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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新纪元:破灭-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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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会。”男老师笑着站了起来,“咱们都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所做的,都是教书育人,相比起来,反而是您的专业程度更高些。既然咱们都是教书育人,那么两位同学只是换了一个地方学习罢了,怎么会打扰到我的教学呢?余老师您太见外了!”

    余子谦露出感激的神色道:“您能理解真是太好了,但我还有一点不情之请。我们不希望外在的任何因素干扰的培训的结果,所以还请不要将他们两个被选中的事情说出去,让他们还可以跟普通小孩,过着普通的校园生活,至于长时间不到学校上课,对外就说是出国比赛了吧。”

    “这点完全没问题,太过引人注目确实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

    “能有您这么通情达理的老师,真是两个孩子的幸运。”余子谦伸出了手。

    “哈哈,快别这么说。能被你们这么优秀的机构选中,才是这两个孩子的幸运啊。”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看到事情圆满解决,李莎莎跟罗诚相视一笑,都松了一口气。

    上次出任务外加那晚在公园里的意外遭遇,两个新人都不同程度的翘了课。考虑到如果再不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和家长恐怕会直接报警,周一一大早,李幺就带着两个新人前来解决这个问题了。当然,如果不是刘先生的命令,李幺会不会主动接下这个麻烦的任务恐怕还是两说。

    对其他人而言,就是十天半个月,在出任务的时间记录里也并不算长。但对两个还在上学的小鬼来说,不止是这一次,包括以后的训练,以后的任务所花费的时间,要怎么跟学校解释,怎么跟家里解释,就成了一个巨大的难题。

    对此,刘先生早有准备,一个依附于国内著名教育机构下的“天才培养计划”就是专门为此服务的——当然,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机构。它只是用来糊弄家长的工具罢了。

    在现在这个时代,想让那些顽固的家长同意把学生从学校里带走,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而要讨得所有人欢心,都不投出反对票,更是难上加难。但“天才培养计划”办到了,毕竟,每一个家长让孩子上学的原因,都是因为想让孩子成才,而“天才”,无疑比普通的成才更加有诱惑力。

    之前能让李莎莎的爷爷轻易松口,可就是托了这个机构的福。

    事实上,罗诚跟李莎莎并不是第一批受益者。早在他们之前,这个憋足的借口就广泛运用在了组织内年纪轻的成员身上,比如叶旻,比如郭小竹。

    “那你也用过这个借口?”站在教学楼前,李莎莎好奇的看着李幺。

    后者野蛮的扯开领带,再把衬衫的最上方的扣子打开,狠狠的吸了一口气后,嘀咕道:“这衣服真他奶奶的不是人穿的。”然后回答道:“当然没有。老子加入组织的时候刚好过了那个阶段,正准备上大学。大学嘛,你懂的。”

    看着李幺吊儿郎当的样子,李莎莎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即使是全身正装,也遮不住李幺的匪气,怎么看都不像是教育人士。郑思远看了实在放心不下,这才临时抓了余子谦当壮丁。事实证明,郑思远的担心绝对是正确的。之前在罗诚家,即使有余子谦陪同,仍然被罗诚的父亲怀疑他老师的身份,如果不是余子谦及时圆场,众人完全有理由相信,谎言被拆穿的李幺绝对会抓狂。至于抓狂的后果么

    “老子宁愿去跟队长打一架,也不愿意处理你们两人的破事了!”李幺伸了个懒腰,“以后我只负责带你们出任务,其他的事,找余子谦!”说罢,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余子谦在身后竖起了中指。

    跟余子谦道别,两个新人回到教室后,却发现教室里氛围有些古怪。

    对于刚开学就有胆子玩失踪了的两人,男生只是简单的问了句:“听说你们出国比赛去了?”就没了下文。

    而女生们都围着一个不认识的男生,反观男生们则是一脸同仇敌忾的表情。

    听旁边男生颠三倒四的说了一通,两人终于弄清了始末。

    简单来说,转校生,混血儿,长得帅,谈吐幽默,似乎还很有钱。相信这几点对于这个年纪少女的杀伤力是毋庸置疑的,也就造就了现在的情形。

    “还真是有够无聊的。”罗诚无所谓地耸耸肩。对他而言,这个转校生怎样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其他男生的敌意在他看来也是无比幼稚的行为。而李莎莎更是直接把铅笔夹在了鼻子跟嘴唇间,发起了呆,一副完全没有兴趣的样子。

    没过多久,上课铃声响起,老师走了进来。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又转来了一个新同学,让我们欢迎她进来。”

    又是转校生?

    底下响起了零落的掌声,每人脸上都是狐疑的表情。

    罗诚跟李莎莎还是一脸事不关己的表情,然而进来的人却让罗诚张大了嘴,李莎莎嘴上的铅笔落了下来。

    “大家好,我叫郭小竹,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学了,请大家多多关照。”

    郭小竹!?

    扎着双马尾的女孩,仿佛不认识两人一般,露出了灿烂的笑脸。

第14章 欺诈者() 
一间冷饮店的二楼,靠窗而坐的罗诚正享用着一杯冰淇淋。

    窗外街道上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店里却播着轻快的音乐,悠闲无比。仅仅一窗之隔,仿佛两个世界。

    深深的吸了一口因为冷气过强而变得有些冷冽的空气,罗诚将身体的重量全部靠在了椅子上。

    那个缠人的家伙跟着郭小竹玩去了,这恐怕是个意外之喜,让他在周末疯狂的训练后,得到了这难得的休闲,难得的放纵,慰劳一下他那还有些发昏的大脑。

    冰淇淋,罗诚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却是他最大的秘密,曾今仅次于超能力。

    毕竟对于罗诚的父亲而言,这种不像男孩子吃的东西,是不被允许的。他们家的孩子,必须坚毅,果断,正直,任何在别人看来软弱的行为,统统禁止。

    如果现在的样子被老爸看到的话,一定会被狠狠的揍一顿吧。

    罗诚自嘲的笑了笑。

    小时候,可不是那样的啊

    罗诚的爷爷跟李莎莎的爷爷是老战友,退伍后都住在同样一个军人大院里。据说两个老头当年还突发奇想,玩起了什么指腹为婚的把戏,但后来两家人都生的是儿子,只好作罢。

    对于罗诚跟李莎莎两人的父亲而言,长辈本就要好,又在一个院子里生活,可以说是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

    一起上学,一起翘课,一起偷看女生洗澡,再到一起当兵,一起退伍,一起结婚,连生孩子的日期都相聚不远,两家人比亲兄弟还亲。

    日子,本就这么悠闲的过着,但李莎莎的父亲却从来都不是一个闲得住的人。在那个遍地都是机遇的年代,他带着凑来的两万块钱,毅然决然的辞职下海,做起了生意。

    不得不说,李莎莎的父亲绝对是一个有着商业天赋的人,不多时,经营的公司便有声有色,不但还了借来的钱,家里的条件也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看着好友的生意越做越红火,罗诚的父亲也坐不住了。本来,他就习惯与李莎莎的父亲同进退,只是当时想跟上时被老父亲喝止住,这才作罢。现在看到了好友的成功,如何能不心动?也不顾老父亲的阻止,同样辞去工作,做起了生意。

    然而即使是同样一个人,在面对抉择时做了不同的选择,其人生轨迹也是决然不同的。罗父显然不明白这个道理。

    生意失败,一贫如洗,负债累累,老婆也悄悄的跑了。只在一夜之间,整个家庭支离破碎,过往的幸福生活,都如同黄粱一梦般变得虚幻起来。

    从那以后,罗父变得意志消沉,古怪易怒,终日酗酒。

    罗诚的好日子也到了尽头。他似乎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对罗诚的教育不能用“严格”来形容,直接是到了“苛刻”的地步,罗诚稍有做得让他不满的地方,就会惹得他一顿暴打。

    罗诚并不怪父亲,因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父亲正在承受着怎样的苦难。生活的重担,债务的压力,爷爷失望的眼神,全部的全部,都压在了这个当时才三十出头的人身上。甚至,罗诚曾看到过,喝醉以后,抱着酒瓶蜷在沙发上的父亲,脸上有泪滑过。

    那是他在想妈妈了。

    背负着父亲的厚望,罗诚的记忆中再也没有出现过童年的影子,回想起来,别人在看电视的时候,他在学习;别人在游乐园玩耍的时候,他在学习;别人在向同伴炫耀最新的掌上游戏机时,他还是在学习。似乎他的生命中,除了学习以外,就容不得其他东西了。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罗诚除了逐渐变得比同龄人更成熟之外,还更沉默、更孤僻、更偏激——或许就偏激这一点,是遗传自父亲的吧。

    某一次,到底是什么时候已经记不清了。那是一段不好的记忆,而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则让这段记忆变得模糊不清。

    那一次,或许是因为行为太过特立独行吧,罗诚被一个班上的小混混堵在了放学回家的路上。中间发生了很多事,具体的对话,动作,已经变得模糊,只是从脸上的伤来看,应该是被凑了,而且还很惨。

    可是罗诚即使到现在仍然清楚的记得,对方侮辱了他的母亲,而正是听到那句话后,以前被欺负也只是忍耐的罗诚从地上跳了起来,双眼通红,眼神像只被激怒的野兽。

    身体瘦弱,遍体鳞伤的罗诚,当然打不过对方,但对方还是被一巴掌轻松地扇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原因是罗诚发现了一股力量,一股强大的,属于自己的未知力量。

    他的异能觉醒了。

    讽刺的是,当时他的第一个念头,不是震惊于自己的念动力,而是想着要是让父亲知道自己打架了,一定会被狠狠的揍一顿。

    从那次后,吸取了教训,罗诚变得比平常更加低调,也让自己刻意的去交了一些其实并不怎么谈得来的“朋友”,显得不那么孤僻。

    朋友有了,仿佛跟这个世界也不那么格格不入了,可是妈妈,你又在哪呢?自从十二年前父亲生意失败之后,某天夜里,妈妈就走了,再也没回来过。就仿佛,曾经的温柔只是伪装一般,经不起金钱的半点拷问。

    罗诚的眼中露出一丝哀伤。

    其实,作为朋友,李莎莎的父亲曾经想要帮助过罗诚的父亲。甚至为了面上好看些,他还是以“借钱给你创业”的名义想要给罗父一笔钱。然而他低估了这个穷得只剩下自尊心的男人,有多么的脆弱和敏感。

    当身后的大门被“砰”的一声关上时,李莎莎的父亲仍然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随后,他又多次来找过好友,但却连面都没见上,罗父就在门的那头下了逐客令。

    因为罗父的自卑,也因为李莎莎的父母工作繁忙,两家人的感情逐渐冷了下来。没多久,罗诚的爷爷去世了,更使得两家没了交流,明明只隔了一栋楼,却几乎断了联系,直到那个两三年前搬走的李莎莎回到了这里,与爷爷同住。

    想到李莎莎,罗诚的嘴角浮现了一丝冷笑。

    那个不知所谓的女孩!

    老人家不愿离开,是因为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而那家伙呢?居然放弃了豪华的别墅不住,跑到这个又小又旧的地方来。在罗诚看来,这就跟城里人吃惯了山珍海味跑去吃农家菜,讨厌了城里的钢铁丛林跑去体验什么大自然一样,是吃饱了撑的。

    更加不可原谅的是,明明家庭美满和乐,但是每次看见她跟父母通话,却几乎都会吵架。

    真是不知道珍惜啊。

    曾经,作为青梅竹马的他们是多么的要好,可现在提起李莎莎,罗诚只有厌恶。然而李莎莎却很喜欢缠着他,一如既往,就好像那年夏天她摔伤了腿,他背着她一直走回来一样。

    可恶!你难道还以为什么都没有变吗?!不!早就不同了,不论是你,还是我

    每次看到李莎莎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一样在他身边环绕,天真,快乐,那么无忧无虑,那么肆意的挥洒着自己的青春,罗诚就感到一阵莫名的烦躁,心底涌现出一种情绪,让他忍不住愤怒地朝女孩大声吼叫,将这些画面从眼前赶跑。

    现在想想,那,应该是嫉妒吧。

    “原来,我在嫉妒她啊”莫名的叹了一口气,将杯子里最后一点冰淇淋吃光,罗诚看向窗外,思绪逐渐飘远。

    良久,罗诚的目光收了回来,落在了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对面的人身上。

    “是你?有什么事么?”罗诚皱了皱眉头,来的人是他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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