心里哟呵,抢前几步挡住房门,猛地大喝一声:“站住。”

    把王采唬的一愣,顺手把小妹带到身后,没等他把王采怎么样呢!

    王采竟然撒泼打滚又哭又闹,李茂不禁狐疑,上次一砖头把王胖墩打傻了吗?

    哭喊声堪比狼嚎,客房外立即跑来几个仆婢。

    看到地上耍无赖的竟然是府里少爷,顿时慌了手脚。

    一个年纪大的仆婢壮着胆子上前搀扶,可面对又是打滚又是拱地的王采,根本囫囵不住小胖子。

    “快去叫太太。”

    仆婢们眼看着场面控制不住,只能使出王采最怕的杀手锏。

    这一招果然好用,王采的调门立即压低了几度,不过胖胖的身子堵着门,双眼怨毒的盯着李茂。

    李茂看到变脸如翻书的王采,心说这位还是个妈宝男啊!

    这得多怕他娘,一听老娘要来老实了许多,快成条件反射了吧?

    等了不长一会儿,太太,太太的招呼声传来。

    地上的王采更是没了精神,耷拉着脑袋双眼开始向地平线看齐。

    李茂见王采闹这么一出,加上他的酒也醒了,就想立刻带小妹离开王招宣府。

    眼前的王采对小妹来说很危险,十三岁的年纪,大概也有条件做坏事了,让小妹多呆一天就危险一天啊!

    “胡闹,还不快快起来。”

    四个丫鬟簇手提灯笼簇拥着一个妇人走来,说话的妇人吴侬软语,和本地口音大相径庭。

    李茂定睛一看心下不禁怀疑,这是王采的老娘?太年轻了吧!

    林太太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六的年纪,身材高挑,那眉眼五官,那粉白的肌肤,处处透着成熟美艳的风韵。

    此刻粉面薄怒,更添别样的风情,饶是李茂在后世见多了各种天然或者非天然的美女,也不得不赞一声:好一个大美人儿。

    就是孩子生的早了点。

    李茂给林太太见礼的同时心中暗暗告诫自己,男女之事还是悠着点比较好。

    他可不想三十岁就做爷爷,那画面想想就让他打冷颤啊!

    林太太一句话彻底让王采萎靡,再也不敢撒泼发脾气,被健壮的仆婢搀起来离去。

    一步三回头的看着潘小妹,竟然有一股幽怨劲儿,让李茂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三官儿不懂事,让公子见笑了。”林太太嘴上说的客气,脸上怒色却不见收敛,深深的瞥了潘小妹一眼,“既然公子醒酒,我这便让人准备车马送公子归家。”

    李茂求之不得,王采没把他认出来,再碰到王嬷嬷就不保准了。

    再者喝酒误事,他答应今天就把小妹带回去,这么晚了姨母肯定一直等着呢!

    “多谢夫人,小妹,我们走吧!”李茂再次躬身施礼,随即握着小妹的手往外走。

    林太太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轻轻哼了一声。

    李茂听到了脚步顿了顿,不知道哪里惹这位夫人不痛快,儿子是妈宝男,老娘也是护犊子的吗?

    坐上马车离开王府,潘小妹的心一下子敞亮了,颇有踏破樊笼飞彩凤的精神头。

    紧紧依偎着李茂,小嘴叽叽咋咋说个不停,好像要把分别以来憋着的话一股脑倾吐出来才痛苦。

    李茂看着发自内心高兴的小妹,偶尔回应一句,就让小妹欢喜的咯咯笑。

    到了炊饼店门外,听到车轱辘声的武大郎等人齐齐出迎,姨母唤了声小妹,母女二人抱头痛哭。

    武大郎松了口气道:“午后我去王招宣府门外寻了兄弟一回,门子说酒宴还没结束,我以为事情不顺利,银钱不够,想着再送些银钱过去呢!”

    “银子没用上,但终归欠了王招宣一份人情。”李茂把两锭银子拿出来递给武大郎:“银钱债好还,人情债不好还啊!”

    李茂自认没那么大的脸面,王招宣大度,冲的是他老师陈文昭,甚至是一想起来就让他不得劲的蔡京。

    今天欠的人情,将来没准得还个大债,怎么合计都不划算。

    他这算不算让王招宣给套路了?

第三十三章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乔山白天的时候在北城看中了一座宅院。

    房主是个粮商,去年清河县闹饥荒大赚一笔,但也落了个不仁的名声。

    宅子被人纵火烧了一个小院,粮商惊惧之下举家迁往青州,房子一直空着,委托清河县的牙行帮忙出售。

    牙行就是古代的经纪人,中介,跑腿的人一般叫牙郎。

    这个行当赚的是佣金,因此一大早名叫张小五的牙郎就候在乔山家门外,怕别的牙郎把这桩生意撬了去。

    北城地势低洼,排水设施不畅,最怕阴天下雨。

    在古代算是地理位置不好,行价四百贯左右的宅子,北城最多只能卖出三百贯。

    而乔山寻了一天找到的这个宅院,在牙行标价才二百贯,十分符合李茂的要求。

    宅院不临街,但丈许宽的道路一直通到大门口,算得上交通便利。

    张小五嘴皮子利索,颇有后世售楼员的风范,把宅院从风水夸到建筑质量。

    总之就一个意思,买了绝对不会吃亏上当。

    李茂看着眼前的宅院,眉头微微皱起来。

    他知道北城的地势低,刚才走的是下坡道,面前占地不小的宅院最高处和坡道平齐,这叫风水好?

    早上九点能见到太阳就不错了,张小五瞪眼说瞎话啊!

    唯一的卖点是大,三进的宅子,大小房间加起来十多个,天井极其宽阔,回廊在此贯通。

    正房后面还有一个小园林,可能是地太涝,栽种的树木在秋冬时节看起来半死不活。

    李茂里外看了一遍,只能说一分钱一分货,直接把底价划到一百八十贯。

    张小五如果能谈下来,他允诺额外给张小五三贯好处费。

    张小五激动的满心欢喜,这宅子说是房主寄卖在牙行,实际上已经被牙行掌柜的买了下来,作价一百五十贯。

    他在中间动动嘴皮子就是几十贯的利润,还能把砸在牙行手里的宅子卖掉,掌柜的一高兴没准还能赏他几贯钱呢!

    李茂没去揣摩张小五的心理,一来价钱合适,二来急需地方住。

    午饭前就把所有手续办妥当,拿到了宅子的地契房契文书,他也摇身一变成为大宋的有产阶级。

    房子空了大半年,牙行虽然有人时常过来拾掇,不打扫一下也没法住人,另外还要添置些生活必需品。

    跑外的琐事拜托给乔山,李茂把姨母母女和郑家姐妹接来,忙碌一下午才算把三间正房打扫干净,众人也累的直不起腰。

    乔山过惯了苦日子,处处帮李茂省钱,采买的家什有新有旧,像被褥这类里外三新,锅碗瓢盆则是二手货,统共花费不到十五贯。

    细心的他还买了红贴纸栓了一条五花肉放在铁锅里,开了火煮了肉今晚就能住人,不犯忌讳。

    姨母张罗了几样菜,又把五花肉切了两盘。

    烧火做饭的是郑家姐妹,潘小妹几次想伸手帮忙都被姐妹二人拦住,主仆有别,这点眼力劲姐妹俩岂能没有。

    李茂倒是没想那么多,中午只吃了半块炊饼,晚上自然要好好祭祭五脏庙。

    同时还想跟乔山知会一声,能不能在他这边安定下来,家里除了他之外都是女眷,有些事不宜抛头露面。

    乔山是个实诚人,嘴里嚼着五花肉,边吃边说道:“大郎,可是让我做管家吗?武大那边怎么办?两下里我也忙活不开啊!”

    “炊饼店可以先雇两个伙计,武家哥哥也是要搬来住的,紫石街那边只当个门面吧!”

    李茂始终担心谢希大寻仇,“乔大哥,你在郓城从军多年,有没有信得过的兄弟,找几个过来帮着看家护院。”

    乔山把嘴里的饭菜咽下去,翻着眼睛寻思了片刻。

    “倒是有那么几个人,不是破落户就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我先找找看,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清河县呢!”

    李茂想找的不是帮闲和院子,诸如西门庆身边的应伯爵谢希大等人,纯粹就是捧臭脚抱大腿的混子。

    他想找的是见过血的军汉,原因和后世招收保安首先考虑退伍兵一样,有一定战斗力,服从能力强。

    饭后把乔山送出大门外,李茂关门回到正房。

    花厅里的残羹冷炙已经收拾利索,郑爱月端来一盆热水给他泡脚解乏。

    被人这么伺候虽然舒服,但李茂还有些转不过心理那道弯。

    “爱月去书房帮我准备好文房四宝,磨了墨之后就回去安歇吧!”

    李茂一边泡脚一边想着心事,科举之道的四书五经,早已经通读记在脑海里。

    但是他所知道的后世知识必须记载下来,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他怕身处这个时代,如果不尽快整理出那些知识,等他融入这个时代慢慢会忘却。

    书房内,李茂奋笔疾书,使用的不光是简体字,还有一些符号暗记。

    这样一来即便有人看到他的笔记,也会当做看不懂的天书。

    理工科出身的李茂,知识面重点无需多言,但后世毕竟资讯大爆发,连人工智能都初见端倪。

    所以只要他记得的东西,无论有用没用全都先记下,而这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没有三五个月时间记不完全。

    秋冬时节夜寒露重,李茂写着写着手脚逐渐冰凉,当即在记事本上加了一条。

    尽快把火炕盘起来,否则冬天一到岂不是要冻死人?

    过了凌晨,李茂手酸背疼,双脚冰凉,但是看着桌案上几十张蝇头小楷的笔记,心满意足的伸了伸懒腰。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记忆也有死角,今晚就先到这里吧!

    当李茂回到卧房的时候,借着烛光看着床榻上裹被而眠的郑爱月,有点不会玩了。

    郑爱月是几个意思?自荐枕席吗?

    他自制力自认不错,但也招架不住如此勾搭啊!

    脚步声把郑爱月惊醒,原本就没睡踏实的她从被褥中探出头来,脸上充满羞怯。

    “晚上凉,我先替老爷把被窝暖了,睡起来舒服些”

    暖床丫鬟是这么解释的吗?

    李茂没矫情,因为后半夜的确有些凉,他看到郑爱月穿着中衣短裤,把郑爱月赶出去有点于心不忍。

    等他钻进被窝,果然温暖多了,隐隐还能嗅到少女身上莫名的香气。

第三十四章梁山好汉第一弹() 
郑爱月红着脸起身要离开卧房的时候,肩头被李茂搭住了。

    这让她身子不由自主的颤了颤,犹豫了片刻,满脸绯红的顺着李茂的手劲,整个人贴在了李茂的身边。

    虽然还是个黄花闺女,但在死去的老娘,做娼的大嫂“言传身教”之下,郑爱月对男女之事有懵懂的了解。

    她以为李茂想要做些什么的时候,等半天却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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