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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至尊天降-第20章

小说: 至尊天降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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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子光芒闪耀,原本镜子中雷龙的影子,幻化成真,同样是两条通体雷电萦绕的雷龙,此刻破镜而出,悍然与那破开护盾的雷龙,轰然相撞。

    “轰!”

    狂暴的气浪,如灭世之威,所过之处,无数的摆设被撕碎,到最后,整间屋子也在微微摇晃,下一刻,轰然倒塌。

    在房屋倒塌的最后刹那,有三道光虹,自其中激射而出。

    看着眼前的废墟,天降心有余悸,胸中更有无穷怒火。

    “到底是哪个混蛋偷袭我,有种你就站出来!”

    “我站出来了,你待如何!”

    天降话音刚落,一道冰寒如冻的声音,骤然在他耳边响起,天降愕然看向一旁冷面寒霜的宇文嫣,大脑打结,一时间有些懵。

    在他想来,敢在城主府偷袭自己之人,一定是跟自己有深仇大恨之人,很大可能就是城主府外那群日夜蹲守,冤枉他是盗丹贼的那些个店铺掌柜,可他万万没想到,会是宇文嫣。

    “糊涂啊,这里可是城主府,试问有谁敢进来偷袭!”

    天降一拍脑门,想明白关键的他,心虚的瞄了一眼面色冰冷的宇文嫣,干咳一声,欲言又止。

    一旁的宇文无情,此刻正捂着嘴偷笑,赫然是幸灾乐祸,想看天降如何收场。

    狠狠瞪了一眼宇文无情,天降眼珠子转动,突然大叫一声,将在场的二人吓了一跳。

    “呀!原来是大胸姐啊,我就说今早听到外面枝头有喜鹊叫,原来是大胸姐要来,难怪会有喜鹊报喜,难怪”

    天降摇头晃脑,一脸的沉醉,似真有这么一回事,可当宇文嫣看向四周,没有看到丝毫树的影子后,美目中泛起无奈,脸色却仍是冰寒如霜。

    “听说你为了炼丹,差点把自己逼死!”

    “额也没有那么严重,呵呵”

    天降挠挠头,脸上露出憨厚笑容,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当日回到房间后,脑子里面想的全是如何做到襦袍中年人提出的条件,浑浑噩噩,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他好不容易想到了方法时,宇文姐弟俩到来。

    看着天降明显敷衍的样子,宇文嫣冷哼一声,面如冰霜,哪怕她生气的样子,也是无限风情诱惑。

    “管你死活!”

    丢下一句,宇文嫣转身远去,天降松了口气,神色却是有些古怪,他发现宇文嫣有些人格分裂,时而喜欢挑逗他,时而对他冷如寒冰,透着生人勿近之意。

    想不通便不去想,天降回头看向一旁的宇文无情,没有了面对宇文嫣时的紧张,脸色隐含不善。

    “小白脸,你刚才差点害死我,你知不知道!”

    “嘿嘿,走,我带你出去散散心。”

    自知理亏的宇文无情,打了个哈哈,颇为熟络的就要去搂天降肩膀,谁知天降一躲,闪到一旁,目中怒火更甚。

    “今天你若不给我一个交代,我们兄弟绝交!”

    “那你想怎么样。”

    宇文无情摊了摊手,无奈开口,知道自己被天降讹上了,偏偏他还不能不接。

    天降眼睛一转,原本怒火高涨的他,瞬时偃旗息鼓,凑到宇文无情身边,嘿嘿一笑:“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我们是兄弟,我天降怎么会生兄弟的气呢。”

    闻言,宇文无情却像一只被踩着尾巴的猫,迅速远离天降,他遥遥看向天降,一脸警惕。

    “你到底想干嘛!”

    “真没啥,我就是想向你借几千块玄晶玩玩。”

    天降是何许人也,那是臭不要脸中的杰出代表人物,尽管宇文无情做好了被宰的准备,可此刻,他仍然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你知不知道玄晶是什么,你以为那是街边的大白菜!”

    天降面色一红,干咳一声,不无委屈道:“我只是暂时借来用一用,又不是不还你。”

    “没有,一块都没有!”宇文无情实在是待不下去了,转身就走。

    眼看宇文无情就欲离开,天降急了:“你若是敢走,我就把你偷看府内侍女洗澡的事,公布于众。”

    “子虚乌有的事,你大可去说。”宇文无情头也没回,越走越远,天降更加急了。

    “小白脸,这可是你逼我的!”

    天降心一横,眼看不远处有个侍女向这边走来,他连忙跑了过去,那侍女见是城主府的贵客,行礼后就欲离开。

    “等等!”

    “怎么啦,天降公子?”

    “我这里有个秘密,你要不要听?”天降颇为神秘的开口,说话时,兀自往四周撇了一眼。

    “既然是秘密,天降公子就自己留着吧,奴婢还要去干活。”

    天降睁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侍女,顿时呲牙咧嘴,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不行,你必须听。”说完,也不等侍女回应,天降继续开口:“话说,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四下无人,漆黑一片,只有一间房间还有灯火,房间里有一个女子在洗澡”

    “啊!”

    侍女惊呼一声,倒是将沉浸在编故事中的天降吓了一跳,见状,侍女连忙道歉,表示自己一定好好听。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道黑影悄然而来,趁着夜色来到这间灯火房间外,趴在门窗外偷看里面那女子洗澡”

    “流氓!”

    “对,就是流氓!”

    看着侍女眼中露出厌恶,天降嘿嘿一笑,继续循循善诱:“你想知道这个偷看别人洗澡的黑衣人是谁吗?”

    “是谁?”

    “他就是”

    天降正要开口,蓦然,一道冷声自二人背后响起。

    “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先去忙吧!”

    侍女抬头,一看是少城主,连忙施礼离去。

    看着扬起头,一脸得意的天降,宇文无情目露无奈,咬着牙,恶狠狠的开口。

    “你能不能更无耻一些!”

    ps:现在故事节奏有点慢,正在调整,不过说实话,第一次推荐,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第二次,可心底还是难免有些紧张,工作期间没有时间去想,可一到码字,就会情不自禁地去想,剧情怎样连接更紧凑?这一段情节是不是非要不可?后面出现的伏笔要怎么埋?等等一系列,所以码字速度会很慢,尤其是晚上除了码字外,还要处理工作的一些资料,有时还要去线上听课,琐碎事很多,不求大大们包容,因为没有资格,这些话完全是笔画同学对自己说的,也是鞭策,因为不管有多少人在看,可只要有人看,我就没理由去滥竽充数(话说刚才看到有大大打赏,万分感谢,谢谢大大厚爱)

第34章 我的读者,由我来守护!() 
周三看到编辑的留言,让我准备一下,周五准备上架,然后,我告诉他,能不能暂时不上架,因为笔画同学想让喜欢这本书的你们,多看一段时间的免费版。

    既然你们喜欢这本书,我就有义务,有责任去维护你们的权益,哪怕跟编辑闹翻,我亦无悔,有人说我因小失大,因为个别读者去得罪编辑,划不来,不划算,不值得。

    可在笔画同学眼里,这些付出都值得,读者是作者的衣食父母,别说个别读者,哪怕就一个读者,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力量,去维护读者的权益。

    你们或许不知道,从三十万字起,我就可以选择上架,可我迟迟没有上架,因为我想尽量的拖延时间,尽量的为喜欢这本书的你们谋福利,哪怕我为此买单,损失几千块钱,我无所谓,因为在笔画同学心里,我的读者,应该由我来守护。

    说说这本书吧,这本书是内签书。

    在此透露一个行业秘密,告诉你们一本作品被内签的机率有多大。

    每五十本书中,会有一本书能签约,而每五十本签约书中,只有一本书可能被内签。

    也就是说,几千本书里面,只有一本能达到内签的资格,因为内签审查更严,标准更高,很荣幸,至尊天降是一本内签书。

    这代表编辑对一部作品的最高认可,因为他只需要通过前一两章,就可以看出这本书会有很好的前途,而不是需要好几万字,甚至几十万字才能判定,所以,你们的眼光也很好。

    内签,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很难,许多人写几年,都未必能签约,更别提要求更高的内签。

    所以,笔画同学经常说这是我的幸运,幸运编辑看走眼了,给了我内签这份认可。

    然后,当这本书正式入驻创世,得到数万书友追捧的时候,我依然说这是我的幸运,幸运这数万朋友都看走眼了,居然选择支持我。

    这种幸运,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狗屎运。

    看到有不少人问我写这本书的初衷,相信不止几个人对这个问题感兴趣,那么我就说一说。

    写作的初衷,源于一个故事

    那是初中时期,情窦初开的笔画同学,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她的昵称叫花卷,她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学姐。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女生,成绩很好,是市级三好学生,年年荣获这个奖项,经常登上学校最显眼的公告牌,非常的优秀。

    我们学校是以舞蹈闻名的,我和她相识也是因为跳舞,阴差阳错,我们成了搭档,她是一个外冷内热的女生,当时的她不喜欢跳舞,后来她学了爵士。

    那时我的成绩很差,偏科严重,数学、语文在年级排前几,英语却在班级排倒数第几,可我喜欢她,我要追上她的脚步,想距离她更近一些,想把一段美好的邂逅,变成永恒的爱恋,于是我拼命的学习,最后达到了优秀的程度,可英语是硬伤。

    除了我不懈的坚持与努力,她喜欢上我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她太善良,善良到零下二十度的冬天,外面雪花飘飘,她在校区看到一条冻坏的baby狗时,不顾闺蜜们的劝阻,将baby狗抱在怀里,脱下羽绒服为它取暖。

    那一次,据我所知,是她唯一一次挨老师批评。

    因为心疼一条小狗,使得自己手脚冰冷,俏脸冻得发紫,还被班主任叫出去单独谈话,事后,我问她,值得吗?

    她微微一笑,很是俏皮可爱,没有说话。

    那个时候的我们,很单纯,无忧无虑,因为是在一个三面环海的城市,仅用一年的时间,我们几乎玩遍了所有的地方。

    俄罗斯风情街、小吃一条街、发现王国、老虎滩、棒棰岛等等,数不胜数

    后来,她上的是全市排名前三的高中,全省名列前十,我成绩稍差,进的是中等偏上的高中,可我们学校离得非常近,坐公交也就几站地的距离,那时她经常叫我送吃的去她学校。

    笔画同学不敢不去,因为她是我的女神大人,我爱她。

    然后,大学,她现在是大四,准备考研,而我在大一时就辍学了,不是成绩不好,我每门功课都是优,除了英语(咳英语是硬伤)。

    之所以辍学,是因为她太优秀,我想要以寻常的方式追上她的脚步,几乎不可能,所以,我只能另辟蹊径,选择进入社会。

    很幸运,因为能力出众,我在实习期间,第一个月拿到了四千块钱的工资,那一个月,对我来说是魔鬼地狱式的折磨,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不足三个小时,但效果斐然,实习期第一个月的四千块钱,无论放在任何行业,都是极高的成就,我做到了,因为我心里有她。

    在我每每崩溃,想要放弃时,只要想到她,我就充满力量。

    一个人一旦有了执念,努力起来就会非常恐怖,三个月后,我做到了别人努力一年才能达到的地步,半年后,我走到了别人努力三年,也未必能获得的位置,然后,一直延续至今。

    可我说过,她要考研了,考研对她而言很简单,可对我来说,压力山大,因为她变得更优秀了,这也促使我不得不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最明显的做法,无非是收入的增加。

    她和我家都不是缺钱的人,她是本地人,而我家也在08年的时候,在那座海滨城市买了房子,那时候房子还很便宜,一个精装修,也就一百多万出头。

    但是,有谁愿意做一个啃老族(关健是没啃老的资本),或许有,可在我眼里,那是对我能力的一种否定,是在变相的羞辱我。

    所以,我冒着被公司辞退的风险,选择兼职,我工作很忙,相对比较自由的兼职,就只有网络写作这个行业。

    所幸,我的语文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当第一次把稿子给编辑看时,编辑就说值得投资,可以签约,这就是内签。

    赚钱,更好的去爱她,就是笔画同学写作的初衷,很简单直接的一个目的。

    众所周知,三十万字的公众期,我延长到了近四十万,这一切,全部都是我无偿的回馈给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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