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残寇 >

第7章

残寇-第7章

小说: 残寇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俩字吧:恐怖!

    不过,话说要是能混上一套神装,那倒是够拉风的。

    这可不是在游戏里,可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啊!

    不做野人头,大不了以后给他们帮上几次忙,双方也就算是两清了。何况,这些土人让不让自己当首领还得两说呢。

    后排还有座,那是几个为后来者准备的兽皮垫子。也不知道放了多少年,都有些破败了。

    周晓峰学着前人的样子,跪坐在垫子上,恭恭敬敬磕下头去。兽皮垫子上腾起一片灰尘,带着一股子陈年药香,也不晓得这垫子上怎么会撒上了药粉,估计是樟脑之类防虫蛀的药物吧。

    缓步走上祭台,用兽皮将布满尘土的石台擦拭干净,提溜起破烂流丢的刀鞘,铜锈斑斑,碎屑掉落了一地。

    “铿锵…”

    长刀出鞘,一道乌芒自匣中投出,乌沉沉的,透着寒光,黑暗的气息扑面而来。

    好重的杀气!

    好邪行的宝刀!

    挚起大刀,检视刀身,其长约三尺余,刀尖稍许弯曲,向上微微翘起,呈一道完美的弧线。

    刀刃看上去相当锋利,刀背厚重,布满了鳞片状金色花纹,尤其在刀柄把手处如同缠绕了几道遒劲的经脉,令其更见精美,也方便把握。刀身浑如一体,好似一条背披金色鳞甲的黑色蛟龙,造型令人惊叹,也不知道是不是样子货。

    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怕不有三四十斤重量,平常人哪里使唤得来?即便提在手里,也舞弄不动,就是能用,也坚持不了多久。

    挽了一个刀花,似乎不费什么力气,份量正好,周晓峰感觉相当满意。

    他也想试试这把奇怪的兵器的锋芒,居然能经万载风雨而不摧,历数千年而不朽,不知有何神奇之处。如果够锋利,手里拿着一把这样的武器,出刀无一丝光华,杀人于无形,实是近战搏杀的绝佳利器。

    周晓峰持刀而立,没有啥华丽的招数,只凭一股蛮力,对准岩壁上一处空白,一刀劈下。

    “嗤…“

    刀身不当几分力气,岩壁应声破开,石屑纷纷而下。如轻风滑过水面,利剪裁开纸张,刀切豆腐般滑落,好不利索,果然一口好刀!

    “开到宝了!”

    周晓峰目瞪口呆地看着劈开的岩壁,心潮澎湃,惊喜莫名。

    这就是传说中劈山开路,杀人越货的无双利器啊,一刀之下,人神辟易,何等威风?!

    那一小卷珠宝比起这柄宝刀,直如沙石土块,没了恁多价值。这才是真正可以倚靠,在荒野绝境中安身立命的傍身之物,有了这样的本钱,他又多了几许逃出生天的把握。

    以前也没学过武术,什么刀枪剑戟,十八般武器样样稀松。

    不过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也不知道是自己颇有天赋,还是因为进食了太多这钟灵毓秀之地鱼肉的血食,或者是时空隧道中肉体冥冥中得到了改造,周晓峰可以感受到身体中愈加澎湃的力量,感觉异常敏锐,出手迅疾如风。

    也不管什么招数,劈、砍,刺、挑,胡乱舞动,弄得祭台边满地狼藉。

    不觉间苦练半晌,全身热汗淋漓,好不痛快!

    站在祭台上,眼望脚下,感觉自己仿佛接受凡人膜拜的神灵,各种欲*念纷至沓来,熏熏然,飘飘然,意乱神迷,精神都有了些恍惚。

    “不好,空气有毒!”

    “中毒了!”

    周晓峰合手抱住盔甲,提着宝刀和重盾,赶紧奔向殿外。借着洞外透进来的微光,一气直跑入山谷,洗了一把脸,方才长舒了一口气。

    “好险!”

    刚才差一点就走火入魔了。

    是灯油还是垫子上的药粉有古怪?

    他拿起包裹珠宝的兽皮嗅了嗅,似乎并无不适之感,看来问题是出在灯油上了。

    刚才点燃吊灯的时候就有过片刻恍惚,在里面呆久了,估计人就会意识混乱,沉*迷在某种情境中,然后在梦中死去。

    这会儿,周晓峰才醒起,这个殿堂是亡者安息之地,是让人安心等死的地方!

    刚才如果不是自己体质特异,或许早已发狂,或者在稍后休息时沉*迷在虚妄中直到死去。如果开始就起了贪欲,只顾捡地上的金珠宝贝,为金钱所迷,耽误得太久,估计也是出不来,最终难逃一死。

    杀人于无形,好厉害的算计!

    还好,自己及时清醒了。

    “侥幸不可再三,再也不能这样鲁莽了,这是一座祭献生命的神殿,一座坟墓啊,大意了!”

    “真的大意了!”

    。。。

    抬头望天,已经是中午时分。

    这会功夫,周晓峰才有空打量手里的重盾和盔甲。

    这面重盾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的铜合金打造,盾身呈深赤色,如同在鲜血中泡过。盾面上刻有斑纹,正中一个兽首,张开大口,择人欲噬,为猛虎咆哮形状。

    重盾高约一米,宽可二尺,厚有一指,上宽下窄,乃是传统的鸢形盾,能有百多斤重量。

    好重一面盾,这谁人可以使得?

    而那副金甲也重达百斤,金丝穿着甲片,做工相当精细,可惜这样一副甲胄,常人根本披挂不了。

    难怪土著首领只能使刀,因为这甲和盾根本不是给他们配置的装备。

    也难怪三件物品中只有刀鞘锈蚀的如此厉害了,也只有这件宝贝常常被拿出去用,损坏当然就快了。

    两三百斤的装备挂在身上,那还真不是一般的沉重。周晓峰一时间适应不了这样的负担,感觉自己象一具人形坦克,走一步一个坑,相当笨拙。

    “靠啊,都能挡子弹了!”

    。。。

    “看,山外人出来了!”

    山上守望的人看到如同金甲神人的周晓峰,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竟然,成功了!” 

第九章 神兵出世() 
更新时间:2012…11…05

    “他手里拿了一把刀。”

    “什么叫一把刀?!那只是一把刀吗?那是我们巫族的神器,是传说中的蚩尤宝刀!

    “拿多!你个吃货别跟这儿磨蹭了,我得在这里盯着,你给我用最快的速度回去禀报博尔特族长,就说,圣物出世啦!”

    。。。

    “咔嚓…”

    “咔嚓…”

    。。。

    刀乃十八般兵器‘九长九短’中‘九短之首’,为“百兵之胆”。

    所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在刀法中持刀手法及步法极为重要。而周晓峰并无用刀技巧,拿着把大刀来来去去就是劈、削、刺这三板斧,倒也虎虎生风,气势惊人。

    “喝!…”

    “我劈!”

    “我削!”

    “。。。”

    刀以强悍方显美!这把金乌宝刀,便给人一种有力的感觉!简称给力!

    新晋‘破坏王’周晓峰驻刀站在林中,周身空旷,十余步内的树木枝条,都化做了满地木屑,只留下纷飞的落叶和无数光秃秃的树桩。

    有重盾厚甲护身,他根本就不躲避倒下的树木,一挡一劈一刀两断。如果这是和敌人近战,这会儿已经是尸横遍地,血流成河了。

    周晓峰收起宝刀,在清凉的湖水里洗涤干净多日的污垢,吃了两条早上留下的烤鱼,盘点这一天的收获,内心相当满足。

    有了宝刀相助,出谷将变得更加轻松,有了盾甲防身,以现在的身手,无论面对山里人还是海边的渔民,自保都绰绰有余,哪怕是面对火枪。

    而那一小包珠宝,则可以让他以后过的相当惬意,就是做个富家翁也不错呀。

    “这次真的中奖了,还是亿元大奖!”

    有了希望,生活才会有滋味,才会有拼搏的动力。如果一个人,因为艰难的处境而心生绝望,那是活不下去的。精神崩溃,就是肉身崩溃的前兆。

    几天来接触到的东西太过诡异,加上体内的毒素尚未完全消退,身体疲倦,让他思绪纷乱,欲*念丛生,迷糊中沉沉睡去。

    脑海中朦朦胧胧浮现一个个女人的形体,黑发的,金发的,彪悍的,温柔的,狂野的,妩媚的,一个个似曾相识,却又面貌模糊,分不清是东方人,波斯人,西欧人还是拉美人,仿佛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即。

    一时间血脉贲张,辗转反侧。

    。。。

    “这个山外人力气可真大!”

    老态龙钟的巴塔族长老博尔特和大长老贡达在后生们的帮助下爬到山上的时候,周晓峰的破坏行为早已经结束了。

    看到谷底倒下的数十棵大树,好像一队大象集体发狂留下的杰作,他们不由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传说中的战神践踏吗?

    “蚩尤大神在上,我看到了什么?!贡达,多少年了,你看见了吗,那,那个山外人勇士身上穿的,是战神留下来的龙鳞,虎咆,还有霸王甲。一个勇士披挂上三件神器还能活动自如,这样的事情,你听说过吗?”

    “当然啦,当年蚩尤大神身上不就是这样一身嘛!”

    贡达翻了翻白眼,一副‘你老了,智力退化,孤陋寡闻’的表情。

    “上苍保佑,我们巫族将要有一位新的王,一位武功神勇远超列代先辈的大王啦!如果这个山外人勇士能从列代先王安息的圣洞里出来的话。”

    老博尔特激动起来,盯着躺在石头上的周晓峰,双眼一瞬也不瞬。山地人可没有那么多讲究,男人抢女人,女人抢男人,部落间抢奴隶的事屡见不鲜。

    这位神奇的山外人勇士,无论怎样想办法也要让他留在部族里,帮助巫族重新振兴。

    “鳄鱼、巨蜥、野猪、黑熊和巨蟒把守的圣洞不是那么容易出来的,当年我们联手闯圣地,最后的下场还不是那么凄惨狼狈?”

    贡达摸了摸自己残缺的左臂,向他泼着凉水。当年,他就是舍弃了一条手臂,才从巨蜥的口中捡回一条性命,而博尔特在黑熊的爪下后背留下了一道狰狞的伤疤。

    九死一生的血腥搏杀与一路的惊险,让他至今想来,犹自心有余悸。

    “等着看吧,只有真正的英雄,才有可能成为我们伟大的王。

    “五十年了,我们巫族再也承受不了如此漫长的等待。继续这样分裂下去,各个部落将会遗忘祖先的辉煌,分崩离析,象一盘散沙一样,被异族步步吞并,最终沦落成为一群魔鬼的信徒,即便强大团结如巴塔达哈,也将无法幸免。

    “那些米沙因人、塔加洛人、伊洛卡人和科比兰人,不就是忘记了祖先的遗训,受到白人魔鬼的诱惑,成了肮脏的天主教徒吗?这些背叛了祖先的可耻叛徒,他们应该带着诅咒下九幽地狱!”

    贡达浑浊的双眼中也闪过一丝厉色。

    “老伙计,等我们将这些叛徒抓起来,除了女人和孩子,成年男人都将被我种下僵尸蛊,一生一世日日夜夜受巫蛊折磨,成为一具具行尸走肉,为我们部族当牛做马一直到死,以此才能洗刷他们身上的罪孽。”

    。。。

    向晚醒来,周晓峰回味着这一觉好梦。

    独处日久,经常与狂风大浪搏斗,和虎狼之辈打交道,居然已经淡忘了红音和星野的容颜,白鸟婀娜的体态,也淡忘了瑶瑶的妙音,野水萌的清纯。

    梦里浮现的居然是梅丽莎﹒劳伦饰演双胞胎姐妹的样子。

    “难道是我的口味变了?”

    重*口味,可不是我以前偏爱的调调啊。看来身体强悍了,连艺术细胞都改变了风格取向。

    不过,好像,做一个全能型选手也不错的样子。

    全能控,好邪恶呃!

    想到那品美味的红鲍,绯红透亮,鲜*嫩多*汁,周晓峰就有点心火复燃之势。

    唉,一夕春梦了无痕,如今却向哪方寻觅?

    食髓知味,轻易哪能淡漠人间滋味。山居寂寞,更勾起无穷的欲念,心魔纷起,如潮如浪。

    周晓峰一时失神。

    “真主,上帝,佛祖,老天爷,请赐给我一个女人吧!不,一人给一个!”

    孤独,无边的孤独象是一剂毒药,侵蚀到灵魂深处。虽然曾经的他喜欢独处,现在却无限渴望回归喧嚣的都市,享受那份喧闹中内心的平静,以及疾风暴雨之后的安宁。

    人世间,才是最舒适的安身之所啊。

    周晓峰自忖不是那么意志坚强的人,面对诱惑他会沉沦,面对困境他会沮丧。不过,他从不会放弃希望,更何况现在,境况并不算太过令人绝望。

    欲脱身,得先谋自保,要想走得远,就得备足粮草。

    是以,出谷之前,他要先熟悉身上的新装备,也得预备好干粮,以备不时之虞。

    他以前没有练习过什么精妙的刀术,不过是从同伴那里学过几招杀人的技巧。想要有所成就,只有勤于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