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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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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只有半个甲子。

    哪怕是只老鼠,都能活一个甲子,活个六十年,

    唉,这符还是不顶用啊。。。。。。。

    怎么就不是三百年三千年呢。。。。。。。。。。

    可惜时间紧迫,我懊丧了不过三十秒,还没有发表更深刻的感悟时,场面上的局势就突然出现了变化,只见那团白光一闪,竟是一道直直的光线笼罩大地,将涂承基给尽数包裹了进去,那气势,那气压,简直就是敌我不分,一应全都要给照的灰飞烟灭,直把我这个刚恢复没多少力气的老妖怪吓得大叫:“二郎神开眼了,快、快罩住我!!!”说完,就一股脑儿地直接蹿进伍韶川的斗篷里,哆嗦着想把全身给埋进去,看起来要多没种就有多没种。

    这光不光是我看见了,在场的人都看的清清楚楚,只是很多人都已经被吓的昏了过去,伍韶川还好,腿打颤之余,还能一边合上嘴巴,一边半蹲着抖开了披风,将我笼在自己身体下。

    看样子,他现在倒是没有做贼心虚了,只是我躲在斗篷里,听他的语气,就猜到此刻他的表情一定很夸张,肯定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果不其然,伍韶川低声骂了一句娘,才感叹道:“姓涂的这么厉害?!”

    “对啊,”我紧紧拉住伍韶川给我的披风,紧紧地包住自己,防止漏风,也防止漏光,闷着声儿道:“比你厉害,但人家是实心眼儿,没你心眼儿那么多,所以就吃亏了。”

    “。。。。。。。。”伍韶川还处于震惊之中,此时更是无话可说,于是很干脆地闭嘴了。

    但我躲在里头清净了没一会儿,伍韶川就又忍不住了,没话找话地问我:“那你有没有他快?”

    我哆嗦着,没有无视他,而是想了想,才摇摇头:“我不一定,不过你大概可以。”

    伍韶川听我的口气,听不出什么异样,以为我还是跟以前一样好哄,还有心思跟他在要紧关头开玩笑,便很配合地挑了挑眉,一副明显不相信的样子,失笑道:“我?”

    我默默地点头,透过披风偷偷地观战,看着有如神将附体的涂修文和涂承基二人缠斗的身影,状似漫不经心,实则是实打实地敷衍他道:“对,你找根电线,然后把手放到上面,你就可以甩的比他还快了。”

    伍韶川闻言,讪讪地笑了一声,不再接嘴了。

    又过了一会儿,外头的响动和大地的震动没有那么厉害了,我才慢慢地探出一双眼睛,才敢直面那白光与黑雾。

    然后我就听见,伍韶川在我的脑袋上方说了三个字。

    “对不起。”

    我其实是有一点城府的,城府的意思就是懂得分辨是非,这是我行走人间的基本技能,但伍韶川这三个字,我却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但就私心来说,

    我真是一点都不想原谅他啊。。。。。。。。

    看看吧,这就是他伍韶川的文字游戏,有些话你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它都可以是对的,因为这个对的前提是我喜欢他;再次一些,其实乸珍和乸苏说的话我也多半认为是对的,因为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相信亦是种基本法则。

    最后,对于翁玉阳这样的‘老实人’,我现在压根信都懒得信。

    很不幸,伍韶川现在的话,我也不愿意相信了。

    我皮厚,肉嫩,样貌好,虽然只是借别人的;只要脱了这层皮,我就是青面獠牙,丑态百出,丑的连自己都嫌弃。

    伍韶川喜欢的,终究还是披着人皮的我,喜欢的是梅小姐永远漂亮,永远不老的脸蛋。

    而不是皮囊下的我啊。。。。。。。。。。

    亏我当初还很高兴,哪怕知道他喜欢的只是梅小姐的脸蛋,喜欢脸蛋也不要紧,反正梅小姐已经死了很久了,从她上花轿那天就死了,还是我亲眼看她断气的。

    但是那时为了伍韶川,我还一直继续披着她的皮,替她继续装作梅小姐,还期望伍韶川一直对我那么好,一直那么喜欢我(的脸)。

    我越想越觉得那时的自己怎么那么蠢,蠢的比小刘还不如,小刘好歹烧菜还是一把好手,我却是跟人混了那么久,结果差点连怎么做妖怪都忘了。

    “伍韶川,你说做戏做多了,你是不是自己都分不清了?”我转头,对着他笑,看着伍韶川眼中的梅小姐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十全美人,也不是杏花楼头…牌的样子,此刻在伍韶川眼中的梅小姐,只是一个面色枯黄、干瘪的梅奶奶而已,年纪大了,头发自然就少了,看着就稀稀拉拉的,但还好不是个光头,多炼几枚养颜丹,还是可以补救一二的。

    我紧紧抱着伍韶川,把头靠在他的胸膛,闻着他身上的味道,是干净的香皂味,我一直都很喜欢的。

    伍韶川面色开始变得苍白,他看着我,就在这硝烟弥漫,枪林弹雨,外加涂承基与涂修文斗法之际,就这么看着我

    他说:“我说的对不起,是真的。”

    “后悔,也是真的。”

    “其实后悔是应该的。”

    “人这一辈子啊,后悔的事就算没有成百,起码也有上万。”

    “不后悔就不是人了。”

    “我不为之前的自己道歉,因为那时的我和现在的我,依旧都有理由。”

    “为了你,也为了自己。”

    “可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一个俗人”

    “我也有错的地方。”

    他最后看了我一眼:“可是我来不及改了。”

    他说:“我真的后悔了。”

    他死了。

    我看着自己的手,指甲尖尖,掌心是一颗跳动的心脏。

    原来,这就是伍韶川的心啊。。。。。。

第159章 终章(五)() 
我这儿还捏着伍韶川的心呢,远处的涂承基也不甘落后,已经被法术开过光的涂修文逼到了穷途末路之际,一张白里泛青的面团脸越来越扭曲,连带着面团上的几个孔眼也开始渗出黑血,一看就是不大好,然而连死都要拖一个下水的凶恶之状。

    我看了一会儿,就决定不看了,因为没有意思,也很没有看的必要,涂修文是要死的,涂承基也是要死的,现在连伍韶川都给我亲手弄死了,但我还是念着旧情,没有让他死的太痛苦。

    这下好了,伍韶川没有痛苦的被挖了心,我独自站在风中凌乱,觉得最痛苦的人,末了居然是我。

    人心都是差不多的大小,除了老人的和孩子的例外,这两种人的心拿出来一不能吃二不能摆着看,前者是一股腐朽的味道,后者是太过鲜活,所以成年且不老的人心最好,又有生机,又不会太老。

    心被掏出来的时候还热乎着,扑通扑通的,连躺在地上的伍韶川也是热乎的,只是他冷的比自己的心要快一点,身体凉透了,眼睛还睁着。

    临死前的那一通话说的很是感人,但无奈我还是只听出了哄人的意思,并没有听出什么真情实感。

    想必,伍韶川大概也不是真的后悔。

    只是死不瞑目吧。。。。。。。。

    我刚才伸手掏心的时候脑子正是干干净净一片空,现在醒过味儿来了,这脑子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发胀,觉得自己怎么就那么愁,怎么就活的那么累,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最后还要亲手来做个了断,还得让自己承受这样的结果,白白地让一腔爱意如洪水般开闸流淌,不光收不住,甚至很有可能流光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多余的感情,可以再开闸流一次了。

    这大概不算好事,但也不算什么坏事,毕竟伍韶川是个人,是个我喜欢过的人,死了就死了,除了我有点伤感,还有点惆怅,甚至有一点点痛苦之外,也没什么。

    伍韶川没死的时候,我看见他冲着我笑一笑,虽然胸腔里还是没有怎么跳动的感觉,还是空落落,但那时候我无疑是开心的、快乐的,从精神上和生活上,我觉得自己都应该是很快乐,比从前和阿荷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开心、还要快乐。

    我坚信,只要再过个百八十年的,我一定能把所有人都给忘了,忘记小屁孩,忘记阿荷,忘记神经病似的翁玉阳,还有那个当初不怕死的,说要做我饭票的伍韶川。

    我会忘记的。

    于是,这场原本要见血,要祸害千里的战斗,最后终于还是由涂修文根骨尽断,涂承基被重新封回御灵魈这样的结局中落下了帷幕——其实我早说过,我不傻,涂老仙更不傻,御灵魈是个宝贝,但我戴着它东跑西窜地跑了将近五百年,里头的小九九我最清楚,涂承基弄出了蜕凡胎有什么用,洗净了里头的魂魄又有什么用,他本来就是逆天而行,老天不灭他,那也自有人去灭他。

    只不过代价比较大,时间跨度比较长,外加耗尽了正一教一整个门派而已。

    往事不堪回首,哪怕这时候还不是往事,但说出来也依然能吓倒一片人;我定了定神,决心这一回一定要吃一堑长一智,等把涂修文和伍韶川一并给找个风水宝地埋好了,就去涂修文说过的那个小瓦房里混些日子,哪怕前路未知,路上会遇到的人也未知,加在一起就是一段实打实的未知的旅程,但未知不未知的,也总是一桩事情,一桩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不至于耗费脑力和心力,再去念着别人怎么样的事情。

    关键现在的问题是,

    我一个老妖怪要扛伍韶川和涂修文两个大男人的尸体,看起来实在是有点费劲了。。。。。。。

    幸好这时候,大名鼎鼎的翁督察派上了用场。

    这是个十分上进的人物,同时也是个很‘正面’的例子——在我眼里,伍韶川不是不好,但也没有太好,他对我是千好万好,对别人就说不准了,并且他这人坏就坏在求胜心太强,强过头了,反倒显得没了主见,一味地就要往上爬,并且爬的过程中有见到几个不错的苗子,也没想着要帮忙拉一半,而是非得损兵折将地先让自己滑下去,滑的时候再把好苗子一起拉下来,看着好说话,也大方,实则一点容人的肚量都没有。

    这不,好苗子一得势,就立马把他秒的渣都不剩了,最后就只剩了四个字——不得善终。

    伍韶川这人,实在是可惜啊。。。。。。

    伍韶川是很可惜,而翁玉阳就不怎么可惜了,他这人干什么都看似很没有条理,在某些时候还有点白日做梦,异想天开的样子,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是做好了每一步的打算,涂承基死了,他正好倒向老元帅,哦不对,是倒向新政…府,毕竟‘新’好过‘老’,做人总是要往前看,他没必要为了个督察的称谓而放弃更大更好的东西。

    他现在是督察了,自然可以理所应当地挂上温家少爷的名称,来为自己寻觅更大的财富和地位,反正温家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跟他过不去,过不去的话,温家少爷随时可以调转枪头,假公济私,把温老爷给弄成植物人后,再把温家男女老少全给突突了,连个理由都不需要找。

    顶多免费贡献半个来月的报纸头条而已。

    运送尸体、给我寻来各种将死未死的伤兵让我用来炼丹养皮子,这些都没有问题,我背上已经没有符纸压着,翁玉阳胆子再大,在关键时候还是很有脑子的,晓得以柔克刚肯定不管用,念什么旧情更是想都别想,于是就很干脆地出钱出力,丝毫没有觉得自己之前拿我当洋娃娃似的摆弄有什么不对,同理可得,现在他跟个冤大头似的给我跑前跑后,那就更没有什么不对了。

    再到后来,翁督察因为多日以来的奔波劳累而染上了伤寒,伤寒是个容易传染的毛病,而且一旦染上了就要养好长时间才能康复,所以为了我的健康着想,翁玉阳于是就更没有什么出现的必要了,此后凡是我要什么,他就立马给我送来什么,但事情办完了,他人却是永远都看不见的。

    别的都还好说,在我看来问题都不怎么大,可烦就烦在如今的风水宝地太难找,我一脸找了好几个都不满意,最后还是决定,把伍韶川给埋在杭县的那座伍家大宅里头,埋在那颗枇杷树的下边,虽然也没有好多少,但下辈子他起码还能做个人,做男人可以事业有成,做女人哪怕没有事业,那做个姨太太享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并且,我在埋伍韶川之前,还偷偷地从他身上拿了一样东西。

    至于涂修文,我还没想好,大约是我太对不起涂老仙,也太对不起小屁孩了,所以这时候就格外想给他最好的,最好是个祖上冒青烟的宝地,可以让他一出生就是个富家少爷,自此一路腾达,腾达了也不会没落,不没落也不要太辉煌,顶好人还傻呵呵的不要太聪明,也不要太实心眼儿,最好跟小刘那样,一辈子开开心心的,娶个漂亮的大老婆,大老婆不漂亮了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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