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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磊落青衫行-第95章

小说: 磊落青衫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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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上去是个挺有意思的游戏,我不由有些好奇。

    我赌……我可以从一整版的文章里找出你的那篇来。

    我不信。我不仅笔名常换,连写作的口气也时有变换,他怎么可能找得出来!

    我看过你的一篇文章,校报上的,叫《独秋》。----他说的是一篇我唯一属过本名的文章----不信的话,我们试试。

    于是我们到报亭,我随手翻出一张让他挑,他只扫了一眼就找了出来。

    不会吧!我惊叫起来,又拿另一张。他依然很快挑中。我还是不信,故意拿了张没有我的文字的报纸,他瞧了半天,然后摇摇头。

    我非常惊异。他是怎么辩别的,就凭一篇《独秋》?

    这有何难?你看这篇《最初的苍老》,只有你才会用这种标题。还有这篇,笔调很调侃,但在调侃下,还是有你的味道。他想了想,像是在寻找合适的字眼,之后说:繁华后的悲哀,笑容里的无奈,这就是你。

    他不说‘这就是你的文章‘,而说‘这就是你‘!我突然觉得有点害怕,他像个知悉一切的巫师,轻易的把我看透,我却仍对他一无所知;我甚至有种奇怪的预感:我从此摆脱不了他。是的,他用他的精神控制了我的呼吸,我必须屏气仰视着他,心甘情愿的去崇拜他。

    他察觉到我的紧张,便又问:稿费不多吧?

    还好。我写的都是些随笔,单价不高,写得多了也就过得去。

    为什么这么拼命?过早地以文字为业,容易浪费你的才气。是因为需要钱又不想总花家里的?

    他猜对了。我想租一间房子,配一台能上网的电脑。我除了写之外一无所长,我不想让家里在供应我的学业和生活之外,再担负一些自我到有些奢侈的*。我写了有两年,再加上假期的零工,应该差不多了。可能最近就会去找房吧。

    我想起有两张快到期的单还没拿,便想顺路去邮局。他坚持陪我,而我求之不得,因为不善沟通的我,很难找到一个比较聊得来的人。

    填身份证号码的时候,他在我背后说:你这张相片照得不错。

    我顺口说:真的?很多人都说我照片上比本人好看。

    他不吭声。

    由于那两张单上的数额颇为赏心悦目,我一高兴就说:今天中午我请好了。

    于是我们共进午餐。

    谈谈说说间,我知道他在家里是老大,底下还有弟妹。母亲身体不好,全家的重担几乎都压在父亲身上。他说他和我找银两的方法不一样。他做过很多工作,甚至曾和一个社会上的混混倒服装,直到现在,那混混还时不时找他喝酒。

    看不出来呢!你一点也不像。我想不出来,他背后还会有什么样的故事。

    他笑了笑:我很久不做那事了。一潭混水,路过都会溅身泥。他现在在一家电脑公司兼职,是本专业,对以后很有帮助。未来的道路也很明确,就是回到北方,领一份不错的薪水,供弟妹读书,能读到哪算哪。

    我也说了我的矛盾与可笑。我在极力摆脱家庭束缚的同时,却剪不断对父母的依赖。因此我的自由,就只有在外读书的这几年。一毕业我就不得不回到父母身边。他们一年年老去,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别无选择。

    我们都说了很多话。说到最后都无话可说了,还是觉得好像有什么塞在心里,非得掏出来给对方才安稳。

    从餐馆的玻璃窗望出去,仍是一片灿烂的阳光。今天的天气真是太好太好了,好得让我想随时随地的微笑。即使后来发生的许多我始料不及的不愉快都因此而起,我也依然对这一天的阳光,这一天的方远,这一天的交汇念念不忘,无怨无悔。

    从此,我和方远莫明其妙地被卷入一个微妙的旋涡。

    事情发生的原因非常简单:我们在餐馆里相视微笑的一幕被好事者看见,并散布到校园的各个角落,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们各自的班级,自然也传到柳笛耳中。

    柳笛是个内敛的女孩。她明知道这个传闻也在心里忍着,她宁可暗自流泪也不愿质问我。她的反应让我难过,但我能为她做什么呢?解释吗?没有必要。在这种情形下,任何的解释都像是欲盖弥彰。旁人的冷眼我无所畏惧,但是我却失去了她对我的信任,哪怕是一时兴起的信任。

    我选择逃避,加快了到外面租房的进程。

    我找了一间离学校有点远的房子。是一幢二层平房的二楼,和另一个租房女孩共用大厅、阳台和洗手间。

    床和桌椅都是现成的,因此我要搬的就只有被褥和衣箱。因为觉得仅有这几件家具的屋子未免单调,我还到二手市场买了一张茶色的玻璃小几,配上长颈的水晶花瓶,颇有几分雅致。

    和同住的女生见面是在搬茶几的时候。她属于那种靓丽到让人眼前一亮的女孩,头发黄黄的卷成卷贴在头上,俏皮中带点野性;不化妆,但指甲养得很长,亮晶晶的惹眼得很。

    她一看到我,就支使身边的男士帮忙。等安顿好了,我忙称谢时,她却落落大方地伸出手来自我介绍:我叫杨雪舞,名字是老妈取的,够浪漫吧?如果早年她出山,琼瑶就没得混了。可惜的是我不喜欢。你叫我小雪好了。我喜欢别人叫我小雪,我的朋友都叫我小雪。

    杨雪舞?我听过这个名字,旅游系的一枝花。听说生活上不太检|点。我并不介意她私生活上的事,但却挺怕麻烦,偏偏她看上去是个麻烦的人。

    她的手伸在半空,让我不好意思不理她,便也伸手过去碰碰她:沈小若。

    她一笑:听过听过,你的文章很好。虽然是夸我,但明显仅是寒暄而己。她又指指身边的男士:谢峦,我男朋友。

    幸会。他不像学生,他的举手投足有种在校男生身上没有的成熟韵味。当然,方远除外。

    果然,小雪解释说,他是一家保险公司的客户部经理。

    我终究有些意外,难道她真如传闻所说,是那样的女孩么?

    然而小雪却像是毫不在意,伸臂揽住谢峦的腰:ok,我们正要出去,大家是邻居了,以后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说!bye-bye!

    bye。我呆若木鸡的看着她欢笑的背影远去。这是个与我截然相反的女孩,活泼豪爽而不乏细腻,完全没有淫|乱及享乐的痕迹。

    ‘我喜欢别人叫我小雪,我的朋友都叫我小雪‘。她说的话现在想来,颇似与‘杨雪舞‘三个字决裂的宣言。

    …………

    …………

    ————————————————————————————————

    作者君区区在下青二十七我的碎碎念:

    哈哈哈。。不好意思。。。又见谢峦。。。这个名字是我中学时候取的,因为喜欢就又用了。。。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杨离”杨大侠身上。。。咦。。还有“沈小若”。。。。

    捂脸中。。。。

    ——————————————————

柠檬微酸(三)() 
《磊落青衫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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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电脑的时候,我还是找了方远。他是内行,而且令人放心。

    一见到他,我就笑着说:你害惨我了。他也说:你也害惨我了。我们俩都笑,不是真在怪对方,而是一种戏谑,我们一起嘲笑那些无聊的人、无聊的传言。

    方远告诉我,柳笛找过他,他不想让她沉迷,断然拒绝了她。

    我挺震惊的。因为温顺柔弱如柳笛,真难想像她会有这样的勇气去争取她的爱情与幸福;更难想像的是一向受宠、一向有着天生优越感的她,如何承受被拒绝的残酷!

    但是,如果因为怕伤害她而让方远违心地制造曲扭的感情,同样是不可想像的。

    她现在好多了。方远说。

    柳笛有一次大崩溃,也是方远出面才劝住了。

    我不在寝室的日子竟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我忙着做自己的事,而把我自己之外的人都置若罔闻。我是个无心的人吧,虽然柳笛的事,不能归因到我身上,但我的反应也过于冷漠了。

    我应该再和方远有所接触吗?我对自己的这次行为有点犹豫,但是他沉稳的神态却安抚了我的不安。

    我望着他,他是对的。他坚持了他应该坚持的。他不像许多男生一样,把女生的示爱当成炫耀的资本;他的忍心、他的无情,恰恰是因为他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

    方远突然问我:你为什么不谈恋爱?

    我为什么一定要谈恋爱?我不假思索地说,我爱一个人,就要爱得死心塌地。但如果我的付出不得不因必然的分手而白费,那又何必呢?我害怕得而复失的伤痛。

    他笑笑:你的思路太窄了。恋爱是所好学校,只有经过恋爱才能真正成熟。

    我的确是过于保守。但如果我不这样,我也就不是我了。

    这样吧,到大四下学期,我做你的男朋友好了。

    我不觉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失言了。他闪避我的目光,掩饰着他的过失:我不会这样做的----我不会。

    他一直都不知道,那一刻我失望极了。我勉力控制的狂野的心几乎要为他脱缰而出,却又被他过人的冷静按回到胸腔。

    越到后面,我越是在不自觉中想起他的话。我不知不觉地,焦急地等待着大四下学期的到来,等待他承兑他的诺言。但另一方面,我又不停地告诉自己,那不过是他的一时戏言,我绝不能因此而误解、因此而深陷,否则我就会失去他这个相当不错的朋友。

    我想念他,在独处的时候尤其是。同时我又努力地克制想见他,想和他说话的*,我不想无法自拔。

    …………

    …………

    我独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我刻意地把自己和世界隔离开来,除了上课,几乎不在校园里露面,唯一的交往对象,也只有小雪。

    和小雪相处越深,就越能鲜明地感受到她并未止于外表的与众不同。

    我想不到那么前卫的她竟会做得一手好菜。什么翡翠拌黄瓜、海蚌炖鸡蛋,光看那些菜的颜色,就足以让人垂涎欲滴。

    小雪说: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他的胃。

    小雪能歌善舞,不管是现代的还是民族的,甚至是戏曲,她都来一段。当然最拿手的是流行音乐和交谊舞。

    小雪说:歌舞是女人吸引男人的致命武器。

    小雪表面上嘻嘻哈哈,大大咧咧,有她的地方必有笑声,但她的话却常藏着点弦外之音,只是愿意细想的人不多,能听得出来的就更少。

    小雪说:女人应该大智若愚。男人最忌的就是女人比他精明。因此女人想对付男人,首先就得学会装傻。

    小雪总是把她的一切美质的目的归于取悦男人。她仿佛和自己有仇,故意践踏她的优点。但在她脸上找不到自怨自艾。她根本不屑别人对她的看法,她以自己的方式坚强的活着,最大限度的享受当前的人生而不顾及以后。

    如果她生在古代,一定是一代名|妓。

    我这么说,并没有贬低她的意思。因为‘名|妓‘可不是轻易当得的。名|妓首要的是才艺,姿色倒在其次。有色无才的女子决计当不了名|妓;而名|妓的风采,往往能折服那些大文人,白居易、柳永皆是此中人。

    真的?真的呀!小雪对我的说法大感荣耀,还在谢峦面前炫了好几次。

    大多数时间里,小雪就是这么快乐。她的笑容感染了我,令我寂寞无奇的生活里有了些闪烁的亮点。

    在没去交际,谢峦也没来过夜的晚上,小雪喜欢坐在阳台上吸烟喝酒,烟头在黑暗里虚弱而顽强的明灭着,就像我们共有的,渴望升华的心灵。

    ……………………我万万料不到,小雪的崩溃来得那样快。

    我一直以为她比我要来得坚强,从表面到内心都是。

    我猝不及防。

    那是初冬的一天。

    上楼的时候,谢峦正匆匆下来。

    我侧身让过他,在楼道里停了一会。茫茫的夜色笼罩在身遭,就像一头潜伏的恶兽,渐渐地身我侵袭过来。谢峦的甩门声尖锐地回荡。从这墙到那墙,终于了无声息。

    楼上哗啦啦一阵响。

    我一惊,冲上楼去。

    门没关紧。我轻轻一推,房里烟雾缭绕的一片,隐约看得见小雪仰头靠在床沿,嘴上叼了一支烟,地上狼籍的滚着酒瓶。

    小雪……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没事吧?

    过来,陪我喝酒!她把酒瓶向我递过来,突然又摇摇头缩了回去,你走吧,你是乖乖女,我是坏女人。我不想带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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