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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小猪快跑-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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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姆那小嘴张的老大,路过一家又一家的房屋,居然还有面包店!正巧看到从里面走出来的人,正是雅各布的老婆奎妮,她看到汤姆,开心的挥挥手。

    “嗨!奎妮。”麦克接到了儿子很高兴的跟奎妮打招呼。

    “麦克你接汤姆回来啦。”奎妮也很高兴,她几乎也是看着汤姆长大的。

    麦克点点头,“是啊,还顺便去买了些东西。”

    奎妮挥挥手说道,“晚上来我们家吃饭啊,别忘记了。”

    “放心,忘不了。”麦克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然后开车走人。

    “奎妮婶婶再见。”汤姆则趴在车窗对路边的奎妮挥手。

    等汤姆坐正了以后,麦克又开了一段的车,指着前方不远处的竹林说道,“我们家就在前面。”

    “这么远?”汤姆目测了刚才过来的距离,加上那片竹林真心的不是一般的大。

    “那当然了,这都是我们家的,当然选最好的位置了,你看到就知道里面有多漂亮了。”麦克表示有钱就是任性!

    很快的,汤姆就瞧见了那黑瓦白墙,惊疑的问道,“那是我们家?”

    “没错,是不是很特别?”麦克骄傲的说道,这可是他一点一点的设计,然后打造起来的。

    “那是爸爸你以前给我看过的华夏来的画中的”汤姆点点头说道。

    “我改良了设计图,然后让他们建的。”

    麦克开着他的飞车,到自家车库的上空,然后降落,再把车开到车库里面,完成了一系列的行动,推门下车,领着儿子进屋瞧瞧。

    一进去,汤姆就看到两颗大号的汤圆瘫在地板上,一动不动的趴着。

    隔着玻璃正在用那绿豆大的小眼睛看着外面的雪景,只是不管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喜感。

    汤姆不是个喜欢毛茸茸小动物的人,不过冬天吧,有个趁手的暖手宝也是不错的。

    比起汤姆,小熊猫们更喜爱汤姆一些,每次麦克一走动,就能看到他的腿上多了两个毛拖鞋,这是正宗的熊猫牌挂件啊。

    这个时候,嫉妒心超级强的汤姆,就负责撕下这两只小熊猫来,揣在怀里取暖。

    麦克喝了一口热茶,这才是生活啊

    说起来养这两只熊猫一是机缘巧合,原本熊猫是不会出现在腐国的,那天他和纽特逛对角巷,却不小心去了翻倒巷,有纽特护着他也不怕,加上自己身上还有不少的防御挂件,更对自己的身手有着自信。

    意外看到了两只已经奄奄一息的黑白色小团子,仔细一瞧,好家伙,可不就是那萌翻全国人民的国宝吗?!

    麦克赶紧让纽特去交涉,然后直接买了下来,对方也不知道这个小动物能做什么,加上又瘦又小,一副快要死掉的样子,有人买下,也就没有狮子大开口,只要不死在店里,把本收回来就不错了。

    就这样,麦克就把两只瘦弱的小熊猫带了回来,养了不到一个月,就白白胖胖了,主要还是那些巫师不会养。

    就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两只小熊猫就是不太长个,一个月也没能长多少。

第78章 神奇小猪在哪里() 
第七十八章

    汤姆回家以后;投喂小熊猫的活;就丢给了他,美曰其名;培养一下双方的感情。

    纳吉尼表示;我可以活吞了这两只毛绒球吗?

    然后就被麦克活生生的警告了;她敢吞了团团和圆圆的话,以后三餐加夜宵全部取消!

    整个蛇生都不美丽了

    只是纳吉尼那小脑袋瓜都没想明白,为什么主人家爸爸会知道它在想什么。

    麦克当然不会让纳吉尼知道;自己开了真实之眼;为了照顾不会说话的小宝宝,麦克当年养还是婴儿的汤姆的时候,就这么干过。

    因为他之前完成了不少支线任务,搜集到了真实之眼的碎片;将原本残次版本的真实之眼;升级到了真实之眼初级版。

    可以使用两个小时;并且冷却缓冲时间缩短为十二小时。

    真实之眼牛逼之处就在于,这可以无视种族;只要是有智力的;通通可以转换为自内心独白;在头顶滚动。

    可惜这玩意不能二十四小时开着,也就两个小时;基本上麦克都是针对小团子们的吃喝拉撒时间;不然就浪费了。

    不然凭什么他一个新手爸爸;能把那么小;那么软乎的一个小子,养的白白胖胖的。

    就刚抱着他家的小崽的时候麦克都快泪奔了,这么小一只,还这么软,怎么养啊

    他是养过蠢弟弟没错,可是像蠢弟弟这么小的时候,大人也没把小孩交给他抱的意思。

    等他带着蠢弟弟的时候,蠢弟弟已经会爬了,他负责的是,当蠢弟弟爬远了的时候,拖住蠢弟弟的那两条腿,然后拖回婴儿软垫上。

    所以他奋斗的是爬行动物时期的小孩,而不是软的像没骨头一样的小宝宝。

    想起那时候的日子,真是心酸啊,整天对着个不会说话的宝宝,麦克突然又一种做妈妈的心态。

    等等,做妈妈的心态是个什么鬼?

    他明明还是个连初恋都还在的萌汉子。:3

    明明十二年前还是那么小的一只,长的还丑,就跟红皮的小猴子似的,现在一看,已经是个帅小伙了,穿着时下流行的小西装,别提有多帅气了。

    以后保准给他带个貌美如花的儿媳妇回来,感觉岁月催人老,他还是光棍,儿子都快要娶媳妇了

    这也不算麦克杞人忧天,毕竟无论是以前的腐国还是魔法世界都结婚早,有些霍格沃兹都还没毕业呢,就已经订婚的订婚,一毕业就结婚争取三年抱两,开枝散叶。

    小巫师的出生率低已经从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别说是生小巫师了,偶尔生出个哑炮来也是有的。

    很多人家,要是生个哑炮,就会送走,基本不会让留在魔法世界。

    麦克为此办了一家孤儿院,专门雇佣有爱心的巫师或者是麻种的巫师来,基本上在伦敦或者更远的地方,有一些奇怪现象出现的地方,他都有派人去确认,是否有小巫师的出现,争取不要发生像克雷登斯那样的现象,如果不是麦克认识他比较早,很可能就会变成一种灾难。

    他所办的孤儿院里,现在已经有十三个孩子,他们中间有被遗弃的哑炮,也有麻种的小巫师,更有和麻瓜通婚生下来的孩子。

    麦克通通照单全收,有些是已经有些大的孩子,不过他们当中最大的十三岁,最小的只有两岁。

    十三岁的孩子,是在十一岁的时候,被确认完全没有魔力的哑炮,被送走的时候已经记事了,被送去麻瓜世界的亲戚家住,也是饱受磨难,本来对方家里就穷,又多了一个能吃的男孩子,有私信的都不会愿意养着,要不是给了点钱,早就被赶出去了。

    也是一个意外,才被麦克撞见,这孩子心地不错,发现了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那是一个有魔法天赋的孩子,因为世人的愚昧害怕,将她丢弃了,被那孩子捡回去,这让他在那个家里更加的难过。

    也许是他是被家庭遗弃的,所以他不愿意放弃这个孩子,而麦克和纽特找到了他。

    也没费什么劲,就把他连同两岁的女娃一起带了回来。

    麦克并不觉得,在魔法世界里,没有魔力就活不下去。

    在他看来,在这魔法世界里,有很多巫师不愿意做,而普通人可以做的更好的事。

    不过当前的状态来看,小家伙们还需要上学才行。

    文盲是没有前途的,在这里是找不到什么有很高文化的巫师的,想想也知道,巫师上学总共读了七年,而普通人呢?

    这一辈子需要读多少年的书?

    五岁上小学,差不多六年的时间,还有后面的中学,差不多也六年,再是上大学。

    就算上了大学,还是分不同的专业兴趣,哪里像巫师这么随便,总共就分了那么几个科,学了好了不好的,都能毕业。

    女巫毕业大部分成了家庭主妇,上学时候学到的咒语,大概最后也就是那些做家务的咒语还记得清楚。

    男巫不是进了魔法部,做了傲罗或者官员之类的,要不就是去了圣芒戈做个救死扶伤的医生,当然了还有一些零碎的像是店员之类的职业。

    大部分人都过着要富不富的日子,因为孩子不多,日子还好过。

    反倒那些真正有钱的人,都是比较有头脑,和麻瓜做生意的。

    十二月三十一号,是汤姆十二周岁的生日,麦克这天特别的忙碌,十二岁已经不小了,又是在新区的第一个生日,怎么能不重视。

    麦克给不少人发了请柬,就连汤姆上学的那个教授邓布利多都发了。

    “汤姆你邀请了几个朋友过来?”麦克忙里偷闲的来问问自家儿子。

    “没有太熟的,就邀请了马尔福和其他几个人。”汤姆表示,虽然他是在蛇院没错,可是那些眼睛长头顶上的傲娇们,他才不伺候呢。

    “那好吧,我就把招待马尔福他们的任务交给你了。”麦克点点头,朋友在精不在多,交几个顺眼的就够了,又不是拉帮结派,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汤姆在那个不好结局的世界里,就是太刻意的去拉帮结派,最后成了大反派了吧。

    “哦。”汤姆没多少兴趣的回应,要是可以,他一个都不想叫来,烦人。

    “今天你可是主角,记得穿你的新袍子。”麦克充满了恶意说道,毕竟在外面的世界,就没见过这么复古的装扮,再留个长发,挂上大金链子,那画面太过喜感。

    “我一点也不喜欢穿裙子”汤姆有些不高兴的说道,那是因为麦克上次看到他穿长袍的礼服,不小心脱口而出,这裙子有点丑。

    汤姆能高兴的起来才叫怪了,特别是后来自己照镜子,每次看都觉得,很像是麦克所说的裙子,即便里面还有条长裤,可是

    作为一个男子汉,穿裙子是个什么鬼!

    “这不是入乡随俗嘛,大家都这么穿,也就不奇怪了。”麦克安慰自家儿子说道。

    “那爸爸怎么不穿?”汤姆酷酷的扫了自家老爸一眼,直接问道。

    “哎,爸爸过不去心里那个坎。”麦克坚定的拒绝巫师袍子,哪怕那袍子装点的再华丽,他也不喜欢穿着荡来荡去的衣服,总感觉自己一不小心就会踩个狗吃/屎。

    “那我也不穿,我觉得我西服很好看。”汤姆黑着脸说道,很想指着老爸说,你都不穿,还想看戏似的看他穿?果然弹唧唧的仇不能随便原谅!

    “好吧,不穿就不穿了。”麦克也不是真的一定要让汤姆穿那袍子,不管怎么看,还是西装穿起来更帅气。

    没错,他就是这么惯着孩子的熊爸,就是这么的没有原则。:3

    谁让他家的崽,就是这么棒棒哒!

    当然还有重要的一点,袍子真的不太好看,总觉得自家崽穿了女装的样子,反正麦克自己是绝对不会穿的,哪怕入乡随俗,反正他又不是巫师,穿不穿也没人会说什么。

    弄不好了,被巫师看到他这么一个麻瓜穿巫师袍子,还会被人鄙视呢。

    就跟平民不自量力的穿上贵族衣服的效果的一样的,哪怕你自己觉得,比那些人更有力量,看不起就是看不起。

    莫名的好想拿机/关/枪对巫师扫射一通,看他们还敢小瞧麻瓜。

    不过麦克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跟那些个巫师们周旋,当然了,也有很多亲麻瓜的巫师,乐意到麦克的庄园来工作,毕竟麦克出手大方,给出的价钱,不但可以维持家用,还能攒下一笔不小的钱来,何乐而不为,至于对麻瓜的偏见。

    坚持那些个偏见,能换金加隆?能换面包?还是能换儿子下一学期的书钱?

    麦克一直觉得巫师的魔法世界挺无聊的,第一次看到也许会被震撼到,可是去了次数多了,就非常的无趣了。

    就像那个对角巷,居然只有猫头鹰商店、书店、银行、长袍店,卖魔杖的等等,麦克十分的怀疑,这条街是怎么做到至今还没倒闭的。

    连个玩具店都没有,这里小孩的娱乐生活是有多无聊啊?

    就连他家汤姆小的时候,都拥有一屋子的玩具,还都是克雷登斯给做的,更多的是他在麻瓜的店里买的。

    虽说他觉得巫师的世界人数跟村落差不多吧,那也太惨了,农村早先的时候还有露天电影呢,那对角巷啥都没有。

    相比之下,现在麦克的庄园人逐渐的多起来了,进入主要居住区的一条拓宽的马路两旁都是预留的商店,现在已经开了好几家的商店,比如日用品商店,面包店,麦克还在筹备当中的电影院。

    在麦克的预想之下,将来这里还要拥有医院,警局等等一系列的福利设施。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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