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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武侠游记-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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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男人的承诺()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钱,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权,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色,但有的人,活着,是为了一个承诺!

    承诺有的时候很轻,轻的好像一片随风飘荡的羽毛。承诺有的时候很重,那种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那是一架破旧的独轮车,唯一一点完好的地方,恐怕就是那个小小的轮子。

    推着车子的是一个老者,一个从巷子里面转出的老人,孙驼子。

    巴英没有去小巷,然而孙驼子还是来了,即使他知道,自己的此行完全充斥着未知。而未知,也就意味着危险,很多的危险。

    孙驼子的手很大,他的手指不仅够长,而且够粗。这样的一双手,本该是很有力量的手。而看着那几乎不会摇摆的酒坛,显然,孙驼子并不像想象之中的那么弱不禁风。

    影子,长长的影子映在独轮车上,显然,车前有人。

    “大爷,是您!麻烦您稍微让让,别让这车子蹭到了您!”

    孙驼子小心翼翼的陪笑道,这是一个小人物在遇到大人物时的本能反应。

    “你要去兴云庄送酒?”

    “正是。”

    “你既已见了我,又何必还要去兴云庄?”

    “您说的话,小老二不懂。”

    那怪人的目光投向孙驼子的双手,忽然开口说道“我很佩服你,我也不会伤害林诗音,所以,兴云庄的这趟浑水,你最好还是不要趟,你也趟不起。”

    那孙驼子此时陪笑着说道“大爷,您说的话,小老二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那怪人却是淡淡的笑了一声,随即开口说道“一个人若能在抹布和扫把间隐忍十几年,无论他是为了什么,都是值得人深深佩服的。

    不过,一个人若已抹了十几年桌子,无论他以前是什么人,都会变成最最普通的样子,因为当他在抹桌子油垢的时候,也就是在抹着自己的光彩。”

    孙驼子已放下了车子的把手,他虽然是个驼子,但此时此刻却已经将背挺得笔直。

    一个人可以为了承诺从高手变成普通人,也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从普通人变成高手,哪怕,是即将送死的高手。

    “看来你来兴云庄真的没有安什么好心?”

    孙驼子的话音厚重而响亮,显然,一个擦桌子的小老头,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声音。

    “你确定要和我动手吗?”

    孙驼子不语,但他身上的气势已经越来越强。

    “如果是你大哥,我或许会考虑和他搭搭手,但是你,还是回去吧!”

    孙驼子动了,仿佛一只潜伏了许久的野兽,在彻底锁定了猎物之后,闪电般的一扑。此时此刻,若是有人真的以为他就是那个整天在小店里面抹着桌子,卖着卑微的食物,赚着零星的铜板的孙驼子,那他一定是个傻子。

    孙驼子的右手青筋暴起,好似一条条盘踞的蟒蛇,五指抓出,十几年的岁月,不仅仅没有将他大力鹰爪功的火候磨灭。反而使得孙驼子渐渐领悟到了过刚易折的上乘武学境界。

    此时他这一爪抓出,便好似凭空抓出了五道无形的气流。自四面八方而来,将那怪人的一切退路封死。

    孙驼子很有自信,即使是他的哥哥亲临,面对他的这一爪,除了硬接之外,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但那怪人却只是抬起手,轻轻的一指点出。这一指来的不快,力道也不大,但一道吞吐不定的青芒却仿佛蛇信一般在那怪人的指尖出现。

    “指发剑芒!”

    这样内家修为,孙驼子曾经听自己的大哥说过,但凡能够将内家功夫修炼到如此境界的高手。无一不是炼神化气到达顶峰的绝顶高手。

    退!

    孙驼子绝不愿以自己的一双肉掌,去实验一下对方所发的剑芒究竟威力如何。

    大力鹰爪功本是天底下至刚至阳的功夫,但此时孙驼子身形一转,却是灵巧非常。不似一头雄鹰,倒更像一只灵活的雨燕似得。

    忽嗖的剑芒自孙驼子的手掌一旁划过,一瞬间,孙驼子只觉得手背与小臂之上一阵阵战栗之感出现在皮肤上。

    孙驼子的内力已经仿佛溃了坝的洪水一般,在体内疯狂的流转起来。此时此刻,他已经将对方当做了一名不亚于自己大哥的绝顶高手。

    无论结果如何,他都必须出手,即使死。这是承诺,男人的承诺。

    快,风一般的快,人未到,那怪人快到难以想象的身法带起的劲风已经袭到孙驼子的身前。

    双手十指张开,一股股内劲灌注其中,将这血肉构成的十指变得能够穿金洞铁。

    双手一合,仿佛十柄锋利的匕首一般朝着自己的身前袭来。然而,下一刻,当他的回过神的时候,却发现不仅自己的招式落在了空处,而自己面前的那个怪人,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

    孙驼子看着周围空空如也的景致,忽然叹了口气,说道“这江湖,怕是要乱了,乱了!”

    孙驼子推起车,开始缓缓朝着小巷行去,无论如何,他都会完成自己的承诺。算起来,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自己的大哥了。

    而此时的兴云庄之中,龙小云已经被林诗音带走去处理伤势。但原本一排歌舞升平的景致已经彻底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个眉头紧锁的样子。

    那秦孝仪看似平静,但心中却最是紧张,特别是此时此刻,手中没有铁胆可以把玩。

    是以,见得众人不语,他终于按耐不住,开口问道“龙四爷,今天这个怪人的底细,你真的不知道吗?”

    龙啸云虽然不知道怪人是谁,但已隐隐猜到了对方为何而来。只不过,这件事情,一直是龙啸云心中的伤疤,和他不愿回忆起的过往,又怎会轻易告知几人。

    “秦老爷子,您也看到了,来人的身份龙某也确实不知。”

    说到这里,那龙啸云忽然眼珠一转,随即开口说道“不过看这个人的模样,到时突然令我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本应该远在塞外的人。”

    “什么人?”

    这一次,秦孝仪,田七,赵正义和公孙摩云四人几乎异口同声的开口问道。

    “快活林,镜主!”。。。

第二百六十七章 会杀人的包袱()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一个人若是感觉到了寂寞,便总想干些什么,来派遣那些寂寞。

    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与灵魂早已悄悄从刀锋下溜走。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象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汗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寻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壳。

    马车继续走,皑皑的白雪掩不住马车的痕迹,一道与银白融为一体的身影已经出现在李寻欢原本埋下雕像的地方。怪异的镜面面具之中,千百种雪景交错辉映,甚是壮观奇妙。

    那身影出手极快,雪花自头顶飘落,尚未落到腰间,那身影的右手已经一把没入雪中。下一刻,那右手已经将一个精致万分的雕像从白雪和泥土之下捉了出来。

    冰冷的面具之下,先是传来了一阵嗤笑,随即那右手一翻,雕像已经落到了怪人身后一口已经有些鼓胀的布袋之中。

    大雪纷飞,掩盖了这里生的一切,很快,一切都再次归于平淡。

    风雪掩盖的路再长也终会有走尽的时候,不知走了多远,路的尽头终于出现了一个小镇。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金狮镖局已经到了……”

    怪人刚刚言罢,只见一个怀抱雪笠,雪笠下夹着一个包袱的人人逃命似的从客栈之中冲了出来。

    他有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一个黄腊的人头。他的耳朵很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但他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之下,他的身子也象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样的模样,这样的打扮,再加上他背后那被鲜血将白色染成黑色的披风,以及他面如锅底般的黑色。除了近年来在黄河一带创下好大名声的碧血双蛇之一的黑蛇之外,恐怕再没有其他人了。

    “看你一个人急匆匆的样子,白蛇多半已经死了……”

    光,乌黑的光芒一闪而过,已经直取那怪人的咽喉而来。

    黑蛇不喜欢和活人说话,以为说话会浪费最好的时机,最好的杀人时机。他喜欢和死人说话,只有这样,才会让他感觉到那难得的平静与安心。

    然而下一刻,黑蛇的眼睛忽然瞪得老大,他的嘴微微有些分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他已没有任何机会再多说一个字,因为他的剑,此时此刻已经刺入了自己的咽喉。

    怪人的食指与中指轻轻的夹在黑蛇的剑身之上,看着光泽从黑蛇的眼中渐渐消逝,怪人摇摇头,将右手放下,对着黑蛇说道“我本想叫你多活一会儿,只可惜……”

    言罢,那怪人已经伸出手来,自黑蛇的肋下将那雪笠后面的包袱抽了出来。

    手腕一抖,但见那包袱已经彻底打开,一件金光闪闪的胸甲已经出现在怪人的手中。

    “欲除梅花盗,先得金丝甲,要我说,欲除梅花盗,先练葵花功才是……”

    脚步声,三个脚步声,两个轻的在前,一个重的在后。铁传甲托着几坛子酒出来之后,前面的李寻欢和一个狼一般的少年忽然停下了脚步。

    死人!一个死人正挡在三人之前,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张脸尤其狰狞丑恶,一双恶毒的眼睛,死鱼般凸了出来。

    阿飞失声道:“这是黑蛇!”

    李寻欢沉思着,忽然道:“你可知道是谁杀死他的么?”

    阿飞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就是那包袱。”

    阿飞皱眉道:“包袱?”

    包袱显然不会杀人,但带走包袱的人会。

    李寻欢道:“那包袱一直在桌上,我一直没有太留意,但等到黑蛇走了后,那包袱也不见了,所以我想,他故意作出那种疯的样子来,就为的是要引开别人的注意力,他才好趁机将那包袱攫走。”

    阿飞道:“嗯。”

    李寻欢道:“但他却未想到那包袱竟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杀他的人,想必就是为了那只包袱。”

    他不知何时已将那小刀拿在手上,轻轻地抚摸着,喃喃道:“那包袱里究竟是什么呢?为何有这么多人对它生兴趣?也许我昨天晚上本该拿过来瞧瞧的。”

    起风了,带着白雪的寒气,有些冷!。8

第二百六十八章 武林三宝金丝甲()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那虬髯大汉已在车轮捆起几条铁链子,使车轮不致太滑。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地直响。

    马车之中,少年忽然放下酒碗,瞪着李寻欢道:“你为什么定要我到你马车上来喝酒?”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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