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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残寇-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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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群。

    想了想,他还是没有再下手,毕竟,只要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犯不着赶尽杀绝,破坏了这片沼泽地的生态平衡。

    巨鳄,看来是这片峡谷沼泽中的霸主,如果遭遇灭顶之灾,估计余下的猛兽还会有一番恶斗,以便重新确立各自的地位与领地。

    周晓峰站在沼泽堤岸边,浑身浴血,如同地狱放出的厉鬼,九幽走脱的魔神。

    尸横遍地,残阳如血!

    杀气凛然!

    一股有如实质的杀气令周边的巨鳄、林莽、野猪和巨蜥群退避三舍。

    夕阳照在这具高大的躯体上,为他披上了一层闪闪金光,宛如昔年威风凛凛的战神蚩尤,高大,而威武!

    “吼!…0”

    看着这个如同魔神附体的男人,远处山崖上的许多巫族人忍不住拜伏在地,山呼着“大王”。

    虽然听不到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周晓峰还是挥了挥手,他的脸上始终带着恬淡的笑容,内心却并没有看上去那样平静。

    曾几何时,能想到自己的人生可以如此风*骚?!

    如今,他却能貌似淡然地接受成千上万人的欢呼,顶礼膜拜。甚至,他还很有可能长居山野,做一群土著的王,有了一座金山做依靠,他甚至能在这座尚未开化的岛上建立一个国家。

    命运的际遇,真是妙不可言。

    。。。

    天色近晚,日已西垂。

    洗刷已毕的周晓峰枕着重盾,躺在篝火边,一手猪肉炙,一手烤鳄鱼,架子上还挂着一截巨蟒肉,肉烤的金黄喷香,油滋滋的往下掉。

    看夕阳西下,明月当空。云霞明灭,星斗闪烁。清风徐来,涛声过耳。

    壮哉!

    人生如此,当浮一大白。

    对此美景,惜乎只有醇酒,没有美人相伴,稍有遗憾,却徒呼奈何。

    手握着酒囊,向明月相邀,却也只能自言自语。

    “二流兄,你痛苦,孤独,寂寞吗?”

    。。。

    白天的血腥味太重,已经引来了不少的掠食者虎视眈眈。黑夜会掩藏杀机,更会引来杀戮。

    周晓峰不敢马虎,早已砍翻了几棵粗大的枯树,切割成两三米一段,树枝树干交错搭起一座两米多高的柴火堆,一旁还放足了备用的木料。

    待到天色完全暗淡下来,就向着篝火,就着火光半睡半醒,刀不离手,防备野兽的袭击。

    大半个晚上,身边就没有停止动物躁动的声音。有愤怒的咆哮,有痛苦的召唤,有悲伤的哀鸣,也有失落的叹息。

    争抢,撕咬,打斗,奔跑。在火光中、夜色里忽隐忽现,呈现出一个魑魅魍魉的世界。

    直到将近黎明时分,形形色色的强盗窃贼才悄然离去,只留下黑暗中孤独的火光和余烬‘哔哔剥剥’的爆裂声。

    天色微明,周晓峰在鼓噪的鸟叫声中被吵醒,地上留下的碎屑,成了它们的早餐,丰盛之极。

    看看水边,昨天杀戮的痕迹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连动物遗留的骨架都被拖走,就是血迹,似乎也被舔舐干净。

    看来一场杀戮已经震慑住了河谷中的野兽,让它们从强盗变成了一帮畏首畏尾的窃贼,为了一堆残羹冷炙而争闹不休,直闹了这大半宿。

    “一群鼠辈!”

    周晓峰早起持刀练习了个把时辰,将昨日剩下的烤肉架在火边,这才前往河边洗漱。流了身大汗,他早已是饥肠辘辘。

    河水又恢复了往日的澄澈,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而洞口隐约的痕迹,让他猜测洞内那一片鳄鱼巨蟒的尸骸,大概也成了谷中各种捕食者的意外收获。

    神清气爽往回走向火堆,他远远地就有一丝不安的感觉。

    隐隐约约一个黑色的影子在营火边晃动,发出轻轻的吭哧声,还带着某种得到满足的情绪,吃得挺愉快啊。

    “又是一头野兽!大个的!”

    这是一头熊,难道就是老族长所说五圣之一的黑熊?

    这头熊有七八百斤重量,毛色呈深黑偏棕色,站立起来能有个半人高,这并不是一头常见的亚洲黑熊,黑熊可不会有这么大个头,顶多能有一半大。

    按这样的块头和毛色,它其实是一头棕熊,世界上分布最广的熊,也是野外所能遇到的最凶猛的动物。在棕熊面前,就是装死也不管用,因为它几乎什么都吃,包括,腐尸。

    棕熊在阿拉斯加的远亲比起来可要高大多了,体重能达到**百公斤,而热带棕熊显然要‘苗条’许多,可能还不到前者的一半。

    不过即便是七八百斤重量,对常人来说也是不可能对抗的恐怖存在。

    “好家伙!”

    周晓峰眯起了双眼,手中的刀提了起来。

    这下不仅早餐不用愁,就是午餐肉都有着落了!

    不劳而获,哪有这般便宜?!

    “吃我一顿肉,就得还我一身皮。”

    周晓峰轻轻挪动脚步,手里握紧金乌刀,慢慢走向棕熊,打定主意要弄两对熊掌吃吃。

    这玩意儿,常人可吃不到,何况还是野生的。

    即便他干过杀头的营生,什么地方的美食都吃过,这道美味他也不过有幸尝过一回。那还是山东某野生动物园饲养,专门用来招待领导和‘道上’朋友的特产之一,其余的,还有虎骨酒,鹿筋,各种鞭。。。国家投入十多亿的野生动物园,让这些饕客吃得只剩下一座空山。

    官与贼,原本就是一家。

    。。。

    杀气!

    似有所觉,棕熊警惕地停下动作,回头看到周晓峰,登时吓了一跳,亡魂大冒,丢下食物便跑。

    熊看上去憨态可掬,胖乎乎的模样,反应速度可不慢。据说它们有着极佳的嗅觉,顺风能闻到一里多外的气味,能听到三百步以外的脚步声。别看它外表笨笨的,实际上天性敏感,机警过人,还能爬树,会游泳。

    可谓是多项全能选手。

    棕熊力气大,速度快,反应敏捷,加之性情暴烈,胃口好,就是老虎都不敢招惹它。

    当之无愧的山林霸主。

    然而对无形的杀气,这头多年成精的大家伙几乎是出于本能地感觉到了。

    遇到比它凶猛百倍的对手,这头熊连哼哼都不敢哼一声,转瞬间便做出了选择。

    逃!

    “往哪里逃!”

    。。。 

第十六章 圣熊() 
更新时间:2012…11…07

    “这是一头强大的怪兽!”

    棕熊吓得肝颤,只剩下一个念头:离这煞星远点。

    大概是爆发了全部潜力,它至少跑出了四十码的速度,这还是在山里,要是平地上,那还不得五六十码,七八十码?

    可能这头狡猾的家伙昨晚就已经见识过沼泽地里新窜出的这头猛兽,见识到了杀戮的恐怖。

    棕熊不敢面对这头双脚怪兽强大的杀机,昨天晚上熊熊燃烧的火光让它不敢接近,只能在黑暗中低声咆哮,宣泄无穷的怨念。

    大概是一宿未眠,而食物的香味诱惑又让它一直隐藏在暗处,不曾离开。

    一直等到周晓峰远离火堆,方才麻着胆子过来找食,结果被抓了个人,嗯,熊赃并获。

    惊恐之下,棕熊跑出了奔马的速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追上的。

    眼看着,就要逃离视线。

    “想逃?”

    周晓峰扬起短刀,一道黑光直射向它的后背。听到呼呼的破空声,简直惊破了棕熊脆弱的心灵,后心一痛,又跑出十几步,这才一头栽倒。

    “嗷嗷!…”

    在棕熊痛苦绝望而迷惘的目光中,一个黑影慢慢靠近,从它身上拔出了一把利器。痛彻心扉的剧痛令它发出最后一声哀嚎。

    “呜呜呜…”

    这头熊的哀嚎声带着渴求,满含不甘。周晓峰可不会手软。换作他是猎物,这会儿要惨叫的就该是他了。

    熊浑身都是宝,熊掌是传世美味,熊胆可入药,熊肉可以吃。而一张熊皮硝制之后,光面夏天可以当凉席,毛面冬天还能做被褥。

    一顿早饭换回大堆好处,赚大了!

    昨天要应付无数的窥视者,许多张鳄鱼皮,蛇皮,蛇胆都给浪费了,那得多大损失?反正他以前跑一趟船是挣不到。

    今天已经没有一头野兽敢于靠近他百米之内,大概是昨天的凶悍表现把野兽们给吓坏了。正好,有这功夫,他可以仔细料理这一大堆食材。

    将尸体拖到水边,用刀沿着背部正中的创口把皮子剔开剥下,在地上摊开了,完好无缺,一个破口都没有。长宽两米有余,皮毛油光水滑,是张上好的新皮子,拿去换辆车都够了。

    将熊皮卷起,切下四条肥腿,估摸着能有两百多斤重量。其余部位便不作理会,丢下给野兽吃去吧。

    至于熊胆,自己还需要吃这玩意儿清肝明目嘛?

    吃下半条烤熊腿,周晓峰已是满嘴流油,打着饱嗝就继续上路了。

    前方,大概再也没有啥东西能挡路了,如果有不长眼的畜生要碍眼,他倒也不介意替它超度了。

    反正巫族所谓的“五圣”,除了胆小而丑陋的食腐动物巨蜥之外,鳄鱼、蟒蛇、野猪和熊都算得上山珍海味,等闲一辈子也吃不上,宰了吃肉也不嫌多。

    山上那么多人聚会,还能多添几道佳肴。

    走出不远,树丛中传来一阵“索索”响动,然后,不等他过去查看,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便从树影下跑了出来,直扑到了他脚下。

    这只动物只有小狗那么大,圆滚滚的像个肉球,灰褐色的茸毛异常柔软,憨态可掬。

    这是一头小熊。

    应该是刚刚被杀死的那头成年棕熊,留下的幼崽!

    这只幼崽大概只有两三个月大,刚刚开眼学会走路的样子,或许还没有断奶,也就十几二十斤重量。

    可能是周晓峰身上有一股它熟悉的气息,或者是背上的熊皮吸引了它,这只小熊崽并不怕他,粘着他不肯离去,一个劲地舔舐他的脚板。

    在这片残酷的荒谷中,这头失去庇护的幼崽早晚难逃一死。甚至在周晓峰转身离去之后片刻,它就有可能被别的野兽捕杀,咬噬的一干二净。

    造下杀孽的他此时不能不动了恻隐之心,内心又格外纠结。

    放任不管吧于心不忍,有心把它当宠物养着,又担心它长大伤人。熊可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如果留着身上的皮子,它早晚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等它以后明白过来,自己的主人就是杀母仇人,它会不会暴起伤人呢?到时候养了几年,还得狠下心把它给杀了,却不免添几分惆怅。

    熊掌,以后还有的吃,熊皮,以后也有的用。

    养其子而食其亲,他还干不出来。

    “放下吧,有舍,才有得。”

    内心做出了抉择,周晓峰悄悄解下背后那卷熊皮,连同里面的熊腿熊掌,都放在了地上。

    俯身抱起了小熊崽,向谷口飞奔而去。

    随着他的快速前进,山崖上人群中传来的欢呼声,也越来越响亮。

    “英雄!”

    “英雄!”

    这是大家学着老博尔特大声喝彩。

    考验,即将结束!

    胜利,近在眼前!

    。。。

    二三十米的高度毕竟远比不上百米悬崖艰险。

    这样的障碍已经难不倒周晓峰,他放下身上的负重,瞧准没人的地方,将重盾轻松抛了上去。

    “咣当!…”

    举重若轻的抛掷引来的是一阵惊叹。

    “真是神力啊!”

    “不得了!”

    “。。。”

    在数千双眼睛的注视下,周晓峰将小熊放在肩上,轻轻一跃已是六七米远,三四米高。一刀扎入山崖,人已经贴在了岩壁上。

    一手抓牢岩壁上的缝隙,一手抽刀,借着悬崖稍微的斜度,脚往下蹬,人往上扭,身体继续攀升。

    因为在空中不得力,一次也就上去一两米。好在他动作飞快,如行云流水般蹬脚,扭身,贴墙,抽刀,再跳,再扭,再蹬。

    好似壁虎游墙,扭动着飞速攀爬。

    在这个高度,他也不怕摔下去。搁以前,为了跑路,两三层楼往下跳根本不带眨眼的,现在嘛,这六七层楼的高度,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炫耀,他确实是在赤果果地炫耀自己的武力,借此震慑可能的敌人。

    “谁想要动我,可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久战江湖,周晓峰不可能无条件相信任何人。

    虽然这些人花也献了,宝物也送了,甚至还表现出了狂热和崇拜。可他作为在南洋线上混出了万儿的老海,不可能会因为这份莫名其妙的礼遇而昏了头。

    也就几个呼吸间,周晓峰便从谷底跃上了岩顶。

    一身金甲在骄阳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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