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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大燕闲人-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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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注林子风胜的人开始呼天抢地,也有少部分人眉开眼笑,这都是买了沈毅胜的人。

    等临近中午的时候,扬州城已经无人不知这件事,人总是在事后清醒,很多人细细一想,也都明白了这全是沈毅设下的局。

    这局构思之精巧揣摩人心之精准,都令很多人膛目结舌。

    于是乎,没到中午,沈毅已经有了一个笑面狐狸的响亮外号,伴随着这个外号传播的就是沈毅那首雨霖铃了。

    这首词里显露出的凄婉和离别情愫,让无数人为之神魂颠倒,尤其在女子中,这首词的杀伤力更为惊人,已经有很多待字闺中的女子看了这首词后公开宣扬非沈毅不嫁。

    至于那些青楼场所,更是第一时间将所有的诗词都改回沈毅的名字,包括那首木兰辞,至此沈毅已经坐实扬州城第一才子的名头。

    还有人断言,不出月余,只要这些诗词传遍大江南北,那么沈毅就可名副其实的成为江南地区年轻一辈中第一才子。

    小词圣,诗词双绝,情诗圣手,等等此类的名头跟不要钱一样往沈毅身上砸。

    随之扬名的自然还有那本红楼梦,现在老郑根本就出不了门,第一书坊前的队已经排到江边了,无数人都想看看这本奇书。

    因为那些拿到手后看完之人无不盛赞这本书的瑰丽绝伦,这更让没看过的人心痒难耐。

    于是市面上很快就出现了手抄本,就是这些手抄本也是价钱不菲,但依然极多的人去买,很多落魄文人看到了商机,纷纷开始抄写。

    一时间扬州城纸笔墨砚的价格大涨,成为一时的奇谈。

    至于上面署的兰陵笑笑生一看就是个笔名,很多人都在揣测这本书的作者是谁,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应该是沈毅所写。

    但又都不敢确定,因为是真的话那简直太可怕了。

    能写一笔漂亮的好字,能做出传世诗词,再能写出这等文章来,这沈毅得多大才华?

    于是沈毅在诸多光环中又添加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不同于普通文人对红楼梦笔法诗词的赞叹,那些女人们可是彻底疯狂了,尤其是那些待字闺中尚未出嫁又有些才学的女子们,没有一个不被红楼梦给迷住的。

    那书里描绘出的四大家族,那些俊采风流的人物,那些凄婉动人的女子,那些可歌可泣的爱情,都让这些女子们揪心不已。

    一时间言必称林黛玉贾宝玉,已经成为扬州城闺阁中的时尚,而且这些女人可不管别的,全都笃定的认为是沈毅写出了这本奇书。

    原因无他,只因沈毅长得好看,并且沈毅的身世和贾宝玉也能对上号,这就足够了。

    不需要什么证据,女人永远不管那些,只要她们认为是对的,就是对的。

    这下更增添了沈毅的魅力,无数女子都在打听沈毅的事迹,有些胆子大的干脆直接去了同福客栈找沈毅。

    这下沈毅又多了个外号,叫少女杀手!

    也因此沈毅招惹了很多男人的嫉恨,毕竟沈毅收割的可都是女人的心啊。

    对此沈毅只能苦笑,他发现自己好像再也不能平静的生活了。

    因为已经不止有一个女子冲进了后院来找他了,甚至还有在后墙那直接扔信笺过来的,那些散发着幽幽女子香气的信笺里往往都有一缕秀发。

    这是大燕女子对意中人最大胆的许诺。

    这让沈毅不堪其扰,可他的苦笑到了裴瑛眼中就成为得意,因此总是酸溜溜的嘲讽沈毅几句。

    今天终于稍稍清静了些,沈毅在后院练了会刀,写了会字,就觉得有些烦闷,这时候燕鹏兴冲冲的跑了进来。

    身后还跟着四五个汉子,各个都是戎装打扮,佩刀悬剑的,煞是威风。

    “这是干嘛?要去打仗了?”沈毅指指后面那些人问道。

    燕鹏嘿嘿笑道:“这是我才雇来的江湖高手,各个身手不凡,厉害吧!威风吧!”

    沈毅有些无语,虽然他不是高手,但身边可都是实打实的高手们啊,这几个汉子一看就是仅会些粗拳笨脚的莽汉,除了一身腱子肉好看些外,简直一无是处。

    “你那两个跟随呢?”沈毅问道。

    “嘿嘿,他俩一会就到。”燕鹏神神秘秘的说道。

    正说着一辆简直能闪瞎人眼的马车徐徐停在了同福客栈的后门处,这马车车厢都是骚包的金黄色,上面还用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给装饰起来,拉车的是两匹白马,刷洗的极为干净,马头上还带着一根如同旗子样的冠子。

    总之一切都浮夸极了。

    赶车的正是燕鹏那两名跟班,看他俩脸上生无可恋的样子,沈毅只觉肚子隐隐作痛。

    “这这是什么鬼东西?”沈毅指着那辆勉强能称之为马车的东西问道。

    “看不出来吗?这就是本侯爷以后的座驾了,以前没钱,坐的马车太朴素了,现在有钱了自然得好好收拾收拾啊。”燕鹏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

    沈毅揉揉眉毛,忽然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人都说穷人乍富藏不住,可谁能想到堂堂一个侯爷,居然也这么的没涵养,而且这比暴发户还暴发户的审美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姐姐不是闻名天下的大才女吗?为什么弟弟居然这么的这么的沈毅想不出形容词了。

    “抬下来吧!”燕鹏兴冲冲的吩咐道。

    那两名跟班便从车厢里抬出了一个箱子,箱子不算太大,但看起来很是沉重,两个人咬着牙抬进了屋子里。

    “你们在门口把守着,没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进来。”燕鹏郑重的说道。

    “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屋里就剩下他们两个后,沈毅终于忍不住问道。

    “嘿嘿,你来看!”燕鹏十分得意的把箱子盖打开,一时间金光四射,差点把沈毅的眼给闪瞎。

    就见箱子里满满的装的都是黄金,一根一根的金条整齐的码放着,散发着诱惑的光芒,令人眼睛都移不开。

    “看到了吧,这就是咱们这次的收益,我把银票以及散碎银两什么的全给兑换成了黄金,怎么样?看着是不是很有成就感?”燕鹏脸上就差写上快夸我这几个字了。

    沈毅一脸黑线:“你从哪鼓捣来这么多黄金?这可不是一般钱庄能兑付的起的吧。”

    “这个你不用管,咋样,我现在简直爱死这些黄灿灿的小玩意了,恨不得睡觉都抱着它们睡,嘿嘿。”燕鹏笑的像个守财奴。

    沈毅有些无奈的看着,“那你全换成了金条,咱们怎么算?”

    “这个简单啊,你一根我一根的分呗,你不是说还有翠微阁的杜姑娘一份吗?到时候给他她留出来就行了。”燕鹏不感觉这是个难题。

    “而且我给你说啊,要不咱们的钱更多,不过有一大笔银子买的你胜,我一直查不出是谁来,没办法只好兑付给人家啦。”燕鹏有些忿忿不平,感觉像是有人挖走了他的宝贝。

    沈毅对此早有心理准备,毕竟一个计划就算想得再周全,也不可能真的瞒过所有人,这应该是有人识破了,不过人家也没出格,只是按着游戏规则来分一杯羹而已,这很正常。

    没人能把所有的利益一口吞下,如果能,那也代表着你快完蛋了。

    有时候你吃着肉的时候让别人喝口汤,才是长远之策。

    虽然感觉这样有些不方便,但黄金就是黄金,从古至今就是最好的保值品,真的拿起来,感觉沉甸甸的,心里便有种踏实的感觉。

    最后两人分完了,沈毅把杜语那份装到箱子里,让燕鹏送过去。

    燕鹏巴不得赶着自己那辆拉风的马车满扬州城的转悠呢,自然乐得领命。

    沈毅看着桌上那一小摞金条,沉吟不语,现在大燕金价极高,一两黄金可以兑换15两的银子,这是个惊人的比例。

    而现在自己就有好几百两的黄金在手,这是笔惊人的财富,可沈毅并不想过多的动用这笔钱,因为在这样的时代,陡然暴富是很犯忌讳的,尤其自己还戴罪之身,天知道朝廷里有没有眼睛在盯着自己。

    还是谨慎为好。

第八十七章 大笔银子() 
沈毅装上几根金条信步出了房间,他准备去看看裴瑛,昨晚这个小妮子有些兴奋过头了,喝的酩酊大醉,今天早饭的时候就说头疼,现在还没起来。

    来到裴瑛住的跨院,生性好静的裴瑛自然不会住太寒酸的地方,这是同福客栈最好的一套房了,英娘正在院子里扫地,见是沈毅来了赶紧回屋禀报。

    裴瑛正躺在床上打盹,可一听是沈毅来了,赶忙就坐了起来,梳洗打扮了会,这才出来见沈毅。

    “可好些了?”沈毅含笑问道。

    裴瑛脸上还残存着昨晚的醉意,但这反而更添了些许媚态,闻言抿嘴一笑:“早上喝了点醒酒茶,现在已经好多了。”

    两人又闲谈几句,吃了会茶后,沈毅从怀里掏出那几根金条搁在了桌上。

    “那日多亏了裴姑娘仗义疏财,这是还你的钱。”

    沈毅说的是那天就秦灵儿之事,为了凑够一万两银子,裴瑛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来帮忙,这让沈毅很感激,不过那时候还没钱偿还,只能搁置。

    现在有了底气,第一件事就是赶紧还给裴瑛。

    裴瑛却连看都没看桌上的金条,只是笑呵呵的看着沈毅,“这么多金条,是公子这次设局赢来的吧。”

    沈毅点点头。

    裴瑛叹了口气:“其实有句话,瑛儿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姑娘但说无妨。”

    “你于那燕鹏不同,他是正统的天潢贵胄,天塌了有他父亲顶着,无人敢对他如何。你则不然,首先你是京城人士,本就不是扬州人,这件事你虽然步步为营,将所有人都瞒过了,却也因此得罪了很多人,这对公子你可不是好事啊!”裴瑛说道,这也是她一直深思熟虑过的一件事。

    沈毅点点头,这些他都想过,知道裴瑛所言句句属实,只是叹了口气道:“姑娘敏慧,说的确实不假,但是有个前提你忘记了。有些人并不会因为你的示弱便放过你,相反那只会让他们变本加厉而已,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打蛇务死,既然要反击便要一次性将他们打痛,这样再有人想对付我的时候,也得思量思量。”

    裴瑛低头想了会,方才点点头道:“公子所言也很有道理,只是以后的日子,你可得多加小心了。至少这次可是把黄宇得罪狠了。”

    沈毅洒然一笑:“就是没这件事,黄宇也恨我入骨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是瑛儿给公子添麻烦了。”裴瑛认真的致歉道。

    沈毅摆摆手笑道:“你又有何错?你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错的是黄宇,以及黄宇代表的那群人而已,他们并不明白,其实你并非是个商品,而是有自己思想的大活人。”

    裴瑛被沈毅这句话说的愣了愣,然后起身离座非常认真的万福道:“能有公子知我,瑛儿死而无憾。”

    “可别这样,什么死啊活啊的,你才多大。”沈毅老气横秋的说道。

    裴瑛被这句话逗得噗哧一乐,心想你说我才多大,那么你呢?好像你比我还小些吧。

    “还有这金条,我不要。”裴瑛突然说道。

    “嗯?”沈毅有些诧异。

    “我现在衣食无忧,也没有什么其他的花费,要这么多钱来干甚?还是放在公子那吧。就当我借给公子的。”裴瑛轻声道。

    沈毅思索了片刻,见裴瑛之意已决,并非作伪,便点头道:“既然这样也好。”

    秦府的书房中,秦平义满面春风的坐在太师椅上,感觉这半年来的煎熬终于是到头了,自沈家倒后心里便一直悬着的大石头也总算落了地。

    他此次去京城,可谓大有斩获,抱上了一个金灿灿的大腿,这下终于能扬眉吐气了。

    秦平义不无得意的想着,就觉得浑身骨头节都酥软了,他是昨天赶回来的,这一路来的颠簸让他这把老骨头累的够呛。

    现在还没缓过劲来。

    书房的门吱呀一响,林氏轻手轻脚的走了进来,一见自己的夫君并未睡觉,这才笑道:“老爷,风儿从市面上买到一条老鳖,我让他送去厨房煲汤了,一会给您端来,好补补您的元气。”

    秦平义坐起身来含笑道:“有劳夫人了,过来坐。”

    林氏没坐,而是转到秦平义身后给他捏起了肩膀,秦平义舒服的叹了口气,闭上眼睛享受着。

    过了会林氏看时机差不多了,才有意无意的将话往秦灵儿身上引,说起自己这个女儿,秦平义便有些头疼。

    毕竟年岁可是不小了,老这么在府上呆着也不是个事,秦平义为此也很是烦恼。

    林氏一见心里有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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