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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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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怀疑天津的女人脑子和眼神都是一样的不好,一会儿来个斜视,一会儿来个散光,眼神的聚焦之处总是离不开伍韶川的身上,跟千百年没见过男人似的。

    再好的风景看多了,总是要腻的。

    可那群死女人,怎么就是看不腻呢?

    我看看伍韶川,看他手里还拎着两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里头是我说过很好吃的覆盆子蛋糕。他没有让

    我仰起脸,冲伍韶川丢了个很刁蛮的眼神。

    事实上不光是眼神,我连动作都很刁蛮,几乎是一手狠狠地抓着伍韶川的臂膀,指甲恨不得戳到他的肉里,且我的头也是仰的很不地道,非得伍韶川的上半身亲自弯到和我齐平为止。

    伍韶川立马就低下了头:“怎么了?”听听,他连声音也是很符合那堆姨太太小姐们的意淫,深沉又不装腔,是男人中天生的好嗓子。

    “我要你在大街上喂我吃”我狠狠地瞪着他,大有他不喂我吃蛋糕我就要把他给当大街上吃掉的意思在里面。

    “现在?”伍韶川好笑地看着我。

    我使劲点头:“对!就现在!”

第86章 喂食() 
伍韶川手上拎着的蛋糕是我嫌没吃够,硬是叫翁玉阳和伍韶川他们开着车重新去买来的,先别提油钱和路上花的时间,就冲消食的时候为了一块蛋糕就横穿整个天津的,这种傻子才干的行为,那伍韶川这个饭票也是当的够尽职的了。

    他尽职我满意,可他尽职的太过头了,我就很不满意!

    招蜂引蝶这四个字加起来原本不是个好词,但这个词又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男女通用,用在我身上很合适,现在用在有身份的伍韶川身上,居然也很合适。他陪我逛了两刻钟的街,算上翁玉阳还有我,还有几个跟在后头充当保镖的小兵,我们足足受了两刻钟大小女人们的眼风,眼是好眼,风是香风,带着荡漾的春情,行走间飘来一阵阵女性的芳香,好像千百种不同的香水劈头盖脸地挥发开来,好闻还真是好闻。

    可这些风往狭隘了说,都他x的没一个是好风!

    我思想不同于普通人,肚肠一根筋,脑袋也一根筋。

    我总觉得再放任伍韶川招蜂引蝶下去,我就真要气得咬死他了!

    但是在大街上喂食实在不是什么正经人的作为,尤其是伍韶川这样外在很正经的人,他一方面是好笑,另一方面则是感到有些异样,在暗喜之余,他觉得是自己多日来的铺垫终于有了成效,小妖精居然也开始在乎起他这个‘废物’来了。

    废物一升级,那就不是废物了。伍韶川的心里游移不定,他认为短短小半年不足以将小妖精的身心全数收入囊中,且自己只是个挂名的参谋长,兵权和金钱还总是呈不对等的情况,总体来说就是人不傻,但钱很多,金钱在精怪眼里,大概还没块香喷喷的人肉值钱,再者金子并不好看,没有人的脸好看,这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资本,也不值得小妖精这样在乎。

    伍韶川猜想,她或许是注意到我如今的长相了。

    也是,刮了胡子剪了头发,头油再一抹,他有时也会认不出自己,觉得当初那个瘦成一根麻杆,还每天趁夜跑码头的小混子和现在的伍参谋长简直不是两个人,简直是重新投了胎那样的蜕变,体面的可以将任何有欲…望的女人勾到手里,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只要下面可以捅进去的,他都可以。

    我从伍韶川的眼里捕捉到一丝不确定和犹豫,生怕他变得不听我的话,不肯当着大街上众人的面喂我吃蛋糕,便使出了十二万分缠人的功夫,此功夫得益于我的第一任丫鬟小桃,她买来的话本子几乎都是些痴男怨女的凄惨故事,里头的千金小姐每日除了吃和睡,就是与人风花雪月,顺便在情郎面前胡搅蛮缠。

    “伍韶川,她们为什么这么看你?”我对着伍韶川,依旧是刁蛮:“是不是看你穿了身漂亮的军装,就觉得你很有钱了?”

    说完,我不等伍韶川回答,便自己对他回答道:“你长得这么丑,又那么没用,她们一定都是为了你的钱,可你别忘了,你的钱还是我给的,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伍韶川很认真的点点头,却点出了敷衍的感觉,他本不是个正经人,只是扒了小混子的皮,改装成了体面的伍韶川,又是朱常德嘴巴里亲切的伍弟,所以大街上和给姨太太喂蛋糕这样的事情,他只是有些不想做,并不是死都不想做,顶多就是懂得要脸了,觉得有些别扭而已。

    而且撒痴耍蛮的小妖精别有一番风情,他看在眼里,喜欢都来不及,以至于那新长出来的一点点薄脸皮,也就不算什么了。

    他的外表包装好,又不代表内核好,随便拿一本书出来,伍韶川照样还是大字不认识几个,骂人的词汇倒是可以让乸苏向他看齐。

    “哎呀!你到底喂不喂我!”我真是要急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非要在这时候和伍韶川演习话本子上看来的内容,大约是我有种预感,总感觉随着时间和阅历的增长,伍韶川会变得越来越难掌控,他只要翅膀硬了,不定是要飞到哪里去,不定是要算计着什么,好把我也拖下水!

    我往伍韶川那还有牙印子的手背上狠狠捏了一记,威胁道:“你再不喂我,我就真的生气了!”

    伍韶川拆开了包装盒,又仔细拿起了小叉子,很小心地挑了一块覆盆子蛋糕的边角,又很小心地送进我的嘴里。

    嘴巴里很甜,甜的我心情都好了不少,拿眼扫过周围一圈,果然围聚在伍韶川身上的那些眼风顿时少了一半,有些自诩上等人家的千金小姐大约是还没有出阁,对这种当街秀恩爱的行为就跟看见有人裸奔似的,恨不能用眼睛发出批判,再用听不见的腹语指指点点,学足了装模作样的那一套。

    女人的脸是桃花,眼睛里是秋水,尤其在她脾气好的时候,简直就是完美的化身。伍韶川看着,翁玉阳也在后头看着,两个男人心理同时想着,她嚼了一会会儿,就把蛋糕咽下去了,那纤细的脖梗子好像一捏就要碎,还有小巧的喉咙轻快的上下滑动了一瞬,只留那么一小块粉色的奶油覆在唇角,和那上下两半嫣红的嘴。

    真是说不出的。。。。。。。。。色…情。

    伍韶川终归还是听话的,我满意的舔舔嘴巴,伍韶川不喂可不行啊,饭票和姨太太这种生物一样,都是私有的,难得放出来观赏都是得提前打招呼的事情,还谈何招蜂引蝶,收费观赏都不行!总之绝不可能是公用的!

    伍韶川他是我的饭票,就该是我的人才对嘛~!

    我不知道伍韶川为什么一下子就变得那么好看了,真就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从里到外的变,从上到下的变,都把我给变懵了。

    伍韶川含着一双笑眼,正欲说些什么,耳边却猛然响起一声:“哟!这不是伍老弟和弟妹嘛!”

    来人是顾大老板。他今天穿了身海龙皮的大衣,加上那张富的流油的大脸,直把自己包成了货真价实的狗熊,让人见了就不自觉的生热。海龙皮和紫貂皮并称御冬二宝,光是一顶海龙帽子就抵得上十个工人半年的开销,足见顾大老板的家底丰厚。

    他前几日做成了一笔西药生意,朱家现在是韬光养晦,商界群龙无首,反倒统统都能发一笔均衡的财富,他有额外的门路,所以这几天赚的一点都不均衡,可谓是盆满钵满。顾大老板先是在自己的几处宅子里和几个小姨太太疯玩了几天,家花采够了,他又嫌不够,专程跑出去采野花。

    此时他刚好正从拐子胡同出来,胡同里头乾坤多,哪个角落都不缺暗门子,其中有一家芳菲亭,是他最常去的地方,顾大老板原本兴致颇高,抬手就点了一对刚挂牌的姐妹花,只是姐姐在床上总没有妹妹热情,而顾大老板又是个素来色利熏心的商人,窑子里没乐够,自然是打算外包一个回家接着玩。

    可姐妹各有千秋,实在是很难选。

    于是顾大老板在姐妹花之间犯了难,他做了个很艰难的选择题,末了还是选了胸大腰细的姐姐雨燕,至于那个床上热情的春燕嘛。。。。。。。。。顾大老板想,等他什么时候好小身板豆芽菜那一口了,再把春燕包下来也不迟。

    他此刻的状态是上头中带着一点销魂,鸦…片烟吸多了,美人的香唇亲多了就是这个状态。他只觉自己虽然现在浑身上下都是钱,可还是愁的要死,愁自己完全没处花钱的,要么就是花钱花的不爽,此时此刻刚出窑子,迎面就撞见了当街喂姨太太吃蛋糕的伍韶川,顾大老板顿时就感觉,自己在采花之路中,总算是找到知音了!

    他是一身海龙皮,旁边是**肥臀中间细的雨燕,干这一行的女人都是奇女子,雨燕也不例外,大冷天还穿着开叉的旗袍,里头就薄薄的一层丝袜,要是没有丝袜,那她的脚皮都要冻得青紫了。

    不过有顾大老板全程把雨燕揽在怀中,似乎也不必担心着凉的问题。

    这么一看,他们这一亮相,可谓是狗熊家人的标准配置了。

    伍韶川一见顾大老板这个神态,就知道对方要不就是喝多了,要不就是嗑药嗑大了,看样子要是没有在街上撞见,只怕在轿车上就要和那他身边那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就地办事。他稍稍避过身,把蛋糕和吃蛋糕的女人一同掩在了后头,自己迎头顶上了顾大老板充满酒气的问候。

    “来来来!”顾大老板揽着自己的小情人,美的简直可以当场立地成仙,他一边喷着酒气,一边招呼着伍韶川:“来我、我家!开、开他x的十几瓶香槟,咱们喝个不醉不归!”

    就在伍韶川忙着推辞的时候,谁也没注意有个黑影在胡同的拐角处一闪而过。

    那是个穿着摩登,头发却有些凌乱的男人。

    如果有人近距离看过他的脸,那么他们一定会对这张脸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因为那是一张很锐利、很阴鸷的脸。

    并且那人的眼上有一道长长的划痕,像是被利器所伤。

    那道疤痕很夸张地划过了他的半张脸。

    也让他瞎了半只眼。

第87章 酒色() 
瞎了半只眼的是个男人,男人的容貌是阴鸷的,外加半只眼睛报废,看着虽不至于渗人,只是无端有种生人勿近,寸步难移的气场。但往仔细了看,男人依旧是个干净整洁的面孔。

    有些时候身上和脸上多出一两道疤痕并不会让你显得突兀,反倒在某些人身上,会有种别样的魅力,就比如这个男人,寻常人但凡简单的往他脸上看一眼,就能立马知道这人不好惹,但不好惹的前提是你去惹他,其实只要保持恰当的安全距离,这个男人还是安全的。

    谁知道这样不好惹的背后,是不是还有段相当悲催的狗血故事呢?

    那男人年纪最多不超过三十,只是法令纹深刻了些,让他有了些刻板的苦相。而法令纹这种东西一旦有了,就很难消下去,很容易就显出些苦大仇深的意思来。幸好男人的皮肤比寻常人白上不少,大概皮肤白就是显得年轻,虽然实在是不太有什么血色。但对于这样的五官来说,长得白总是要比长得黑要好一点,起码从气质上就不一样了。

    再者,他若是没了眼睛上那条长长的疤痕,也实在算得上个面容白皙的美男子。

    只是再美的美男子瞎了半只眼,就掉价掉的连渣都不剩了,和一个大美人死了老公,转眼一变就变成寡妇是一样的道理,人还是那个人,可惜嫁人了被人收用过了,那也就不值钱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贞…洁和面相都很重要,因为一旦破了,就毫无价值,再无第二次被破的可能性。

    男人头上戴了顶半新不旧的礼帽,下面是中西合璧的长袍,长袍不光与寻常人家的款式大相径庭,说西不西,说土也不土,又有领子又有口袋的,像是拆了好几件好衣裳的布料,再一股脑儿地往这件袍子上添砖加瓦,可偏偏男子没有插口袋的习惯,他右手拿了一份葱油饼,左手手里提了一只大箱子,箱子很老旧,牛皮都起了褶,可上头的三把锁很新,若是不整个把锁给均匀的劈开,只怕解上个一天一夜也是扯淡。

    这幅手持烧饼和牛皮箱的样子很是摩登,简直摩登的别具一格。且男子在长袍里头愣是穿了条西装裤,也不知是不是穷的买不起别的裤子,只好把西装裤当秋裤穿,他脚上穿的也不是什么皮鞋,只是踩了双软塌塌的布鞋,仿佛再走个几步就包不住自己的脚趾头了。

    他若是一直这么摩登,还摩登着不怎么说话的话,还真没人看得出他其实是个资深除妖的道士。

    但男人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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