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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荡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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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云和司泽瀚互相望了一眼,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酒宴结束之后,司泽瀚扶着姬云往家走,一路上碰见的林胡人都看着姬云窃窃私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两人也不管,自顾自地走着。

    司泽瀚唉了一声,说道:“云兄弟你怎么能这么鲁莽的就接受木鹿金的约战呢?你也看见了,他这么大的体格,又是能独自挑战人熊怪的,你怕是打不过他哦。”

    “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嘛!”姬云倒是没有显得很沮丧,微笑着,无奈地回答,“乌勒族长他们对我还不是很信任,木鹿金兄弟来约战肯定是他们安排好的,如果我不接,岂不是说我之前说的那些话都是假的?还有就是木鹿金确实能力非凡,如果我不想和他打,我肯定会自己离开哲别部,不正是他们想要的结果吗?”

    “唉,我还以为过了这么多年,他们对中原人的态度会好些呢……”司泽瀚摇摇头,颇为消沉。

    “也不是这么说,毕竟双方的矛盾闹了这么久,肯定还是会心存芥蒂,而且可不是谁都像你们一家人,对陌生人那么热情好客!”

    “云兄弟言重了,我也不过是不希望自己的族人惨死异乡而已。”

    “其实按照年龄来说,泽瀚兄是和我的父亲一辈,我觉得以后还是叫您泽瀚叔吧,您也别叫我云兄弟云兄弟了,差了辈分,以后叫我一声阿云就行。”姬云挠挠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些,之前他就很在意这件事,今天终于有机会提出来,心里轻松不少,毕竟年纪相差巨大,天天兄弟相称还是让他有些尴尬。

    司泽瀚哈哈大笑起来:“没想到你小子还挺在意这个,也行,我就叫你阿云,你就叫我叔!”

    “诶,泽瀚叔!”姬云也跟着笑,两人的关系果然更拉进了一些。

    “那你有把握吗?”笑完,司泽瀚有免不得担心起和木鹿金的比试来,“木鹿金真的很厉害的!”

    “没事,这不还早吗?要想等我的伤好透了,可能都到冬天了!”其实姬云并不像司泽瀚想的那样担心,也许舞刀弄枪他确实不在行,但要说到徒手搏击,作为截拳道的小冠军,他还是很有自信的。唯一的问题就是他的身体能不能支撑他和木鹿金真刀真枪地打上一场,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之后的恢复还需要不少时间呢……

    在哲别部落里,像司泽瀚这样娶了林胡女人的中原男子还有四五个,另外还有几户本就在中原成家立业,举家逃难而来的,这些人对家乡都还有着难以割舍的留恋,因此看到司泽瀚救下了这个来自中原的小伙,也都很高兴,闲来无事的时候便会聚集到他家里听姬云讲中原的事。

    虽然姬云也不是什么当代的中原人,对这个时代的具体民俗风气了解的不多,但他毕竟对历史记载很熟悉,于是东捡捡,西挑挑,也能说得大家一惊一乍,巴不得回去看看,反正秦始皇已经当了这么久的皇帝,也不会再对他们这些赵国后人找麻烦。

    当他们听说姬云要和木鹿金对战的时候,纷纷流『露』出担忧的神『色』,这个说木鹿金力大无比,那个说木鹿金下手不知轻重,总之大家都很担心姬云会被木鹿金打败,甚至是打伤。

    但这个少年自己却无所谓,似乎完全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事实上这些林胡人愿意接纳自己这些赵人,也是看上了中原人的种植技术,有了这个技术他们至少不用再担心夏秋打不够猎物,熬不过冬天。但对于他们这些人,林胡人还是或多或少有些心里不痛快的时候。如今木鹿金摆明了要和姬云比上一场,恐怕也是想借此再提醒一下大家,这里是哲别部,还是得林胡人说了算。

    “请大家放心,晚辈毕竟是当过兵杀过人的,只要养好了伤,谁输谁赢也还不一定呢!”知道大家心里焦急,姬云只好如实和众人说道。他明白,这次一定是要赢木鹿金的,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有从匈奴人包围圈里杀出来的实力,不是来林胡部落上演苦肉计的『奸』细,也是为了让这些喜欢围着自己,了解中原故事的中原人能在这哲别部过得更得意些。

    既然参赛者都放出话来,众人也不再好说些什么,只能是给些祝福,再就是给司泽瀚家里送些酒肉,希望把姬云早点养好。而且姬云说得也对,他毕竟是和匈奴人证明对抗过的,也杀过如魔鬼般可怕的匈奴人,对付木鹿金应该也不是什么太难的问题。

    只有图雅,对姬云的担心要比旁人多出不少,平时除了照顾小马驹“红月”,就是围在姬云身边转,帮他做这做那,生怕他一时不小心摔了,先前那个养伤的日子可就白花了。

    就这么又过了十几日,姬云终于可以扔掉拐杖走路了,这让他顿时心情好了不少,拄着拐杖的时候脑海里总是回想起赵姓小品大王的小品,让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废人一样。

    在床上躺了这么多日子,身体的机能退化不少,所以一扔掉拐杖,姬云就开始了各种恢复训练,比如跑步,俯卧撑什么的,都是些现代人用的锻炼方式,看得图雅一愣一愣的,眼里全是好奇心。

    “云大哥,你这些动作都是在干什么啊?一下子趴在地上,一下子又拉到空中,在干嘛啊?”牵着自己的小马驹,图雅的目光就没有从姬云身上离开过。

    “哦,这些都是锻炼身体的办法啦!”姬云从地上爬起来,拍拍手上的泥土,他刚刚摆脱伤病的困扰,暂时还不能做太大的运动,也就是做四五个俯卧撑先适应适应,“其实人的身体本身就是最好的锻炼器械,当你能轻而易举地撑起你自己的时候,就可以加大训练力度,去做其他的锻炼了,循序渐进嘛。”

    看着图雅眼里的疑『惑』,姬云知道她没听懂,于是笑着『摸』『摸』她的头:“这些东西太深奥了,说了你也不懂,反正以后你也不太需要,会有其他人保护你的!”

    “我才不要其他人的保护,云大哥,我给你讲,你不能给别人说哦!”图雅警惕地望了望四周,示意姬云附耳过来,轻声说道:“部落里有好几个年轻人都想找我父亲提亲,可是我一个都不喜欢!所以每次他们来我都跑到后山的小树林里去,没人找得到我!”说着,图雅狡黠的笑起来。

    姬云也跟着笑,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在现代,男女之间的婚姻是非常自由的,虽然父母之命也是需要参考的因素之一,更多的还是年轻人自己的想法占主导,但这个时代可不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谁都不能轻易逾越的,越是权利中心的子女,越是难以决定自己的婚姻。而图雅呢,怎么说也是族长弟弟的孙女,长得又俊俏好看,不论是司泽瀚还是族长弟弟乌兰,都更希望待价而沽,并借此维护自己的地位。

    可这些图雅都还不明白,姬云也不愿意打破她的这份天真。

    “记住了,可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哦!”图雅拍拍姬云的手臂,再次嘱咐道。

    “记住了记住了,你个小丫头,鬼点子还不少!”姬云被图雅拍的疼了,赶紧往边上站了一步,“走吧,回家,我还有点饿了呢!”

    木鹿金最近也没有闲着,除了必要的劳作之外,整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举着自己家里的一块大石板晃来晃去,偶有旁人从他们家栅栏前走过,无不为他喝彩。图雅也看到了,却不是喝彩,而是深深地为姬云捏了一把汗。

    “要不咱们不比了吧,反正不和他打又不会少一块肉!”晚上,姬云和图雅一家吃着饭,图雅冷不丁来了一句。

    看着图雅天真的眼神,司泽瀚都忍不住叹了一口:“女儿家懂什么,这可不单单是少不少一块肉的问题!男子汉立于天地…,靠的就是信义二字,先前阿云已经答应了木鹿金的邀战,这时候怎么能临阵反悔呢?”

    被自己的父亲说了一顿,图雅歪着嘴靠向自己的母亲,眼神却看着姬云,希望他能为自己说话,支持自己的说法。姬云只是笑,对她的话不置可否,又和司泽瀚喝起酒来。

    “哼!打吧打吧!等你又被木鹿金把手脚打得脱臼,鬼才会去照顾你!”见姬云不为自己说话,图雅在心里骂了一句,跟着母亲去收拾东西去了。

第18章 哲别部(5)() 
入夜之后,不知道是喝多了酒还是什么,姬云脑子实在活跃的很,根本就睡不着,前些日子每天都累得很,到头就能睡了,今天就奇怪地毫无睡意。一闭上眼睛,王二『毛』、石超、白市、岳乙的身影就在自己的眼前飘来飘去,让他好不难受,最可怕的是那个被他一矛刺死的匈奴人,温热的鲜血就像狗皮膏『药』一样,黏在他手上,怎么也甩不掉。

    最后他实在熬不住了,穿好衣服,走出了毡帐。一出门,草原的凉风便铺面而来,立刻让他清醒了不少。这个清醒和刚才那个清醒可不一样,刚才是被憋得睡不着,如今是被寒风吹得一下子来了精神,而刚才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和画面,也都一道被这股子凉风吹走了。

    感觉到身体轻松不少的姬云信步走着,借着明亮的月光欣赏这美丽的异乡景『色』。白『色』的毡帐在月光下竟然发出些许光芒,仿佛在碧绿的草原上点缀下几十颗炫丽的明珠。牛羊马圈穿『插』其中,牲口们都安静地睡着,几乎没有什么声音,万籁俱静。

    唯一的声音是来自部落里的狗,他们专门负责看家护院,保护家里的牲畜不被狼叼走,所以当姬云的脚步声传来的时候,不少狗都吠鸣起来,惹得姬云都不敢往牛羊马圈旁边靠。

    不知不觉间,姬云就走到了部落的外围,这里有一个非常大的羊圈,姬云记得,这是族长乌勒家的,身为族长,他们家不论是毡帐还是牲口棚都比别人家大出不少,喂养的牛羊也多,尤其是有一匹黑『色』的骏马,体格健壮,飞奔如风,即使是姬云这样对马好不认识的人,也能知道那是一匹难得地好马,不过没人给他取名字,平时日都是唤它做“族长的马儿”,让姬云觉得有些遗憾。

    他睁大了眼睛,想看看那匹马是不是在马圈里拴着,如果拴着,姬云也想再仔细欣赏欣赏。

    但是很奇怪,马圈里的马似乎很烦躁的样子,胡『乱』地踱着步子,响鼻也是『乱』打,有几匹马甚至还在拼命的拉扯着缰绳,试图把绳子从拴马桩上扯下来。

    这个现象有些反常,姬云忍不住往前跨了几步,想弄清楚马圈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突然,他觉得自己的脚踢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虽然姬云不是一个封建『迷』信的人,但这大半夜突然踢到一样软乎乎地东西还是把他吓了一跳,急忙往后退一步,仔细看是,才发现那是一具猎狗的尸体。

    姬云蹲下身来,借着微弱的月光看着,发现猎狗的脖子被什么东西给咬破了,鲜血涓涓地从里面流出来,热气升腾而起,化作黑暗中的一点水汽,飘散不见。看来这狗是才被什么东西给咬死的,但为什么它没有发出警告地狂吠呢?姬云心里疑『惑』不解,但又想起来刚才因为自己惊动了部落里的其他狗,可能这条狗的叫声被那些声音给掩盖了。

    而能够在夜晚将这样的猎狗一击致命的,只有一种动物,狼!

    仿佛在应证姬云的想法,当他的脑海里冒出狼这个字眼的时候,一股充满杀气的凉意从前面扑了过来,伴随而来的还有一阵血腥味。

    马厩的旁边就是羊圈,此时羊圈里已经闹腾起来,羊群发出紧张而害怕的叫声,惹得隔壁的马匹踱步更加剧烈。

    姬云的本能反应是立刻离开,然后叫人过来帮忙,但刚一转身,便发现在外面的小矮坡上猛地亮起数双明亮的眼镜。来地还不止一头狼,姬云叫苦不迭,而且看那些眼睛的朝向,似乎狼群已经发现了自己。

    跑肯定跑不掉,不说自己伤还没好,就算是健康的身体,也不太可能跑过四条腿的狼。不跑的话,自己又能干什么呢?也没有兵器,就算想和狼群对峙一下也不可能。一时间,姬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不过狼群可不会给他犹豫的机会,看到这个生物待在那里不动,便仗着自己狼多势重慢慢往前压了过来。巨大的威胁更加深了马厩里马群的恐惧,它们疯狂地晃动身体,拴马桩也被它们拉得吱吱呀呀地响起来。

    羊群里又掀起一阵惊恐的叫声,一头体型庞大的狼猛地从栅栏后面跳出来,顺着狼群的目光,转头看着姬云。

    此时双方相距仅仅十多米,姬云甚至能感受到那头狼锋利的狼牙上散发出来的恐惧,一股恶臭扑鼻而入,熏得他几乎就要晕过去。但此刻他绝对不能晕,甚至不能表现出一丁点的害怕,只要自己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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